河北省内哪里有亨利来淘宝实体店店呢?不知道是不是骗...

庄常飞,80后杂家,源于山东,生于北京,长于加州。最不喜旅游,却居无定所。善于融会贯通,拙于原创冥想。故喜引经据典,各种理论皆是源泉。 《赢的秘诀》
( Fri, 29 Jul 2011 22:50:19 +0800 )
Description: 7月过去了。我突发奇想,想看看自己本月的21本书都看了什么,并做一个总结和分析,以便豆瓣能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
本月中文书读了4本,和工作有关的有2本。如果没有记错,是伟大的网易网友推荐了杨小凯,之后恰好《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一书符合我的工作需求,所以看了。(进入tongue in cheek模式)月中看的《赢的秘密》是一本很好的篮球管理书。
之后娱乐和兴趣也有2本。看的《家》不能算看书,但好歹也听了一遍曹禺的剧本,而李六乙的戏很差,不写在这里觉得对不起自己。《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则是突然想起来读这本已经收藏了很久的长篇巨著,恰好我对这段历史也很感兴趣。
相比之下,英文书读的多些,有17本。其中,关于纯经济话题的比较多,有9本,都和工作多少有关。William Ber tein的《A Splendid Exchange》既是我现在和将来都能用上的书,也是我对这个作家的一个测验,毕竟如果此书好我还要再看2本Ber tein。《The House of Rothschild》的作家Niall Ferguson我很喜欢,但看过第一本后,我知道第二本肯定味同嚼蜡,因此读此书纯为工作。
《The Financial Numbers Game》和《Banking on the Future》都是较新的纯工作技术书,《How to Lie With Statistics》是有趣的工作书,《Globalizing Capital》是本月读过的最切题、最实用的工作书。
《Hoodwinked》是我对John Perki 的一个考验,因为我不知道应该不应该读他更长更畅销的《The Confe ion of an Economic Hitman》,另外此书也和工作沾边。《The Shock Doctrine》是《纽约时报》推荐,我之前又看过Naomi Klein,对本书的主题较感兴趣,而其又和工作沾点边,于是读了。《Freefall》是《纽约时报》推荐,又是诺贝尔奖得主Joseph Stigliz作品,收藏了很久,和工作沾边,于是看了。
关于经济之外其他话题的有管理和美国历史两个话题,也和工作有关。Edmund Morris的《The Rise of Theodore Roosevelt》是我看过的最好传记之一,因此《Theodore Rex》既是工作用书,又是兴趣使然。《A. Lincoln》是纯工作用书,虽然很新,而且其本质不过是《Team of Rivals》的核对书,但White的文笔相当之好,是我本月读过的最好书籍。
管理方面,《The Corner Office》是《纽约时报》专栏改编。我一直不是很喜欢这个专栏,但鉴于略有养分,外加上不是很长同时很新,于是读了。《Everything is Obvious》也是《纽约时报》推荐,我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The Master Switch》是新书,主题是关于传媒业变迁的老本行,《纽约时报》又非常推崇,作者还是华裔,为了支持Trito 也好看下。
纯兴趣方面的读书只有《The Baseball Codes》这一《纽约时报》依稀推荐过的作品。但在此之外,本月居然读了2本小说。《By Nightfall》是因为我喜欢Michael Cu ingham在《纽约时报》上的文章,同时又想给他一次机会,毕竟他是《The Hours》的作者,这本新书在《纽约时报》风评又很好,不想书虽短但很糟糕。《Tulip Fever》我本来认为是经济类工作用书,结果后来发现自己很糊涂,不过是本二流小说,但也看完了。
总体来说,因为纯兴趣看的书是比较少的,当然工作的书也有不少是和兴趣重叠所以才成为工作的。但即使如此,为了工作而看的书还是占大多数,由此可见写书除了提供梦想的可能性、吐槽的出处、和生活的五斗米之外,最大的好处就是鼓励开卷有益。除了工作之外,另一大看书的发源地为《纽约时报》推荐的新书,让我这迷信权威和迷信IN的人花了不少时间(幸好没花金钱)。
和正在读的书一对比,就发现我读书还是很规律。在现在正在读的书中,《Decoded》是因为喜欢Jay-Z的纯兴趣,也是因为《纽约时报》推荐的新书,《The Thousand Autum of Jacob de Zoet》是每月一读的小说,因为较长现在提前开始,这是《纽约时报》和周刊双重推荐的新书。。
工作方面,《The Warburgs》是最后一本Ron Chernow,也是经济。《The Four Pillars of Investing》是又一个William Ber tein,也是投资。《The Glorious Cause》是牛津美国史我尚未读过的唯一一部,《Madison and Jefferson》顾名思义,也是美国史。《Adapt》是喜欢的Tim Harford,也是管理新书。《The Third Reich in Power》是《纽约时报》推荐,也是我感兴趣的话题,但也有一点点和历史、管理沾边。
( Sat, 23 Jul 2011 23:54:25 +0800 )
Description: Naomi Klein的The Shock Doctrine不是一本新书。它在数年前一出版时我就因为《纽约时报》的书评知道它,但直到今日连中文版和电影都出了之后我才读它。
之所以放着此书不读,很大原因是早期此书的电子版无法找到,于是我先买了一本Klein的No Logo看看此人水平怎样。看过那本书之后,我对The Shock Doctrine就不太期待了。虽然《纽约时报》和亚马逊对Klein的风评颇佳,而且No Logo一书确实颇有养分,但Klein的书思想倾向太重,而我向来不喜欢这样的书籍。
虽然我知道自己也颇有偏见,而且这个世界上很难找到真正的“客观事实”,但我秉着“莫以善小而不为”的原则,还是希望能够先是实事求是,之后在根据事实得出结论。在这一点上,Klein做的很不好,因此她写出来的东西时只会挑那些符合她思想的事实。而且,Klein的思想极为简单激进,这使得她很难去理解和描述一个事物的复杂性。
由于这两个缺点,我后来虽然拿到了The Shock Doctrine也一直没读。虽然我知道《纽约时报》对其评论甚佳,书也大卖,而且此书关于“资本主义借助各种灾难征服世界”的论调也很吸引我。直到最近,我为了获取一些资料时,才翻开了这本书。
正如我预料的一样,这是一本非常让我失望的作品,也应该是我读的最后一本Klein。和No Logo一样,The Shock Doctrine也有文笔流畅、内容丰富的特点,但其缺点甚至比No Logo更甚。由于Klein的著作都是长篇大论,这部一开始可读性颇高的书读着、读着让我颇为反感。
那么,The Shock Doctrine的问题究竟有哪些呢?在我看来,这首先源自于Klein必须把一切问题简单化的必要。虽然我有一门课程专门讲拉美,看过关于伊拉克战争的数本书,通过其他经济书籍对于The Shock Doctrine中提及的国家或多或少都有了解,但我最熟悉的国家无疑是中国。恰好,The Shock Doctrine有一段专门讲中国的,而在我看来,这段文字是Klein的致命伤之一。
中国的问题相当复杂,要说改革开放就不得不提民国时的中国、新中国前三十年等时期,而且改革开放本身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至今为止,我尚未找到一本书籍可以全面的介绍这一时期,这点很容易理解,毕竟我们就生活在这一时代,而写自己生活的时代是不符合历史的本质的,因为“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我们无法挑出重要的前因后果来打造一个叙事。正因为如此,连我极为推崇的美国牛津史系列也是写美国近代史写的最不好。然而,在Klein笔下,这一切复杂性都可以一笔带过,因为她需要的只是中国发生的多如牛毛的诸多事件中符合她本身命题的几个。
在我看来,这样解读中国的历史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以偏概全的。但对于Klein来说,这样做是必须的。当然,The Shock Doctrine涉及数十年全球各地的历史,所以概括肯定要有。但是,Klein所做的并非仅仅是概括,而是在一个非常复杂的事件中挑出那些符合自己命题的,然后对于那些不符合自己命题的事实避而不谈。
而Klein的命题又使得这一问题变本加厉。Klein的thesis很简单,资本主义为了征服世界,在那些不服自己的国家造成了一场又一场的灾难,然后趁虚而入,在为当地人民造成苦难的同时大发横财。如果仅从表面上来讲,这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话题,也是Klein能够大卖的原因。遗憾的是,这本书不止有一个宣传语,还需要有内容。此时,Klein就需要用事实来支持自己这个命题,不然的话她的整个论点都会土崩瓦解。
Klein的问题正是出在这里。我读她这本书越多,越觉得她极度缺乏逻辑。这不仅体现在她认为心理医生虐待病人就仿佛美帝国主义虐待穷苦人民,还体现在她的逻辑甚至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样很基础的问题。
比如,Klein一个最基本论调就是资本主义国家处心积虑在世界各地造成灾难,使得当地进入休克,然后向当地输出自由资本主义等当地人民本来誓死不会接受的经济体系。Klein认为,这是Milton Friedman和他的属下的一个阴毒计谋。
然而,Klein似乎忘了Friedman是在70年代才开始大行其道的。在此之前,自由经济主义并不受待见。Klein并没有问,为什么之前自由经济主义会不受人待见呢?之后又为何大行其道呢?如果对70年代之前的经济体系有了解,我们就可以知道Friedman并非万能,他的理论能够兴起不是靠他一个人步道,而是有其必然性的。凯恩斯主义在60年代达到巅峰后在70年代出现了问题,各国经济开始衰退,这才造成了自由经济主义的复苏。
当然,你从Klein的书中得不到此类信息。在Klein的笔下,凯恩斯主义时代就是天堂,如果不是Friedman篡位那么现在我们还会生活在天堂中。但这明显是不尊重事实,凯恩斯的出现又是因为20年代时自由经济主义出现了问题,所以30年代大萧条时各国不得不病急乱投医,这才纷纷投到当时唯一还在步道的凯恩斯门下。
那么,如果Klein的逻辑能够得到延伸,我们是不是要说一战、大萧条、二战都是凯恩斯这样的新资本主义以及社会主义思想的阴谋呢?因为如果没有世界大战和全球经济萧条这样百年不遇的巨大灾难,习惯了自由经济主义的人们绝对不会接受社会主义思想。对于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人来说,纯粹资本主义才是天堂,如果不是出现大问题,他们是断然不会接受社会主义的。
正是这样的不尊重和简化历史才使得Klein漏洞百出。为了提倡其本人的社会主义思想,Klein不惜重写历史,引用的也全是符合自己逻辑的“专家”,将整个世界数十年的进程简化为“居心叵测的少数不良分子蒙骗多数不明真相的群众”。用这种心态去写书是写不出好东西的,因为这个世界太多复杂,任何解读本身就肯定会有不少疏漏的地方,何况作者还要有意为之,用阴谋论这种只有在幻想中才会出现的论调来解释一切事情。
如果读了任何一本更为客观的书籍,我们都会发现,再伟大的人也不过是一场狂风暴雨中的小船,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造成了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风平浪静或狂风暴雨。一本好书应该做的是尽量让读者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每走一小步、也有新高度。Klein的初衷也许如此,但其思想偏见使得本书对于一般读者来说误导性极强,对于略有知识的读者来说养分比误导少,对于非常有知识的读者来说纯属浪费时间。 ( Fri, 22 Jul 2011 02:10:59 +0800 )
Description: 最近两位名人结婚,诸多名人捧场,不少P民祝福,但更多P民谩骂,并组成了天涯观光团,集体上门谩骂。天涯人的观点是小三可耻,自己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名人和名人的支持者则认为干涉打扰他人生活者不道德。
有趣的是,今天看The Colbert Report,嘉宾是我很喜欢的Michael Sandel,哈佛那个专门讲公正、伦理、道德的老师,于是难得一见的看了Colbert的采访。里面有一点让我觉得非常有趣,那就是Sandel课程里讲的是否可以吃人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一艘船在海上迷失,船上众人弹尽粮绝,必须要开始吃人。此时,Sandel的问题是,这人该不该吃?
