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怎么晴了

  飞机在厚厚的云层里穿行,临窗的男子睁大眼睛用力地看着窗外,窗外的能见度很低,他还是固执地睁着他的一双大眼睛。那双眼睛里写满了焦急和期待。终于熬到自己学业结束,终于能回来了,夏旭内心激动的无法言喻,在这种无法言喻的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不安。自从三年前与妹妹失去联系,一向敏感的他隐约猜到在妹妹的身上肯定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可这种不好究竟糟糕到什么程度,夏旭一直不敢往深处想,他害怕!可也正是这种恐惧,促使他在三年内完成了本该五年完成的学业!
  为了能够回来,夏旭甚至和父亲翻了脸。一想到父亲,夏旭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他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一直讨厌小他三岁的妹妹。妹妹夏可欣是那么美丽,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在同母亲离婚时,虽然父亲的经济实力十分雄厚,养活两个孩子绰绰有余,可父亲坚决不要小可欣,这么多年来夏旭一直不知道为什么。 他曾多次问父亲,每次换来的都是一顿毒打,渐渐地夏旭不问了,他不是怕被父亲打,而是每次父亲打过他之后都会抱着他痛哭!夏旭十分厌恶父亲的这种样子,所以他忍着不问!
  父母离婚时,夏旭十岁,可欣七岁。本来是很幸福的家庭,夏旭不记得从什么时候一切都变了,刚开始时,父亲与母亲只是稍微的争执,慢慢地演变到激烈地争吵,然后就是父亲的夜不归宿,母亲的以泪洗面!终于有一天,母亲流着泪对夏旭说:“你爸爸不再爱我了,我勉强自己留在这个家里只会给你和可欣带来伤害。我和爸爸离婚后你要好好照顾爸爸和妹妹!”母亲说这些话时满脸的决绝与悲伤!夏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时的他根本还不明白离婚是个什么概念!有一天他放学回来后,发现母亲和妹妹不见了,他心里才感到害怕。从那天以后他再也没见到母亲和妹妹。过了几个月,父亲带着他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年的城市,去了一个离那个城市很遥远的一个地方!
  在那个新地方,夏旭有好长一段时间里都处在一种对事物的新鲜感里,当这种新鲜感逐渐在他心里消褪后,他开始不可遏制地思念母亲和妹妹。夏旭开始瞒着父亲给妹妹写信。虽然父亲严禁他和母亲妹妹联系并告诉他母亲早已带着可欣离开了他们生活十年的那个城市,可是对母亲和妹妹的那种思念让夏旭忍不住做傻事,他不停地给妹妹以前所在的学校写信,期待着会出现奇迹,当他写到第十封的时候,奇迹真的出现了——他收到了可欣的回信。信里说母亲和她刚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回来不久,看着妹妹歪歪扭扭的字体,夏旭忍不住放声大哭,幼小的心里突然间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痛。从那之后夏旭经常和妹妹写信,就这样写了五年,这些信让夏旭觉得好像生活在妹妹身边,一直都不曾离开一样,自己看着妹妹又长高了,妹妹开始注意班里的一个男生了,妹妹校园里的樱花树又开花了······
  夏旭和父亲住的公寓是父亲设计的。那是在一个很大的公寓区里,公寓区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是夏旭的父亲设计,都昭示着父亲的出色,每当夏旭骑着单车在公寓区里四处游荡,看着这些气魄的建筑,夏旭就会不由自主地觉得父亲真的很厉害。尽管仰慕着父亲,夏旭还是恨他,如果不是他,夏旭想自己肯定会和妹妹快乐地长大。十五岁那年春天,妹妹信中突然提到母亲要结婚了,言语间不仅没有欢愉反而笼罩着一股浓浓的哀愁!当时夏旭根本没有及时注意到这些,那时候的他,只是一个自以为成熟的十五岁男孩,一个想处处表现自己与众不同的男孩,他在信里告诉妹妹母亲应该有自己的人生,我们不应该成为母亲的牵绊,后来,正是这一句话让夏旭后悔了一辈子!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夏旭翻来覆去睡不着,走出房间想出去透透气,不经意间看到父亲正在樱花树下焚烧东西。火盆里的光映着父亲的脸,在夜色里若隐若现。父亲的眼睛空洞无神,好像死不瞑目的人一样。夏旭吓得呆了,愣在那里,喘不过气的感觉从四面八方包围着他,双腿无力,不自觉地缓缓跪下。不知过了多久,父亲幽然叹了一口气,缓缓走回去。直到父亲临死前,夏旭才知道他焚烧的是什么东西。
  隔天早上父亲就告诉夏旭他们要去法国,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夏旭沉默良久才小心翼翼地问:“可欣怎么办?”父亲这次并未像以往那样对夏旭拳脚相加,夏旭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父亲的目光仍让他不寒而栗:“你没有妹妹!”扔下这句话父亲就摔门而去。这些年来夏旭一直猜测父亲坚决不要妹妹的抚养权的原因,起初他以为是妹妹太像母亲,父亲怕自己的坏脾气会毁了妹妹,后来夏旭隐隐感到父亲和母亲离婚的原因远非他的想像那么简单。
  三天后夏旭和父亲登上了飞往法国的飞机。在法国的生活并不像妹妹在信里替他勾勒的那么美好!由于语言的关系,夏旭感到非常的孤独,父亲变得比以前更加古怪,整日里说不上一句话。夏旭疯狂地给妹妹写信,可是一个月后,夏旭再也没收到过妹妹的回信。他心里隐隐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为了快速方便地找寻与妹妹有关的消息,夏旭拼命地学习法语,为了怕父亲发觉,整日地出入网吧,只是为了查询到远在祖国的妹妹的消息,但是妹妹好似在人间蒸发了一样,任夏旭用尽了方法也毫无音讯。
  无奈之下,夏旭向父亲提出了回国的请求,父亲狠狠地甩了他两个耳光,冲着夏旭大吼:“你没有妹妹!”夏旭顿时眼冒金星,亦用尽力气对父亲吼:“我一定要回去!”夏旭的眼神里有无尽的恨意,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淋漓尽致地向父亲表达他的恨,也许是被夏旭的眼神惊吓到了,父亲很久没说话,只是怔怔地看着如同一头小狮子一样的夏旭,好久他叹了一口气,用平和的语气对夏旭说:“我可以答应你回国的要求,不过有一个条件!”
  夏旭被父亲突然的和蔼吓了一跳,有多久父亲没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了!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夏旭僵僵地反问:“什么条件?”
  “给你三年时间,在这三年里完成你高中和大学的学业,只要你做到了,我不会再限制你,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
  “好!我答应!”
  “可是如果你完不成,你就要按照我给你规划的人生道路,一走到底!”
  “好,我同意!”
  父亲的要求对一个不懂法语在国内只是高二生的夏旭而言实在是苛刻。夏旭明白他只是想用这种方法打消自己回国的念头,把自己绑在他身边,他想自己肯定做不到 ,因为条件太苛刻,我就偏偏做给他看。夏旭开始一点一滴地学习法语,还要学习高中和大学的课程,虽然很累,可是每天都充满了干劲。夏父原以为夏旭会妥协,可他忘了一点,夏旭是他的儿子,身体里流着他的血液,有着和他一样的脾性,有着和他一样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固执。看到夏旭的状态,他发现自己的愚蠢,自己似乎定下了一个自己必输的赌约。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夏旭的父亲越来越恐慌,他发觉自己愚蠢至极,他低估了自己孩子的能力。夏旭不仅做到了,还提前半年做到。就在夏旭把***拿回来后,他反悔了,甚至以断绝父子关系相要挟,可是夏旭不为所动,仍是不管不顾地回来了!
  飞机缓缓地降落,在这个城市里的一切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闪过夏旭的脑海。夏旭深吸了一口气,下意识地带上了墨镜,快8年了,终于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好似闻到了母亲和妹妹的气息。拉着行李缓缓走出大厅,走出喧闹的人群,夏旭走进自己选择的未来!走出大厅后见到了记忆中的那片蓝天,在大街上,夏旭不顾行人的目光,张开双臂,好似要把整片的蓝天拥抱在怀里,终于自由了,终于回来了,一丝久违的微笑爬上夏旭的嘴角。从这刻起,父亲再也无法限制他,他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会找到母亲和妹妹,他要好好照顾她们。夏旭略弯了弯身体想提起行李,却发现行李不在了,微微皱了皱眉头,猛一抬头就看到陈良那张酷酷的脸,在自己的眼前放大,他手里正拎着夏旭的行李箱!陈良穿了件蓝色的格子衫,休闲的黑色长裤,头发还是那么地长,遮住了自己的眼睛,有点痞痞的感觉。
  “发什么神经呢!让这么多人对你行注目礼!”
  夏旭看着陈良紧锁的眉头就有想笑的冲动。
  “不是不来了么?”
  “本来没打算来的,冬儿非让过来!”
  “冬儿?”
