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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见招拆招](zt)
作者:一三一 时间:2004-2-7 22:23:00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1][见招拆招]
我们处在这样一个时代:一,对前途不可把握;二,生活越来越没有新意。
关于第一点,不是我论述的重点。你只需想想,你现在这副傻逼样子,是六年前的你、六个月前的你、六天前的你、六小时前的你曾经预料到的吗?……所以,未来会怎样,究竟有谁会知道?所以,今天的你不要贱乎乎地张罗,为明天的你做主设计什么事情(念到此处停一停,可能有掌声)。
打着“读书”这个附庸风雅的旗号,我来着重谈谈第二个问题。
诚如鲁迅先生所言:“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格言曾有效地鼓动起多少人的革命热情和生活勇气。
但鲁迅就那么对吗?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五千年的风和雨啊踩出多少路,早已没有一块地方是没被人走过的。
你想走出一条新路吗?
你的脚下早已是脚印杂沓,阡陌纵横,前见古人,后有来者。
读书、写字,更是这样。几千年的文明堆积下来,早已穷尽了文字组合的一切变化,故事情节的一切跌宕,食色性也的一切哲理。
满世界都是路。
在全民族集体发昏的年代,几亿人喊出的一句共同心声是“知识越多越反动”。这句话从虚无主义怀疑论者的角度来分析有一定道理,读书越多,的确更容易让你灰心绝望。
比如吧,你的朋友喝得醉醺醺的来你家借宿,你一边忍耐着心中的厌恶,一边帮他擦拭吐到地上或床上的污物,还得扶他起来喝晾凉的浓茶。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你总得给自己戴顶高帽呀,于是你对柳眉倒竖的太太和追悔莫及的朋友说,没关系没关系……接下来,你要用一句话来说明你对友谊的态度。
A.如果你是个文化人,你会引用“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来表达自己的心意。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而与你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B.如果你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你会说一句:“朋友来了,怎么折腾都是应该的”,然后很酷地告诉她和他,是兰姆说的,语见《伊利亚随笔选》中文版第116页、英文版第166页。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来历偏僻的格言而对你产生了浓厚的敬意。
C.如果你是个很有个性的文化人,你会避开孔夫子和兰姆的格言,而采取百分百原创:“你能来俺家,是俺的面子。”这有可能产生三种结果——
a.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没有来历的话而对你产生了深刻的鄙夷:“为什么不用一句人家孔先生的话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丫真没文化。”
b.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你说这是句原创的话而对你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你丫真操蛋,拿俺们没看过的书上的格言来蒙俺们,还说是自产的。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c.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认为这是句原创的话而对你产生了少许的钦佩,然后把你这句话广为传播,没想到被一个博览群书的大学问家听到,并对你产生了深刻的鄙夷:“丫真操蛋,拿老百姓没看过的书上的格言来蒙人家,还说是自产的。这明明是《吉尔.布拉斯》里的一句话嘛,详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页。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实在是可怜极了,里外不是人,动辄得咎。一切都是在落人窠臼拾人牙慧,永远不要再指望能有什么新的发明了。
在我的眼中,人类的文明成果就像个高耸入云的专利局,里面是一个个房间,堆放着前人的智慧结晶,并义正词严地告诉你,版权所有,盗版必究。
你想独出机杼别出心裁吗?可怜的人类,除了将刻甲骨文的石刀变成计算机上的键盘外,智商没有任何提高。黑格尔申请了大小逻辑的专利,过了这么多年,都没人向他挑战成功。人家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比你早生了几百年,先在茅坑里占了个位子,后来者只有居下了。
你想避免盗版嫌疑吗?那你总得先把已经申请专利的东西过一下眼吧。可怜那些东西,你就是花六辈子的时间都看不完的,更不用说挤出时间生产自己的专利了。你想伟大,就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巨人们的肩膀早已昆仑巍峨高不可攀。
你想破罐子破摔吗?于是你厚着脸皮说无知者无畏,我是流氓我怕谁。你对那幢高楼视而不见,对那些专利产品根本不屑于研究。可这世界不是你一个人的呀,别人的眼可盯着你呢。你刚说出句自以为是原创的话,写出篇完全自产的文章,就有大学问家们向你竖起义愤填膺的中指:“丫在盗版!丫在盗版!!”
我们真是活得越来越没有理由。
回过头来再看鲁迅同志那句话,不得不承认他是为古人预备的。活到我们这份儿上,灵感越来越没有新意。
于是你尴尬成这样,写篇文章,要不引用点古人的格言掉会儿书袋,就没人信服。
于是你沮丧成这样,读本书,就像去逛那个专利局,读得越多,你知道属于你发挥的空间就越小。
“满世界都是路,你只有来选择自己的脚步。”
在你还没有把所有的书翻遍,还不知道此前有哪位先哲创造了这句格言之前,就把这句话算成是我说的吧。
当我边吃担担面边对鹦鹉说要写篇《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时,他那比瞳孔还小的鼻孔里发出一声“嗤”。微言大义,我完全能明白他的轻蔑。
是啊,这小子读的***书籍都比我看的所有颜色的书加起来还要多,说什么读书,没的笑掉天下读书人的黄牙。
但是,有什么了不起的呢?你丫不过是比俺多逛了几个专利局的房间而已,不过是比俺多知道几条挂着“此路不通”牌子的专利小马路而已。
在写作本文之前,我一再告诫自己尽量不去招惹专利局里那些产品,但写到这里,还是忍不住引用简爱***的那句话来反驳一下自鸣得意自命不凡的鹦鹉:“越过坟墓,我们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引用别人的格言,就是有说服力。走现成的路,就是好使。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2][见招拆招]
俄罗斯电影大师塔科夫斯基在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就给他读《战争与和平》,从此以后,他“再也无法阅读垃圾”。
可惜我像老塔那么大的时候没有《战争与和平》可读,并且按照合乎逻辑的推断,即使《战争与和平》放在那时的我面前,恐怕也看不出什么好来。
我读到的第一本书是《民兵训练手册》,非常喜欢里面粗糙的工笔插图,还拿较薄的白纸描募了一些。认识的字就从这本书开始,第一页是“提高警惕,保卫祖国”,第二页是“读***的书,听***的话,做***的好战士”。这本书的主人是我小舅。他神秘地告诉我,第二页上的话是林彪说的,并叮嘱千万不要说给别人听,因为林彪当时已经“黑”了,按照规定,他的照片和语录是要被从书上撕去的。
童年时代文化生活的贫乏已经被许多人津津乐道过了,诸如如饥似渴地阅读能看到的每一份革命大批判报纸,《解放军画报》《人民画报》是难得一见的珍馐,《小朋友》《红小兵》《儿童时代》等适龄彩色杂志更是只闻其名出现在梦中……我记忆中最有文化的游戏是背诵***语录,有一个小哥们能一口气地连背三遍“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招致一片惊叹。
上学后,苦难的读书生涯开始了。毫不夸张地说,从小学到中学,语文课本里的文章多是垃圾,成心将我们往沟里带。不是垃圾的东西,也被他们有本事弄成垃圾式教法。这方面所受的精神虐待,不说也罢。反正那时老师对学生的要求是“多看课外书”,而对看多了课外书的学生又进行劝阻,怕影响了课内的学业,由此可以鲜明地看出语文课本与文学审美和阅读需求的严重对立。
当我长大***后,看到了郑渊洁的皮皮鲁系列,顿生无限感慨,恨自己童年时没有遇到这样的读物,并从此打心眼里认为老郑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
有人与我看法相同吗?
这世界上有一种贱人,叫嚷着苦难是什么财富,并对可怜的成长历程感激涕零,似乎只有在荒漠上才能知道水的可贵,才能充分吸收水的养分,让自己长得有个人样。如果在水源充足的地方,就会拿水当尿,渴死都不带喝的。
他们以为今天混得不错都是沙漠给的,他们以为这么爱书都是没书的年代给逼的,然后对现如今的孩子们生活在知识的海洋里感到忧心忡忡不可理喻。我也喜欢这样,显得自己的少年时光不至于真的那么可悲,而只是——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可悲而已。
我们总有一种错误的想象,觉得自己之所以能成为现在这副样子(而这副样子又是最好的),是唯一的可能性。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你,没有你哪有我,连制造苦难的人,也因此捎带着被感谢。仿佛童年时要是过的好日子,现在就会变成个二流子,或是个二傻子,至少也是个二楞子,绝对不会这样既知书又达理既文明又文化。
曾经看苏童评张爱玲,说《对照记》发表时配了一张她穿旗袍的照片,张爱玲对这件并不是很合身的旗袍做了很认真的解释,说是继母送的。“料子很好”,“领口都磨破了”——前一句话是继母说的,后一句话是张爱玲补充的。她记住了别人的恩惠,也记住了那恩惠的瑕疵。“她向现实生活致敬,同时对他人说,不致敬也是可以的。”苏童的这句评点可以视作对我们的童年时代的结语。
读书有一种真正可怜可悲的境地,我将在下次连载中集中论述。相较而言,没什么书可读、以及读的书垃圾居多,这两种遭际还不算最惨。无书可读使我们更善于精读,读些垃圾书,也使我们不至于偏食,更知道好粮食的可贵——在垃圾场里长出的庄稼自有其茁壮之处。
其实世界上最不人道的事儿就是向别人转述自己读过的书。但在那个贫瘠的年代,几乎整整一个国家的人读的都是同样的书。这种共同的阅读经历使我有理由来回忆一些雕刻在少年时光里的记忆,因为那是我们共同的基因密码。
《动脑筋爷爷》,那一年,我和父亲一起拉煤回家准备过冬。他突然让我看住煤车等他一会儿,说去书店给我买两本书。这可是非常难得的幸福,我几乎要晕眩。父亲问是要《动脑筋爷爷》还是《算得快》,我知道他没足够的钱两样都买,就权衡了一下,说出前者的名字。事实上早已觊觎那套书良久,对其馋得不行。父亲没有食言,过了一会儿给我买回来,共是四本,全彩印刷。我猜他心里应该有些后悔答应了我的要求,因为相较而言《算得快》要便宜得多。这套书成为我的珍藏,看了不知多少遍,书中传授的科学知识早就烂熟于胸,小天真和小问号的幸福生活也让我艳羡不已。后来这套书又出了第五册,但我忍着没要父亲买回来凑齐,因为老是见他和母亲为钱发愁。
《小灵通漫游未来》,这大概是高产作家叶永烈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了——除了该书,他还有以金明、戈亮为主人公的科学福尔摩斯系列传世,以及后来的政治人物传记,他还是《十万个为什么》的骨干作者。前两年看到有人不无醋意地说老叶挣了多少多少稿费,我觉得他拿多少钱都是理所应该的。《小灵通漫游未来》开启了我们童年时的科学幻想之门,不过如今看来,那些幻想太傻大憨粗了一些,特别是“农厂”里高耸入云的向日葵,还有切开后有桌面那么大的西瓜,几头人才吃了一个角,剩下的就浪费了。这属于穷惯了的人的科学幻想。
