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职鉴发[2008]5号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行为,使其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特制定《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职责与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职业技能鉴定基层单位,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行所(站)长负责制。所(站)长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对于暂未建立国家统一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由市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自觉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准考证。 八、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九、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 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站)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二、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良的鉴定工作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条令、制度规定等,切实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和相关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鼓励并指出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
四、要定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并检查学习效果,促进考务人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五、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经常交流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六、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学习计划。
七、组织学习时,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
为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鉴定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从提取、运送、保管到发放,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和丢失。试卷未启封前应有专人保管。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在实施鉴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保证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维护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使用各种设施、设备时,特别是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实施鉴定时,必须对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防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可配置
名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工作。
四、特殊职业(工种)考试鉴定时,考生必须出示有关部门颁发的《特殊职业操作许可证》方准予参加鉴定。
五、鉴定设备因故需要在露天和无人看守的场地摆放时,应派专人看守。
六、鉴定过程中,如发现危及安全问题时,考评员有权停止鉴定工作。
七、机密档案,文件,图纸,资料,试卷必须有专人专柜保管,严格实行借阅制度。复制及销毁,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并登记备查。发现泄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九、消防设施要完好齐全,工作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器械、设备、场地等要有专人管理、保养,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登记收支细帐、编制财务报告及财务统计工作。
三、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的收入核算和支出核算。严格执行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规定,做好资金收入的管理,及时、准确入帐,按时上交。
四、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乱收乱支,坐收坐支,要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五、要加强货币资金、票证、单据的管理,严格经费支出手续,坚持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六、要按财务制度要求,钱、帐分管,合理使用财务专用印章。
七、按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统计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基本工作情况,更好地为有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设立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二、各类统计应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统计应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统计可采用电子邮件或软盘方式上报,同时附纸版统计和统计分析(加盖本级印章)。
四、统计分季度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季度报为本季度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半年报为当年
日前,年报为次年
日前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五、统计数据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公示制度
为增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透明度,保障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鉴定所(站)以公示牌的形式对本所(站)鉴定的工种、类别、等级、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二、鉴定所(站)按规定公布年度计划,可采用下发文件、电报、信函、通知等方式,还可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发布鉴定公告。
三、每次考试应在考点悬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点横幅,张贴考场示意图和考场规则。
四、考试前必须宣布考场纪律。各考场应标明举报***。
五、考试前必须将密封完好的试卷袋向应试者公示,并按规定时间当场拆封。
六、考试完毕后应将考试结果在
日内向考生公示。
七、应试者可到鉴定所(站)就职业鉴定的法规、政策、规则、考试大纲等问题进行咨询,鉴定所(站)应予解答。 档案管理制度
为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问题发生,确保档案安全、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由鉴定所(站)负责保管,各所(站)要建立完善的档案(接收、存入、借阅、销毁等)登记制度,并设有专柜、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查阅(借阅)鉴定档案时应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的批准,并出示有关单位开具的证明,登记后方可查阅。
三、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成绩表)、申请表(登记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档案应长期保存。
四、职业技能鉴定用过的理论,实操试卷及有关报名、考务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在***发放后
年以上。
五、其它文件的保管期限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期的档案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销毁登记。
七、档案管理人员因故变换工作岗位时,应在本单位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档案移交,档案移交应列有清单及移交双方和主管领导的签名。
八、当档案发生丢失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情况,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回避制度
为维护职业鉴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人员不得在本单位鉴定基地或考点担任考评工作。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本单位考评,但人数不得超过考评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考评人员不得连续两次以上在同一个鉴定基地担任考评工作。
三、考评员在考评工作中若遇到亲属、朋友、同学、战友及其家属者,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鉴定工作中,巡视、督导等人员,如在考场遇有亲属、朋友、同学、战友及其家属者,应主动提出回避。
五、进行实际操作鉴定时,本单位考评人员不得参与实操假设的设定。 试卷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规定的提取试卷程序取送试卷。
二、试卷运送途中,要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
三、试卷在鉴定所(站)存放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并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四、试卷应在考前