  “我女朋友!坐了这么长时间的飞机,先回我那里休息吧!”
  夏旭没有再多说什么,他和陈良之间从不需要说那么多,他们能够从对方的眼神里知道彼此的想法,因为他们都是同一类人。
  阿寒难得起的很早,清晨新鲜的空气像刚出炉的面包,阿寒贪婪地吮吸着这些久违的东西,伸着懒腰散漫地穿过草坪,明***的运动衣与葱翠的草坪形成鲜明对比。冬儿和陈良正在远处向这边走来,陈良脸上写满了冷漠与桀骜不驯,冬儿穿着一身浅绿色衣服,天使一样,脸上溢满了纯真和快乐。渐渐地,阿寒听到了冬儿手链的叮咚声,阿寒向冬儿招了招手准备离开,冬儿却挣脱了陈良的大手向她跑过来,阿寒站住,冲陈良微微一笑,任由冬儿拉着离开了。
  阿寒是一个脾气古古怪怪的女孩,小时候有先天性心脏病,随时都有见不到第二天太阳的可能,家里人为此都十分疼惜她!她不能外出,不能像其他的孩子那样在正常地长大,不能和爸爸妈妈坐飞机去很多美丽的地方。她有无数的不能,但是哥哥却有无数的可以,她只能呆在硕大的落地玻璃窗边看着外面的世界。一个在寂寞中长大的孩子,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阿寒时时与死神擦肩而过,可是死神还是没有带走她。懂事以来阿寒就觉得自己不应该存在,别人对自己的宠爱完全是出于可怜出于同情,这种偏执的想法让阿寒仇视一切,尤其是想要靠近她的人。她是一只刺猬,一只被寂寞养大的刺猬,只要发觉别人想要靠近,她马上会竖起全身尖利的刺,刺伤想要温暖她的人。无疑阿寒是伤父母脑筋的一个问题,他们想尽办法去改变阿寒,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就在他们想要放弃的时候,阿寒突然变了,变得容易沟通了。这种变化发生在阿寒十五岁那年,阿寒做了一个很大的手术,手术后她突然觉得活着很美好好,自己很幸福。
  阿寒和冬儿是在机场认识的。那天是新生报到的日子,阿寒父母因生意上的问题不能陪阿寒前来,只好让管家陪着。阿寒觉得父母不在意她,负气一个人离家,一下飞机她就开始后悔,看着地上的大包小包,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低头对着行李发呆。奇怪的是,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心里竟然没有陌生的感觉。
  “爸爸妈妈,那个女孩好多行李,她站在那里看起来好孤单,我们帮帮她吧!”
  “你这孩子,人家正在等自己的爸爸妈妈呢!”
  阿寒想回头看看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能从她的背影里看到她眼睛里的孤独,就在阿寒转身前从她身后蹦出一个娇小的女生,扎着高高的马尾辫,长着一张娃娃脸,睫毛长长的,眼睛大大的,眼瞳亮的像极了黑夜里的星星。
  “你要去哪里?我们帮你吧!”
  “我要去A大报到。”阿寒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女孩说了实话。
  “真的啊,我也去那里,你看这是我的录取通知书。”女孩边说边从随身的小包包里拿出通知书给阿寒。阿寒知道女孩在向自己证明她不是坏人。
  “你可以相信我,我不是坏人。”
  女孩满脸的真诚,她身后的那对夫妇正微笑着看着阿寒。阿寒笑着点了点头。
  “我叫程冬儿,我是学音乐的!你呢?“
  “我是林阿寒,学建筑!“
  阿寒真的很想问问这个叫程冬儿的女孩是怎么看出自己的孤独,可她一直没问出口,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没有问,直到有一天阿寒想知道***时,***已经随着冬儿长眠于地下了。
  “你怎么带这么多行李啊,我只带了一个小箱子!“
  阿寒没回答,女孩也不以为意。阿寒手里紧握着自己的小包,那里面有她救命的药,不论再怎么对女孩有好感,阿寒还是有戒心的。
  在冬儿的父母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阿寒的哥哥才满脸焦急地出现,本来很火大的他看到妹妹又发不出来了,从小到大他都不知道该拿这个妹妹怎么办!
  他对冬儿的父母万分感谢,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够报答他们对冬儿的帮助。
  冬儿这才知道她帮助的这个女孩正是房地产大王的女儿,让她迷惑的是阿寒身上没有一点千金***的娇气和傲气,反而有一种不该属于她的漠然。
  阿寒本打算住单间宿舍的,冬儿想和她住,就要了双人宿舍。冬儿小阿寒三个月,可在生活上冬儿远比阿寒细心,尤其是知道阿寒动过手术,到现在还一直吃药时,冬儿就一直很照顾阿寒。阿寒不讨厌冬儿的关心,事实上她对冬儿有一种她自己都没发觉的依赖。冬儿是个可爱温馨的女生,从新生晚会开始就有很多追她的男孩子。
  冬儿和陈良是在大一新生迎新晚会认识的。冬儿的节目是孔雀舞,陈良弹奏了吉他《面朝大海》,诗是海子的,曲子是自己谱的。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动听的旋律,低沉的嗓音,冬儿盯着灯光中痞痞的男生,“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冬儿突然间很想闯入这个叫陈良的男生所坚守的自我的空间里,和他一起抓住虚无飘渺的幸福,这种感觉很突兀很强烈。
  但是冬儿根本不给自己时间理清这些思绪,她只是很坚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应该怎么做。
  陈良的节目在冬儿的后面,他演奏完后冬儿拦下准备离开的他,很真诚地对他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为什么?我认识你吗?”
  “你需要朋友!”冬儿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陈良。
  陈良很夸张地笑了。
  “你是救世主吗?”
  他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害怕,眼前这个女孩的眼睛仿佛能看到自己的内心。
  “你在刻意掩饰什么!”冬儿极轻的说了一句。
  陈亮顿时错愕,愣了好大一会的第一反应竟是拿着吉它逃跑。冬儿追到外面喊道:“我叫程冬儿,学音乐的,我知道你叫陈良。”
  后来陈良向阿寒形容自己当时的感觉:灵魂出窍。
  阿寒因为不舒服没去看晚会,冬儿回去后对阿寒讲晚会的事情,讲得最多的是陈良的歌和对陈良的看法。
  “你对他一见钟情?”阿寒失笑地看着冬儿因为激动而变红的脸。
  “不是,只是心疼!”
  “为什么?”
  “他和你是一类人!你们都需要一种健全的爱!”