《红旗飘飘》,这是个系列丛书,由一段段革命传统故事组成。当时喜欢它,一是因为规模大,共有几十本,看着解气,二是因为那时的小男人都喜欢打仗的故事,并通过对比知道自己现在的生活还不是最惨的。
《小狒狒历险记》,融动物知识与冒险故事于一体的童话,神秘的非洲大草原,紧张得让人掌心出汗的逃亡,特别是花斑豹追小狒狒那段,对了还有,长颈鹿是个哑巴,因为她没有声带。
《谁的脚印》,这同样是一部科普童话集,里面搜集了许多将浅显科学常识和人生道理糅合在一起的故事,图文并茂。我清楚地记得定价是四角二分,因为这笔钱是攒了许久才凑够的,攒钱期间往书店跑了一趟又一趟,担心这本书卖完。终于将其“请”到家中,如饥似渴地读啊读。其中有一篇介绍的是水葫芦,说长得飞快,公社的猪还特别爱吃,吃后也长得飞快,所以是件宝。二十多年过去后,我从电视里看到,南方水乡水葫芦成灾,原来既无营养又污染环境,都是垃圾,不得不花大力气清除之。
《宝葫芦的秘密》,该书属于文革后被解冻的童话,不过据我看来,把它冻起来并不为过。看过这本书,有多少人渴望像主人公王葆那样有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宝葫芦,好让自己安逸享乐?这一点恐怕大违作者的教诲本意。张天翼在书中灌输了许多哲学教义,可惜一碰到那些空洞的对话体说教,我就将其翻过去不予理会。其实他还有一本《小公鸡历险记》,比这本看起来要顺畅一些。当然最好的还是《大林和小林》,可惜我看到它的时候已经是上高中了。
小学的后半段,识的字多了,就开始看“大书”——俺们那噶对***书籍的称谓。流传的大书多是文革前的旧书,纸已呈黑***,前后往往都掉了几十页,翻得太多导致中间开裂,如果再加把劲就能把三十二开的书分成六十四开的两本。除了这些劫后余生的古董,还有一些重版书和新版书风行全国。
《第二次握手》,文革期间就以手抄本方式流传的爱情小说,作者在上刑场前的刹那被平反释放,小说也得以正式出版,据说总发行量达到七百五十万册。有着一双美丽哀愁丹凤眼的丁洁琼成为多少人的梦中情人。
《新儿女英雄传》,这是我看的第一部“大书”,冀中儿女的抗日故事,记得最清楚的是里面的两句情歌:“年轻人多得像细沙,你为什么单爱我?”最有趣的是牛小水扮成新娘去杀日本鬼子,最气闷的是张金龙婚后虐待杨小梅。这本书的主题也很女权,最后杨小梅改嫁给不打她的牛大水,完全无视所谓的节烈观。后来又看到一本《吕梁英雄传》,更放得开。
《白话聊斋》,我从小听说的一句话是“老不看《三国》少不看《聊斋》”,不看《聊斋》的原因说法不一,或曰那些鬼故事太恐怖了,或曰那些狐狸精太***了。那种禁忌的诱惑让我连看了三册翻译成白话文的洁本《聊斋》,说不上有多好,也说不上有多糟。长大后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三册《聊斋志异》囫囵吞枣地看完,才发觉蒲松龄的语言魅力。文字就是这样,一改,就全走样了。
《林海雪原》,当年许多人可是拿它当武侠小说看的,确实过瘾,难得的是这是作者曲波的半自传体小说。小说中可能最招人待见的是杨子荣,但我崇拜的却是勇武飒爽的刘勋苍,还有草莽英雄姜青山,以及他的那条“赛虎”。许多人领略爱情的甜蜜也是通过这本书,一零三首长和小白鸽白茹的情愫感染了他们的怀春之心。说来话长,这些革命现实主义作品往往给人带来另类的阅读体验。在一次饭局上大家聊起让我们首度产生性冲动的文学作品,有一头人居然说是《红岩》,说江姐穿裙子的样子让他第一次领略到女人的美腿,乖乖龙的东。
《封神演义》,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它排不上号,但这部小说中有两段比较***的描写,是当年年轻人奔走相告的秘密。这套书传到我手里的时候,已经阅人无数。我把书合在那里看了一眼,白纸边中有一条被翻黑的痕迹。顺着这条线打开,正是大家口碑相传的焦点:纣王收喜妹、土行孙娶邓婵玉。
《牛虻》,相较于其他外国革命小说,冷酷而有伤疤的牛虻无疑是最有魅力的,因为他有不对任何人言说的隐痛,以及相互刺伤的感情纠葛。爱人的一个耳光,隐秘的身世之谜,野兽般粗鲁的美。“不管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你怎能不心动?
…………
《中国少年报》上开始连载《假话国历险记》;万人空巷齐看《流浪者》《小街》《庐山恋》;刘兰芳袁阔成的评书弥漫在一切有人烟的所在;小青年们拎着硕大的录音机走过一条条街道,张帝开始在磁带里自问自答;《三国演义》连环画共出了四十多本;《大众电影》的封底登了灰姑娘与她的王子的接吻剧照;《读书》杂志的创刊号提出“读书无禁区”;“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人生的路啊,怎么越走越窄?”;一本好书要到货时,一些人会在清晨的书店门口排队,露水沾湿了他们两边各有两道白杠的蓝色运动衣……
裹挟在这样的大潮中,我,我们,迎来了光荣的八十年代。
我们的八十年代。
作者:一三一 时间:2004-2-7 22:28:00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3]见招拆招]
中学时代的读书生涯乏善可陈,大多属于功能性阅读,比如背诵《名人名言》好让自己的议论文有说服力等等,如果看点儿与高考升学无关的书,就会被联想到可能落榜。但文明的火花是谁也拦不住的,就像冯雪峰赞美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而反抗简直是天性”。
《作品与争鸣》,说来奇怪,当我在脑子里梳理中学时代读过的书时,第一个想到的居然是这份杂志。当时几乎所有的文学杂志都很畅销,我不至一次地在如今已经成名的文化骗子家里看到那个年代一期不落的《当代》《收获》《中篇小说选刊》之类,而导致这本杂志走红的原因当然是“争鸣”那个词。此外时代文艺出版社的“新时期争鸣作品丛书”也风行一时,我在那里读到了至今仍认为是最棒的当代小说《波动》。尽管现在看起来争论的由头和观点都那么可笑,但被允许进行争鸣,无疑是一个时代最大的骄傲。
《朦胧诗选》,这是我见过的脱销次数最多的一本书,屡次去书店购之不得,都说卖完了。等到终于买到手,已经是大学毕业后,此时早已将其中的大部分诗抄了一遍背了数遍,再看一下版权页,印数已达数十万,实在不可思议。还有拜伦雪莱泰戈尔(哦,有人记得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青春诗历》吗?),那是一个诗歌被大声朗诵的年代,而我正处于极度需要诗的年龄,这是最幸福的合拍。
《寻找回来的世界》,这本小说是著名诗人、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贺敬之先生的太太柯岩女士的作品,不知道是不是妻因夫贵,但至少是小说因电视剧贵,成为文学与影视联姻的首个范例。本来我对小说毫无兴趣,但迷上了同名电视剧里冷酷的“伯爵”谢悦(许亚军饰),于是将这部小说找来看了一遍。如今再度回忆起它,聊以纪念青春期的同性偶像崇拜。
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这是我上高中后看到的最美味的书。《从地球到月球》,人类要完成登月大计的时候,一家剧院却在上演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幸亏老板识时务,急忙改成《皆大欢喜》,才让人民满意。还有《神秘岛》,流落荒岛的哥几个为水手潘克洛夫偷偷种了些烟叶,然后把卷好的烟卷递到他的嘴上,为他点着。烟瘾憋了好几年的潘克洛夫“那忠厚诚实的面庞发白了”,他用粗壮的胳膊把伙伴们挨个搂了一遍,然后说了一句我至今记得的话:“我们的交情要继续一辈子的。”
《风流才女石评梅传》,这本书流行时我正上高三,看得荡气回肠,挤出许多宝贵的学习时间来抄录石评梅凄艳决绝的诗句。仔细想起来,石评梅的一生还是很符合当时人们的理想的:才貌双绝、被革命者俘虏的芳心,“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忽”的情人,“我无力挽住你迅忽如彗星之生命,只有把剩下的泪流到你的坟头,直到我不能来看你的时候”的坚守。上大学后宿舍老二被我们称为“金石专家”,肉欲的他喜欢《金瓶梅》,纯情的他喜欢石评梅,故得此号。
金庸,这已经不用多说了吧?一段逸事是,我的师兄当年在《中国青年报》实习,写的文化通讯中有一句为“如今的中学生爱看金庸、琼瑶”,被明察秋毫的校对人员执意改成“如今的中学生爱看金庸的书、琼瑶的书”,弄得他几欲怀疑人生。香港八三版《射雕英雄传》上演时,我正值中考,根本不敢看。后来看了流传到内地的原著,再有机会看该剧,觉得真是垃圾。拍了新版《射雕》的张纪中先生也说那一版是垃圾,尽管我俩的参照物不同,但说明姓张的人都是这么耿直。
1987年,我如愿以偿地考入大学。报到不久,就和同年级的新生被闷罐车拉到山西临汾军训,独臂将军余秋里为我们壮行。在那片黄土地上,一个阳光普照的下午,我和同宿舍的老四挂在双杠上打磨肱二头肌,憧憬起即将拉开大幕的大学生涯,兴奋不已。
“证明我,沸腾的沉默”。我们可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人啊,一定不能让这四年虚度。
我们制订了雄心勃勃的成材计划,阅读计划当然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以我们当时贫乏的想象力而言,实在不知道除了读书,还有什么是成就事业的有效途径。
在我们的计划里,大一的第一学期,要将《鲁迅全集》通读一遍。
回到北京,我和老四先骑自行车去海淀文化用品商店,每人买了好几摞读书卡片,准备好好做读书笔记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然后,我们怀揣借书证,进了学校图书馆。如果拍到电影里,这一部分肯定要用慢镜头的,还要有雄壮的背景音乐。
但是,十七岁男生的雄壮,其实是很那个的。那几百张读书卡片,我们都只用了不到六张,其余就像贞节的***妇女一样,伴随着我们从毕业到工作再到换工作,始终是守身如玉。《鲁迅全集》?实在是看不下去啊。更可悲的是,由于该读书计划的第一项就太过艰巨,所以严重耽误了后面书目的执行,结果——这个滴水不漏的计划漏得滴水不剩。
若干年后,我终于有钱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鲁迅全集》,强忍着痛苦,看了前三卷。如今能记得的,只有《铸剑》中眉间尺的母亲教训他的话:“你都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的,怎么可以呢?”看得我悚然一惊。然后母亲又对他说:“你从此要改变你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
在印象中,我看到这里时,是在内心向鲁迅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的。对于当时正徘徊犹豫在十字路口的我来说,有这一句话就足够了。十六卷一套的《鲁迅全集》,对我能有这么大的提醒,也足够了。
《鲁迅全集》为什么看不下去呢?除了麻将、恋爱、懒觉等更有吸引力的诱惑外,还有很悲哀的一点是,不是不想看,而是在看之前已经被别人看过了。别人看过不要紧,问题是别人的眼光变成了自己的。
鲁迅是中学课本里被选入最多的作家,他的文章还都是重点。每一篇鲁迅的文章,老师都说成是重点中的重点,肯定要考的。于是我就迅速把老师传授的那些文字背得流熟,并深深地烙入了自己的心灵:描述了……,揭露了……,批判了……,揭示了……,反映了……,诸如此类大家都不会陌生的文字。
就靠这股老实勤奋劲儿,我在学业上一帆风顺考入大学。回过头来再想捧读鲁迅,发现教科书中“描述了……,揭露了……,批判了……,揭示了……,反映了……”之类的话全隐隐约约浮现在字里行间。
阅读的快感全没。
同样的悲剧发生在《红楼梦》身上。在读到《红楼梦》之前,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和论文和卖弄学问时的谈资,“红学”文章反倒读了许多。于是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虽然没有完整地看过《红楼梦》,但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段落大意版本渊源包括各种红学流派和观点什么的俺也什么都知道;虽然特别想看一遍《红楼梦》,但一捧起《红楼梦》就全是各种“红学”文章在灵魂深处乱飞,弄得自己都怀疑自己,那种发自自我本真状态的感动和感悟在哪儿?