像这种比较复杂的伦理问题总有很多论点,在这里恕不赘述。但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我是支持吃这个人的,因为反正都是死,吃了人反而死的可能性要低一些。但Colbert却说,我不同意吃这个人,因为我不想下一个人被别人吃。
我和Colbert的区别在于,我把自己想象成吃肉的人,而Colbert把自己想象成被吃的人。道德的出现正是为了调解我们之间的矛盾。
我不是一个信教的人,但我认为像《圣经》一类的作品是有意义的。这不代表我认为可以和另外一对名人夫妇一样借此反对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从逻辑一贯性的角度而言,既然可以依照《圣经》攻击同性恋,也应该依照《圣经》把离婚者和再婚者都看成犯通奸大罪才对。
在我看来,《圣经》中记载的是利于当时以色列人生存的法则,是有其功利意义的。比如,同性恋不适合一个小团体,因为同性恋的存在虽然有公益性,但其对人口数量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在工业革命前,人口几乎是一个群体实力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提倡搞基的部族早晚要被他人毁灭。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道德强调的是我提倡的效率。
但为了确保族群能够接受这些原则,古犹太人还会创建宗教,以宗教树立道德,因为现代科学都证明,道德的约束力远胜于金钱激励等其他制度。而为了让大家都接受这些规则,宗教和道德还要确保道德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比如,作为动物的人类喜欢自己去搞别人的老婆,但不喜欢别人搞自己的老婆。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有很多可能性,比如人们可以支持一夫多妻、胜者多得,或者随意胡搞、没有婚姻,或者一夫一妻。
按照John Rawls的公平原则,我们大多数人应该选择一夫一妻。随意胡搞太过混乱,不但成本很高而且没有效率,很难得到大多数希望延续自己基因的人的同意。大多数人也不会支持一夫多妻,因为在一个族群里只有强者才可以搞别人老婆,弱者的老婆要被别人搞。鉴于强者数量要比弱者少,大多数人更可能成为弱者,所以更愿意放弃搞别人老婆的机会来换取别人不会搞自己老婆的安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道德还需要有公平性。
这也就是说,我们不但要像我一样,想象吃人后产生的好结果,还要想Colbert一样,想象被吃的不好结果。我们不但要把自己想象成吃人肉的人,还想把自己想象成被吃的人,才能确保道德的产生。
只有道德是为了促进集体利益时,才能继续延续。法律其实也是如此。法律不是单纯的就事论事,评判对错。实际上,我们的法律惩罚的是影响集体利益的行为,而非某个人的动机或某种行为的起因。除了少数反社会者之外,我认为大多数犯罪的人都有一个很让人动情的理由解释自己,很多谋杀等罪都可以用童年不幸、社会压迫等理由来解释。而且,犯罪者最厉害的一个辩解就是,任何人如果和他一样的处境都会做出同样的事来。也许的确是这样。我如果出生在美国Marcy,说不定也去谋杀买毒品了。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批判别人。我们甚至说,惩罚任何一个人都不一定是公平的。
但我们有罪不代表我们不能拿石头打他。在某种情况下,我们也许会杀人,但这种情况并未实现。现在的情况下,罪犯杀人了,因此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以确保没有更多的人被杀。我们惩罚他是为了杀一儆百,以便自己不成为那个被杀的人。这样的惩罚未必是绝对意义上的公正,但对于整个集体来说确实有效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没有杀人的人是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的。
因此,有些人提倡的“我干我事,关你屁事”或者“每人应该自扫门前雪,八卦者无耻”的论调其实本身就是屁话。诚然,现代社会和过去已经有很大不同,这也使得《圣经》这样历史悠久的道德指南有了过时的倾向。但《圣经》过时不代表道德过时,即使在一个极度提倡个人化、并且可以实现一定程度个人化的社会,每个人的行为还是有“界外效应”,会对别人产生影响。大家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关我的事。
即使是现代社会,我们依然有道德,因为只有道德能够帮助集体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比如通奸一事而言,在现代社会此事很难用法律进行约束,而且似乎也没严重到那个程度,因此道德才会成为管理第三者的办法。
至于通奸是否应该是被限制或不道德的,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此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社会的状况不同,应该采取的道德标准也不同,比如对同性恋的接受度来说即可见一斑。但如果大多数人认为通奸不道德,那么通奸就是不道德的,因为这是大家在保护自己的权利,而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权利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家去管治某一行为也是无可厚非的。
实际上,这样一个以集体利益为主、个人利益为辅的社会远胜于强调极端个人主义的社会。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社会是恐怖的,因为一个人如不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其他人就会有意无意的伤害你的利益,纳粹德国这个极端现象就是我们最喜欢举的例子。纳粹的兴起有其历史背景,很多德国人、乃至西方人其实是支持纳粹主义的(参照Richard Eva )。纳粹即使在最鼎盛时期,也不过得了德国40%的选票,选举***也不过得了德国45%左右的选票。这也就是说,德国至少有一半的人是不同意希特勒和他属下恶棍的所作所为的。但是,这没有阻止纳粹犯下滔天罪行。
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和纳粹有效的统治以及人们盲从的心理有关。但更大的因素是,德国平民在周边的犹太人或残障人士受到伤害时,没有和Colbert一样考虑到“下一个可能是我!”。这些德国人坚信,自己可以是独善其身的大多数人,而不会是受害的少数。但事实是,大多数人永远会被少数人欺凌。
因此,当“小三”这样的事件出现后,大家会群起而攻之是有道理的。支持小三的人有两种,一种和尼采的超人一样,坚信自己比一般人强,只可能抢别人不可能被抢,另一种则是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间接伤害的愚人,这都是把自己当作是吃人的人。相比之下,攻击小三的大多数人想到的不仅仅是“抢个好老公”带来的便利,还是“好老公被抢”带来的伤害,他们则是把自己当作被吃的人。
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每个人也可以有自己的逻辑,并用自己的逻辑去指摘别人。但道德必须是大多数人的标准,因为被千夫所指之人去指责别人不道德可能还是应该多去听听Michael Sandel的课而不是故作悲情。
( Wed, 20 Jul 2011 17:57:07 +0800 )
Description: 因为前不久出了一本关于篮球的书,所以托人找到一家报纸,希望能够帮忙连载宣传。报纸的负责人也是朋友的朋友,很明确的说,按照行规,需要交钱才能连载。中国做事本来就不甚靠谱,规矩也的确是这么个规矩,因此,我也没太上心,就是谢谢了这位负责人。接着负责人道,最近姚明要退役,希望我以“华侨”的视角写写我对姚明的感想,让我两天后交,并说如果文笔好日后可以多多合作云云。
关于合作云云,本着中国做事不靠谱的原则,我也不是很上心。既然不能连载,那么写不写700字的小文章也没有意思,本来稿费就少(负责人自己也说),何况我也不想专写体育,或者是完全没事做。但鉴于人家也是好意约稿,于是我也应了下来。
之后我写的小文(后附)主要是写姚明现在不再被NBA那么重视其实正是他成功的表现。这个论点不算新,我想任何在外国住过的少数民族都可以了解。我们不愿意被人说成是“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你英文真不错”,甚至连“你英文真不错”这种夸奖都不愿意听,因为当地人绝对不会去夸白人英文好。作为外族,你希望的是在公平竞争中击败本地人。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Clarence Thomas直到今天依然为自己的肤色感到懊恼,因为他觉得自己是黑人这一点让自己在学校、律师行都得到了特殊待遇,以至于自己显示不出真本领。即使是现任总统奥巴马在竞选时也被当时和他竞争的现任副总统拜登夸为“口齿伶俐”(articulate),而这个褒义词让很多奥巴马的支持者不爽,因为拜登绝对不会说一个白人口齿伶俐,只会如此夸那些他认为应该颠三倒四的黑人。
因此,我一直认为姚明最大的成就其实就是从一个“伟大的中国球员”转身变成了一个“伟大的球员”,而且因为自己的成就、伤病等问题而被球迷批评,这恰恰说明了他已经不再被球迷低估。
这篇文章写完后,我按时交了。结果晚上对方来***说,本篇文章不符合他们的要求,因为他们本来以为我会写我是多么的因为姚明而热泪盈眶。我想不登就算了,反正我也给你面子了,又没损失多少。
此时,对方说我能否再写一篇,我说我本身不热爱姚明,很难按您要求写。对方此时面孔一转,开始批评我散漫没纪律,想写什么写什么,现在他们再找“华侨”写对姚明的热爱很困难,说我不懂珍惜这么好的一个机会。
听了这番话,我真是哭笑不得。在一份报摊都看不到的报纸上写不到一千字、挣不了几个钱真的是很好的机会吗?我有空写写书不更名利双收吗?