  冬儿的这句话让阿寒咀嚼了很久很久,后来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涵义,可是她却没有力气向里一个可怜的人解释这话的涵义了。
  最初陈良很讨厌冬儿,这种讨厌里夹杂着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在这个叫程冬儿的女生面前他就像一个透明体一样,那感觉好似没自己穿衣服,**地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没有人会喜欢这种感觉。不论陈良怎么恶语相向,冬儿总是微笑着在陈良的旁边,柔柔地说很多能温暖人心的话,慢慢地陈良再也说不出伤害冬儿的话,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善良的人怎么会忍心伤害一个想要帮助自己的人,尤其是他发现自己和冬儿一起,就像小时候和妈妈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轻松快乐。冬儿就像阳春日里的阳光,把陈良心灵的每一个角落都洒满了温暖。陈良忘记了生活给他带来的悲伤。
  陈良15岁时就从家里搬出来了,从搬出来的那一刻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发誓,总有一天他会把那个女人赶出充满了妈妈气味的房子。陈良的父亲是一家公司的老总,算是暴发户一类的,陈良的母亲在陈良13岁时因病过世,留下陈良和7岁的弟弟,半年后,父亲大张旗鼓娶一漂亮女子过门,陈良恨父亲的薄情,母亲尸骨未寒他又新娶;陈良恨继母的虚伪敷衍,父亲却对新妻宠爱有加。陈良对继母的仇恨情绪越来越严重,继母也想尽方法打陈良的小报告。刚开始陈良的弟弟和陈良同一战线,毕竟他年纪小,禁不住继母的哄骗,与陈良越来越疏远。陈良不怕继母的阴险,却恨父亲的不分青红皂白,恨弟弟的没有骨气。在他15岁那年,矛盾激化到了顶点,父亲给陈良在外面买了房子把他赶出来了,在那之后,陈良的变得越来越沉默,性格也越来越阴晴不定,直到他遇到了冬儿。
  当冬儿和阿寒谈起陈良的事情时,冬儿叹了一口气说:“陈良是一个善良孤独的人,他不应该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里,我要拯救他。”
  “你又不是神,真把自己当救世主了?“阿寒轻笑,她知道自己比冬儿薄情。
  “可是我们互相喜欢。“
  陈良看着冬儿和阿寒的背影,眼睛里尽是笑意。这种笑意只是一种好奇,他从冬儿那里知道了很多阿寒的事情,他不明白阿寒这种古里古怪的女孩怎么和冬儿这样严格意义上的好孩子成为朋友的。阿寒的脾气又怪又坏,她的每本课本都撕成一页一页的,她从来不带整本课本去上课,嫌整本课本太重!上课只上一半就走人,理由是看着老师讲课太累。阿寒每天都洗衣服,她的衣服只穿一天,嫌弃空气太脏!买了牛仔裤不洗得发白从不穿出来!吃一顿饭要用一个半小时,饭后回到学校的花园里去走一走,走累了就在花园里那棵古老的榕树下看天······与阿寒相比,冬儿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学生,每天背着一个小包,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教授要讲的书本,上课的笔记,每堂课都认真地从头听到尾,认真地记笔记。生活规律正常,陈良不明白为什么两个如此不同的人会成为好朋友,但是他至少明白一点:他知道阿寒想要什么,因为冬儿说得对他和阿寒是同一类人。
  和冬儿一起吃完早点阿寒就去学校的花园里。这个学校的占地面积很大,校园里有很多辆公车,阿寒从未坐过,不喜欢在车里的那中感觉,闷闷的。阿寒喜欢走路,散漫地走,漫无目的地走,好像只有这样她才能深刻地感觉到自己是自由的。因为自己的病,小时候的阿寒丢失了很多对一个小孩子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就是自由和快乐。阿寒看天,其实是她的一个习惯,从她开始渴望自由起她就开始每天专注地仰望蓝天,即使天气恶劣她也未曾改变过。现在阿寒经常四处走动,只不过是她的另一个习惯,一遍一遍地向自己证实:我已经自由了,不是做梦,是真的自由了。
  已经是暮春了,风中到处都是飞扬的花瓣,花园里落红满地。阿寒在花瓣雨里穿行,轻轻地踩在花瓣上,慢慢走到水池边。阿寒斜倚着亭柱看池里的金鱼在花瓣地下自由自在地嬉戏,心里面无限地欣喜,却又忍不住落泪。心里暗自嘲笑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多愁善感,无趣。不知看了多久,阿寒觉得有点倦,抬头看看天,知道上课又迟到了,索性不去了,出了花园就向校外走。阿寒经常这样逃课,好在大学和高中不同,只要考试能通过,上不上课无所谓。
  这是个临海的城市!空气里到处弥漫着海水的味道,潮潮的,腥腥的。阿寒很喜欢这种气味,尤其是混合了花香之后。学校附近的花店阿寒都逛遍了,甚至都能流利地说出每家花店的特色和花的种类价钱。阿寒最常去的花店叫“眉眼盈盈“,花店里的花种类很多,向日葵、波斯菊、牵牛花、薰衣草,清新怡人的薄荷,含蓄内敛的紫苏,抑或是优美雅致的藿香,里面所有的一切都让阿寒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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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天很晴
作者:月星汐 大小:755K 类型:穿越 时间:2010-12-5 13:25:12
《江湖天很晴》
作者:月星汐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u.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引子
谁这么倒霉,生这么一个败家孩子?
她大字识不了一斗,功夫练不成几招,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这些没出息不长脸的事倒挺在行,不但一学就会,还带举一反三的。
听听人家怎么说她的:
一无所长,两竖为虐,三只贼手,四体不勤,五毒俱全,六亲不认,“七”男霸女,八方聚敛,“九”囊饭袋,十恶不赦,百无聊赖,千人所指,万劫不复……
谁是她的爹娘啊?谁啊!干脆点,爹去少林寺面壁,娘去峨嵋山打杂,别在江湖上混了,丢不起那人!
就纳闷了,本来挺好一小孩儿,长着长着,咋就变异成江湖败类了呢!
不公平啊不公平!就这么一个扔大街上都没人稀得多看一眼的小破孩儿,居然还有好些美男抢着往家捡?老天耶!拜托您不要让这些帅哥年纪轻轻就老眼昏花好不好!
这个小破孩儿的故事,就和咱书中说的那样,说是喜剧,有惊悚;说是恐怖,有爱情;说是爱情,有悬疑;说是悬疑,有动作;说是动作,有文艺……
咳!没啥说的了,大家还是看汐的《绝色江湖》吧,那个可爱坏小孩儿的精彩故事!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楔子
谁这么倒霉,生这么一个败家孩子?
她大字识不了一斗,功夫练不成几招,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这些没出息不长脸的事倒挺在行,不但一学就会,还带举一反三的。
听听人家怎么说她的:
一无所长,两竖为虐,三只贼手,四体不勤,五毒俱全,六亲不认,“七”男霸女,八方聚敛,“九”囊饭袋,十恶不赦,百无聊赖,千人所指,万劫不复……
谁是她的爹娘啊?谁啊!干脆点,爹去少林寺面壁,娘去峨嵋山打杂,别在江湖上混了,丢不起那人!
就纳闷了,本来挺好一小孩儿,长着长着,咋就变异成江湖败类了呢!
不公平啊不公平!就这么一个扔大街上都没人稀得多看一眼的小破孩儿,居然还有好些美男抢着往家捡?老天耶!拜托您不要让这些帅哥年纪轻轻就老眼昏花好不好!
这个小破孩儿的故事,就和咱书中说的那样,说是喜剧,有惊悚;说是恐怖,有爱情;说是爱情,有悬疑;说是悬疑,有动作;说是动作,有文艺……
咳!没啥说的了,大家还是看汐的《绝色江湖》吧,那个可爱坏小孩儿的精彩故事!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一(1)
他们木然地躲在苇丛中,惊恐地望着对面沙滩上那个人间的修罗场,耳朵里灌满了濒死的惨呼。
那个沙滩上到处是尸体,断肢、内脏、碎肉,散落满地。
血流如溪,将江岸的沙石染成悚目的暗赭色,江水洇起一团团绯色的云,迅速漫延开来……
不知餍足地屠戮,如影随形地绞杀,一切都无可逃避。
这个时刻,那些黑衣蒙面的人仿佛成为天地间的主宰,肆意地收割着弱者的生命。
巨大的恐惧让他们不敢发出一点点的声音。
一个女人趴在船边呕吐,一个老人用拳头按住自己的嘴,一个中年男子紧紧握住刀柄,一个年轻的姑娘晕倒了,一对母女痴呆地抱在一起,一个女尼跪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一个流浪儿死死地咬着唇……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希望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然而,没有奇迹发生。
对岸,一个黑衣人用鞭刺进一人的心窝,另一个黑衣人雪亮的长刀当空斩下,一颗须眉皆竖的头颅迎刃飞起,远远地坠入江心,转瞬便被湍急的江水冲了下去,一片轻红随波而散。
其中一个黑衣人漫不经心地收刀,一串血珠沿刀刃滴落,他抬腿踢倒那具无头的尸身,向着人头跌落处望去,看到水面上那一蓬长发,看到了对岸江边被密实的芦苇遮掩的木船,也看到了船上惊恐万状的渡人。
江面虽然不甚宽阔,但两岸相隔也有三十来丈,急流汹涌,明知道黑衣人不可能杀将过来,木船上的人仍然被他眼中的冷酷残忍吓得心跳欲止。
那黑衣人想也不想,手腕一震,长刀在掌中激射而出,宛如一道利电,向着对面木船的船老大飞去,一刀直贯入他的胸膛。
船老大的身上鲜血狂喷,晃了两晃,栽入江中。
那流浪儿被血喷了一身,不禁腿一软,坐到船上,身边一个肥硕的家伙惊恐地在他身上拱动着,发出奇怪的声音。
船上的人都吓傻了,有人恐怖地大叫。
那个带刀的中年男子似是武林中人,虽然也被对岸的大屠杀惊呆了,但胆子毕竟比这些普通百姓要大得多,眼看被那些黑衣人发现了踪迹,情知若不速逃,给他们过得江来,必遭灭口,惊慌之下,他一手抄起竹篙,在水中一撑,渡船向后退得更远,然后被湍急的水流向下游推去。
几个黑衣人望着远遁的渡船,眼里闪着阴鸷的光。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一(2)
浓雾散去,天上月圆。
野地里,一种浓艳得近乎黑红色的花朵,大片大片地开着,铺天盖地,触目惊心。
赤红的花朵妖冶而魔异,如烈焰,如鲜血,仿佛铺在黄泉路上的华丽地毯,踏上去,往前走,就是幽冥之界。
十三狼瞪大了眼睛,有些惊恐,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闯到这里来的。
十三狼是一个人,江湖中最著名的采花贼之一。
上个月,他诱奸了关西武林大豪铁掌孙三的胞妹,结果被孙三率好友部众一路追杀,纵使十三狼暗器功夫不弱,终敌不过对方的人多势众,只得一路逃回关内。
两个时辰前,为了躲避关西武林道的埋伏,他钻进了一座老林。在林中奔行不久,便遇雾迷路,雾散之后,他才发觉已陷身在一片诡异如血的花海之中。
“这是什么鬼地方!”