不好意思,《红楼梦》就这样也被我弄伤了。
这就是我所认为的读书的最悲惨境界。
“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我居然很珍惜,等到读过之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能够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说:‘去你妈的’。”
谨以这句话,献给我下面说到的这些书。其实不是它们惹的祸,只恨我把阅读的顺序弄错,在原著之前,看了这些品评原著的著作。——仅有读书的欲望还是不够的,还要抗拒那些不该读或不该先读的书。
《红楼梦学刊》,那是在1986年,市图书馆要卖掉一批存货。我和同学巴巴地赶过去,在充分考虑了自己的支付能力和性价比之后,我用四元钱买了十二本《红楼梦学刊》,这是季刊,共计三年的。为了对得起那四元钱,我将这些书基本上全都看了。悲剧就这样发生了——我还没有看过《红楼梦》呢。
《外国文学名著题解》(上下两册,共两元九角)、《中国古典文学名著题解》(一元五角),这两套书均属中国青年出版社的“青年文库”系列,将中外名著言简意赅地一网打尽。这两套书我看得都很仔细,使得别人提到任何名著我都宛如看过的样子,学问大得很。但我看得太认真了,认真到渗入我的记忆中,使得我以后有机会读到原著的时候,都像在吃别人嚼过的粮食一样。
《语文报》,这份报纸由位于我曾经军训过的山西临汾的山西师范大学主办,当年可是所有中学生的必备读物。记得里面有一个专栏叫“典型文学形象画廊”,介绍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语言有趣,配以生动插图,所以很受欢迎,连载了许多期。通过这个专栏,我知道了葛朗台是吝啬鬼,奥波洛摩夫是大懒汉,别里科夫是套中人。是啊,理解得多透彻。按照这个专栏的说法,哈姆雷特是优柔寡断无病呻吟的典型。但有一年,我沉浸在莎士比亚的原著中不能自拔,再看哈姆雷特,对他的犹疑和挣扎充满了同情和敬意。一个人,承担着自己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做着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连放弃的权利都没有,真的是“一生一世都不会快活”(杨过在离别之际对小龙女这么说),有什么可奇怪可指摘的呢?不禁怀疑那个专栏的说法:葛朗台真的是吝啬鬼吗?奥波洛摩夫为什么选择像一摊泥一样的生活而懒得跟这世界较劲?别里科夫自己就愿意当套中人吗?
终点又回到起点,投入另外一个陌生。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4][见招拆招]
大学毕业以后,我有机会与一些饱读诗书的人为友,经常要谈到各自读过的书来佐证自己的品味,或引用读过的书来佐证自己的观点。看他们纵横摆阖手到擒来的样子,我经常陷入有劲无处使的境地,脑子里空空如也,想掏出点什么来,就像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半空里跳一样徒劳。
无奈之余,我就报以高深莫测的微笑:“我最喜欢的读书境界是,把自己看过的书忘得爪干毛净,白茫茫一片脑海真干净,就像‘太极初传柔克刚’里的张无忌,努力忘掉,能记得半点儿东西都不行——俺们姓张的人就是这么智慧。我正在试图忘掉自己脑中的壁垒,而你们……切!”
“此话倒也有理。”那些满脑门学问的人微微颔首。
我却打心眼里发出一声哀鸣。人家张无忌是肚里先塞进东西再执行忘记程序,而我却是,想忘都无从忘起。
但他们还是被蒙住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并没有高傲地将我排斥在他们的圈子之外。而我另一些不懂得随机应变的朋友就没有这么运气和这种待遇了,而是被他们轻蔑地斥为“俗人”。除了吃饱饭需要人结帐被人欺负需要人助拳老丈人来视察需要人开车去机场接送外,再也想不起搭理人家。
但我还是认为,不学无术的人,并不比学而无术的人更低级。
大学四年,我基本上过的是不学无术的生活。首先,我考上的就是个不需要太多知识积累和文化积淀(天,这在当年可是个时髦字眼)的专业,所以学校安排的专业课和必修课都是能逃则逃。有一年期末的晚上,我正躺在宿舍里怀疑人生,突然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温和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见到我,迟疑地问:“这是新闻系的宿舍吗?”
我忙点头:“是啊,您找谁?”
“我是你们中国现代文学课的老师,来给你们做考前辅导。”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我突然想起《鹿鼎记》中的一段话:“韦小宝的脸皮之厚,在康熙年间也算得是数一数二,但听了这几句话,脸上居然也不禁为之一红”。
不上课,图书馆总该去吧?但说实话,图书馆对于已经有了女朋友的男生来说,吸引力实在是不大。我们宿舍老三去图书馆是最勤的,我相信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绝不是自己刻苦攻读的情景,而是一个个女孩从他身边掠过,暗香浮动,裙裾飘飘,他的嘴张得像一张影碟,舌头恰恰伸出一点,就像影碟中央的那个小眼,并幻想着自己在书香世界里的浪漫邂逅。幸亏他大学期间一直没有恋爱成功,才得以保持我们宿舍上图书馆最勤最久的纪录。
图书馆给我留下的记忆,就是那种汗牛充栋的绝望感,所以宁愿躲在宿舍里看自己手头仅有的那五六本书。
一次期末考试,突然想起,借的书要再不还到图书馆,就要拖到下学期,就要被扣证了。于是在两门考试的间隙急匆匆来到图书馆,结果被管理员拦住,说不能穿拖鞋进去,这是规定。
不让穿拖鞋?那就不穿呗。我憨直的脑子根本没有多想,马上就把脚丫从拖鞋中脱出,光着脚跑进去。管理员也似乎觉得我这样做得很对,还在馆门口帮那双老鞋子放哨,直到我下来,也没说什么。
人在情急之下产生的逻辑真的是很奇妙。《野鹅敢死队》中也有这样一幕,敢死队员们被困在非洲,瑞弗上尉说要想办法出去。肖恩中尉一声冷笑:“切!难道你要我们走出非洲吗?”
“那你就跑吧。”瑞弗马上回答道。
工作后先住单身宿舍,室友毕业于兰州大学,非常勤学。他说起在兰州大学图书馆的逸事,经常会借到好些年没人动过的书。有一本书借书卡的上一个名字是顾颉刚,令他唏嘘良久。
按照推断,顾颉刚建国前在兰州大学执教期间借阅过的书,时隔半个世纪,才被另一个年轻人捧在手中抚摩,盯着借书卡上那个名字发愣。这一情景要让余秋雨老师知道,肯定能写出一篇很人文的佳文。
而我,只是想提醒一下尚在学校就读的弟弟妹妹们,看看你们手中的书,有没有先哲的体温和指纹?