而且,我写书都是想写什么写什么,不行的话再觅出路。你都没给我钱,凭什么认为我会改?我不是你员工,怎么会散漫没纪律?你我又没合作过,你如果觉得我可能不靠谱,那么你不妨说早一天交稿,这样你不是还有时间安排后路?
我对姚明自有自己的看法,你也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如果你一上来就是想说必须写多么热泪盈眶,那么我顶多不写,我都没说你浪费我时间。而且你既然知道自己想看什么样的文章,那么不妨自己瞎写一篇、随便编个作者即可,这样一来你即使说看了姚明让你觉得像被奥尼尔搞菊花一样高潮都行,何必找他人? 附:我对姚明退役的看法 不再被人重视,恰恰说明成功
姚明退役了!这是前两天美国各大体育网站的头条新闻。
在此之前,姚明似乎已经被人遗忘,毕竟他已经有两个赛季几乎完全没能出场。虽然他依然是火箭队的头牌和薪水最高的球员,但在2009年对湖人队的季后赛比赛中受伤并导致下赛季报销后,火箭队已经悄然开始了转型,从一直以姚明为核心的“阵地战”球队变成了一直注重快速进攻的“跑轰”球队。实际上,即使姚明能够成功复出,愿意为其支付高薪的球队也凤毛麟角,毕竟NBA的巨人们历来就有身体不佳的记录,而姚明本人更是年过30、伤病连连。可以说,对于NBA的今天和明天来说,作为球员的姚明已经不再那么重要。
姚明的退役之所以会造成轩然大波,主要是因为姚明过去的成绩。他是历史以来第一个外籍选秀状元,是休斯敦火箭队复兴的希望,在他身后是10亿人的光荣和梦想。但这一切不过是起点,姚明最大的成就在于他没有让任何人失望。虽然背负着几乎任何明星就不曾有过的压力,姚明成功的成为了NBA第一中锋和全明星级别球员。虽然这一过程中不乏失望,姚明和麦蒂的梦幻组合也未能在季后赛走的太远,但姚明无愧自己状元的身份。
实际上,中国“姚黑”的出现以及美国对姚明的逐渐漠视恰好说明了姚明的成功。在一开始,中国人几乎都是支持姚明的,因为我们害怕姚明失败,给国家丢脸。美国人则把姚明当作熊猫,更多的惊叹于姚明的中国面孔和在NBA名列第一的身高。直到姚明用一次又一次的成就证明自己后,中国人才有自信批评姚明的不足,美国人也才开始把姚明当作一般球员、而非一个“东洋景”来看待。
在今天,华裔球员在NBA打拼已经不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即使在日后中国又出了位不世出的篮球奇才加盟NBA,也很难想象他能够像姚明一样,在美国获得“国宝”式的待遇。中国球迷也不会盲目的去赞美本国的球员(参见易建联、孙悦等的评价)。这一切都要归根于姚明,是他让中国篮球挺直了腰板,成为了世界篮球受人尊敬的一份子。 ( Mon, 18 Jul 2011 22:24:47 +0800 )
Description: 乍一看,此书的名字和《赢的秘诀》都相近,也都是讲NBA的,而且虽然一个号称管理,一个强调用人,但在主题上难免有撞车的感觉。在看了之后才知道,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此书和《赢的秘诀》并无重复。
虽然同样是讲NBA,但《赢的秘诀》更为系统化一些,通过波士顿凯尔特人一个案例从头到尾介绍了联盟的方方面面。此书则更多是在分析各种各样的案例,比如拓荒者队为何每年都过不了第一轮,热火队是如何崛起的等等。而且,《赢的秘诀》讲的很多都是陈年往事,本书的故事则更要时髦一些。
从分析的内容来说,《赢的秘诀》着重点在于Moneyball,也就是如何利用NBA的既定规则来提高效率。这本书则更多注重在于用人之道,强调的是团队的打造,更多的谈到的是建立团队时正确的理念和误区。
虽然说着重点不同,但两本书毕竟都是写管理,写NBA,写如何去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两书的相似之处,那么就是这两本书都是用许多市场的概念来分析这个貌似简单的运动,让篮球增加了许多深度。万事皆有融会贯通之处,这两本书通过不同的角度和写法,讲述了很多相似的道理。
正如***所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要支持,凡是敌人支持的我们都要反对”。《赢的秘诀》反对的是CCTV式解读篮球,比如看到球星即满眼放光,球进了既是合理,不进既是不合理。按照这种解读方式,我们要么是在单纯的看10个彪形大汉玩儿童游戏(所以才有央视标准的“我X!好球”类评语),要么就是在玩Fantasy Basketball,明星多即注定会夺冠。
《赢的秘诀》想指出的正是篮球有更多的内涵,有不少和管理、甚至和人生相通之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乐此不疲的一遍又一遍观赏内容大同小异的比赛。在这个方面,此书和《赢的秘诀》是相同的,都是企图从比赛中读出更多的东西。可以说,这两本书是一同站在了CCTV式解读的对立面。因此,两者真正应该达到的目的不是相互拆台,而是一致对外才是。让我们打倒CCTV式的篮球解读,赋予篮球新生!
( Sun, 10 Jul 2011 10:47:32 +0800 )
Description: Ronald C. White关于林肯的传记所以文采方面略逊,但整本书娓娓道来,详尽的讲述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的生平。看过Battle Cry for Freedom之后,我已经对林肯十分崇敬,但那本书更多的是介绍整个内战期间美国各地的事件,在看完此书后我才知道这位总统出了道德高尚、判断力卓越之外,尚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鉴于林肯的优点太多,先说两个对我来说最有当务之急的教训:以善意度人和虚怀若谷。林肯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此生不曾树敌,无论什么人在和林肯打过交道之后都会说林肯此人光明磊落、值得交往。这在一方面自然是因为林肯本人的性格魅力,不然他也无法以一介布衣说服全美人为其投票、成为总统。但在另一方面这也是因为林肯本人十分善良。毫无疑问,林肯本人才华横溢,这点从林肯未曾上学但成为伊利诺伊州最成功的律师以及其诸多伟大的演说即可看出。从林肯卓越的政治才能和日后的知人善用我们也可以看出,林肯是个眼中不揉沙子的人,看人看的很透彻。
但即使如此,林肯却不是每个事都分毫必争,很多事情都是得过且过,对人尤其宽容。比如林肯在早期伊利诺伊州竞选时,其本党的他州同僚却转而支持林肯的政敌,最终导致林肯落败。要是我遭遇了这种事,我的第一反应肯定是“X你妈,信不信老子将来飞黄腾达了整死你”,即使后来怒火熄灭也会记他一辈子。但林肯的做法是给这位同僚写信,实事求是写到同僚的倒戈对自己失利造成的影响,但说他不会因此而记仇,因为他相信这位同僚如此做不是为了伤害他,而是自有自己的原因。正是也能为林肯这样的善意和宽容,所以所有的人、包括之前的敌人,才会帮他进入白宫。
林肯的另一大优点就是永远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在这一前提下,他可以容忍一切。McClellan在统帅Potomac军队是对林肯桀骜不驯,但林肯觉得只要这位将军能够为自己取得胜利,这不是什么大问题。等林肯日后拿下McClellan时,也不是因为这位将军态度不好,而是因为他无法带来好的结果。
对于我来说,最能借鉴的案例是林肯对Simon Cameron的处理上。Cameron本身是宾州的政治大佬,在帮助名不见经传的林肯赢得选举这一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为了报答他,林肯让Cameron担当了美国的国防部长。
但在内战开始后,几乎所有人都看出Cameron的能力无法胜任这一重要职位。为了达到拿下南方叛军这一最大目的,林肯必须撤换Cameron。在这一前提满足后,林肯依然希望达到以职位答谢Cameron的这一小目的。林肯想出的解决方案是让Cameron卸任国防部长,前往俄罗斯担任美国大使。鉴于俄罗斯是美国的忠实盟友,Cameron这一虚职不会让其承担太多责任,但又能让他担任美国最显赫的职位之一,可谓两全其美。于是,林肯亲笔给Cameron写了封信,希望他能接受自己的这一安排。
直到此时,我觉得林肯的策略都没有什么稀奇的,大概我也能做得到,但接下来的经过让我对林肯佩服的五体投地。Cameron在接到林肯的信后,发现信中只是公事公办的谈到了让自己前往俄罗斯。Cameron认为自己在接到这封信后就辞去国防部长十分没面子,因为这等于他承认之前反对自己的声音是正确的,自己的确是没有能力。于是,Cameron旁敲侧击的找他人向林肯暗示,希望总统能够再写一封信,给足自己面子。
此时,要是我是林肯,估计就炸锅了。老子本来就面临着华盛顿都未曾面临的国家分裂的难题,天天事情这么多,每天工作时间是早6点到晚12点。本来老子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让你当国防部长,而且当时老子要是变卦了你不也拿我没办法。现在老子还是这么忠义,没直接因为你无能炒了你,还让你去当大使。这么给你脸你还得寸进尺来烦我,老子就是不给你这面子,现在炒了你怎么着吧。
林肯的处理方式却是立刻又给Cameron写了封信,里面写到他在任职国防部长期间成绩斐然,但鉴于国家更需要他前往俄罗斯,因此恳请他能以国事为重,前往圣彼得堡述职。拿到这封信后,Cameron心满意足,完全听从了林肯的安排,并且见人就说林肯是个大好人。仅仅通过满足了一下Cameron的虚荣心,林肯就达到了自己另选贤能、感谢恩人这两个目的,并且避免了采取我的措施所可能造成的更多的分裂。
可以说,在明白孰轻孰重的问题上,我较能把控,但很多时候还是不能做到完全以目的为主,有太多的原则。有时理确实是这个理,但不去讲理、送佛上西天却是更好的选择。学习伟人,任重而道远啊。
( Sat, 9 Jul 2011 01:25:40 +0800 )
Description: 自从Greg Maddux退役之后,我最喜欢的棒球运动员是铃木一朗。这个看上去和我日本朋友没什么区别(据说在日本是很吃香的长相)的球员自从远渡重洋来到大联盟后,每年打击率都达到3成以上,200支安打、全明星、金手套似乎都是保障。但到了今年,他突然防守区域开始缩水,打击率只有2成7,成了一名非常一般的球员,也在人生中第一次错过了全明星赛。
这不得不说是非常突然的。所以科学告诉我们,球员虽然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变化,但在变老后其反应、肌肉等都会迟缓和出现问题,而这必然会导致球员水平下降,不管他们如何锻炼和保养都是如此。但即使如此,你很难说去期待铃木这样10年如一日的球员在一夕之间变得平常。
直到你想起他今年已经37岁。
作为球迷,这是一个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伟大的洋基队队长Derek Jeter在两年前打击率还超过3成3,在最有价值球员的竞选中还排名第三。但在第二年打击率他的只有2成7,更可怕的是似乎无法把球打出外野。当赛季结束后,很多人都说,Jeter可以通过努力找到第二春,毕竟一年前他水平还那么高。今年,Jeter的打击率还不到2成6,他今年36岁。
我最喜爱的球员Maddux的巅峰时期我没有赶上,因此没能看到他每年ERA不到2的脱俗表现。但在那之后,我连续数年看到的都是一名ERA不到3的超级投手。在36岁时,他的ERA还只有2.62,但在下一年涨到近4。当时我也认为那不过是偶然,毕竟棒球被击到什么地方谁也无法控制,Maddux很有可能只是运气不佳,很多前几个赛季可能被接到的球这个赛季都成为了安打。我没有想到的是,从此Maddux的ERA一直在4左右徘徊,从明星变为了凡人。