分钟由主考、督导和考评员对试卷密封情况共同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市鉴定中心报告,经核实确系试卷泄密,应立即停止考试,并更换试卷或延期考试,鉴定所(站)负责调查泄密事件,并将调查结果
天内报市鉴定指导中心。
五、考试完毕,按试卷袋标注数量,将试卷连同空白试卷装袋密封,带离考场。
六、评阅试卷必须是密封式,考评员及其他评阅人员不得将评卷时间、地点透露给他人,试卷评阅完毕由鉴定所(站)按档案管理制度密封后入库存放。
七、对在阅卷过程中违反纪律或徇私舞弊者,要依纪依法追究当时人的责任。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设备、仪器等各类设施的完好率,加强鉴定设备器材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鉴定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仪器、设备,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供,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职业技能鉴定专用仪器、设备保管人应全面负责器材的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及一般故障处理并负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设备。
三、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应爱护仪器、设备等鉴定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忌野蛮操作。
四、对于大型仪器、设备,考评员应会同保管人员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实操考试结束后应把设置的故障取消,交保管人检查,签字确认后入库保存。
五、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将仪器、设备等随意借用或带走。
六、仪器、设备等发生故障、事故时,要立即报告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修理。仪器、设备损坏后应及时修理,以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正常运行。
七、凡违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本制度的有关条款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报名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维护职业资格***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条件审查,市职业技能鉴定制定中心负责审核。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标准,对报名鉴定对象资格条件(如***、***书、《职业资格***》、单位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严格逐个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鉴定所(站)专用章。
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各鉴定所(站)上报的本批次数据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鉴定资格,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批次的职业技能鉴定。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上报的考生资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收取报名费时,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标准以外的费用。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报名考生的信息资料,要建档保存,以备核查。 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制度
为保证考务管理系统的良好运转,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数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通用工种考务系统和行业特有工种考务系统应分开设立,不得混用。
三、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必须配置、***并使用考务管理系统的报名录入器进行考生信息的录入、处理及有关资料的打印。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必须设立密码,每次进入系统都必须键入密码,不得将密码保存和告知他人。
五、每次使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系统,都要对数据进行保存并 备份,确保数据、资料的安全。
六、考务管理系统的管理人员每次使用前应对***考务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进行查、杀毒。
七、装有考务管理系统的计算机不能随意***其他软件和游戏,不得使用未经杀毒的软盘、
盘等,防止病毒的浸入。
八、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数据存档后,如有误需要修改时,应由鉴定所站提出申请,上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修改。 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严格考务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守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按照统一考核方法、职业标准和考核要求,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实施考核、评审的人员。
二、全市所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考评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守则。
三、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守则在全市的实施,各县市区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负责本守则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四、本守则的执行受市劳动保障局行政部门的监督。
五、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个等级。考评员可承担初、中、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考核与鉴定;高级考评员可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及其一下国家职业资格的考核与评审。
六、考评人员应在规定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对考核对象相应等级的知识、技能水平进行检测和评价。
七、考评人员应认真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八、考评员应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九、考评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肃考评工作作风。
十、考评员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评定。
十一、考评员要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十二、考评员应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十三、考评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为规范考务人员的行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守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主要包括
现场负责人、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考务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履行职责,因事不能按时就位履行职责,应提前请假。
三、考务人在执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相应的考务人员(即:巡考、主考、监考)胸卡。
四、考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不能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鉴定所(站)长同意并有人接替后方可离开。
五、考务人员必须保守鉴定试题、鉴定成绩的秘密。
六、考务人员在鉴定前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设备、场地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七、考务人员应执行对亲属、朋友、师徒的回避制度。
八、考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场地规则,维持场地秩序,杜绝各类考试***现象的发生,并做好记录,以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九、考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不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应主动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 考场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规范考场行为,维护考场秩序,保证鉴定质量特定本规则。
一、考生需在开考前
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和工位显著位置,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二、迟到
分钟不得入场。开考
分钟后,才准交考卷和考件退场。
三、考生理论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墨水、角尺、圆规、三角板、计算器等),操作技能考试除带必要的工具和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任何已加工过的类似考件(成品或半成品)均不准带入考场。
四、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公整、清楚。不得在考卷或考件上作任何标记,违者一律不给分。