图书馆里有许多书,就像野百合一样没有经历过春天,借书卡上永远是一片空白,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枯黄。但也有些书,就像春色无边的艳妇,五陵年少争缠头,秋月春风等闲度。记忆中最抢手的,就是金庸的书了。每一本都被翻得破破烂烂的,连收垃圾的都不愿意要。
那年头的学校是很人道的,配备了许多套金庸来满足大家,但依然是狼多肉少,于是,一些有创业头脑的同学便集资大量购进畅销图书,做起了租书的***。为了追求高利润,他们还进行高投资、高风险的租书事业,比如斥巨资购进号称“足本”的港版《金瓶梅》等。这些历练对年轻的老板们很有好处,走向社会后他们中许多人当了书商,凭借对图书市场的准确判断,使其迅速完成了原始的资本积累。哦,如今他们又玩起了房地产和期货,再不济也玩起了***或二奶。
集腋成裘,老是花钱租书看,经济上也承受不起,好在此时贫富不均已经在我们中间开始显现。对门宿舍有头猪不知道为什么特有钱,能买许多闲书,金庸之外还有许多,都是图书馆里没有的好货色。我们就忍着他的恶声恶相,卑下地借来看之。
这同学是安徽蒙城人,后来我心目中的文化界一大公害牛群先生(另一公害是张俊以老师)要去蒙城祸害一方,说是扶贫。我深表怀疑,因为我觉得那里的人都富得流油,上学时就买得起温瑞安大薮春彦之类。
对了,还有《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本令我感到严重挫折和奇耻大辱的书。
前面提到的《青春诗历》是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必须通过邮购才能买到。我高三和大一各买一年,得到的最大好处是疯狂崇拜上了有诗作收录其中的我校美女教师杨榴红,得到的附加好处是经常收到该社的邮购目录。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这份书目都值得精读并憧憬好几遍的。
我们宿舍老二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研究了一番书目后,给湖南文艺出版社汇去四十元钱,求购十本《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半月后,图书到货,他给自己留下一本,然后去各宿舍游走,一层楼都没走完,就将其余九本以每本八元的价格售出,净赚三十六元——足够过很阔绰的一个月的生活费。
老二的这一举动令我艳羡不已,把自己补丁摞补丁的破衣服口袋翻了个遍,凑够八十元钱,也给汇出去,求购二十本。按照我的商业计划书,自己一本也不留,都给卖出去,就是三个月的生活费了——我比老二节省,或者,黑黑心一本卖十块,就可以赚一百二了……这一蓝图令我开始设计自己的大款生活细节,经常得折腾到黎明才能入睡——自从一次成功的失恋后,我再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
半月后,湖南文艺出版社给我来信,说《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已经停止发行——没有言说的原因是被有关部门禁止了,那一拨还有《玫瑰梦》等共四本。天可怜见,他们的信用等级还算较好,把本钱给我退了回来。跟风发财的一枕黄粱破灭后,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那句话:第一次把女人比喻成花的人是天才,第二次这么说的就是庸才。
央视拍的这一版《射雕英雄传》,因为有鹦鹉和桌子的加入而引起大家的兴趣。他俩将杨康和穆念慈的爱情加了许多戏分,与郭靖和黄蓉俨然形成两条平行主线,双峰对峙,两水分流。我理解吧哈,也不单单是他俩的个人爱好使然,实在是因为郭黄之间的完美爱情太过平面乏味了些,抻不出长长的四十二集。相较而言,杨康的爱情夹杂了凄楚、禁忌、叛逆、毁灭,立体感十足,非常有嚼头。
爱情不坏,观众不爱。
大学里的读书生涯也是这样。四年下来,那些平实扎实的阅读镜头很难想起,能浮现在脑海中的,还是这些悖离读书内涵的行为艺术。
尽管在我的回忆中充满了荒唐的碎片,但事实上我们还是要认真读些书的,因为、因为我们是读书人,要靠这个吃饭的。
钱钟书在《写在人生边上》一书中解读伊索寓言故事,在那则“蚂蚁与促织的故事”中写道:“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曹雪芹养活了一大堆红学家,钱钟书养活了一小堆钱学家,而我们,也要注定靠这些大师养活了。
我们大多状态下读书,就是为了这个,好让大师把我们养活起来——用他们来写稿子,用他们来搞研究,用他们来获取留京名额,用他们来申请去做访问学者,可以出国买那么多家用电器。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办法,至少是我,还是琢磨出一些很好的偷懒窍门。
一,必修课的学分还是要拿到,意即那些某个圈子里必须要读的书,宛如通行证,又如装饰品。我们上学那会,这方面的书是《约翰.克利斯朵夫》、《拯救与逍遥》、《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理论风云》等,还有李敖、米兰和昆德拉,都不可不读。
二,要对那些大俗书做永不沾惹状,意即那些人民喜欢的书,如金庸、《简.爱》、《存在与虚无》等,第三本我要着重说一下,这本书本来是必修课范畴,但其兴也忽焉,马上风行全北京,我经常见到那些来宿舍里用袜子换粮票的小贩,他们的书包里也塞这么一本,就有理由对本来也读不下去的萨特先生挥手说拜拜了,其亡也勃焉。至于金庸,更为读书人所不齿,流风所及,连不读书的人也要对其嗤之以鼻,不信你看央视拍《笑傲江湖》、《射雕英雄传》的那些杂碎,谁都有胆子说自己从来没看过金庸,或是——“只是在去外景的飞机上扫了一眼”,真够有性格。
三,留心搜集并阅读一些比较偏门的书,特别是那些印数只有一两千的,绝对是抬高你身价的不二法宝。漓江出版社出的《在路上》首版只印了2200册,而我就拥有其中之一,使得我在许多读书人面前腰杆硬了许多。而我无意中看过洛蒂的《冰岛渔夫》,后来跟人讲起,险些成功地俘获一个美女的芳心——如果我能再说出那本《巴比伦的抽签游戏》的话。
四,多看些书评,将其观点窃为己用,也够抵挡一阵的。这方面最好使的工具是《读书》、《书城》杂志,你只要记住那上面说过的书名,然后在某个高级沙龙里淡淡地提起,就可以震晕一大片。并且我可以打包票,沙龙里那些尊贵的客人绝对没胆量与你接着往下深谈那本书,尽管他也“哦”地点一下头做恍然大悟并也曾读过的样子。后来见到了《读书》杂志的主编沈昌文先生,在心里对他深鞠一躬,因为他的杂志实在是帮了俺太多的忙。沈先生被人称作“沈公”,是我所知道的出版界唯一被人叫“公”的在世人,看来得其恩惠的绝不止我一个。
五,要有随机应变的机智,看书再多,也有不够用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你发挥创造性思维了。大四下学期,学校给了我们半年时间来写论文,打足麻将之后,我用大半天时间将毕业论文一挥而就,除了将囤积在肚里的学问引经据典一番外,还编造了许多名人名言来增加说服力,如“诚如俄罗斯神学家傻彼德洛维奇所言:‘真正的无知就是意识不到自己的无知’”等等。最终,我拿到了学士学位,拿到了红彤彤的***。这一诀窍在后来的社交场合也让我变得德高望重,如有一次我轻描淡写地说:“幽默感就是分寸感”,浑姑娘赞同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我马上加了个人名:“维多利亚时期的意大利诗人二头蛋说的。”浑姑娘不迭地点头:“说得真好。”我又冷冷地说:“赞成即是利用。——美国总统杰斐逊说的。”然后急忙去掐浑姑娘的人中。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在我去世之后,千万别在阴间真的碰到什么傻彼德洛维奇和二头蛋,让他们告我个诽谤。
六,如果你正看大俗书的时候被人撞见,一定要面不改色。要知道第一个赞美金庸的名人是数学家华罗庚——他老人家写的文章不知道要比那些所谓的作家精彩多少倍——做到人家那地步才叫“虽万千人吾往矣,强且矫”。如果捉你现行的是你心爱的姑娘,你就要跟她说,雅和俗绝对不是对立的,也绝对不是分别存在于两种人身上,而是一个人既有雅不可耐的一面,也有俗不可耐的一面,这样的混合体才符合刘再复老师的性格组合论。然后,……你就向她展示你俗不可耐的一面吧。
作者:一三一 时间:2004-2-7 22:30:00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5][见招拆招]
曾经见某些人讨论,最希望生活在哪个时代?大家莫衷一是。我记得列举的年代有蒹葭苍苍的西周、游侠纵横的先秦、杜牧时代的扬州、李白生活的盛唐、名士风流建安风骨的魏晋、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拓荒与内战时的美国等等。
我想了又想,***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上大学。
是的,我要高声歌颂的八十年代。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用多少碎片也描述不尽的。只选择一些与这篇文章不跑题的花絮——那年头,一个偏远小城的路边书摊上摆的可能都是《快乐的哲学》;那年头,学生可以在深夜踹开老师的门,就因为看了一本书激动得睡不着觉。
那年头,理想主义还有很大市场,我们学校有一个搞民俗研究的男老师,文弱苍白,衣着寒酸,却靠自己跋山涉水采集来的民歌赢得了广泛的尊重,一个校花嫁给了他,他经常与年轻貌美的妻子在校园园散步,让俺们流口水。我都没有信心打听他们如今怎么样了,但愿他们的爱情能经受得起市场经济的冲刷。
那年头,海子可以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黑。在他自杀前的流浪岁月中,可以身上没有一分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据说他走进昌平的一家饭馆,开门见山说自己没钱,但可以给老板背诗,换顿饭吃。老板说诗他听不懂,但他可以管诗人吃饭。
大家的眼中只有海子,可有谁注意到他旅途中的路人,冬天里的柴禾,四季中的粮食?
是他们,不懂诗却懂得尊敬诗的人们,给了他所需的养分、绽放的信心,才让诗人成为诗人。
最后,海子痛苦得性起,索性想表演一把自杀。
好在,他享受了选择死亡的权利,社会也尽到了让他吃饱饭的责任。那是一个好年景。
我们的八十年代。
热爱八十年代,我至少可以说出六十六条理由,但最重要的一条是,那个年代允许学生可以不读书。
像前面提到的现代文学老师,在我们宿舍进行了一番考前辅导(其实也就是划划重点,免得让我们***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书上哪一页抄起)后,颇有感慨地说:“其实我教你们的,都是垃圾。要有人能重写现当代文学史就好了。”他抬起忧国忧民的脸,看着我们一双双愚昧又茫然的眼,不禁由衷叹了口气:“可惜,教的是你们这帮杂碎。”
波波同学提议大家写关于***的记忆碎片,而在那年头,***是老师也帮忙的事儿。像我的偶像、青年女诗人杨榴红,她教社会学。《社会学概论》期末考试时,是我第一次上这门课,一见到她,惊为天人。她苗条纤细的身体用一袭阿拉伯风味的长裙裹着(十几年后有人叫这“波西米亚风格”),慵懒地坐在讲台的桌子上,一俟另一个长得很丑却很严厉的监考老师走出去,她马上便伸出修长的食指搁在红唇上,示意我们可以抄写了,脸上是宽容而调皮的坏笑。
毫不夸张地说,我在考试开始前一个小时,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一个字也没有写,而是始终痴痴地看着她,一是因为我连抄都不知道从何抄起,必须得等旁边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答好后再让俺照葫芦画瓢,另一个原因是,我必须抓紧这最后两个小时将她铭刻在心中,弥补因为逃课而错失掉的整整一学期欣赏她的机会。
非常非常遗憾,那次考试我居然及格了。而按照我的如意算盘,是要重修《社会学》概论的,好能再盯着她看一个学期。未遂后,我与对门宿舍的大鼻子成立了一个杨榴红俱乐部,准备卖酸奶,用赚来的钱为我们的偶像买一副隐性眼镜——我们认为她不戴那副大框眼镜会更好看。
我的《社会学概论》得以及格,并不是因为我抄得有多好,而是那年头的老师都手下留情,轻易不会让学生为了一门傻课而蒙上不及格的灰尘。所以,想不及格也难。
所以,我要追忆一段永远钉在我的成长史耻辱柱上的往事。
那一年的英语课,我们换了个新老师。第一堂课,那厮用夹杂着迈阿密口音的英语说,他刚从美国回来,非常认同美国的教育手法,学生可以来上课,也可以不上课,no problem。
我这么一听,心里就有底了,那一学期的英语课,就基本上没去过。
期末考试,我们要通过学校的四级考试,黑色幽默的一幕发生了,我们宿舍四个考四级的,只有我一人及格,但最终总评成绩,却是只有我一人不及格。那厮还特有理地说,是因为我的考勤太差。
本来我在英语学习方面特有天赋——这一点有中外许多人士可以作证。但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老师,让及了格的人不及格,又让不及格的人及了格,就这样把一个语言天才扼杀在摇篮中。
听说那厮家住动物园附近——我并没有说住动物园的人就是畜类,而我们经常去北展剧场看电影,都是坐332路到动物园下车,然后过一个天桥到马路这边,再走到北京展览馆。每次行走在天桥上,我都想,也许那小子正骑着自行车往家赶,正在桥底下,我就拎起一块板砖,向那孙子愤怒地掷去,哈哈哈哈,痛快……
这一阴暗的复仇心理使我患上了强烈的天桥强迫症——只要在天桥上走,哪怕是在纽约,都有往下扔砖头的欲望。秋宜远游,拜托躲远些。
可以不读书,听起来是很放纵的毁人,其实是诲人不倦的。
科学家们说,时代是懒汉们推动着往前走的,诸如不愿意甩墩布的人发明了吸尘器等等。如果一个人被允许可以偷懒不读书,那么他肯定会寻找一切不去读某一本书的理由,这将更有利于他不迷信权威和名著,培养冷静审视的态度、选择批判的眼光。
就是凭着这股子懒劲,我感觉到巴尔扎克的小说实在是难看,当然比起左拉的来还算有趣;路遥那么老套的文笔,怎么能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不过,他确实比贾平凹要老实得多,而老贾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农民,字里行间却充满了狡黠、算计、虚荣和市侩气,他的书不看也罢。
听北大人如数家珍地说,他们校园里那个工商银行储蓄所,里面一半的钱都是王力老师的——《古代汉语》给他挣的稿费。那真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传奇。我们学古代汉语用的也是这套四本一套的教材——那时候特别羡慕所谓的签名本,就产生了一个自力更生的灵感,比如这套书,我就在扉页上写下了“老六先生雅正”,落款是努力模仿的魏碑体“王力敬献”。
玩笑归玩笑,崇敬归崇敬,但这门课实在是没意思,把文学和文字弄得跟搞科研一样。高考时我一门心思要考中文系,开始学这门课后才忍不住后怕起来。
幸亏可以逃课,老师也高抬贵手,才没有把古代汉语学得那么精细。
王力老师,对不起了,我失去的是古代汉语那门课的“优”,进而失去了当选优秀毕业生的资格,进而失去了分配到比较好的单位。但是在这门课结束后,我得以真正享受起古色古香的国语,并没有被拆成一个个的使动用法、语气助词和平仄,我看《诗经》也没什么磕绊,也才发现《史记》居然是那么伟大的一部著作。
可以不读书,从更深的意义上说,绝对是一个时代的进步,也是八十年代真正的魅力——你可以被允许进行相反方面的选择了。
是的,我可以热爱读书,也应该可以不读书;我可以说“是”,也应该可以说“不”;我最好是走直路,但也可以走弯路;我应该认真地过每一分钟,但也可以度过一段毫无意义的时光;我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但如果碌碌无为过一辈子的话,也犯不着觉得对不起谁。
我被要求加入到你的行列里来一起建设,也应允许我进行一番破坏;你希望我赞成你,你也允许我对你质疑和反对;我可以对你充满敬意,但你也要接受我对你产生疏离和背弃。
在那个时代,你不用承受那么多“必须”,甚至,你的勇气与出格还得到鼓励和赞赏。
正如美国法学界进行的那番争论,公民焚烧国旗犯不犯法?——“如果一个国家连焚烧国旗的自由都给你,那这个国家还不足够你来爱吗?”