同样的事情还在篮球场上发生。虽然数据告诉我们,小个子球员过了30岁即过了巅峰期,但32岁的艾弗森场均超过26分。谁也无法预测到,33岁的艾弗森场均只有不到18分。当时我想,这可能是因为艾弗森被交易至了他不适应的活塞队,还期待他能再造辉煌。一年后,他已经离开了NBA,前往土耳其混迹。
实际上,似乎只有激素能够帮助球员永葆青春,所以42岁的Barry Bonds的OPS还能超过1。但看着年轻时消瘦的Bonds和年长后头大了不止一倍的他,还是让人觉得怪怪的。
我们看球是为了能够通过喜爱的球员获取一丝无法亲自体验的快感。我们希望能够体验到人体技能和体育技巧的极限,以及与世界上最强大的对手同场竞技那一类似战士般的震撼。但年轻的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是我们的偶像也会英雄迟暮,因为那只会告诉我们,看着、看着球,我们也渐渐老了。
( Sun, 3 Jul 2011 21:35:43 +0800 )
Description: 第一章、廉价劳动力就是好
如果你问皮蒂诺自己,他为什么会在波士顿失败,他会告诉你一个名字:迪姆·邓肯(Tim Duncan),1997年选秀的状元。这位来自维克森林大学(Wake Forest University)的大前锋在NCAA期间就出手不凡,并被球探、教练普遍认为是NBA最珍贵的人才:能够领导一直球队的内线球员。所以人都肯定,只要不被伤病等意外因素所击垮,邓肯一定会成为联盟中最出色的球员之一。
让人想象不到的是,即使期待值如此之高,邓肯的表现依然好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到2009-10赛季为止的13年中,邓肯已经获得4次总冠军,三次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NBA Finals MVP)的殊荣、以及两次常规赛MVP。邓肯被普遍认为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并注定在他退役后五年进入名人堂。
让皮蒂诺感到最遗憾的就是和邓肯携手创造辉煌的不是自己,而是马刺队的格雷格·波波维奇(Greg Popovich)。虽然皮蒂诺在加盟凯尔特人时满怀期望,期待凯尔特人能够得到当年的顺位第一的选秀权,但命运却和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当年战绩最差、手握两个靠前顺位选秀权的凯尔特人,最后却意外的只得到了第3顺位选秀权。最后,第1顺位落在了当年因为伤病困扰而战绩下滑的马刺手中,为他们带来了邓肯和4个冠军。
马刺队一直是NBA的强队之一,而他们在名帅鲍勃·希尔(Bob Hill)带领之下,战绩更是达到了巅峰。在1994-95赛季和1995-96赛季,马刺队分别获得了62胜和59胜,是NBA的顶尖球队之一。
但在1996-97赛季,也就是皮蒂诺进入NBA的前一年,马刺队却出师不利,先后折损了全明星球员肖恩·埃利奥特(Sean Elliot)及两年前的最有价值球员(MVP)、联盟历史最伟大的中锋之一,“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David Robi on)。在球队前18场比赛战绩只达到3胜15负后,时任当时还是马刺队总经理的波波维奇决定炒掉希尔,自己出任主帅。失去工作的希尔自然愤怒异常,他认为前两年的出色表现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现在是伤病而不是自己的能力造成了当时马刺的困境。希尔的执教生涯从此一蹶不振,这位曾经的常胜将军在职业后期无论是在大学还是在NBA执教都是屡战屡败。
马刺后来的战绩证明希尔的抗议是有根据的。在波波维奇接受球队后,马刺的战绩也只有17胜47负,而这也让马刺当年的总成绩只有20胜62负,让他们成为了NBA垫底的球队之一。
波波维奇的惨淡战绩证明了他也没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毕竟一场篮球比赛是两支球队的比拼,教练再有能力,如果球员不行,最后也难免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更何况,当时波波维奇的履历还没有一点能够证明他有成为一代名帅的潜质或能力。
这位曾经的美国空军学院毕业的军官在其执教生涯中,最可圈可点的成只是曾经为拉里·布朗(Larry Brown)和丹·尼尔森(Don Nelson)两位名帅打过下手。在执掌马刺队之前,他只独立执教波姆那-匹兹学院(Pomona-Pitzer College)。这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三流小学校,根本无法和皮蒂诺执掌过的任何一支球队相比,甚至连和皮蒂诺球队同场竞技的资格都没有。
但就是在经历了这样惨淡的1996-97赛季之后,邓肯的来临彻底改变了波波维奇的命运。在之后的13年中,他成为了NBA最出色的教头之一。在这段期间,波波维奇已累计了719场胜利,平均每年55胜(其中还包括了因为罢工而被缩短的1998-99赛季),其胜率更是高居NBA历史第三。波波维奇季后赛的战绩更是傲人;他的4枚冠军戒指让其在NBA历史上排名前五,其季后赛胜利场次更是在NBA历史上排名第三。
从邓肯来临之前的波波维奇的战绩和履历来看,没有迹象证明他能够成为NBA历史上最伟大的教练之一。实际上,在波波维奇刚刚接手马刺一个赛季之后,如果拉斯维加斯设立赌局,绝大多数人也会赌皮蒂诺的NBA生涯要比波波维奇辉煌。而这也是为什么直至今日,皮蒂诺都认为,他和在NBA历史上永垂不朽的距离,差的只是选秀会上那一点点运气。
( Fri, 24 Jun 2011 18:42:46 +0800 )
Description: 楔子:常胜将军的滑铁卢
时间:1997年。在皮蒂诺(Rick Pitino)接受了波士顿凯尔特人(Boston Celtics)教鞭的那一刻,波士顿人沸腾了:救世主来了。
这支曾经的8连冠球队、NBA中唯一的16冠得主,战绩已经跌倒了谷底。在刚刚结束的1996-97赛季,球队只赢得了区区15场胜利,是联盟中最惨淡的战绩之一,也是凯尔特人历史最差记录。但如果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扭转这种状况,那就是皮蒂诺。所有人都知道,皮蒂诺是常胜将军。无论是大学篮球还是在职业篮球,皮蒂诺都是无往不利。
这位传奇教练第一次成为教头是在波士顿大学(Boston University);在短短几年间,他就带领着这支一年连10场球都赢不了的球队成为了美国大学篮球联赛(NCAA)的64强。之后在普罗维登斯大学(Providence University),皮蒂诺在刚过而立之年就已完成了许多教头一辈子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带领球队杀入NCAA联赛的4强赛。在执教传统强队肯塔基大学(University of Kentucky)期间,皮蒂诺都更是超越了自己原先的成就,成功率领球队两次进入NCAA联赛的决赛,并成功在1996年问鼎冠军。
在职业联赛,皮蒂诺的战绩也一样出色。他的第一份工作是执教NBA中最大牌的球队之一:纽约尼克斯(New York Knicks)。在他接手之前的一个赛季,尼克斯只赢了24场比赛。而在皮蒂诺执教的第一个赛季,尼克斯就多赢了14场比赛;在他执教的第二个赛季,尼克斯的战绩比2年前翻了一番还要多,达到了52胜,并赢得了当年的分区冠军。
在赢得了总冠军后,长相和艾尔·帕西诺在《教父》中饰演的迈克尔·科利昂有几分相似之处的皮蒂诺名气达到了巅峰。这位永远以一身笔挺的阿玛尼西装出现的教头四处演讲;他甚至还出版过数本畅销励志书,像人们传授自己成功的秘密。
NBA所有的总裁都认为,皮蒂诺有成为联盟偶像级教头的潜质,就好像同为意大利后裔、并同样帅气十足的传奇教练帕特·莱利(Pat Riley)一样。而且大家都坚信,和其他必须在万事俱备才能获得胜利的教练们不同,无论是什么情况,皮蒂诺都能力挽狂澜,帮助球队获胜。
这样的一名教练,一定能够帮助凯尔特人再造辉煌,波士顿人都这样想着。与球迷意见相同的还有凯尔特人球队的经理们。为了能够把皮蒂诺从肯塔基大学挖来,他们为皮蒂诺提供了NBA历史以来最丰厚的教练合同:10年5000万美元。这笔合同的平均薪水甚至要超过联盟最佳球员之一、公牛队的皮蓬(Scottie Pi en)。
与这笔薪金所匹配的,是皮蒂诺在凯尔特人所掌控的说一不二的权力。皮蒂诺被任命为球队的总裁、篮球业务总监、及主教练。为了能够将权力完全集中于皮蒂诺,凯尔特人甚至不惜辞退了已经担任凯尔特人球队总裁25年之久的9冠王教练“红衣主教”奥尔巴赫(Red Auerbach)。对皮蒂诺的绝对信任让凯尔特人队的经理们为他提供了绝对权力。
在皮蒂诺执教的第一场比赛中,初生牛犊的凯尔特人队就击败了如日中天、由杰克逊(Phil Jackson)执教的芝加哥公牛队(Chicago Bulls)。一夜之间,世人皆知乔丹(Michael Jordan)、皮蓬、罗德曼(De is Rodman)等人的能力是无法和皮蒂诺的执教体系和管理天才抗衡的。波士顿王朝要复辟了。
然而,让凯尔特人队和球迷想不到的是,击败乔丹也成为了皮蒂诺执教期间的巅峰之作。在波士顿执教的4年中,皮蒂诺最好的战绩也只有36胜46负,而且没有一年进入季后赛。在2001年,这支有着全明星安东尼·沃克( Antoine Walker)和保罗?皮尔斯(Paul Pierce)的球队继续屡战屡败。终于,皮蒂诺在执教了34场、胜12场负22场之后再也支撑不下去了;他宣布放弃自己合同后六年的合约,挂冠而去。
皮蒂诺失败了。他的光环褪去了。皮蒂诺在凯尔特人的任期被普遍认为是NBA历史上管理最差的阶段之一。大家的又有了新的共识:皮蒂诺完了。
然而,兵败波士顿后,皮蒂诺又回到了大学篮球,执掌路易斯维尔大学的教鞭。在2005年,路易斯维尔大学顺利在历时19年后再次杀入NCAA联赛的4强赛,皮蒂诺也成为了历史以来第一个带领三支不同球队进入NCAA联赛4强的教头。大家又回过头来说,皮蒂诺是个赢家,只不过在波士顿马失前蹄。
皮蒂诺的傲人战绩让人无可否认,他是一名好教头。那么,为什么他会在波士顿滑铁卢呢?这肯定不是因为球队中有人作梗,因为他在凯尔特人有着绝对权力。这也不是因为球队没有好球员,因为沃克和皮尔斯在皮蒂诺离开没多久,就率领球队杀入东区总决赛。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皮蒂诺的失败的呢?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皮蒂诺在NBA的失败并不是偶然的。NBA球队经营和管理之道是如此复杂,以至于仅仅有一名好教头、有全明星球员都不足以保证球队的胜利。虽然球迷和评论员在观看比赛时,把球队的成绩都归功于教练的神机妙算、球员的付出和天赋,但实际上,球队的运营是球场上胜利的基石,球队管理者运作得当要比球场上的一切都要重要得多。皮蒂诺的失败并不是因为他不懂得执教、或者没有好球员,而是因为他没有理解NBA球队运营中赢的秘诀。 赢的秘诀是通过观察慢慢总结学习的出来的必胜定律。夺冠球队之所以常胜,是因为他们通过观摩其他NBA的赢家理解了秘诀;皮蒂诺失败,也是因为他没有临摹胜者,而是一味迷信于自己的能力。因此,我们只有在分析了赢球的球队为什么会赢、输球的球队为什么会输后,才能知道赢的秘诀究竟是什么。而只有在知道赢的秘诀后,我们才能解答,常胜将军皮蒂诺失败的原因所在。