十三狼咕哝着,举手去擦额头上的汗,然后,他的手便僵在额头上。
风吹花动,随着那如泣如诉的声音,前面燃烧的花丛中,突然绽开一抹雪白,冷艳、宁静、高贵,仿佛寂寞幽谷中的一朵莲。
那是一个少年。
一袭白衣,清逸出尘,静静地站在似血的妖红之中,如栖在花间的一片轻雪,风姿绰约,有着独步云端般的傲岸。
十三狼注视着他掌中的剑,白鲨皮鞘,白金吞口,虽未出鞘却透了几分寒意,顿时想起一个人,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
江湖之中,喜欢穿白衣的人可不少,然而能把白色穿得这样孤傲雅致、不染纤尘的,只有传闻中来自“芦花千顷雪,红树一川霞”的枫雪城的那位。
要真的是他……那就……真他娘的晦气!
对望片刻,白衣人开口道:“千手摘花十三狼?”
十三狼试探着问:“阁下是枫雪城的雪色公子?”
白衣人微一颌首,顿了顿,又道:“我来杀你!”语声静如春水。
“哦!”
十三狼都懒得问为什么,反正这帮自以为是的名门正派,要杀人总会找到理由的。不是为了他强暴人家的妹子,就是诱奸人家的老婆,或者是拐骗了谁家的闺女,总之没什么新意。
雪色公子见他没有反应,反觉得有点奇怪:“你不逃?”
十三狼冷笑:“我为何一定要逃?”就算对方名头再响,他也不能一招未试,便被人吓死!
雪色公子,枫雪城城主“一剑枫轻色”和夫人“满袖花千雪”的独子,据称是江湖中近三百年来少有的少年奇才。传闻中,九岁独挑山西黑风山庄,称雄山西二十载的黑风庄主,被他逼得从此臣服枫雪城;十一岁灭连云盟,连云盟老大心服口服;十二岁挑战天下成名剑客,后十数位江湖有名的剑客莫名退隐;十三岁为救黄河水患的灾民,一人连劫江南四十八寨;十四岁为了替一个无辜被杀的农家孩童报仇,千里追杀狂魔血屠子,终在大漠将之击毙……
多少年来,江湖不论黑道白道,提起枫雪城的雪色公子,无人不赞其侠义仁心、义薄云天,他掌中那柄会尽天下英豪的白色长剑,也被武林人称之为“雪色”,被推为当今十大名剑之首——武林中,仗掌中兵器成名者多矣,却唯有雪色公子掌中的剑,是因其人而成名。
十三狼上下打量着对面那个白衣少年,心中有些犹疑:
江湖传言也不可尽信,枫雪色虽然成名很早,可毕竟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伙子,就算在娘胎里就练功夫,又能高到哪里去?多半是仗着家世显赫沽名钓誉,被一些无耻之徒捧上天去……
想到枫雪城在江湖中的地位,十三狼有点头疼。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一(3)
这种世家子弟,一向自命不凡、自命侠义、自命风流,成天不是管管闲事、打打架,就是扮扮酷、耍耍个性,幼稚又无聊,最是讨厌不过。
然而,他们虽然未必有真本领,但身后代表的势力却不小,被这种人缠上,那就跟被水蛭叮上似的,咬住就不松嘴,不吸出点血来,不会罢手。
他可以不怕雪色公子,却不得不顾忌枫雪城及其一众帮闲——算了不打了,惹不起,咱还跑不了么?
他眼睛骨碌碌地转了一圈,在四面的艳红中寻找退路。
枫雪色望着他,很好心地提醒:“右面是你穿过的林子,铁掌孙三带着属下正在赶来;后面是处断崖,高百余丈,以你的轻功,跳下去即使不死,也免不了残疾;左边,十里之外,有望月溪,如果你能过得这条小溪,说不定便可觅路逃生。”
被人一语道破心思,十三狼忽然觉得有点小看了对方。
枫雪色接着说道:“不过,我不会让你过望月溪的。”
他忽然袍袖一展,劲风过处,只听得叮叮几声,数十枚晶亮的暗器跌落。随即,有万千红瓣被一股烈风卷起,在空中旋舞,妖异而灵动,仿佛烈焰焚尘、苍天泪血。
十三狼两手握满暗器,额头冷汗滑落。人称他是千手摘花,暗器功夫江湖称绝,然而这一瞬间的冶丽景象,即使他真的有千只手采花,只怕也做不来吧?
眼睛里,除了漫天的血红,什么也看不见。十三狼不要命似的把身上所有的暗器都打了出去,却如泥牛入海,声息皆无。
直到漫天花雨中,惊现一瀑雪色的光芒,然后,他的鼻端突然闻到一股血腥气。
真正的血腥味道,犹带着暖意。
他还来不及去追究这血气从何而来,便觉得咽喉微微一凉,低头望去,一截如银似雪的剑尖,正缓缓抽离,刃上有血珠滚下。
“倒霉……”
十三狼的喉咙深处,挤出最后的两个字,然后,他不情不愿,又心甘情愿地倒了下去。他虽然轻视这个白衣少年,但是并没有轻敌。刚才他的确已经全力以赴,却连看都没有看到,那柄剑是怎么刺入自己咽喉的。
枫雪色低头凝视着十三狼的尸体,眼神里有一抹悲悯。
他并不喜欢剥夺别人的生命,可是很多时候,除恶人,是为了令善良的人更好地活着。
远处,隐隐传来轻灵的脚步声,应该是追踪十三狼而至的铁掌孙三一行人吧?
枫雪色将剑还匣,白衫轻振,转瞬便消失在如火似血的妖花之间。
清流婉转,月光如冰。
枫雪色衣袂翩然,站在望月溪边的一块青石上,洗涤着剑上的杀气。
前方,突然传来一声女子惨叫,声音短促,在这寂静的山林之中,却显得分外凄厉。
林中宿鸟被这声音一吓,扑翅惊飞。
枫雪色蓦然抬头,足尖一点,跃过清溪,如行云一般向声音的来处滑了过去。
转过两道山弯,山脚下是一座小小的村子,夜正深,村子里没有一星灯火。
尽管那惨叫只是一声,但枫雪色仍然断定,它就是从这座村子里传出来的。
然后他便看到,在村口的那间茅房门前,倒伏着一具无头的尸体。
这具尸体,穿着女人的内衫,两只手仍然抓着青布腰带,头却飞到不远处的矮篱上,凄清的月光下,那双眼睛里凝滞的恐惧显得分外清晰。
大蓬的血,喷溅得满地,带着温热的腥气。
尸首分离处,兀自“咕嘟咕嘟”地冒着血,皮肉收缩,伤口均匀,骨茬平整,显然是以刀剑等利器,一招断头。
普通的凶手可没有这样的手法,即使是常年屠牛宰羊之辈,也无法如此干净利落地将人的头身切成两截。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一(4)
然而,这还不是枫雪色最关注的。
他更在意的是,这个女人被杀之前的那声惨叫,连远在数里之外的他都被惊动了,为何,这村子到现在都一点动静没有?
当然不会全村人都吃了蒙汗药睡死过去了。
那么,便只有一种可能——这个村子,已经没有人。
或者说,已经没有活着的人。
他也的确听不到这村子里,有任何人活动的迹象。
短短的一瞬间,枫雪色已推断出事件的前因后果:
这个女人方便之后,边系腰带边往回走,却撞见什么,只来得及呼叫一声,便被一刀割成了两段。
那么,她究竟看到了什么?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子,又有什么?
枫雪色身形突然拔高,掠上了一棵高树,站在疏冷的横枝上,居高临下地向村子里望去。
月色凄迷,村子黑黢黢的,家家掩门闭户,看不出任何异样。背后的山影狰狞而诡异,耳中除了有风吹叶动的声音,便是一片寂然。
他的神情有些凝重。
从听到女人惨呼到他赶到这里,几乎只是弹指的时间。凶手是仍在附近埋伏,还是已然遁远?
若是前者,凭他的功夫,附近数十丈内,连花开叶落的声响都逃不过他的耳朵,凶手隐藏得再好,总控制不住呼吸和心跳吧?