这种弹性和宽松度,比起萨达姆在只有他一人候选的总统选举中还要弄出个近乎百分百的支持率来,比起央视鼓吹自己的春节联欢晚会有百分之九十几的观众好评如潮来,要人道得多了。
让我们把这种“不读书主义”发扬光大:
姑娘,我向你求爱,你可以点头,是我莫大的幸福,但是,我也能接受你的拒绝。
哥们,我们的交情是一辈子的,但是,如果你有新的,新的彼岸,也可以离开我,我同样也可以。
亲爱的,我知道你希望我爱你十足十,但是,也请允许我,爱你只有六成六。 关
于读书的记忆碎片[6][见招拆招]
让我继续歌唱八十年代。
那个年代,百废待兴之际,有一句特别有名的话,“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失血过久的肌体突然恢复了正常的血液循环,难免会兴奋异常,流动加速。人们的读书热情就像六年不让泡妞的拉塞尔.克罗被突然扔在梅格.瑞安面前一样,怎能不荷尔之大蒙?
拿电影来说吧。1985年,北京举行法国影展,一部《火之战》的票被炒到了七十元一张,而那时我上寄宿高中一个月的生活费是十五元,这张票够生活一个学期——这部片子如今出了DVD,可以用七块钱买张D5,约等于一个麦香鱼;1987年,《走出非洲》在武汉的一家音像资料馆放映,大屏幕投影,画质模糊得如同气象云图,配音糟糕得如同街女拉客,但仍是万人空巷,成为那两个星期内恋人之间的最价礼物,文化人之间的最佳话题,多少人如醉如痴,感慨奥斯卡是多么实至名归——十五年后,当年那个连看三遍的汉子与我一同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突然停下脚步,揪住街边小店飘出的一缕音乐——“听,《走出非洲》!”
拿书来说吧。看过憋到极限的山洪喷薄而出的情景,你就能理解为什么一本《红与黑》能让那么多人看得泪如雨下;你就能理解《日瓦格医生》的出版是比如今美国攻打伊拉克更让人们奔走相告的消息;你就能理解一个姑妈是书店员工的人能得到多少人的献媚;你就能理解一个姑娘为什么能让你像个疯子一样寤寐思服心旌摇荡——在十几年后的这个春夜,你仍能想起她捧读《天使望故乡》的样子:头发枯黄,脑袋埋在书里像个虾米,戴着大大的眼镜,嘴出神地抿紧,两条长长的腿紧张地交结在一起,浑然不知世界的转动,还有你的存在。
中断的时间链条被重新接上,不管新的,还是旧的,在你眼中都是簇新的。你既在争夺失去的时间,又在与世界一同前行,你既在温故,又在知新,那时候的中国,比谁都丰富,我们在用一天走别人几年的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与师兄师姐们相比,我们这一代生逢其时,没有被失去太多的时间,反倒是别人被压缩的时间也释放到我们的校园。知识大潮涌来的时候,正值消化力和吸收力最旺盛的青春期。在自己最能读书的年龄,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读书,有大把的书可以读,有大把的人可以一起读,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愉快的事情吗?
孟德斑鸠说:没有。
至今想起来,仍是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
从初中时看到浙江文艺出版社的三册删节本《飘》,知道这是生活方式腐朽没落的江青最爱看的外国小说,惊诧于书中“郝思嘉”、“卫希礼”的译名开始,我就开始了寻宝之旅。就像段誉被乔峰带到丐帮,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四周高手如云,每一个人面前都要抱拳作揖,而我在书海里,见到每一本书都要说一声“久仰”、“与君相见,幸何如哉”,然后一见如故,联榻抵足而眠。
啊,我的勃兰兑斯,我的威廉.曼彻斯特,我的《流放者归来》,我的《伊甸园之门》,到买到十二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选集,整整半年沉浸其中,看得手心冒汗体似筛糠时,这种探宝旅程达到了高潮。当看到拉斯柯尼科夫走在广场上,突然想俯下身亲吻那片肮脏土地的时候,正是深夜,我趴在被窝里,赤身裸体,泣不成声。
我的八十年代。
1991年,我走上工作岗位,一个月工资和奖金加起来是一百二十元,所以大家都哭着喊着要上夜班,这样每月可以有五十元的夜班补助,很大一笔钱耶。
汇报这个帐目不是为了哭穷,而是为了显富——两年后,国家普调工资,我一个月的收入突然成了六七百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你的工资是六七百元,可那会儿的书还是按照人们一二百元的工资水平定的价呀!
这是我另一处生逢其时的幸福生涯,并且更愉快的是,此时的我恰如其分地失恋了,不用把钱花给风花雪月,真是富得流油——从来没这么款过。
中华书局二十册一套的《资治通鉴》是58.2元,精装的《剑桥中国史》全部九本才一百多块,《中国人史纲》两本一套才8.45元,而两本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你知道是多少钱吗?
对不起,猜错了,是三元整。
你觊觎许久的美书(有人反对我创造出这个词吗?),终于可以被你如愿以偿地搬回家了。记得那时总是哥几个一块去书店,分头觅食,那厮喊道:“老六,我看到了一本浅蓝色的书。”
“你大爷的!”我的色盲并不怕人笑话,可毕竟书店里有那么多读书人,如果让我循色找去,结果捧着红宝书回家,岂不污了读书人的名头?
“是左琴科的《一部浅蓝色的书》。”
“哦。”我的脸羞得连我都知道那是红色了,“帮我暖住!”
“暖”是我们之间发明的淘书专用词,类似抱窝的母鸡孵小鸡,要将其牢牢地摁在自己身下,泰森要都不给。
抱着一大堆书到结帐处,一边从口袋里排出几张大钞付帐,一边吩咐人将书用牛皮纸捆扎起来,那种感觉跟大款陪着二奶席卷燕莎赛特没什么两样。
迫不及待回到宿舍,打开纸包,一本本书拿出来,捧在手中,许多还是老相识,当年在图书馆就一见倾心,却直到现在才真正属于自己,平展的页面,整齐的切割,把鼻子凑近,嗅一下诱人的芳香。
你怎能不幸福得直哼哼?
如今有个字眼叫“物流”。应该说,当年的物流是很不发达的,这是商品经济不完善的症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你到任何一家书店,都忍不住进去看看,并且总能发现在别处找不到的美书。美书就像美女,不能太容易得手。
每到一个城市,去考察一下当地的书店,像燕子积巢一样往家里搬书,这是一个多会过日子的男人啊。
1993年的上海国际电影节,是我第一次去这个繁华的都市。住了两天组委会给安排的豪华所在,心疼得不行,就跟另一个朋友搬出银星宾馆,住到了旁边的交大招待所,然后,他去淘碟,我去买书。
让出租车拉到一条书店云集的街上,一家家店逛起,到得傍晚,落日熔金,拎着两大包书走到街边,正要拦手招出租车,却又停下,咬咬牙冲进书店,将刚才犹豫半天的《经史百家杂抄》暖住,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住处。为了弥补开销,只好和室友食红烧牛肉面两碗——真他娘的好吃。
室友买回一大堆老电影VCD,后来他转战东方时空,攒出流芳一时的《分家在十月》,而我也得到了莫大的欣慰——这套曾国藩攒的《经史百家杂抄》再也没见在江湖上出现过。
朋友是用来喝酒灌醉的,但用来买书也挺好。我和分居北京的斌斌小强经常相互为对方买书。说实话,北京人当时生在福中不知福,逛书店反倒没有我这个出差到京的人勤。那次在商务印书馆,看到大学时让我们秉烛夜读传诵一时的《光荣与梦想》,狂喜莫名,怒买三套,分送两人。天可怜见,这套书再没重版过,据说是因为版权问题。
他们感动之余,看到好书也经常为我暖住。一次到得北京,先和斌斌去吃朝鲜冷面,饭桌上掏出准备敬献给对方的书,居然都是《停滞的帝国》。
还有人记得《爱情故事》中那香艳的一幕吗?奥利弗和詹尼一起躺在床上看书——
“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知道看我读书,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
“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己的书。”
“瞎扯。你在看我的腿。”
“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
“你那本书章节分得好短哪。”
这一段馋得我不行,想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情景也不过如此了吧。
尽管这一境界没有达到,但到我结婚时,人生理想还是实现了一部分——依靠多年来的辛勤积累和多方采购,我终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一伸手就能拿到书的环境,从床到沙发,从厕所到饭桌,俯仰皆拾。
不能像奥利弗一样看詹尼的腿,但可以看男人的毛腿。一起看书的,是加我在内的三个男人,三人均已婚,都设有高大的书架——出自同一个设计师之手;三家的藏书大致相同——基本上都是一块买的;书的摆放也基本一致——全是采用我的编目法。
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饭后一人抱着一大桶可乐,相互炫耀自己读过的书。背是背不下来的,但可以从书架上取下书,掰到那一页,然后念起来,要掰不着,就要被嘲笑一通。憋得熟了,三人一起去撒尿,三股水柱一起射入马桶。
三人读书,相互印证,彼此发现,是比一人效率高些。那天我看了余华首发在《收获》上的《活着》,觉得好得不得了。正巧中午另一头猪来我家吃炸酱之面。饭后我向伊推荐这篇小说,冷冷地说句:“快,看。”——注意,吃过蒜之后,跟朋友说话一定要多用爆破音,最大限度地喷发,将其熏晕。然后,我去午休。
春梦做至六成,被吵醒。
是那厮如同牛吼的哭泣。
作者:一三一 时间:2004-2-7 22:33:00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7][见招拆招]
关于读书,有一些迥异于社会主流道德的价值判断。比如偷书,在读书人看来并不羞耻,反倒是一种荣光。三七就写过一篇《偷书者说》,文尾说自己“还有些道德上的自责,为了解决良心上的问题,我偷了一些伦理学的书”。
但坦白地说,我尽管干过假冒签名本的事儿,但偷书的义举,并没有足够的胆子参与。只是有一次……
那年,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由译林出版社翻译出版,这绝对是一件盛事,我当然不能错过。但纳闷的是,这套书洋洋七卷,我去的那家书店却只有前三册,不知道是出版社陆续推出,还是由于物流不畅。又过了半年多,才买到后三册,独缺第四。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和师弟在中华书局读者服务部看到***的《追忆似水年华》,长出一口气,抽出老四,记得还有一本汪荣祖的《史传通说》,一块到付款台交钱。普老四却被服务员甩回,说是不拆开单卖。
“可我原来就是拆开单买的呀。”我急道。
服务员却很文静地对我说,拆开了别人要买整套的可怎么办,也该为书店想想啊。
我的头马上大也,想原是从另两家书店买了普氏六兄弟,那本老四,还不得流落到天涯海角?