五、考生如对试题、考件发生疑问,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严禁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得传递***、交换试卷。
七、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关掉手机等通讯设备。
八、专业理论考试必须单人单桌。
九、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或停止加工考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及其稿纸或已加工的考件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十、技能操作考试不准提示或指导别人加工考件,不准替别人加工考件等,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十一、考试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暂时离开考场时,要经监考或考评人员允许,并由专人陪同。
十二、考生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时,要按卫生要求和劳动保护的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
十三、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考评员的指导,对不听从劝阻的考生可停止其考试,违章操作损坏设备的考生应赔偿损失。 理论知识考试规则
为了严肃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纪律,保证考试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则。
一、理论知识考试必须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一般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必要时辅之以答辩的形式。
二、试题一律从国家试题库及其分库或国家题库的补充题库提取,严禁自行编制试题进行考试。
三、试题从印制、密封、运输、保管到发放,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以防泄密和丢失。
四、理论知识考试的时间应严格按新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缩短和延长。
五、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考场规则进行。
六、考试成绩以
分为满分,
分为及格。
七、阅卷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考评资格,较高的业务能力、负责的工作精神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阅卷人员要熟悉监考工作,能够认真理解和掌握本次鉴定的标准***,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以维护职业技能鉴定地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八、考试地评阅应采用流水作业法,按评分标准严格评阅,每份试卷至少由两人评阅。考评组组长负责核查和汇总分数,发现评阅错误及时改正,并在改正处签字。评分结束后应予以抽查,失误率在
以上,应重新评阅,评卷人员应用红笔标明得分。
九、发现雷同试卷,有暗示记号或其他***行为的试卷,经核实后宣布作废。
十、试卷评阅完毕,经抽查合格后方可拆线登记成绩。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由专人负责登记,登记完毕后应进行核实,以防漏登和错登。
十一、监考、阅卷、登记人员要在各自负责的***上签字,以备核查。
十二、在未公布考试成绩前,任何人不得泄露鉴定成绩。
十三、试卷、登记分数等原始资料应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核查。 技能操作考试规则
为了严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行为,保证考试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则。
一、技能操作试卷一律从国家题库及其分库和企业补充题库中提取。以上不能满足要求的,由所(站)组织专家编制,报省鉴定指导中心批准,严禁自行编制试题用于鉴定考试。
二、试题从印制、密封、运输、保管到发放,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和丢失。
三、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规则进行技能操作考试。
四、考试成绩满分为
分为及格。属于分项考试的,各项先分别评分,以加权复核或权平均法计算最后得分。
五、除特殊要求外,测试评分人员不参与监考,不与考生见面。
六、评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测评打分,认真填写测评记录,完成额定工作量。评分结束后进行复查和抽查,失误率在
以上的,应全部复评。
七、在评分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之间不相互暗示或沟通。
八、需要口试、答辩的,供考生抽签的题量应满足鉴定的需要,并应有标准***及评分标准。
九、监考、测评、登记人员要在各自的打分结果上签字,以备核查。
十、在公布成绩前,任何人员不得泄漏评判结果。
十一、评判登记资料应于***发放后保存
年以上,以备核查。 ┊
版权所有:
陕西省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技术支持: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联系***:010-85282055第一部分 职业资格***讲解
第二部分 职业技能鉴定介绍
第三部分 关于就业准入制度
第四部分 企业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
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
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
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
平或职业资格进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
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一部分 职业资格***讲解
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就是要对“对从事技
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
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
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后,方可就业
上岗”实行准入控制。未经过职业培训或未取得
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在国家规定就业
准入工种﹙职业﹚范围内就业,就业介绍机构和
用人单位不得介绍和招用。对违反规定的,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我国加入WTO以后,职业资格***制度
需要与世界接轨。职业资格***是国际
上唯一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
简单的说,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
国家职业资格***的求职人员,一是用
人单位不得招用,二是职业介绍机构不
得介绍。
***样板、等级、特征
初级技能
(五级)
中级技能
(四级)
高级技能
(三级)
技 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技 能 层 技 术 层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序列
副高级工程师,副教授
工程师,讲师
一 级:高级技师
二 级:技 师
四 级:中级技能
三 级:高级技能
对照 助理工程师,助教
五 级:初级技能
能够运用基本技能
独立完成本职业的
常规工作。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
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
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
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
合作。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
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
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
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
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
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
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
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
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
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
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
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
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
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
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
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
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
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
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
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
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1 、封面有国徽
国家级***
2、***等级
由国家劳动保障部印制
有国家劳动保障部的套红印章和验章
发证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全国统一***编号,每证一号,实行网上查询真伪.