如果是后者,则凶手武功之高,犹在他判断之上——当今江湖,叫得出名号者,速度快过他的,可没有几人。
“哔啵”一声轻响。
东首一间房屋的草顶上突然爆起了一星火花,火势迅速蔓延开来,黑夜立刻被点亮。
枫雪色从树上疾扑而下,冲进火里。
虽然听不到村子里有活着的人,但他仍然不死心,想看看还有没有漏网之人。
他踢开最近的一扇门,扑进屋子,借着火光,看到这是个普通农家,有些粗陋的家具,屋角一张木床,上面躺着一个女人和两个孩子。
母子三人的头都以一种很奇怪的角度歪着,显然是颈骨被生生地扭断了。
枫雪色冷静镇定的眼睛里,突然有了一抹血色。
他掉头冲进第二户人家,差不多的房屋格局,一个老婆婆倒在地上,双眼凸出,舌头伸出嘴外,脸色青紫,颈上还有一道黑紫色的痕迹,明显是被勒死的。
第三户人家,七口人全部胸骨内陷,口鼻呛血,在睡眠之中被重手法击杀。
第四户全家人都被一种极残忍的手法开膛破肚,床上的被褥,已经被血浸透了。
第五家包括一条护院的狗在内,死亡原因全是头骨被一种重兵器捶裂。
第六家与最先发现的女尸同样,都是被利器一切两段。
第七家的主人死得甚是安详,只是脸色铁青,嘴边有黑色的血,显因中毒而死……
火光熊熊,浓烟冲天,火舌不断舔向其他建筑,全村都被卷进烈焰之中。噼噼啪啪的火星爆裂声、屋梁倒塌声,夹杂着人肉烤焦的气味,闻之欲呕。
枫雪色的眼里跳动着火光,脸色却比雪还要白。
这个村子二十一户人家,八十六口人,无一幸免。
都是普通的贫寒农家,可即使村子正中房子建得最好的那家,也没有被抢劫的迹象。
而且,八十六口人,是被七种不同的手法所杀。一击即死,简单而专业,迅速而有效,却没有丝毫特点。
习武之人,在杀人对敌时,会自然而然地使用自己最熟悉的功夫,见多识广的人一见便会认出来。然而,这些最简单的杀人方法,却绝对不会暴露出杀手的身份——这是刻意的吗?
这个看上去十分普通的小村子,究竟因何会被这么多凶残的杀手屠村?而且连老人、孩子、女人都不放过?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二(1)
虽然,他是在赶路途中。虽然,这些人与他毫无关联——一刻钟之前,他甚至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个地方、这些可怜的人。
但,面对这些被残害的普通村民,他,不能不管。
火势越来越大,用不到天明,这个村子、这些尸骨、这起血案,就会被大火吞噬得干干净净,所有的冤屈和被杀痕迹,都会被烧光。
枫雪色再次冲进火里。
刚才忙于救人的时候,他已用最快的速度察看了现场,虽然什么线索都没有,可是他不甘心。
火蛇向他扑卷着,他挥着劲风逼开烈焰,虽在酷热烈焰中,依然白衣翩然。
仍然是什么都没有。
做这件案子的人,手段毒辣,手法老练,一点破绽都没有留下。
现在,他只有唯一的、不是线索的线索——那七种不同的杀人手法。
枫雪色身形疾闪,躲过一条倒塌的房梁,人已在火圈之外。
然后,他便听到一声极低的声音,似虫儿无意中的扑翅,又似压抑的轻噎。
枫雪色身体忽然旋转,如一片微羽被夜风吹起,人已掠了过去。
夜已经很深,空中明月,笼罩着一团若有若无的淡霭。荒山野地,一派冷寂。
东侧,五十丈外,是一片阳坡,坡上是高茂的草。
而那一声哽咽,便是从草丛中传来。
“出来!”枫雪色声音如冰。
草丛里什么动静都没有,仿佛刚才只是风拂过叶尖的声音。
枫雪色却丝毫没有认为自己听错了,他再次冷冷地说:“出来!”
仍然毫无声息。
他的眼睛里现出一抹杀意,静止了片刻,身子向前滑出数尺,连鞘的长剑轻轻地挥了出去。
草丛中突然蹿出一个人,可是在他还什么都来不及做的时候,带鞘的剑,已抵在这人的后心上。
这只是个半大不大的孩子,身材瘦小,衣服也破破烂烂的。
原来只是一个穷人家的小孩!是受了爹娘的打骂,躲在这里独自委屈么?
枫雪色慢慢地把长剑收回:“你一直躲在这里?”
那小孩惊恐地看着他,身体抖得像打摆子,想哭,却又不敢。
“那个村子里的事情,你全看到了?”
那小孩拼命点头,眼中的惊恐更甚。
枫雪色温言说道:“不要害怕,把你看到的,告诉我!”幽深的眸子里,带着怜悯的暖意。
那孩子傻呆呆地看着他,张张嘴,又闭上。
枫雪色暗暗叹了一口气,这毕竟还是个孩子,看到这种屠村惨案,肯定被吓坏了。
这个孩子,是唯一的活口,这起血案,还得着落在他的身上。
月光透过薄薄的云缕,照在孩子的脸上。
那张脏乎乎的脸,现出一种奇异的变化,先是有血,自眼窝缓缓地流下。然后鼻子、嘴巴、耳朵,也出现血痕。再然后,他脸上几乎每一个毛孔都渗出鲜血。
粘稠的血,惨淡的血,诡谲的血。
孩子觉得脸上痒痒的,有点茫然地抬手擦了擦,刚看着沾在手上的一片肉皮发呆,“啵”的一声,手指皮肤却被胀破,然后自指端而上一寸一寸地爆开。
枫雪色脸色微变。
是毒!好厉害的毒!
左手疾挥,五指如弹琵瑟,在那孩子身上一路点下。然后撕裂白衫,裹住这血葫芦般的孩子,身形一展,从草上飘了出去。
村里的火仍然在烧着,只是能燃的东西都烧得差不多了,火势已颓,用不了天明,这里便会变成一片白地,然后所有的罪恶便都不存在了。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二(2)
“如今却忆江南乐,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翠屏金屈曲,醉入花丛宿。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
韦庄一曲《菩萨蛮》,道不尽江南多少笙歌曼舞、风流年少。
烟花三月,江南正是草长莺飞、莺啼燕语时节。
流花河畔的青阳城,长草盈绿,柳丝轻扬,香葩浓艳,春风旖旎。
流花河,是青阳城名门望族聚居之地。两岸是数不尽的金粉楼台、雕梁画栋,河上是看不完的画舫凌波、浆声欸乃;青楼比肩,酒家林立,丝竹飘渺,醇酒笙歌,美人嬉戏,富贾云集,文人荟萃,好一派盛世繁华。
美人巷口,有青石斜桥连接南北两岸。此时,正有一人一骑,踏桥而过。
那是一名俊朗不凡的少年,一袭白色春衫,腰间悬剑,衣袂翩然,胯下银鞍白马,气势如龙,神骏非凡。
这一人一马,气度从容,虽然是行走在闹市之中,却如独步云端般傲岸。
白马春衫名剑,少年风流,自然便有美人垂青。
一名着翠色衫子的美貌歌妓,正倚着栏杆闲眺,望见楼下翩然而过的美丽少年,芳心一阵乱跳,纤纤玉手一松,捏在手心里的帕子飘然而落。
街上行人摩肩接踵,那少年勒马缓缓而行,惟恐碰到路人。正行进间,忽觉头顶香风微送,他头也没抬,只是轻轻一拍马颈,白马疾行几步躲开。
翠衫歌妓佯装羞恼地顿足,惹来一众莺莺燕燕的打趣和娇笑。随即,又有一个粉衫裸臂的女子“失手”将手中的一枝桃花落下,另一个云鬓金钗的丢下一枝百合,一个珠圆玉润的丢下一包果子……
少年气度从容,被那些女子无礼引逗,不喜也不恼,只是低垂着头,不疾不徐地催马而行,那些女子抛下的物品,却没有一件落在他的身上。
渐行渐远,花街枊巷的尽头,流花河东岸的青石阶下,停着一艘画舫,金阁朱栏,薄纱飘垂,端的华丽。船头悬挂的朱旗,上面那“樱桃破”三个字,笔力浑厚独出,丰骨秾丽,一看便知出自名家之手。
这时,两名青衣小厮自画舫抢上岸来,垂手问道:“枫公子,我家公子等您很久了!”
白衣少年“嗯”了一声,一跃下马,左边的小厮立刻毕恭毕敬地接过缰绳,右边的小厮则躬身请少年上船。
少年拾阶而下,径直登上船头。
舱门微开,一名娇艳的女子立在门边,抿嘴轻笑着挑开帘幕:“公子请!”水滴滴的眼珠轻轻一转,煞是勾魂。
少年微一颔首,踏入舱中。
珠帘之后,一名仅着绯色轻纱的清丽女子怀抱琵琶,正一边弄着弦,一边樱唇轻启唱吟,她的身边,另有两名美艳少女,坐的那个击着檀板,卧的那个把头枕在一男子的腿上,男子抚着她光滑白嫩的脸蛋,修长的手指在她腮上随拍轻扣。
那男子相貌清雅,随随便便地坐在厚厚的波斯地毯上,斜倚靠枕,凤目微睐,眉峰舒展,仿佛静到了极致,然而满室的妖娆却都给他一人占尽,那数名或清丽或冶艳的女子,便如众星拱月一般,在他的面前,黯然失色。
女子们见少年进来,急忙敛衣施礼。
那男子却只慵懒地欠欠身,一袭光滑柔软的蓝色丝质长衫,如水般漾开。
他招招手:“请坐!”轻轻一拍掌,几个歌妓乖觉地奉上茶点果子。
白衣少年微微一哂,抱抱拳,坐在一边。
那男子亲手斟茶,玉色的碗盏,汤液清澈浅碧,清幽扑鼻。他含笑道:“这是昨天新到的雨前龙井,贤弟尝尝。”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二(3)
少年端起茶盏,举到唇边,饮了一口,才道:“好茶!”