( Fri, 17 Jun 2011 22:52:39 +0800 )
Description: 看体育类书籍一直是我的爱好之一。最早对此类书的爱好是源自对球员的八卦,所以介绍乔丹早期成就的《The Jordan Rules》我要看,介绍乔丹晚期走下神坛的《When Nothing Else Matters》我也要看。虽然这期间也会有《Playing Their Hearts Out》这样从体育写社会的宏大作品出现,但此类作品的最大吸引力还是来自于体育本身。
这其中唯一的例外就是《Moneyball》。本来我对此书一无所知,直到ESPN天天报道此书造成的争议后,我才决定一看。当时虽然我不知道谁是Michael Lewis,但还是花了正版价格(!)买下了此书。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我虽然一直对棒球甚感兴趣,甚至借助着棒球卡的帮忙背下了很多数据,但看此书之前我从未想到棒球可以这样去欣赏。《Moneyball》的另外伟大之处在于,此书的教训不止适用于棒球,还适用于各行各业,所以《财富》杂志才会将其作为75本必读书之一推荐给各位对经管感兴趣的读者。
那么,《Moneyball》究竟教会了我们什么呢?说白了,就是如何从全垒打、三振这些表象,看到其背后事实的真相。在观赏体育时,很多球迷都对数据了然于胸,但这些数据真正代表了什么呢?《Moneyball》对数据的解构使其成为了经典。
虽然《Moneyball》已经出版了多年,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对Lewis提出的理论十分了解。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能用此书中的理论在Fantasy Basketball中小试牛刀,一举击败了诸多深爱篮球、却不懂Moneyball的朋友们。
可能也是CCTV和BTV的转播看多了的缘故,我认为中国的解说员和球迷对Moneyball中提出的概念也不甚了解。虽然Michael Lewis又就篮球中的Moneyball现象用“I Can Play”的巴蒂尔做了一番诠释,但究竟多少人看了那篇《纽约时报周刊》的文章、又有多少人去了解这一概念就不得而知了。
作为篮球多年的爱好者,我认为这为我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通过撰写一个我本身十分有激情的话题,我可以把Moneyball这一适用于篮球以及各行各业的概念系统性的详述一番。而且,我还可以顺便提及我多年对篮球以及各类体育书籍和杂志的感悟,将其评头论足一番。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此书是源自篮球、但高于篮球。篮球迷看了之后肯定会有不少的感受,因为里面多有提及我们当年的英雄和敌人,甚至也有不少昙花一现的人物。但从他们的身上,我们希望明白的不止是篮球场上的道理,而是更为普及的管理之道。这些从篮球场上总结的经验综合起来就是我所谓的“赢的秘诀”,这其中即大量包括了Moneyball这一全新概念,也包括了很多传统的理念,甚至还有一丝我个人的感悟。希望此书在娱乐之外也能提供那怕是一丝一毫的实用价值,如果这能如此寓教于乐,那么此书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 Sun, 12 Jun 2011 09:05:22 +0800 )
Description: 在2011年上半年,我从读过的90本书中挑出了最烂的3本。纯从质量上来说,这3本不一定是最烂,但可以说是和预期相差最远的作品。有的书可能比这3本还差,但那读它们是我的错误。比如,《德川家光》很烂,但作为山冈庄八多年的读者,我自己应该预测到这一点才对。有的书很烂是因为我自己的失误。比如,如果我一早知道The Politically Incorrect Guide to the Co titution是一个右翼律师作品,那么我根本就不会阅读,但我自己功课没做足,误信了亚马逊,这不能赖作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3本未必是最差的,但肯定是最名不副实的。
The Death I tinct
这本书之前已经详尽评论过,本来看在这是Amy Chua的老公的份上才会略感兴趣,但后来亚马逊和《纽约时报》的佳评让我觉得这书可能真的不错,又是我喜欢的历史推理题材。没想到写的超级垃圾,不但不精彩还充满了俗套,说是电脑在被输入了N多套路后自动生成的作品也不为过。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通过分享此书认识一个朋友,不过不能因此就说它不是烂书。
The First Salute
Barbara Tuckman的名气很大,最著名的《Gu of August》所有人都说是经典,另外也著有国人比较感兴趣的史迪威传等作品。对我来说,她作为业余史学家连赢Pulitzer更是励志的象征。问题是我读的两本书都很一般,之前《March of Folly》立意很好,我还小小学习了一下,但书本身没什么意思。为了再给她一次机会,我又读了这本《The First Salute》,没想到更烂,故事不知是怎么结构的,能够经常让人走神,而且里面充满了诸多无趣的细节。如此大家能写出这种烂作品真是让我大跌眼镜。
What Would Ben Graham Do Now?
最近研习海外投资时正好出了这本书,觉得名字很有趣、又是讲我感兴趣的主题的,于是读了。不想此书和Ben Graham基本没什么关系,而且内容一如所有MBA老师的课程一样,充满了假大空。作者写了300多页,其实核心概念几句话就能说清楚:西方投资者不敢投资发展中国家是因为这些国家充满了不确定性,其实在这些国家依然可以获得确定性以价值投资,关键在于西方投资者应该了解当地、掌控核心技术、有资金优势、认识领导。话说的啰嗦也就罢了,此书举的例子也非常二,不过这也很容易理解,毕竟此书作者的偶像兼上司本人的起家就是接着自己王子的身份到处走后门。此书直接起名叫“认识领导好办事”就得了,直接名字就是内容,300多页都不用写了,多言简意赅,何必扯上价值投资呢?
( Mon, 6 Jun 2011 22:20:40 +0800 )
Description: 根据我在豆瓣的记载,在2011年上半年年我大概读了80本书,还有8本在读,所以到了月末大概会有90本读过。其中大约75本英文、15本中文。在这其中,我挑出了6本最好的作品,一月一本。
Freedom From Fear
今年读完手头剩下的3本牛津美国史中最好的一部。作为这一系列书籍的超级粉丝,我觉得Ke edy的问题不输之后文采的Gordon Wood,而在史料的使用上又略微胜之。这本书涉及的阶段比较难写,基本上就是FDR的整个任期和其前后,期间经历的是大萧条、新政、二战等都是美国史上少有的大动荡。但Ke edy举重若轻,社会、经济、外交、战争等方面全部信手拈来,其中战争精彩部分和Battle Cry for Freedom相仿,连我不喜的社会史都非常出色,不得不说是高手作品,因此以此书代表了Patterson两本非常出色、但略逊一筹的牛津史。
Buffett : The Making of an American Capitalist
写传记之前想看看我敬佩的大师是如何写的,结果发现自己真是望尘莫及。Lowe tein这本书不但让人对巴菲特本人印象深刻,对投资的见解、美国金融数十年的发展、以及对资本主义本身的卓见同样精彩。而且和Lowe tein的大作When Genius Failed一样,叙事异常流畅,让人手不释卷,比其新作The End of Wall Street强很多。据说巴菲特读过此书后十几年对Lowe tein不理不睬,由此可见这本作品是多么入木三分。
The Rise of Theodore Roosevelt
这辈子读过的最好书籍和传记之一。这么来说Morris的优点呢?首先,他的史料详实,从后面大量的备注即可知道。其次,他文笔流畅,整本读起来仿佛小说。第三,他善于刻画人物,使得诸多配角都栩栩如生,更不要说Teddy了,其对Teddy的爱情和家人描写尤其感人。第四,Morris很有文采,很多地方读起来不输散文。第五,Morris对整个美国史都极为了解,让人读过此书后不但了解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也更加了解当时的美国。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名不虚传的大作。
Alexander Hamilton
我的偶像Chernow今年赢Pulitzer是因为其新作Washington。和该书相比,Hamilton写的更为精彩一些。这两本书的优点是相同的,在之前赞扬Chernow的文章中已经提过,但Hamilton的题材更为占便宜一些。Chernow是每本书都极为有养分的作家。
Play Their Hearts Out
很难想象一本讲体育的书能够写的如此之好,可谓Moneyball之后的又一大作。不同的是,Lewis的作品更具娱乐性并更重视思想的创新,这本书则更像The Wire,以真实的文笔揭露篮球背后美国的社会百态,仅从这一点来说,本书的存在就意义非凡。但真正让此书与众不同的是作者的叙事能力和文采。八年采集而来的故事被作者讲述的环环相扣,而诸多人物也被作者写的栩栩如生,其中主角Walker的经历更是写的让人心碎。而且,此书的意义不仅在于篮球,还在于其为少儿教育敲响的警钟。
The Fearful Rise of Markets
对此书没什么期望,以为又是一本讲述2007年金融危机的小书。读过才发现,作者言简意赅,几句话把金融数十年的发展和之间的关系都说的甚为清楚。和其他书相比,此书更有俯瞰的高点,贯穿的也更好。如果想了解金融危机并只想读一本书,那么了解全球经济就读此书,了解美国就读All The Devils Are Here。
( Sat, 4 Jun 2011 22:51:24 +0800 )
Description: “Give me your tired, your poor, Your huddled ma es yearning to breathe free, The wretched refuse of your teeming shore. Send these, the homele , tempest-tost to me”. Perha is no better way to summarize the idealized version of America than the poem quoted above. America likes to see itself as the land of o ortunity, where meritocracy reig supreme. This picture, however, is as a ealing as it is simple and false. The subjugation of the under-privileged cla es is permeated throughout history. For these le fortunate souls, they must fight for survival and chase the ever distance American Dream.