考证和核发***为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5、全国通用
终生有效
国际互认
推行***的背景
从目前情况看,劳动力素质状况令人担忧
新生劳动力素质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企业职工素质与生产经营实际存在一定程
度的脱节,影响企业生产和就业质量
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更是亟待开发
技术工人总量不足,职工队伍素质结构不尽合理
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偏低,职工队伍技能素质堪忧
高技能人才年龄偏高,技师、高级技师面临断档
职工流动比例逐年上升,企业技术工人流失严重
职工队伍文化素质不高,企业职工培训弱化
五个突出问题:
初级工
高级工
中级工
高级技师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高级技师
我国制造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比例结构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建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建
立起科学的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中央 立起科学的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中央
和国务院对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做出战 和国务院对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做出战
略调整 略调整—— ——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建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建
立起科学的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中央 立起科学的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中央
和国务院对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做出战 和国务院对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做出战
略调整 略调整—— ——
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两大体系
学历***制度
(教育部门为主导)
职业资格***制度
(劳动部门为主导)
学科分类和学科体系
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
普通学校教育和***教育 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学历***考试
职业技能鉴定
学历******
职业资格***
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的法律依据
4、1999年6月***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
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再次重申“要在全社
会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并重的制度”。
1、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
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和职
业资格两种***制度”。
2、1995年1月国家颁布的《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
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
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
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3、1996年9月国家颁布的《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
确表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
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培训证
书和职业资格***制度”。
***对个人的作用
1 职业资格***是劳动者从事某一职
业具有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
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
2 获取高等级***----------
可以提高社会地位
可以获取高薪待遇
可以享受政策待遇
***对企业的作用
为企业用人提供依据,减少用人风险,
提高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水平和效率.
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减少次品劣品.
3 降低无证操作引起的工伤事故发生.
4 为企业人事部门确定工人上岗、晋
级与工资福利待遇相挂钩提供依据.
5 能帮助企业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和
稳定技术工人队伍.
6 提高企业劳动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社会的作用
1 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
2 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择业能力.
3 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
4 为劳动者构建了一条自学成才的成
长通道。
***概括
依法建立,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
由政府行政部门管理和颁发***.
由政府批准成立的鉴定机构组织实施.
用政府的力量去推行.
有政府的政策保驾护航.
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技师聘任制暂行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职业资格***规定》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命题技术标准》
《国家题库网络建设与运行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
《职业资格***核发与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则》
国家鉴定工作组织系统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须知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形式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流程
国家鉴定工作组织系统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机构职能
鉴定所 鉴定所
各级鉴定指导中心 各级鉴定指导中心 各级鉴定指导中心 各级鉴定指导中心
机构职能:各级鉴定指导中心 机构职能:各级鉴定指导中心是政府批准成立的开展职业技能 是政府批准成立的开展职业技能 机构职能:各级鉴定指导中心 机构职能:各级鉴定指导中心是政府批准成立的开展职业技能 是政府批准成立的开展职业技能
鉴定工作的权威核心机构 鉴定工作的权威核心机构,,是劳动保障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 是劳动保障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
负责各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按照国家制定 负责各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按照国家制定
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标准和有关规定开展鉴定工作。对 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标准和有关规定开展鉴定工作。对
各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教材、试题和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受行政 各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教材、试题和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受行政
委托核发国家职业资格*** 委托核发国家职业资格***
鉴定所 鉴定所 鉴定所 鉴定所
机构职能:各类职业工种 机构职能:各类职业工种 机构职能:各类职业工种 机构职能:各类职业工种
的考核鉴定场所 的考核鉴定场所
鉴定所 鉴定所 鉴定所 鉴定所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
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的一种特殊形式
的国家考试方法。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
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以社会劳动者为鉴
定对象,为适应社会就业和各行业用人需要而进行的综
合性社会考试。
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
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
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
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
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常用工种和通用工种
的考核鉴定采用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
统一考务管理、统一***核发的质量控制原则。
职业技能鉴定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职业技能鉴定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
理体制。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是指按照
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
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依托职业技
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评价和认
定的工作体制。它包括政策法规、组织实施、质
量保证和监督检查四个系统。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须知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须知
根据鉴定公告确定自己申报等级
参加考前培训
准备好大一寸黑白相片2张,***复印
件、学历***、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
接受鉴定机构的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由
鉴定机构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
带准考证和***原件。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形式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形式