手腕微舒,雪袖如波,几缕柔和的风轻轻地拂上了那几名歌妓的穴道,她们尚未明白怎么回事,身体已经软软地倒了下去。
蓝衫男子神色不变,慢慢地啜茶。
画舫沿着流花河,向下游驶去。
蓝衫男子的目光越过遮窗的薄纱,望向河面,叹息道:“最近,可越来越无聊了。”
白衣少年淡然道:“我不是来听你发牢骚的。”
蓝衫男子轻笑:“贤弟应该多笑笑。否则,知道的呢,会说你少年老成,不知道的呢,人家会以为你患面瘫……”
“我也不是来听你教训的。”少年将手中的茶盏放下,“我送来的人,怎么样了?”
蓝衫男子神色一敛,轻轻叹了口气:“已经不成啦!”
少年明朗的眸子暗了一暗:“那是什么毒?”
“十八年前,江南铁家三少,一夕间全身爆胀,死时不仅体无完肤,连内脏都胀烂如浆,惨不忍睹,后据一位绝世神医验骨诊言,那是一种来自南疆的秘毒,因中毒者全身毛孔流血,皮肤溃烂,如穿血衫,所以,此毒便称做血缕衣。”
“这位绝世神医,可是悲空谷的晚夫人?”
“便是此人。”
十八年前,悲空谷的晚夫人应该还不到双十年华吧?负一身绝世的医术,胸怀慈悲济世之志行走天下,无论是贫民百姓,还是高官巨富,救人无数。医者仁心,被世人称为大慈女菩萨。
少年沉默了片刻:“血缕衣,可有解药?”
“血缕衣霸道歹毒,在南疆失传已久,却想不到,居然会有人将它制作出来!当年晚夫人为了寻找克制这种毒的药物,在中原奇侠神剑晨墨白的护送下,亲赴南疆,却从此一去不返。数年后,才有人在悲空谷看到晚夫人。后来便有江湖传说,称晚夫人在南疆遭遇惨变,返回中原之后,便一心隐居,从此再不谈医。”
少年道:“那么,血缕衣,仍然无解?”
蓝衫人缓缓摇头:“没有人知道。不过自从铁三少死后,血缕衣便再也未现江湖,久了,人们便也忘记了。没想到,事隔十八年,它又出现了!”
“那孩子中的毒,便是血缕衣?”
“他的死状与我接天水屿典藏所载铁三少之死非常相似,但仍不能十分确定。我已经命人将尸身妥善处置,快马送往悲空谷,希望晚夫人能够为我等解惑。”蓝衫人叹息,“只不知道,晚夫人是否理会此事。”
少年沉思道:“谁会用这种毒药,对付一个贫困人家的孩子呢?”
他抬眼看向蓝衫人,“当年对铁三少下毒的人,是谁?”
“据铁家的人说,是一位美貌少女,只因为被铁三少调笑了几句,便下了毒手。”蓝衫人语声一顿,“你怀疑这个女子和你碰到的案子有关?那就完全错了!”
“为何?”
“因为她已经死了!”蓝衫人淡淡地道。
“十五年前,东瀛武士大举入侵寻衅,武林道上七帮十六派的豪杰在东海巨鲸岛阻敌中伏,濒死苦战,各地援兵未赶到,正危急万分之时,一个女子驾舟在倭贼后方突破,独自闯岛,竟将倭人全部毒杀,敌酋临死反击,这名女子身受重伤,被击中落海。据当时幸存的人说,连日苦斗,海中满是血腥,早已引来无数鲨鱼噬尸,待群豪撑伤体欲救援之时,这女子……连尸身都不见了!”
少年喃喃道:“原来,这位用‘血缕衣’毒杀铁三少的,便是踏波西来鱼小妖!”
十八年前,鱼小妖一度名动江湖。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1)
没有人知道这个女子从何而来。她如雨后空山的一朵优昙婆罗花,来无影,去无迹,突然间便出现在江湖上。
她容颜美艳,却喜怒无常,仗着一身神乎其神的毒功,恣意妄为,心性邪而手段狠,曾经因为某人多看了她一眼,便弄瞎了人家的眼睛,也曾经为了一对可怜的孤儿寡母,便毒死了欺负她们的亲戚全家……
她混迹江湖只短短三年,却结下无数的死仇,可是她似乎越是仇家满地,越是觉得开心;越是难惹之人,越是要惹;越是在伏杀之中,日子过得越是逍遥自在。
可便是这样一个人见人恨、心理扭曲的蛇蝎美人,却在被仇人一路追杀操舟渡海亡命时,如神女天降,闯进神州侠士和倭土贼寇对决的战场,并舍生扭转乾坤。
鱼小妖虽恶,但东海巨鲸岛之战,为国捐躯,人人景仰,因此江湖上也不再以妖女称之,而人人尊称她为“踏波西来”,以纪念血战之中,那披着满天霞光凌波飞来的一叶扁舟。
家恨固不能忘,但国仇大过家恨,因此即使是以江南铁家为首的一干仇敌,亦从此闭口不谈血仇,算是对那个壮烈又歹毒的女子鱼小妖,表示一丝的敬意。
遥想昔年快意恩仇的前辈,和悲壮惨烈的武林传说,两人都有些心驰神往。
画舫内一时无言,良久,蓝衫男子稍稍坐正了身子,挽起了窗纱。
外面不知何时,已经烟雨迷蒙。
若有若无的雨丝,打湿了清冷的石板路,白墙灰瓦的建筑,雕花的窗子映着的纤细身影,河边飘摇的水草,弯弯如月的拱桥,橹桨划过水面的声音……好似一幅动中有静的淡雅水墨画。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江南的山色空濛,水色温润,终究比我那接天水屿多了三分红软!”
纤微的雨滴自窗外飘入,落在白衣少年俊朗的脸上,他随意地用手指在颊上沾了沾,凝视着指尖上的一点润湿:“斯人已逝,那‘血缕衣’却未绝江湖啊!”
蓝衫男子又发出一声喟叹。
白衣少年问道:“方兄,我拜托你的第二件事,可有着落?”
蓝衫男子为少年续上新茶:“最近一个月来,至少有四处,发生类似的灭门惨案!”
白衣少年有些动容:“四处?”
“第一件,是二十七天前的东林镖局,连镖师带趟子手带伙计,三十三人全员尽殁。据官家分析,是趁镖局众人在饭厅中用餐之时,总镖头唐林狂刀斫杀镖局全员,最后挥刀砍下自己的头。
“第二件,是二十天前的乌鹊庄,半夜时分突起大火,由于火势很大,邻近的村民救火已然不及,全庄六十一人,无一活口,尸骨几乎都被焚毁,表面上看是夜间火烛未熄引起的火灾,但仵作据幸存的几具残骸验尸,证明系死后焚尸。
“第三件,发生在十五天之前,万江集周氏夫妻和三个小孩儿,一夕暴毙,连在家中借宿的亲戚母女也未能幸免,此后,周家左右邻居十六口人,相继暴死,尸身全体乌黑肿胀,乡里疑是瘟疫,已将房屋连尸体一同火化。
“第四件,是一个姓孙的守义庄孤老儿,被发现死在义庄住处,因为义庄孤处僻壤,所以没有连累旁人——之所以把这件案子和其他的联系起来,是因为事发之前,曾有一个赌鬼在远远的山坡上,看到有几个打扮很奇怪的人走进义庄,其中有一个背着很大的锤,有一个挎着刀,一晃就不见了,当时他还以为眼花……”
少年眉峰敛起:“有锤?还有刀?”眼前浮现出被捶碎的头骨、被割掉的头颅、被剖开的胸腹……
蓝衫人“嗯”了一声:“你到过的那个村子,叫半月村,村中皆是土生土长的农户,农家人虽然手脚粗壮,却没有一个会半点功夫!实际上,除了东林镖局,所有的人全是普通百姓,见到泼皮打架都会躲,和江湖仇杀更是半点边也不沾!”
白衣少年思索片刻:“除了大多是普通百姓、被灭门残杀这两点外,这些人家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或者共同之处?”
“有!肯定有——”蓝衫人一脸的凝重。
少年秀眉一挑:“哦?”
“——可是还没有找到。”蓝衫人无辜地摊摊手。
他语声突然一顿,看着顶在喉间的带鞘长剑,伸出两根手指,小心翼翼地将它推了开去。这口剑端的锋利,即使没有出鞘,寒气也侵得他颈部肌肤生疼。
“开个玩笑而已,不至于拿刀动剑吧!”蓝衫人“委屈”地说道。
白衣少年缓缓地把剑放下,悠然说道:“我也是开个玩笑而已。”
蓝衫人瞪着他,忽然微笑。
这个白衣少年,枫雪色,温润秀雅中内敛风雷,果然不愧是少年一辈中的翘楚!