这时师弟拉了拉我。我完全知道他的意思: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而大兵——哪怕是横扫伊拉克如卷云的美国大兵,如果遇见中国的售货员,也是有苦难辩的。
走出书店,寒风呼啸,想到从此普氏不团圆,几欲放声一哭。
又走了几步,师弟挤挤我的肩膀,然后掀起自己的军大衣,从里面掏出一本散发着他体温的书。
《索多姆和戈摩尔》——《追忆似水年华》第四卷!!!!!!
我只觉风也轻柔。
七卷《追忆似水年华》被我庄重地堆在床头,精装,书脊有道道金光,好不体面;挺括,味道如同沤烂的麦秸垛,好不幽香。
有朋自远方来,看到后,做大惊小怪状:“哇,你居然有这种书,一共才印了三千五百七十五套耶。”
我心中暗笑,又来了一个版本学家、印数学家。
他开始炫耀自己的学问:“这可是现代主义文学的开山鼻祖。”
我并没有被他唬住,马上见招拆招:“是的,写得优雅极了,精致极了。这种书在一间充满阳光的屋子里读起来,感觉非常好。”
“对,再放点儿肯德基的萨克斯风《Going home》,真是enjoy。”娘的,他居然吐出了洋字码。
所幸我不是匹诺曹,所以尽管这套书一年多以来只看过前言和六七页正文,但我的鼻子软软的,短短的,一切还正常。
我俩头头是道地谈着,兴高采烈地附和着,相见恨晚地对夸着,寒舍中顿时飘满了高雅无比又虚无缥缈的书卷气。
嗟乎天,嗟乎天!我悲哀地发现,终于让自己生活在一个伸手就能拿到书的地方后,我读书的巅峰状态却已经过去。像《追忆似水年华》这样的重体力活,要不趁着年富力强的时候啃下来,就一辈子也看不动了。
原来读书也分青春期和更年期的,一个人要是在青春期不抓紧干活,等到了更年期,就会跟才娶得起媳妇的老光棍一样,对书的那种渴望已经力不从心,纵使有欲望,也显得有些勉强。我确实地知道,自己老了。
后来看到一个词儿叫“功能性文盲”,意即一个人先期储存的见识往往会成为后来吸收新东西的障碍。那些事情那些人那些书,使你成为现在的你,于是你就有了成见,再读书,就不是一张白纸任意描画,而是顺我者昌逆我者呸了。
是啊,读了这么些年书,也该歇歇啦。
但是,十几年来养成的惯性,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之间培育出的亲情,尽管激情不再,却又实在想不出还能干点儿别的什么,所以还是继续把书买下去,读下去。
这时的我,已经能够比较超脱地看待读书这件骚事了,更愿意用后现代的眼光来消解它,将其视为一桩行为艺术:款哥可以用纯毛地毯原木地板来装修房子,更款的哥可以用鳄鱼的***皮来装修自己的卧室门扶手,穷哥们的屋子也不能闲着啊。而装修我们房子的最合适的材料,就是书。它不仅价廉,而且高雅;不仅免了一步到位然后日益破败的尴尬,可以时买时新,还可以愈老愈香。
套用钱钟书的话,款哥的装修就像女人,老了就不值钱,穷哥们的装修就像酒,越老越值钱。
我开始向周围的猪头灌输我的这一理论,一些从骨子里透着高雅的人对我嗤之以鼻,但我反驳道,你买书就全是为了读并且都能读完?你读完这些书再拉住一个姑娘向人家孔雀开屏不也是一种虚荣?都是为了满足虚荣心,用不着这么精巧地不老实。
是的,就要理直气壮地接受这门学问并付诸实施,哪怕你买回书来束之高阁纯粹就是当成装饰材料来用,也没什么好丢人的。你总比花几千块买身假冒名牌西装的人要务实;你总比花掉几万块公款吃一桌豪门盛筵的人要道德;你总比买一个岁数比他女儿还小的姑娘挎在身边的人要高尚;你至少不像那些在大街上手持大哥大指手划脚的人那样阻塞交通扰人视听——我进行这番辩论的时候,马路边停下自行车打手机的人正大行其道。
确是没什么好丢人的。其实你看看那些广征博引的学问家写的东西,如果你能翻出原著的话,我可以打赌,他们引用的段落绝对不会超出那本书的前六页——没准儿还就是内容提要上的几句话呢。
这种行为艺术进行得最兴奋的时候,我恨不得写一本《书籍装修美学》,和那些美化生活的书摆在一起,肯定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虚荣心的需要。
虽然书没出,但至少,我那点儿少得都发愁怎么花出去的钱有了合适的用武之地。
如果你接受我的观点,请听我絮叨一下我的书籍装修美学六大要点:
一,质地。你大概会说,既然不是为了读,那还不如直接买一些空书皮搁那儿省钱又省事,没准儿你还灵机一动准备印一些俨然摆放整齐的书脊的墙纸来申请专利大发其财。——快收回这个念头吧!聪明往前多走一步,就成了小聪明。真正的贵族一定要用最地道的材料,哪怕在寻找地道材料的征途中累死。你可不能像那些喝杯卡布其诺咖啡就以为自己是上等人的人那样,睡觉前连牙都不刷。
二,高雅。像那些《情书大全》、《如何成为百万富翁》之类,赶快扔掉;像那些他老人家自掏腰包出版的个人文集或诗集,比如见招拆招出的那本《记忆碎片》,赶快扔掉,尽管这些书印数极低堪称孤本,并谦恭地写着让你老人家斧正;像那些***小说或***小说,赶快扔掉——不,赶快扔给我,要实在舍不得,也一定要塞到床底下。
三,孤僻。要注意收购一些很难见到又确实不俗的书,印数是你选择的第一参考。看叶兆言的一篇文章,说自己买范烟桥的《茶烟歇》,只印了一千多本,“记得我当时买一本,完全冲着印数低。”说得真老实。别人家看不到的书在你处比比皆是,既能让人惊讶赞叹一番,又可以让一位姑娘有理由向你借书——这个借口是那么充分,因为那些书是那么难得一见。
四,配套。这并不是说你要买那些整套的书,比如一套三十多本的随笔丛书,你若照单全买只能证明你的恶俗,但要是只挑一两本买反倒显得你眼光精到口味奇刁。我所说的配套,是指藏书要成系统,如钱穆黄仁宇唐德刚,他们的著作一开始不是由一家出版社出的,一定要收集个全,包括他们的夫人和弟子的书,包括评价纪念他们的书,这样不仅显得你苦心孤诣学有所成,更可以让那位姑娘有理由经常不断地找你,免得借了一本书便续不上劲。
五,陈旧。要尽可能买一些老版本的书,不仅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中国的图书涨价的速度比电视机降价的速度还快,难怪那么多人投入了电视的怀抱,而且更能装点门面。假如你手头有一本商务印书馆1974年出版的黑格尔《逻辑学》(精装本定价两元六角),别人看了准会对你赞叹不已:“你三十年前就开始研究老黑了?!”你高深莫测地点点头,尽管那会儿你正呀呀学语。
六,干净。你千万不要有那种在书上勾勾画画的毛病。假如你有一千本书,其实你这种业余选手充其量只能看完六十本,要是涂抹一番,别人马上就能对比出来:“你有这么多书,怎么就看了这么点儿啊?”但如果你的手不至于那么多事的话,你尽可以拿出一本崭新的书说:“写得真他娘好,我都看了六遍!”
就这样,我迈步进入了“新不读书主义”的时代。
《萧十一郎》中,萧十一郎和美女沈璧君看到一个栩栩如生的缩微世界,里面挂着一幅对联:“常未饮酒而醉,以不读书为通”。
写到这里,古龙忍不住赞道:“这是何等意境?何等洒脱!”
是的,不读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那些拿书混饭吃的人来说,读书没什么可夸耀的。我有个朋友是北大哲学系的博士生,研究维特根斯坦,对我说国内能跟他对上话的人不超过六个,如今他已经负笈远游,去维氏的故乡德国寻找共鸣去了。在我看来,他的读书境界,和飞速准确清点钞票的银行工作人员没什么两样,都是自己的手艺活儿。
不靠书吃饭的人,多是想从书中得到温暖和指点。温暖这一项,我们后面单说,而对于那些想通过读书获得启迪学以致用的人来说,其实人生的道理就那么多,几句话足够,根本不用看什么书。
大学毕业几年后,我的弟弟也考入同一所大学。我送他去学校报到,先在一家韩国烧烤店痛吃一顿。他像所有步入人生旅途的毛头小伙子一样踌躇满志,还向我讨教人生真谛。那天我高兴地喝多了,脑子格外好使,人生的一幕幕情景如电光火石般一一闪过,就对他说:“咱娘经常说,‘力气不用也是闲着’,‘少说两句,别人不会拿你当哑巴卖了’。这两句话,就够用了。”
家母只有小学四年级水平,她活得踏踏实实的,这两句话,也让我们兄弟受用不尽,比别的话都管用。
看许多读书多的人,那一肚子学问,只不过保证了他们说话写文章显得更漂亮更有理有据,做事情更能给自己找借口下台阶。他们的人生道理,并不是用来指导,只是用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事实上许多做出义薄云天之事的人,跟读书多否没什么干系。那些丧尽天良的人,也多不是文盲。
把几本书垫在脚下,确能显得比别人高些。但你真正的高度,还是取决于自己。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8][见招拆招]
1997年,我离开生活战斗六年之久的石家庄,来到北京,开始了职场漂泊。当时心中是很兴奋的,那种既冲破牢笼又投入熔炉的感觉。
进驻北京后的一段日子新鲜而刺激,干的活经常能传诵一时,口袋里的钱经常厚厚的一摞,同饭局的吃货经常是名动天下的大佬,真的是既有里子又有面子。
但是,但是,缺了什么呢?