While the lowest cla within American society sometimes engages in struggles agai t the “system” and the “man”, more often than not their conflict with fellow poor is much more direct. Such incidents are abundant throughout American history. In the early days, it’s the poor versus the e laved black it evolved to the poor versus new immigrants, Asia in particular. Nowadays, the sharpest conflict is between the poor and Hi anics.
In film and television series, such conflict is usually portrayed as gang warfare. As the most maligned people in America, the continuing awakening of black pride has produced a stream of television and film production featuring black protagonists. As the unfortunate “permanent undercla ”, many of these pieces feature black gangsters struggling to improve their situation, with the inevitable result being a shakeup of the status quo. During their struggle, the black protagonists often come to blows with people with similar background.
The TV series The Wire and the film American Gangster are probably two of the better known recent examples of such genre. In the highly unconventional The Wire, the creators adopt a cinema verite like style to portray contemporary black ghetto of the city of Baltimore. The complex narrative focuses on various a ects of the ghetto life and various interactio between it. By depicting story lines involving criminals, police officers, politia , blue collar workers, school children, and new aper men, The Wire provides a Dicke ian picture of the grim life within American i er city.
American Gangster, on the other hand, deals with the rise and fall of Frank Lucas, the infamous black drug dealer turn police informer in the 1970s. While a highly polished production, the film is much more traditional in its themes and plot. Furnished with details from the period such as the Vietnam War, the film never the le travels familiar terrai laid previously by films such as the Godfather trilogy and Serpico. While both deals with blacks’ struggle agai t other lower cla es as well as society at large, The Wire and American Gangster takes different a roach, yet, because of comparable subject matter, do have similarities. In The Wire, the struggle within the black community is as harsh as the struggle with the wider world. The series ends co iderable time developing story lines involving competition between black gangs, between black policemen and gang members, as well as more complicated relatio hi involving su orting characters representing traditional power centers such as churches and politicia .
Compared to the power play within the black community, the competition between blacks and other lower cla es such as Polish stevedores or East European criminals is no le fierce, but of secondary importance. On the other hand, black society’s struggle agai t hegemonic i titutio such as City Hall, the Baltimore Sun and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are also given co iderable coverage. By analyzing its focus, it is po ible to conclude that The Wire do not see struggling agai t other under privileged grou to be the primary stumbling block agai t black progre .
This view is in direct contrast with American Gangster. Like characters in The Wire, Frank Lucas, American Gangster’s protagonist, does come to conflict with other black grou , including Nicky Barnes, a real life gangster portrayed in the film. Yet, Lucas’ struggle agai t other grou is portrayed with much more detail. In addition to dealing with Italian gangsters, Lucas’ struggle agai t the police (some corrupt) being the major plot of the film.
The two grou singled out by the films are both later comers to the American shore. The Italia came primarily at the end of the 19th century. The police department, as a remnant of the oils system in the 19th century, is also populated by immigrants, e ecially the Irish, who came before the Italia . Lucas’ struggle with them, then, can be interpreted as a conflict between poor blacks and poor immigrants. In American Gangster, this conflict is deemed to be of the greatest impediment to black progre .
What is to be the outcome of this struggle? The Wire provides a nihilist a wer. The series does not see an easy solution. Capable politicia , veteran new aperman, upright police officers, idealistic school teachers, and even entrepreneurial blacks themselves all fail to reach the bridge too far. The riddle seems too complex and the status quo seems too entrenched for any single force to provide a satisfying solution. While the series could be co trued as a cry for help to one of America’s most intractable problems, The Wire doe ’t offer easy and satisfying a wers. Rather, it never wavers from its realistic attitude, and recognizes that”the game's out there, and it's play or get played. That simple”.
American Gangster, on the other hand, is provided with a conventional ending. Co idering the film is traditional in its ideology, this should not come as a surprise. The character of Frank Lucas is a ealing because his Protestant Ethics. As America , we ca ot help ourselves but to become enamored with a hardworking, confident, discreet, decisive, and talented busine man, even if such man deals with drugs. Lucas simply fits the Puritanical model too well, which is why is ending is no different. As long as Lucas works hard and gets proper help (in the film, Ru ell Crowe portrays the police officer and white do gooder), he, and implicitly, his race, shall rise. In e ence, this is exactly what Booker Washington endorsed a hundred years ago.
It is hard to say which a wer is correct. Ironically, in the end the result may not even matter. It is the struggle that defines what America is. Like the elusive American Dream, the end may not be obtainable, but the idea of it and the march towards it are what matters. This is what Thomas Jefferson referred to as “the pursuit of ha ine ”.
( Thu, 26 May 2011 00:18:47 +0800 )
Description: 之所以美国政府在处理这些问题上都表现拙劣,一方面是因为领袖的“断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行贿受贿等问题的普遍。
实际上,布施小恩小惠以获得支持一直是美国政府的传统。从华盛顿开始,支持总统的好处之一就是能够获得薪水丰厚的政府职位。这一传统到了安德鲁·杰克逊手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掌握了权力,这些官员不免会想为自己谋福利,所以才会向莫斯这样希望得到政府支持的手中榨取股份。当时,两种最为普遍的贪赃枉法的行为是从公共项目中牟取私利以及在执行公务时假公济私。
其中,从公共项目中牟利现象最普遍的就是修路。通过参股修路公司、提前购买道路附近的地皮、从政府手中廉价获得土地后倒买倒卖等手段,很多官员都在修路的过程中获得了“十万雪花银”。执行公务时假公济私则是美国外交官的最爱,他们中很多人在被派遣到外国后除了代表美国政府外,也往往代表美国各种公司,并用官方的外表极力为这些公司兜售产品或吸引投资。
然而,这些现象的存在是有其原因的。通过让所有利益相关方获得一定的收获,“有钱大家分”保证了各类项目的顺利进行。由于布施小恩小惠所带来的效率,林肯这样清正廉洁的总统亦不能免俗,不但一上任就大量地任命了自己的支持者,就连保证黑人权益的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都是在林肯答应为一部分议员在退休后安排政府的肥缺才通过的。
有的时候,贪赃枉法甚至是唯一可行的解决方法,在政府必须做出不受欢迎的决定时尤其如此。在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国力空前强盛的美国将统治美洲已经不言而喻。为了避免和美国针锋相对,欧洲诸势力都逐步退出了美国的势力范围。作为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最忠心耿耿的盟友,俄罗斯更是不想和美国产生任何不愉快。