他端起已经凉透的茶盏:“请美人唱支曲子吧!”
蓝袖随意挥卷,随即躺卧在地板上的几名歌妓“嘤咛”娇呼,缓缓地张开了眼睛。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2)
“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蚟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歌妓们唱的正是李煜的《一斛珠》。
“樱桃破”画舫便在这婉转绮丽的檀板清歌之中,沿流花河缓缓而下。
行不多时,已到桃花渡,河面上花船、小舟都渐渐多了起来。
桃花夹岸,粉雾飘摇,软香氤氲。
十里桃花中,游人们或结伴信步闲游,或撑青竹骨伞独行,或三三两两赋文高谈;烟岗雨霰下,美人与红雨争媚,仕子与刘郎竞雅,端的风流至极。
“樱桃破”在岸边泊下,蓝衫男子着人将画舫的窗子打开,与枫雪色坐在窗内,隔着薄薄的纱幔饮酒赏花。
“‘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古来咏桃花的诗词无数,但窃以为,唯杜诗圣这句,最是情深。”
“周兄此言差矣,杜子美诚然情深,但说起咏桃花,小弟却认为还是李太白的‘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乃佳句天成。”
“不然不然,愚弟却以为梦得先生的‘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言极浅而情极伤……”
岸上,一树开得极艳的桃花下,三个腐儒酸丁你一言我一语,辩论得兴高采烈,声音越来越大。
蓝衫人无奈笑道:“这几位谈得忘情,却未免聒噪。”
枫雪色听得不禁微微而笑,举杯邀蓝衫人共饮。
正想命人操舟寻一安静处,忽听岸上一阵大乱,有人吼道:“闪开闪开,当心溅一身血!”
两人向混乱来处看去,便见打远处过来一队奇异古怪的人马。
当先少年穿着破衣烂衫,敞着怀,露着里面的中衣,油渍麻花已经分不清颜色;脚下趿一双破了好几个洞的烂鞋,十个脚趾头有六个很嚣张地露在外面,一个比一个脏;头上歪戴着软帽,虽然半新不旧,但还算干净,可是那一脑袋乱发却不知多久没有梳理过,乱如鸦巢,还挂着草屑,仿佛刚从谁家的鸡窝钻出来一样;再往脸上看,那张脸大约几年没洗过,污垢糊面,已经都分不出本来面目是什么了;两只手乌漆麻黑,叉着腰边行边吆五喝六。
别看他脏得很像邋遢鬼现世,但骂骂咧咧之时,气势倒也不弱,甚至还勉强有几分雄纠纠气昂昂。
他的身后,跟着有三四十人。这些人是一码儿的老弱病残,最大的得上七十岁,小的刚十五六,个个衣衫蔽旧,壮年的不是身上多了零件,便是少了零件。引人注目的是,这干人,两人操一辆推车,推车上放两只大木桶,一把长柄木勺,隔着犹有数十丈远,便有恶气扑鼻,让人欲呕。
这群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地奔这个方向而来。
桃花林中的男女游人侧目而视,看清来人,纷纷掩鼻走避。有性情粗豪的人则骂道:“他奶奶的,青阳城里倒夜香的也要造反啊!”
“挺杜子美派”的穷酸叫道:“哪里来的贱役,这是你们应该来的地方吗?还不走远些!”
当先那邋遢少年恶声骂道:“闭上你们的鸟嘴!给老子滚开!”
“挺李太白派”的气得直哆嗦:“你这泼皮,竟敢对我等无礼!来人,拿了我的手帖,去城里的衙门……”
那泼皮少年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将他踢了个跟头。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文人动嘴皮子那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可是碰到吃生米的野蛮人,唯有抱头鼠蹿的分儿!
“挺刘梦得派”和“挺杜子美派”的见势不妙,上去架起“挺李太白派”的,三人一溜烟地走了,边走边死要面子地叫嚣:“你等着!你们等着!我们这就去报官!”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3)
那泼皮也不理会,翘首向流花河中看了一眼,指着其中一艘朱红色的华丽花船,吼道:“就是它——胭脂齐!大伙上啊!”
枫雪色和那蓝衫男子一齐看向那“胭脂齐”,水红锦幡,绣着三个黑色大字,赫然正是“胭脂斋”。敢情这泼皮还不大识字,齐斋不分!
只见那群老弱病残,人人争先,个个奋勇,齐齐地吼一声,推着车冲向河边,离得近了,便揭开木桶,用那长柄木勺舀起桶中黄白之物,奋力向“胭脂齐”甩去。
那“胭脂齐”还没反应过来,已被浇上无数的“黄金”,船上歌妓顿时惊恐呼叫,娇滴滴听得人煞是心疼。
一个胖鸨娘和一个瘦龟公从舱中蹿了出来,戳指大骂:“哪里来的混账王八蛋,敢到老娘这里撒野!”话音未落,一瓢“黄金汤”飞过来,将她的胖脸糊得个严严实实。
胖鸨娘被熏得一溜跟头,倒在船板之上又哭又骂,瘦龟公极有眼力见儿,“嗖”地跑回舱里,再也不出来了。
那泼皮哈哈大笑:“敢欺负老子的花花,老子臭不死你们!大家速度快点,他们要逃!”
岸上诸位一听,更加地卖力气抡大勺。
一时间,流花河上空,尿水淋漓如雨,粪便去似流星;流花河水面,桃瓣莹莹若粉,人矢黄黄似金。除了“胭脂齐”,流花河中很多无辜的船也被波及,大家如受了惊的泥鳅,嗖嗖地满河逃蹿。真是谓为奇观!
“樱桃破”上的诸人也快被熏死了,枫雪色和蓝衫人又好气又好笑,急忙吩咐:“关窗!关门!开船走人!”他妈的这市井泼皮也太狠了,这么损的招都想得出!
“胭脂齐”这会儿也回过神来了,舟子们发一声喊,顶着粪雨操舟逃命。
那泼皮极为无赖,眼见敌人已经逃出攻击范围,左手拎起一只“黄金桶”,右***过一柄“黄金勺”,纵身跃上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条船。站在船尾,威风凛凛地抡勺发射。准头极佳,勺勺都招呼在“胭脂齐”的舟子身上,打得他们哭爹叫娘。
被他占据的这条船可惨了,船中之人喊一声“苦也”,“砰”的一声,两条人影自舱内破顶冲出,一白一蓝,白的如高山之雪,蓝的若深海之澜,惊弓之鹤般,翩然向岸上掠去。
泼皮回头一顾,有些诧然,但随即又回过头来,看着“胭脂齐”上众人不堪攻击,竟然纷纷跳水逃避,场面极为狼狈,他不禁捧着肚子狂笑。
枫雪色和那蓝衫男子足不沾地,直掠出数十丈远,始并肩停在一株深红色的桃花树下,互望时发现对方面上都犹有余悸——这两人,都是江湖中少年一辈不世出的奇才,即使面对如林强敌、诡奇险境,也不见得会皱一皱眉毛,但那堆千万人制造的黄白之物,却成功地把他们逼得落荒而逃。
虽然这是上风处,已闻不到那扑鼻的恶臭,但两人仍如在噩梦中,仿佛自己满身都浸着那凶恶至极的味道。
蓝衫男子抖着衣服,好气又好笑:“那小子真够缺德的!我闯荡江湖这么多年,头一次见到这种市井无赖!”
枫雪色摘了一枝桃花,放在鼻端轻嗅,仿佛是借桃花的草木清新之气驱逐噩梦一般,良久,轻轻摇头叹息:“堂堂接天水屿的大当家方渐舞,居然会被一个泼皮赶得比兔子逃得还快,传到江湖之上,真是个笑话!”
“我记得,是你先冲出去的吧!”蓝衫人斜睨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随即发狠,“这小子,绝对不能轻饶!”
这泼皮小子会一些功夫——当时“樱桃破”距离他至少有三丈远,他手拎一只百十来斤的粪桶跃来,竟然毫不费力。可是一个习武之人,却对那些操皮肉生意的青楼苦人做出这种下三滥的行径,简直比不学“武术”的市井无赖还要阴损三分!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4)
那边厢,眼看着“胭脂齐”差不多被粪汁浇透,从里臭到外,不破费一笔银子辛苦整理,是没法子再待客了,那泼皮终于心满意足,抬足将木桶踢下河去,隔着数丈,“嗖”的一声跃上岸,大笑着带领一众老弱病残扬长而去。
苍穹万里,明月初升。
白日里那突来又倏去的细雨,将春的夜色洗得无比清亮。淡淡的月光将雁合塔拉出一条长长的影子。
雁合塔是座七层佛塔,却久已无人打理,塔下芳草萋萋,在苍白的月光下,看上去荒凉而寂静。
塔的第一层,靠墙有几尊缺头少臂的残破佛像,残像脚下,堆着烂稻草。稻草之中,半卧着一个家伙,圆滚滚的躯体,穿着白色皮毛“外衣”,上面洒着几朵黑花,大大的耳朵,眯着一双小眼睛,肚皮贴着地面,懒懒地盯着塔中间石板地上那一团跳跃的红色。
那是一堆篝火,火势很旺,一根粗大的树杈上,串着一只烤得半熟的肥鸡,油脂不时滴进熊熊的火焰,发出滋滋的声音,香气四溢。
火堆边,坐着一个邋邋遢遢的少年,用一只沾着草木灰的手,缓缓地转动树杈。
眼看鸡烤得差不多熟了,那少年也不嫌手脏,撕下一条鸡腿,然后将剩下的大半只鸡向稻草上的那位丢去,咬着鸡腿说道:“花花,明天咱们得换个地方混了!”