个人申报
集体申报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初级工鉴定
学徒期满或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者;
经本职业初级工培训合格者;
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中级工鉴定
取得初级***1年以上并经中级培训合格者;
有本职业2年工作经验,经中级工培训合格者;
中等职业院校以上的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高级工鉴定
取得中级***2年以上并经高级工培训合格者;
有本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高级工培训合格者;
高级技校以上的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技师鉴定
取得高级***2年以上并经技师班培训合格者;
有本专业技术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市级
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常见工种的申报条件如下: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流程
发布鉴定公告 发布鉴定公告 发布鉴定公告 发布鉴定公告
鉴定申报 鉴定申报 鉴定申报 鉴定申报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缴纳鉴定考核费用 缴纳鉴定考核费用 缴纳鉴定考核费用 缴纳鉴定考核费用
鉴定实施 鉴定实施 鉴定实施 鉴定实施
***核发 ***核发 ***核发 ***核发
命题 命题 制卷 制卷
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
试卷领取 试卷领取
考评员派遣 考评员派遣
命题 命题 制卷 制卷
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
试卷领取 试卷领取
考评员派遣 考评员派遣
第三部分 关于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
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
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意义
就业准入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
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
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
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劳动保障部《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年6号令)规定持职
业制格***就业的工种(职业)有90个工种。分别是: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
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
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
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
理工、锅炉设备***工、变电设备***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
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
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工、
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
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
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
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
客房服务员、保健***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
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
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
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
通信终端维修员。
一、以政府的力量加大力度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落
二、是国家实行“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方
针和重要决策。
三、政府以行政手段促使劳动者在就业前参加培训,
学习技能,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四、促进社会形成一种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
围,使提高技能成为劳动者职业生涯中的自觉追求。
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意义
一、减少用人风险、减少工伤事故、减少次品劣品、
减少生产原材料的浪费。
二、降低用人成本。
三、技能人才是企业富强的宝贵财富。
四、技能人才是企业产品质量的保证。
五、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六、给企业用人、提拔使用、工效挂钩提供科学依据。
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实行就业准入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第四部分 企业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
企业应该依法建立职业培训制度
张德江高度论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培训与鉴定的关系
如何开展企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
企业应依法建立职业培训制度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
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
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
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
实施职业教育。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
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
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
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
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人才的竞争,
与其竞争人才 不如自己培养人才
培养自身人才 积累自身财富
“人才兴旺企业 人才强大企业”
要想提高生产效率 先提高工人技能水平
工人技能水平提高一级 劳动生产效率提高20%.
培训和鉴定的关系
培训在前,鉴定在后
用鉴定检验培训质量 用鉴定促
进培训引导培训
以职业资格***制度为导航 推
动企业培训和鉴定的发展
培训的形式
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
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
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
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
政府大力支持职业教育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把智力扶贫工程资助名额从原来的每年
5000名扩大到1万名,明年再扩大到1.2万名,资助标准不变。
“从2006年底起,安排广东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当年退役士兵免费进
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技能培训,每
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
“取得高等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
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人员将获得同等对待。”
“2006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将安排1亿元作为中等职业技术
教育实训中心(基地)专项建设经费。原则上每个县(市、区)
重点建设1所依托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职教中心,职教中
心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双***制度。”
“劳动保障、经贸和工商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
劳动执法检查。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
训,后上岗′的规定,凡属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
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或培训***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
业(工种)的,优先从取得职业资格***或培训***的人员中录
----2006年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学习技能与不学习技能的比较
原地踏步
做最下层的工作
拿最底的工资
永远没有地位
永远改变不了命运
往前走、获取社会地位
有技能改变命运
找到更好的工作
获取更多的报酬
培训改变命运
技能改变人生
不学技能 学技能
那笔帐更划算
无技能员工
生产线
正品90% 次品10%
浪费严重
有技能员工
生产线
正品99.5% 次品0.5%
节约材料
经比较,与其浪费成本和低效率生产,不如把浪费的钱拿来投资工人培训,变浪费为收益,
变低效为增效,以短期投资换取企业的长期利益.
培训前的员工
生产线
生产10个零件/小时
正品85%
效率底
浪费严重
次品15%
培训后的员工
生产线
生产12个零件/小时
正品98%
节约成本13%
提高生产效率20%
次品2%
如何开展企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 如何开展企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
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制定培训和鉴定的标准,
通过培训、鉴定的人员符合市场和企业的需求。
重视实践,操作性强,培养个人的职业能力,
提升个人实力。
培训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鉴定委员会统一
制定的教学大纲、鉴定标准进行,分为理论知识和操
作技能,特别强调实践操作的训练。
培训由取得本专业培训师资格的教师讲授,按照统一
的课件包程序进行,紧贴实际工作要求和考试要求。
认真参加培训的学生,不仅考试合格率高,而且得到
实战性训练,了解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不再对实际
工作感到陌生,提前适应即将踏上的工作岗位。
谢谢大家!
果类产品加工员职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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