在那三年多的时间里,换了四五处住所,从地下室到合租户,也借宿过别人的办公室,必须在别人上班前离开及人家下班后潜入。这些并没什么值得夸耀的,但一个人扛着自己的小包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委实可怜,经常感到是个不完整的自己,像玩具风筝在空中飘来飘去。
为什么会有这种心里没底儿的感觉呢?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没有陈寅恪先生那样照相机般的记忆力,在读书的过程中,早已将一些思想、记忆、感觉甚至自我转移到了书内,好让脑子不致那么拥挤。那些读过的书也已经成为大脑沟回的延伸、小件行李寄存处、谋生手段的一部分。这时的我,已不单纯是一具身高一米七十体重六十六公斤的肉体,把那些读过的书、写过的字都算进来,才是整个的我。但那一部分,却被丢在了石家庄家里的书架上。
当那些书不在你身边,不能让你随时掰开引证一番时,你的思想是不完整的,记忆是不完整的,灵魂是不完整的,自己也是不完整的。于是那段北漂的日子里,我经常急得一脑门汗,把手伸出去,也是没抓没挠的。有人能身作浮云常傍日,有人能处处无家处处家,有人能将异乡当作故乡,有人能将流放当作远航,但我,却连那一堆书都离不开。
朋友,在我死后,如果是你来处理我的遗像,一定记着,除了这张肉包骨头的脸,还要把我身后的那个书架也取进画框。
用抽屉锁住自己的秘密
在喜爱的书上留下批语
信投进信箱,默默地站一会儿
风中打量着行人,毫无顾忌
留意着霓虹灯闪烁的橱窗
***间里投进一枚硬币
向桥下钓鱼的老头要支香烟
河上的轮船拉响了空旷的汽笛
在剧场门口幽暗的穿衣镜前
透过烟雾凝视着自己
当窗帘隔绝了星海的喧嚣
灯下翻开褪色的照片和字迹
这首诗名叫《日子》,作者北岛,描募的正是我最愿意过的一种生活。当我一往无前地扎到北京怀抱里的时候,却完全没有想到,事实上自己就是在远离那样的状态。
如今流行用许多指数来量化一些东西,如恩格尔指数、GDP什么的,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指数来统计这样一个时间比重——在你一天醒着的时间里,有多少是为了温饱而奔波?姑且称为“温时指数”吧,我相信这是衡量一个人或一个城市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北京无疑是全中国“温时指数”最高的城市。
在北京,每天醒着的时间至少有十三个小时——这首先是一个必须要保证的时间数,其中大约有三个小时需要耗在路上,交通问题是北京最可诅咒的地方;大约有三个小时需要安排各种饭局,饭店老板是北京最可羡慕的职业;大约需要跑三个地方来办各种事儿,这里净是些没多大必要但你又不得不办的事儿;大约能接到三个能挣钱的订单,最好一个也别推掉,因为打车吃饭租房喝酒买书看演出都需要钱,别人还羡慕你有这么多挣钱的机会呢;白天跑完了,晚上需要坐在电脑前处理接到的那些订单;一天跑完了,临睡前躺在床上,还需要拿出三分钟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和要走的路设计好……
坐在马桶上的时间大约是十三分钟,因为这是一天中惟一可以看会儿书的时间;偶尔有点儿闲空,会拿出三秒种的时间同情一下自己,看我像一个蚂蚁一样在骨灰盒般的高楼大厦中穿梭,这里居不易。
北京不是我想象的黄金天堂,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
但我还是来到了北京,然后继续怀疑这样的生活。陈寅恪总结王国维的自杀,说是因为他已经被那种文化所化,我也已经被北京文化所化吧。
我为自己抵抗不住这种选择而沮丧。也许,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坚定的人。
如果不是二十八岁那么年轻,我大概就不会选择漂泊北京了。
石家庄那样的中等城市,待着好舒服啊,“温时指数”好低啊。在那里,我发明了许多睡觉的方式,如“头碰头”,即从晚上十一点睡到第二天上午十一点,或“头盖头”,可以从凌晨两点睡到第二天下午四点,直到睡得睡不着为止;兴之所至下,我可以半夜从床上爬起来,溜达到朋友家里找他聊会儿天(那个城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五元,两公里,我所需要的路程多在这个里程之内);在那里生活实在不需要许多钱的,哥几个去吃次火锅,饱得直哼哼,算下账来,七个人花了六十元,我那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交给单位不到六千元就算自己的了……在那样的一个城市里,每天只需拿出几个小时应付一下就可以满足自己的温饱,剩下的时间和空间全是自己的:用各种姿势躺在床上看书,跑遍整座城市去寻觅一张影碟,打麻将和拖拉机的战士更是随叫随到……
我们往往是抱着学以致用的态度来看书,在悠闲的地方读书,再去忙碌的城市里施展,被那里吸干你的精血后,然后无聊地老去。我就是这样甘心把自己交给了一个吸血鬼。
像我比较佩服的两个人,李皖和三七。李皖在武汉,当年的一帮媒体精英纷纷到了北京或广州或外国,做成了一些看起来很大的成就,李皖还守望在武汉。这几年过去后,大家升官发财泡妞离婚买车买房,李皖却做成了许多事儿。几个当年的酒友聊起故事,比较一致的结论是,也只有武汉那种寂寞平静的生活,才能让李皖修炼成那样。
当然,不成就什么事业也行,就像三七那样,请允许我抄录一段旧文:
我们在这世上活一遭,总是需要些证明的,有人用学问,有人用才气,有人用金钱,有人用不金钱,有人用某种级别,有人用某个类别,有人用发表的若干万字,有人用***勃起的若干分钟。
但有一种人,活得很沉默,很市井,很没劲。
因为他实在懒得跟别人说些什么。
因为他实在不需要什么身份来装点门面。
因为他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劲来跟这世界较真。
也只有在石家庄那样的城市,才能包容三七这样的活法。而在北京,哪怕你的不作为,都像是在作秀。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完][见招拆招]
2000年的某一天,我从北京回到石家庄。尽管此前也是频繁往来于这两座城市,但这一次,却是怀揣若干份调动文件,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搬走。
下了大巴,再打车往家赶。出租车驰过的地方,育才街那个电线杆子还躺在路边,哥几个曾经穿着大裤衩坐在上面探讨人生,美女一个个地从身边滑过;科技馆礼堂如今改成了家具店,而此前这里周而复始地放着老电影,永远是固定的搭配,《罗马假日》配《鸳梦重温》,《出水芙蓉》配《魂断蓝桥》,哦,还有我不朽的《野鹅敢死队》;梆子剧院门口烤羊肉串的小摊依然香烟缭绕,盛夏的傍晚,几个人将其包下来,躲在阿凯的吉普车后面,光着膀子,喝着冰凉的啤酒……那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流浪的脚步何时能停?我分明感到一种惆怅。
档案、户口、工资单、保险、住房公积金……一个个公章盖下来,一张张脸浮现在眼前,一顿酒接着下一顿酒。去保卫处退自行车存车牌(国家事业单位就有这种福利)时,和小李互道珍重。当年单位搬进新办公楼,淘汰下许多旧家具,我瞄上两个书架,半夜潜入。那两个书架是六十年代产物——用《U-571》中美国兵的那句话夸一下它:“德国佬造的东西真他妈结实”,我根本移之不动,就去传达室叫了小李来帮忙(那时还不知道他姓什么),才搬到宿舍里。因为这次监守自盗,小李与我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又去阅览室还书,有若干本实在不愿意还了,老着脸说扣我钱吧。钱倒是其次,像《宋诗选注》才七毛三,就是按照规定罚十倍也没多少——其实这本书已经出了新版的,但我一来喜欢那种小三十二便携式开本,二来重印次数多的书字体发虚——我是怕被别的借书人骂。但阅览室的人们说,不用罚钱了,去给我们买些雪糕吧,反正这些书搁回来也没人看。我忙不迭地下楼,心里哼着小曲。
拿着保卫处、总务处、阅览室等一大堆部门盖过的章,表示都结清了账,我才得以将调动手续办完。
再回来,这里也是异乡了。
石家庄有几家书店,几年来,我见证了他们的创业、兴盛或衰败,也与那些老板有了不大不小的交情。这次告别,也包括他们。
青园街一家小店,门脸不大,却颇有品相,老板下一手好围棋,是这个城市里众多读书人的经常光顾之地。几年前,我在这里发生过一段故事。
有天中午,我踱进书店,店中没有几个人。我注意到老板脸上的表情有些异样。注意一看,原来正在选书的顾客中有一个人是这个城市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我们经常要在电视上见到的。
我挑了两本书,然后去结帐。由于我是常客,所以老板拿出计算器来算一下,要给我打一个折扣。这大概需要一段时间,我便在旁边等着,这时一只手伸过来,将几本书压在老板的计算器上:“来,先给算一下。”
我扭头一看,书记正往书店外面走,结帐的看样子是他的秘书或司机之类。
老板只好将我的帐目先销掉,然后开始打他们的帐。
大概是天热影响情绪,或是出于对秘书这一人种的天生反感,一贯被人加塞惯了的我这次爆脾气发作,用手拍了一下已经挤在我前面的这个人的肩膀:“唉,怎么回事?”
“怎么了?”那人很奇怪地看着我。
“有没有一点读书人的样子?”