此时,俄罗斯国内矛盾重重,这也使得沙皇政府无力开发远在天涯海角的阿拉斯加。于是,俄罗斯决心将这片自己迟早要失去的土地卖给美国,这样既可以得到经济回报,又可以得到美国人的感激。有心此地的国务卿西沃德和俄罗斯人一拍即合,很快达成了价值720万美元的协议。虽然平均每英亩的价格只有两美分,但美国民众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依然愤慨不已。但是话说回来,西沃德的出价确实有过高的嫌疑,毕竟阿拉斯加的唯一出口产品就是冰雪(主要销售至热带地区)。
由于认为西沃德花了大价钱购买了“北极熊的花园”,这桩交易很快被民众称为“西沃德的蠢事”。然而,意识到美俄友谊重要性和阿拉斯加战略意义的西沃德还是认为这笔交易很必要。那么,怎么才能说服议员违背民众的意愿呢?此时,西沃德说服了俄罗斯代表斯陶宜科大使(斯陶宜科亦可从交易中获利不菲),由他出钱贿赂国会议员。正是由于这笔贿赂,美国才最终获得了阿拉斯加的大片领土,以及不久之后就在阿拉斯加发现的金矿和日后发现的大量石油。
虽然不一定合法,很多时候还是一定不合法,这些非正规手段都有同一个特征,那就是贪赃枉法为辅,把事办成为主。无论中间人是否收钱,美国的道路和铁路大量兴起是真,欧洲资金大量涌入是真,商品大量外销是真,华盛顿、杰克逊、林肯和西沃德的政策得到实施也是真。
但在内战之后,恰恰把事办成的原则得到了破坏。在北卡罗来纳州成为了当时典型的丑闻。在花费了20万美元的贿赂得到了州议员的支持后,这些打着拿钱修铁路旗号的公司将州政府的拨款大量地用于金融炒作和花天酒地,铁路是一里也没有修成。即使没有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例这么过分,其他地方政府办事的效率也远不及内战之前。很多地区虽然修了铁路,但这些铁路被证明是多此一举,当地根本没有足够的乘客或货物需要运载,最后得利的只有参与修铁路的人。
( Thu, 26 May 2011 00:16:57 +0800 )
Description: 1607年 英国第一个在北美的殖民地成立于詹姆斯顿。
1763年 英国在与法国的七年战争中获胜,从此开始与自己北美殖民地矛盾不断。
1776年 托马斯·杰斐逊撰写《独立宣言》,美国十三州宣布从大英帝国独立。
1783年 经过“七年抗战”后,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1786年 与摩洛哥签署互不侵犯条约,它日后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时效最久的条约。
1787年 美国诸州的代表在费城撰写了《美国宪法》。
1789年 美利坚合众国正式成立,领导了抗战的乔治·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1790年 遵照华盛顿的愿望,联邦政府定都哥伦比亚特区,次年开始修建华盛顿市。
1791年 詹姆斯·麦迪逊撰写的《权利法案》成为《宪法》;美国第一银行开始营业。
1793年 依莱·惠特尼发明扎棉机,于次年正式获得专利权
1794年 华盛顿降服税收引起的“威士忌起义”,安东尼·韦恩将军击溃印第安部落。
1796年 华盛顿隐退,约翰·亚当斯当选总统,杰斐逊当选副总统。
1797年 美国为了“剿匪”而建立的海军打造的第一批三艘军舰完工。
1798年 美法关系恶化,美国出台《惩治煽动叛乱法案》。
1800年 杰斐逊成为美国第三任总统,共和党全面崛起取代联邦党。
1801年 约翰·马歇尔成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1803年 美国从法国手中购得路易斯安那地区,马歇尔确立三强鼎立制度。
1804年 杰斐逊连任总统,伯尔在决斗中射杀汉密尔顿,美国开始探索西部。
1807年 伯尔被告叛国,美国通过《禁运法案》来应对英法对于美国船只的侵犯。
1808年 麦迪逊当选总统,确立共和党“万世一统”,美国禁止进口黑奴。
1812年 英美开战,美国入侵加拿大。
1813年 华盛顿沦陷被烧,弗朗西斯·斯科特·克伊撰写《星条旗永不落》。
1814年 英美双方签署《根特条约》,同意回到原点。
1815年 安德鲁·杰克逊在新奥尔良大败英军,成为美国英雄。
1816年 美国政府建立美国第二银行、提升关税,詹姆斯·门罗当选总统。
1817年 纽约州的伊利运河正式开工。
1819年 由于欧洲资本回流造成了经济恐慌。
1820年 南北双方达成“密苏里妥协”,暂缓了奴隶制引起的矛盾。
1821年 杰克逊的军队和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外交迫使西班牙割让了佛罗里达。
1823年 美国宣布“门罗主义”,称美洲为自己的势力范围。
1824年 亚当斯通过克莱的援助勉强击败得票最多的杰克逊当选总统。
1828年 亚当斯政府颁布新的税法,卡尔洪宣布南卡罗来纳州有权退出联邦。
1829年 杰克逊成为了第一个“被人民选出”的总统。
1830年 杰克逊开始着手安排印第安部落移居美国西部,摩门教成立
1831年 困扰杰克逊政府的桃色“伊顿事件”告一段落,全部内阁成员集体辞职。
1832年 杰克逊否决美国第二银行的新章程,塞缪尔·莫斯发明电报
1833年 杰克逊政府调整税收,以软硬兼施的手法解决南卡罗莱纳州独立危机。
1835年 杰克逊政府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还清国债。
1836年 德克萨斯从墨西哥独立。
1837年 马丁·范布伦继任总统,金融危机爆发。
1838年 印第安人在西迁的路上死伤惨重。
1839年 贺瑞斯·曼恩于麻省列克星敦市建立了美国第一家师范学院。
1841年 威廉·亨利·哈里森继任总统,病死后约翰·泰勒继任总统
1842年 埃德加·爱伦·坡新创的侦探小说开始盛行,纽约爱乐乐团成立
1844年 大清政府和美国达成《望厦条约》,
1845年 美国吸收德州,詹姆斯·波尔克就任总统。
1846年 因德州事宜与墨西哥开战。
1847年 温菲尔德·斯科特将军攻占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
1848年 美墨签署瓜达卢佩·伊达尔哥条约,美国得到德州到加州之间的大片土地。
1849年 在加州开始了淘金热,亨利·戴维·梭罗撰写《论公民的不服从》
1850年 南北双方再次就奴隶问题达成妥协,纳撒尼尔·霍桑撰写《红字》。
1851年 赫尔曼·麦尔维尔出版《白鲸记》,菲尔莫尔在泰勒病逝后继任总统。
1852年 哈里特·比彻·斯托出版《汤姆叔叔的小屋》,废黜奴隶制运动达到顶峰。
1853年 富兰克林·皮尔斯就职总统,马修·佩里逼近江户并打开日本国门。
1854年 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出台,以废黜奴隶制为己任的共和党成立。
1855年 沃尔特?惠特曼出版《草叶集》。
1857年 詹姆斯·布坎南就职总统,德雷德·斯科特案判决让北方失望至极。
1858年 林肯与道格拉斯进行辩论。
1859年 约翰·布朗因为鼓动奴隶起义而被判极刑。
1860年 亚伯拉罕·林肯当选总统,南方诸州退出联邦。
1861年 南方进攻萨姆纳堡,内战开始。
1862年 罗伯特·李屡战屡胜,但在侵略北方的安提耶一役败北。
1863年 林肯宣布奴隶解放,李进犯葛底斯堡失败,格兰特攻克维克斯堡。
1864年 扫平西南的格兰特开始与李对峙,威廉·谢尔曼火烧亚特兰大。
1865年 李在阿波马托克斯向格兰特投降,南北战争结束,林肯被刺杀。
1866年 南方的“重建”开始。
1867年 美国从俄罗斯购得阿拉斯加。
1868年 蒲安臣代表大清政府与美国签署了平等条约《蒲安臣条约》。
1869年 格兰特将军就职总统,横跨美国大陆的铁路完工。
1870年 洛克菲勒建立标准石油公司,美国连续通过宪法修正案保护黑人权益。
1871年 J.P.摩根在父亲的安排下成立银行。
1873年 卡内基钢铁公司成立,杰伊·库克公司倒闭引发金融危机。
1874年 3K党开始死灰复燃,公开镇压黑人。
1876年 爱迪生建立了第一个流水线实验室,亚历山大·贝尔发明***。
1877年 拉瑟富德·海斯在争议声中就职总统,南方重建结束,美国铁路大罢工。
1880年 美国***电报公司成立。
1882年 美国国会通过《排华法案》,限制华人移民。
1883年 美国开始***制度改革,最高法院废除保护黑人的《人权法》。
1884年 联邦动物产业局开始监管牛肉。
1886年 美国各行各业的工人寻求联手,法国向美国赠送自由女神像。
1887年 美国公共会计师协会成立,理查德·西尔斯前往芝加哥创业。
1888年 西奥多·罗斯福加入***叙用委员会以推动政府制度改革。
( Wed, 18 May 2011 23:13:09 +0800 )
Description: I have been watching the TV show Mad Men for four seaso . The show has been uneven and at times cliché, but not without poignant moments. One thing that stuck with me wa ’t even a major plot point or regarding the main character Don Draper. It was a story told about Pete Cam ell, a person born into a prominent New York family but did not inherit much wealth. One of the characters (I do not remember which one) explained that Pete’s grandfather had much wealth before the Great Depre ion, but he, like many others, panicked and sold all of his real estate holdings in Manhattan. Needle to say, the move didn’t pan out too well for him or for Pete. The character qui ed that Pete’s grandfather lacked faith in America, a cardinal sin that ca ot go u unished.
For some reason, I have always remembered this anecdote, and it was awoken by the great Warren Buffett, when wrote a New York Times piece during the Great Depre ion of our era and called for people to have confidence in the great country of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precise time when confidence was nowhere to be found. Buffett profe es that the time is dire, but he was personally buying stocks, because he believed in America, a country that served two World Wars, a Great Depre ion, as well as numerous smaller wars and panics to become the prominent economic powerhouse in the world. By being on the polar o osite of Pete’s grandfather, Buffett was proven to be worthy of the name “Oracle of Omaha” as the U.S. economy made a ferocious come back from the brink of disaster.
These stories were not included in John Gordon’s book, which was published before Mad Men debuted and before the Great Rece ion a eared. Yet the moral of the stories and the book remain the same: having faith in America pays.
Nothing was foretold about America’s rise. The country was deemed unlikely to survive as an independent republic even by many of its founders. While the likes of Alexander Hamilton recognized America’s vast potential, there were simply too many things that could go wrong.
If we were to look at experiences of other countries, such worries become i tantly justified. Latin America, a continent ble ed with more natural resources than the continent the United States was to occupy, never rose to the occasion and fell apart numerous times.
America, however, avoided all tra . Numerous disasters struck even before the eventful twentieth century, as America engaged in a premature war with the world’s greatest power Great Britain, only to become a house divided in the tremendously costly Civil War. Besides political turmoil, America’s economic rise was also far from pre-ordained, as the country was hit with one panic after another.
Yet somehow, America always picked itself up, and always came back stronger and more vigorous than ever, and this element is what makes the American story so fascinating. Just like Gordon described in his sub-title, America’s rise from a colony to superpower is truly an “Epic History of American Economic Power”.