“老赵有急事。”那人说。书记姓赵。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急事?”我反问。
已经走到外面的书记听到动静,返身走回来,用眼光发出询问。
“该我先结帐。”我说。
“你这是怎么回事?!”书记对那个人说道。
老板先把我的帐结了。
从那以后,老板给我打的折扣更低,有了好书还先给暖住。我也很得意于他对我的刮目相看,将这段一共进行了六句的对话对周围的知识分子复述了六次。
与老板告别,告诉他以后不用给我留书了,他又提起这段故事。我笑了一下,对他说,如今再有人夸我,我就会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这种话的权利。”
老板大笑。是的,以后我不再拿这种轻飘飘的荣光说事儿了。我确是曾经勇敢过,但也怯懦过,我牛逼过,但也操蛋过。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彷徨、犹豫、分裂和挣扎,连我自己也看不清。
再也没有什么字眼可以概括一个活生生的人,我就是这么泥沙俱下良莠不齐。
然后,要把这个家搬到北京了。
除了太太的钢琴和我的黑格尔,就是那些书。我拿着角尺和计算器,仔细计算了一下这些书的总体积,然后得出一个结论:要把这些书装在纸箱里迁移,共需要五六十个容积为零点二立方米的纸箱。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几乎走遍城市,终于找到一个纸箱厂。与厂家一番交涉,发现适合我用的纸箱只有一种,箱外印的字是“梦中情人超级保险套”,四百磅黑体字,加粗三级,右倾二十五度,阳字立体,格外有气势,看了就让人性起。
站在高大的厂房里(得有四层楼高),看着一垛垛的纸箱平放着堆到房顶,不得不感慨国人对其需求量之大。我当时脑子飞速地运算了一下,平均每一秒中,这世界上有多少对男女在***?天,我居然产生了一些诗意,诗风恰似里尔克。
将六十个纸箱运回家,开始装箱、编号、用胶带封好。战斗了整整一天,排满一堵墙的书架终于空了。当年一起往马桶里撒尿的另两头男人,一个已经离婚,一个已经离了两次婚,他们的书架早不知失散到何处,我家这块最后的风景,也在时间的河中消散了。
清晨,石家庄的一家搬家公司将这些箱子搬到朋友提供的货车上,一路飞奔,到达北京,然后是北京的一家搬家公司守侯在新家的楼下,寂寞鬼、腻两口子也应召而来。
当那些“梦中情人”的超级纸箱被堆在楼门口时,邻居全侧目相看,过往少妇全饶有兴趣地盯着俺们的裆部,我们的脸迅速羞红。
把纸箱一个个拆开,将一摞摞书摆到书架上,顺便掸掉上面的灰尘,偶尔翻几页,忆起当初买它读它时的情景,发觉这次搬家还是挺好的。
书来了,家才家。
在北京安顿下来后,我发现了自己的贱:石家庄的家很小,却能很舒服地躺着看书,北京的家宽敞了许多,却经常是一个人躲在最角落的阳台上,呆呆地思考人生,不知所终。难道真的是越空的地方,人就越虚?
不管怎么说,书还是要读的。印地安纳.琼斯系列的《圣战奇兵》一集,琼斯父子被德国兵抓住。一个德国军官轻佻地用手里的一枝钢笔抽打着老琼斯的脸,老琼斯忍无可忍,猛地将其手中的钢笔夺下来,瞪着他狠狠地说:“你要多读两年书,就不会这样了!”老琼斯由肖恩.康纳利饰演,气度威严,那厮灰溜溜地收回了手,脸上的肌肉群组成“尴尬”两个字。
尽管我现在更多的时间献给了影碟,但对书还是有特殊感情的。《Star trek》中有一集,敌人攻上了“企业号”飞船,船长带着一个美女东躲西藏的,最后进了图书馆。只见他拿出一个芯片,说是一部什么小说,然后插进去,诺大的图书馆马上成了一个三维立体电影世界,演绎着小说中的故事,他们得以混迹其中。这一段看得我很是气闷——难道未来文明高度发达后,所谓的读书就是看电影?他们难道就不知道文字的魅力和多义性是任何图象都取代不了的吗?他们难道就不担心将小说拍成电影的导演是张艺谋或张纪中吗?娘的!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也骂上自己一句,我是在写读书的事儿啊,怎么列举的例证都是电影他们家的?娘的!
我转过头,眼光投向身后的书架,心中突然涌起很久没有涌起的渴望。
读书吧,从三十四岁开始。
这个记忆碎片,拉拉杂杂写了快一个月,一边越拖越长越写越多恨自己车轱辘话说个没完,一边不时思考着用什么话来收尾。
再三思量,俺确定了三个结尾。
结尾A(摘自三七《重温》一文)
重温是我的乐趣,并不只是新书中才有新的东西。如果一本书是用作者自己真正的经验和思想写成的,它就和一种完整的人生一样,永远有新的意义等待发现,永远能够拉着我们的手去重新审视自己。这样的书是一个老友,与你一同成长,分享你的秘密,预见你将要经历的一些事情,并用他的故事来安慰你、引导你,允许你享用他的头脑和经验。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对这样的一本书,假如我们也会遗忘,那只是因为我们遗忘了曾经的情感经历,遗忘了我们拥有过的一些东西,正如我们通常遗忘贫贱之交一样。
重温,我们会吗?我们不会的。除非到了人生的终点,在那个挂钟不停地计算我们的时间的夜晚,那个不再有早晨的夜晚,我们也许会被内心的冲动从梦中惊醒,打开手电,来到放杂物的屋子。我们在找什么?在尘土和蛛网下有一本书。当僵直的手指翻开那些发黄的书页时,我们的热泪会夺眶而出吗?
结尾B(摘自俺曾经写过的一个跟贴):
我是相信年龄这种东西的,现在的我,就是一个三十四岁男人的心态。
二十四岁的我,喝酒是为了以后喝更好的酒,读书是为了以后自己个儿写书,交朋友是为了以后有更有面子的朋友,和女孩交往是为了以后能跟她做一辈子这样的事情。
但是,如今的我已经三十四岁了,我喝酒就是因为喝酒的感觉挺好我就想喝,读书就是因为那本书闯入我的眼帘我就想读它,交朋友是因为那个人让我想跟他在一块坐会儿,和女孩套磁是因为我想看到她的笑脸,哪怕只是现在,一个略显长久的瞬间。
我要的生活已经就在我的眼前。我眼前的种种不再是途中的凉亭,过往的街道,甚至就可以做为我死前的风景,死后的坟茔。
在上天结束我的生命之前,让我能看多少就是多少,即使不能把手头的这一本书读完。
结尾C(为满足某种带有强迫症的习惯,凑六句)
这时的我,从事的职业就是出版,深深知道自己造了多少垃圾。每年的全国图书订货会,透过那些五花八门的书,我看到的是被造成纸浆的小树苗们在呻吟在哭泣。
这时的我,不再吹嘘某本书很久以前就读过,那就像六岁就开始睡童养媳的阔少爷一样,不具实质内容。
这时的我,不再将一些门面书“漫不经心”地扔在床上,证明着我的口味。对那些难于理解的读物,我要表示出躲之惟恐不及最高的敬意。
这时的我,不再追求什么印数低的偏门书。其实人这一辈子读不了几本书的,与其把力气用在那些旁门左道上,还不如规规矩矩看完几本口碑相传的名著有用。
这时的我,经常不忍心去逛中国书店。看到那些簇新的旧书,才知道人类的文明成果并没有多少被认真吸收,要不这世界也不至于混蛋成这样。
这时的我,开始打心眼里相信,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
胡斐的这一刀,到底是劈向结尾A、结尾B,还是结尾C?
作者:织女 时间:2004-2-8 0:23:00
好文,顶一下
作者:lshshy 时间:2004-2-8 1:01:00
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作者:一三一 时间:2004-2-9 10:24:00
吊书袋挺好玩的,记得我们有位同学也不是书袋了,就是爱口语书面化,搞的个说自己的头发也“俨然”起来。《小朋友》小时侯定过,很喜欢。“背诵《名人名言》好让自己的议论文有说服力”,记得高中时候的这么一套写法了,前不久的捐书活动,我把曾买的一本《名人名言》捐了。关于《鲁迅全集》,前几天刚听到朋友说一小孩由于自小就跟他爸读《鲁迅全集》,现在长大了是看什么什么不顺眼,估计他是读的太早了。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的或许是终身相伴。
用抽屉锁住自己的秘密
在喜爱的书上留下批语
信投进信箱,默默地站一会儿
风中打量着行人,毫无顾忌
留意着霓虹灯闪烁的橱窗
***间里投进一枚硬币
向桥下钓鱼的老头要支香烟
河上的轮船拉响了空旷的汽笛
在剧场门口幽暗的穿衣镜前
透过烟雾凝视着自己
当窗帘隔绝了星海的喧嚣
灯下翻开褪色的照片和字迹
这样的日子,大伙儿想想估计都挺喜欢的。
作者:sieme _wolf 时间:2004-2-9 10:43:00
文章写得很好,偶很喜欢。
不过,有几点偶也不能苟同。
[QUOTE]香港八三版《射雕英雄传》上演时,我正值中考,根本不敢看。后来看了流传到内地的原著,再有机会看该剧,觉得真是垃圾。拍了新版《射雕》的张纪中先生也说那一版是垃圾,尽管我俩的参照物不同,但说明姓张的人都是这么耿直。[/QUOTE]
如果八三版(黄日华,翁美玲?)的是垃圾,那央视的就是垃圾中的垃圾了。
作者说,不喜欢鲁迅的文章。偶也不敢苟同。
鲁迅的文章,偶看得很少。作者在文章里提到的书籍,偶大概只看了四分之一。但是,从小学到高中,所有的语文课文,偶印象最深的,现在还记忆深刻的,就是鲁迅的了。
有时候,鲁迅的文章可能要许多时间来慢慢感觉。尤其当你联系现实社会的诸多现象后,你会发现鲁迅的文章写得好。
还有,偶觉得“红楼梦”也不错的。看过N次了。
大致就这些讨论,还是抛砖引玉吧。
作者是搞文学的,读书无数,造诣当在众人之上,毋庸置疑。
作者:一三一 时间:2004-2-9 11:10:00
他也许不是不喜欢鲁迅。
鲁迅,不管怎样,我很喜欢,读过他的《呐喊》、《彷徨》,这两本小说集中更喜欢《彷徨》,还有他的那本《野草》,有些篇目读时还是过瘾的,其实写作的人下笔越狠读着越舒坦。当然他的力作是他所写的大量杂文,我读的倒很少,也比较杂乱了,印象不太深,主要是那个时代的纷争背景我知道的太少了,所以读的时候也就难以集中精神。人们说,他骨子里有怨恨,但更深的还是爱,要不哪来的激情写那么多的“口水”呢?是呀,爱恨交织吗,也是常识。就为这激情,佩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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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经济学论坛-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正文 第一章:落霞岛
位于比奇省西南方向的落霞岛是我的家乡,这里是一个小地方,人口不过几百人,岛上的居民靠打渔为生。这里的生活很平淡,但是有一天皇家地质学院的导师带着学生周游世界时,在这个不起眼的岛上发现了一座储量惊人的矿,这个矿出产的矿石有金、银、铜、铁还有专门用来打造武器的黑铁矿石。这一个发现可不得了,于是怀揣着发财梦想的人纷纷来到了这个并不起眼的小岛上。
但是官府见到油水是不会不闻不问的,他们派人考察后证实了这个岛上真的有金属矿,于是宣布这个矿由官府回收,私人不得开采。这些想发财的人听了这个消息很是郁闷,但是官府又把他们招做工人,并许诺开采出来的矿石也有他们的分成,这个消息更刺激了人们来到落霞岛,这个地方就渐渐的有名了。
好景不长这句话真的适用于这个地方,这个矿一直开采了10年都没有事,这10年的时间许多人暴富起来,也有许多人在矿井塌方的时候丢掉了性命。当矿井打到地下1000米的时候,矿工们发现矿井里面开始出现绿色的水,那种水滴到人的身上就开始腐烂,人的神智不清,疯狂攻击他们见到的每一个人,官府对这件事很害怕,他们为了不让这些变异了的矿工走出矿井,用炸药炸塌了入口,并在岛上寻找并杀掉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