( Wed, 18 May 2011 00:54:18 +0800 )
Description: 上次写到Ron Chernow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Hamilton》则是他最好的作品。这本书的好处很多,但我认为最好的一点就在于Chernow让汉密尔顿的老婆Eliza贯穿全书。
近代的历史观认为,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太过狭隘,比如从阶级角度我们可以说历史上出现的角色都是当权者,不是我们平头百姓。按照这一逻辑,从性别角度而言历史上的男人也是主角,女人多是作为男人的附属品而出现。
Eliza Schuyler也不例外。Chernow说她自己大多数的书信都烧掉了,因为她希望能够尽量减少自己的出场机会,把灯光留给自己伟大的丈夫,毕竟如果不是汉密尔顿的妻子,那么Eliza多半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虽然她是纽约三大家族的传人之一。
和汉密尔顿相比,Eliza的成就是如此不足。汉密尔顿是美国独立战争中的英雄,华盛顿的助手。战后汉密尔顿先是成为了纽约乃至全美国首屈一指的律师,之后成为了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政客之一,协助打造了美国宪法,并撰写了不朽的《The Federalists》。由于对经济比较了解,汉密尔顿成为了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华盛顿最亲密的助手、以及美国最高军事长官,一手打造了美国整个经济体系和美国日后的发展方向。美国的军队、海关、海岸护卫队等机构无一不是汉密尔顿的手笔。除此之外,汉密尔顿还是美国联邦党的党魁。而且,汉密尔顿甚至都不是美国人,只不过是个来自西印度群岛、身无分文的私生子。直至今日,汉密尔顿塑像还在美国随处可见,包括华盛顿财务部门前。
总之,和汉密尔顿的成就相比,Eliza的作所作为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但事实真是如此吗?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汉密尔顿的一生主题只有一个——争斗。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汉密尔顿之死也是因为和人持***决斗,死时不过49岁。
相比之下,Eliza成为了丈夫的支柱,为其生下了近10个子女,含辛茹苦的撑起了整个家,其实在丈夫发生了性丑闻后也不离不弃。在汉密尔顿英年早逝后,Eliza含辛茹苦的把所有的孩子拉扯大,还主持了汉密尔顿传记的撰写工作。在业余时间,Eliza还主持了纽约救助孤儿寡妇的慈善工作。
Ron Chernow写的Eliza肯定有理想化的地方,毕竟她自己留下的痕迹太少了。但即使是聊聊数笔,我们依然可以看到Eliza可敬可爱之处。在丈夫去世数十年后,Eliza还会凝视汉密尔顿的大理石投降,嘴中不停喊道:“我的汉密尔顿……”
汉密尔顿是一个美国历史上不世出的伟人,但对于汉密尔顿家族来说,Eliza显然更是主心骨。Chernow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没有忽略Eliza为汉密尔顿做出的无形贡献。仅凭这一点,Chernow的著作就足以成为经典。
( Fri, 13 May 2011 22:30:45 +0800 )
Description: 看书虽然不多,但也有几年,仔细想想似乎没有几个作家的书是看全的了。这在一方面自然是因为自己看书不勤,中间又断了好几年集中精力看电影、玩游戏,但其实也具有客观原因。首当其冲的一点是我必须喜欢这个作家的作品,这意味着其作品必须有趣味性和养分,不然要么读着味同嚼蜡、想自己为何要折磨自己,要么读后回想起来会不停反问自己为何要浪费生命。由于书多时间少,我这几年更是决定,只要一个作家一本书不好,那么我就会停下来不再读他。
基于这些原因,似乎只有金庸和村上春树的作品是完全读过的了,而这还不包括村上的杂文随笔。有些作家未能全部读完有他自己的问题,比如古龙作品真伪并存、水平亦起伏甚大,又或者司马辽太郎作品太多未能翻译,我学日文又力度太过不足。正是由于此类作者太少,所以我才会因为能够完读Ron Chernow而兴奋异常。
我读Chernow的原因很偶然。我一直对金融和经济的故事很感兴趣,其中就包括对美国影响甚大的摩根家族。但小时候我从来不求甚解(其实长大也是如此,悲剧啊悲剧),于是直到很久之后才决定系统的了解这一话题。不过等了这么久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知识略多、阅读也成习惯让我可以选择真正好的书来阅读,这其中就包括了Chernow的大作《The House of Morgan》。
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这是我至今为止读过的最好一本金融书籍。这本Chernow获奖的处女作体现了他许多的优点,比如文笔优美、节奏流畅等。更难得的是,Chernow写的话题其实颇为深湛,但在他的解说下简单易懂,而且Chernow的选题也甚佳,比如通过写摩根银行直接撰写了美国百年的金融发展。
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成为了Chernow的粉丝,并购置了他另外两本书,《The Warburgs》和《The Titan》。在其期间,我自己也开始写书,于是开始有意的和Chernow学习,只不过至今仍是高山仰止,与其水平相差甚远。有时候我的借鉴更为直接,比如我写《美国的第一个100年》,但我依赖的牛津美国史还未出品美国内战之后的专著,因此我通过Chernow撰写Rockefeller了解了美国镀金年代的崛起。这次Chernow亦没有让我失望,虽然《The Titan》比如《The House of Morgan》,但仍不失为一部巨著。作为Chernow本人的第三部作品,这也是他的第一部传记,对John Rockefeller本人的描写入骨三分,成为了我之后传记的楷模。
我读Chernow的第三部作品的起因则是为了跟风,当时他的大作《Washington》刚出,我正好手头搞到一本,也就接着读了起来。如果说之前Chernow因为写金融占了不少题材的便宜,那么这部纯历史传记则是和其他一流作者实打实的竞争,而其作品毫不逊色。华盛顿在其笔下栩栩如生,Chernow也凭此书获得Pulitzer奖。
但在我看来,Chernow真正的巅峰之作还是之前完成的《Hamilton》。从题材上,这本书已经很占便宜,作为美国的建国之父,汉密尔顿涉及的正是Chernow感兴趣的美国初期。作为美国的第一任财长,写汉密尔顿可以发挥Chernow写经济的特长。从一介孤儿一举成为美国最伟大的政要,汉密尔顿的故事比其他Chernow所写之人都要传奇。
但最难得的是,在看完此书后,我不仅对这些话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而且可以作为今后的素材,更让我觉得Chernow技巧之高的是我感觉自己仿佛认识汉密尔顿一样。而且,本书最感人的地方是书的开头和之后写汉密尔顿婚姻的段落,即使单独提炼出来作为短篇小说也甚为精彩。
接下来再看一部《The Warburgs》,我的Chernow就算看全了。作为我目前最佩服和临摹最多的作家来说,接下来做的只能是期盼Chernow多活几年,多写几部书,这样作为读者的我们也够本了。
( Sun, 8 May 2011 10:58:17 +0800 )
Description: 最近看海外中文网,里面提到中国最近很多所谓的“概念股”被洋人发现只不过是骗钱的,最终被停板。本来我觉得这件事很耻辱的,中国江湖术士这么多,被洋人揭穿了多给我们丢脸?但今天看过一个提案后才知道,这些骗子其实还是比较精英了,因为比他们骗术低的人大有人在。
我看的这个提案忽悠的很大胆,一上来就说自己的团队和品牌多么精英,多人来自中国最高学府云云。反正吹牛不上税,这些东西真假不得而知,但让我们假设这些都是真的,这些人真的很NB。但再NB的人之后也要通过自己写的东西见真章。
看过或写过提案的人都知道,任何事在起步时都不靠谱,因此难免需要写写大环境和未来趋势云云。其实这些东西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提供了未来商业模式成功所必须的假设,如果这些假设是错误的,那么自然商业模式也会土崩瓦解。但鉴于未来是不确定的,任何假设都未必成立,这也是很自然的。虽然如此,假设也分高低,有的看起来靠谱些,有的一看就是胡扯。我看过的这个提案本身的假设虽然写的很多,但不幸都是胡扯,不过让我们暂时接受这些假设,继续看看商业模式的问题。
那么,在我们接受其团队NB、假设成立后,其商业模式是什么样子的呢?原来,这个团队想开实体店,之后把店面分租出去,这样他们可以从分租中获得收入,可以销售自己的产品,也可以从分租者的收入中分成。为了证明自己的模式很强大,这个提案还指出自己已经有一家实体店,经营近一年半后,销售额近50万,每月成本才2万多,以此证明这个店能盈利,也很有前途。这个团队的梦想是全国开N家店。
看到这里,我才真的看不下去了。且不说前面有那么多胡扯,拿这个例子出来证明自己赚钱岂不是侮辱所有看此提案的人的智商吗?即使我们先假设这些数据都是真的,这也无法证明这个店是赚钱的。销售的50万中,有10万是团队品牌直销,这个肯定不会全是利润,因为还有进货成本,让我们很宽容的算7.5万是纯利好了。15万的销售是分租的租金,这个都是纯利,加上品牌直销纯利是22.5万元。
关键问题在于分租者的销售收入。之前提案说团队只能从这些人的销售中分成,又没说分多少,但我们从后面他们自己写的收入预期中可发现,他们期待分成是自己销售纯利的40%。按这个比例,25万的分租者销售收入他们顶多只能挣3万(7.5万乘以40%),也就是他们能分八分之一。比如我比较大方,算他们高一倍、能分25%好了,这也意味着25万中只有6万是归团队的。
即使我这样大方的算下来,这个店的纯收入才不过四舍五入到了30万,而租金和人力成本在同一时段中已经累积达到40多万。就算只有40万,这个团队等于一年半亏掉了10万。但如果我们再从别的地方看到这家店面的前期成本为10万(其实仅仅从数据的零七八碎还需要我收集和计算就可以知道,写提案的人毫无逻辑),那么这家店开了一年半亏掉了25万,而且这还是在我非常宽容计算收入、成本能不算就不算的前提下。实际算下来,这家店大概亏了有30多万。
这才是让我不能忍受的。我接受了你的大前提假设,接受了你的团队精英,接受了你的全部数据,但即使这样最后算下来你一个月亏损2万?这种情况下还想融资全国开店?***早教导我们“世上就怕认真二字”,拜托做骗子也要有点职业精神好吗?
( Wed, 4 May 2011 22:52:52 +0800 )
Description: 第1章 投石问路:美国的第一个二十年
在介绍美国的崛起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介绍一下建国之前的美国。在哥伦布来到美洲后又过了150年,美国才第一次有白人前来长期居住。但美国人口增长速度很快,在1607年后人口已经激增至50万,在1775年左右人口达到250万,居住的面积也从原来的新英格兰地区发展到了十三个州。
然而,就在美国蓬勃发展之际,美国的十三个州开始和宗主国英国产生了矛盾,其主要原因是美国人不愿意在议会没有代表的前提下向英国纳税。很快,只会强硬不懂怀柔的英国人失去了大部分美国人的支持,美国终于在1776年正式独立,开始了与英国的独立战争。
美国很快得到了英国人的宿敌法国的支持。有了这样强大的靠山外加上“主场”优势,“小米加步***”的美国人在七年后终于击败了当时世界第一强国的英国,获得了梦寐以求的自由。
独立后的美国尚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有十三个州组成的松散的联盟。这些州都有着自己的议会和法律,也有着不同的习俗,可以说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小国家。
总体来说,这些州主要分为两部分,其中实力较强的是美国南方诸州。在1789年美国建国时,农业为先的美国南方拥有当时一半以上的人口。其中,人口达到70万的弗吉尼亚州是美国第一大州,其人口占当时整个美国的五分之一,是排名第二的宾州的两倍。而全美国90%的奴隶皆在南方各州,其人口比例在各州达到30%至60%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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