今天在前边不远的农户偷鸡,被那老寡妇拿着扫帚追着好一顿骂,还说逮到就要打折贼腿!奶奶的!她逮得到么?要不是看她年纪老,非当场就气死她不可!咱不就是吃了她十几只鸡嘛,至于跟咱拼老命啊!
稻草里的那位正连啃带嚼,抽空“哼哼”了两声,大约是表示对搬家没意见。
“对了,我说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好色呢!平时走到哪儿调戏哪儿的民女也就算了,这才在青阳城没待几天,你还添新毛病了,没事老去勾搭蔡老头家的肥妞,那妞儿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耳朵小嘴又短,我就不明白,你看中她哪儿了?”
那位“花花”被唠叨烦了,抬起头不满意地瞄了他一眼,意思是我的心事你永远不懂。
“噗”的一声,少年将鸡骨头掷在“花花”的头上:“我警告你啊,听说蔡老头年轻的时候可干过劁猪的勾当,当心人家让你断子绝孙!”
“花花”似乎有点怕了,往稻草丛里钻了钻,发出“哼哼”的声音。
“我知道你舍不得蔡家妞,我其实也舍不得孙寡妇家的鸡啊!孙寡妇家后坡,长了一片断梦草,那鸡是吃断梦草和断梦草虫长大的,肉嫩味鲜,还有种特殊的香甜,离开青阳城之后,咱再也吃不着喽!”少年叹了一口气,“可是不搬家不行啊,要是一个因为偷鸡被打折腿,一个因为偷情被变太监,那咱哥俩还怎么闯荡江湖嘛!”
“笃、笃、笃!”
雁合塔一楼虚掩的破门上,响起轻轻的敲门声。一个愉快的声音在问:“有人在吗?”
少年立刻说道:“没人没人!”
“没人那就不用敲门了!”
话音落地,“喀嚓”一声,倚门的杠子断成两截,破门大开,两个肉球发力挤了进来。其中一个穿灰衫,圆胖的脸上,眼睛都被肥肉挤成缝状,整个人像一大坨沾了灰的肥肉;另一个穿着青衣,五官皱巴到一起,如刚蒸出来的大包子。
灰衫肉球一进来,立刻耸着鼻子狂嗅:“好香的味道!好香!”东张西望,瞥见“花花”正啃着的烤鸡,一双小眼睛顿时灼灼放光。
那“花花”极为聪明,见势不妙,生怕食物被抢,吭哧几口将剩下的烤鸡咬进嘴里,连鸡骨都嚼碎了吞下去。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5)
灰衫肉球脸色变了一变,悻悻地转回头,挤到火堆边坐下:“借个地方!”
青衣肉球早已在火边落座。
这两个人体型庞大,占了五分之四的地方,邋遢少年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肉夹馍里最中间的那一片,被两座油腻腻的肉山压迫得非常不舒服。
他好生气闷,狠狠地瞪了两个肉球一眼,往边上挪了挪。
两个肉球才坐定,又有人走进来。
这次是两名十三四岁的童子,眉清目秀,穿得干净整洁,各拎一只极大的竹篮,篮上盖着白巾。
童子进得塔内,向两名肉球躬身施礼,将竹篮放在二人面前,然后悄然退出去。
灰衫肉球揭开一只篮上的白布,伸手抓起一个荷叶包裹:“老马家的酱肘子!”两把扯去外面的荷叶,果然露出一只枣红色的猪肘,油光光红亮亮,肥瘦适中,看上去甚是美味。
他抓起肘子啃了一口,然后抛给青衫肉球,又从篮子里掏了另一个包出来:“啊哈,是白云观的素鸡!”
“如意斋的烤羊腿!”
“松枝黄兔!”
“美人坊的蜜制酥鱼!”
“……”
各色美食流水般地从篮子里掏出来,两个肉球一边大嚼一边狂赞,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似的。
那少年佩服地看着他们,终于知道,这两个大肉球是怎么堆成的!一扬手,接住灰衫肉球扔过来的一个炸鹌鹑,愕然道:“干吗?”
“瞧你馋的,口水都流脚面上了!”
“谁流口水了?”少年恼羞成怒地举袖子擦擦嘴角,确信自己确实没有流口水,“哪有!”
两个肉球不禁哈哈一笑。
少年一生气,把炸鹌鹑扔回竹篮:“什么破东西,我用脚做的都比这好吃!”
“哎哎哎,你别乱扔啊,你摸完粪桶,洗手了吗?”
灰衫肉球手忙脚乱地把那只炸鹌鹑丢给趴在稻草堆里的“花花”,那“花花”极有“傲骨”,眨着小眼睛瞟了一下,笨拙地扭头去看少年。
少年瞄瞄两个肉球,从火堆里拾起一块燃着的木头,一边拨弄篝火,一边漫不经心地道:“什么啊?”
灰衫肉球乐了:“小子,白天在流花河桃花渡,你玩得挺好啊!”
少年谦虚地道:“过奖过奖!”看上去这二人就不像好东西,果真是来者不善哪!
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少年猛地大喝一声:“花花,逃!”
手中着火的柴猛地捅向灰衫肉球的脸,同时一脚将竹篮踹向青衫肉球。趁两人躲避之时,与“花花”一同向塔门口冲去。就在一脚将要踏出塔门之际,眼睛突然一花,头已经撞在一堆肉肉软软的东西上面,一愣间,那东西突然涌来一股大力——
“砰砰”两声,少年与“花花”四脚朝天跌进烂草堆中。
两肉球并排站在门口,将塔门堵个严严实实,一边揉肚子,一边乐哈哈地道:“你这么急干什么哪,晚餐还没吃完呢!”
那“花花”大概撞得蒙了,倒在草堆里直哼哼。少年的脑袋也一阵阵发晕,暗暗心惊:“你们是什么人?”
灰衫胖子笑嘻嘻地道:“你在青阳城的大街小巷也混了半个月了,难道没听过‘不吃不喝’兄弟?”
“没听说过。”少年揉着脑袋站了起来。
灰衫胖子也不生气,笑道:“没听说过,不代表我们哥俩无名,而是因为你孤陋寡闻。我是张不吃,我兄弟王不喝。青阳城方圆百里,我们兄弟如果称第二,就没有人敢当第一。”
少年咧着嘴,苦笑:“原来青阳城饭桶都排名位论座次啊!”
这“不吃不喝”兄弟果然没白长这么胖,否则脸皮不可能这么厚!嘿!不吃不喝,能养成这副猪样——不,不能侮辱猪,至少花花比他们好看……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6)
青衫肉球王不喝皱皱眉:“你这小孩儿,不但办事缺德,嘴也挺损!”
“怎么说话哪你?谁缺德啊?我和花花好好地在这儿过夜,你们来抢我的地盘,还把我们俩撞个跟头,还指望我管你们两位叫大爷啊?”少年回嘴。
张不吃乐了:“别说大爷,你就算叫爷爷都没用!喂,你眼珠用不着转来转去,这雁合塔,你是逃不出去的!”
少年也不害怕,揉揉鼻子:“别废话了,赶紧说正事。本大爷又没偷你们家的东西,花花也没拐走你们家的猪,你们找本大爷麻烦干吗?”
张不吃一直笑眯眯的脸突然一冷:“你是本月初一来的青阳城,今天是十六,刚好半个月。这半个月里,贺家庄毛大牙家的饭锅被扔进猪粪里,黄叶埔子的孙寡妇丢了十二只鸡,赵员外突然被一条街的狗咬得满世界跑,醉红轩的醉红姑娘半夜被绑走,丢进河里泡了多半宿,城里南北杂货店不见了五篓上好的京城蜜饯——那可是五篓甜食啊,怎么没把你齁死呢……”
他屈着手指算了算:“大小一共三十一件,是你干的,没错吧?”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干了?”那少年嘴极硬,打定了主意死不认账!
王不喝冷笑一声:“如果没有猜错,那只鸡,就是你从孙寡妇家偷的吧?”他指指扔在塔角的一堆鸡毛。
“鸡毛上写着孙寡妇呢?你说它是孙家的,叫它让它答应啊!”
这无赖居然如此强词夺理,王不喝脸上隐隐有了怒色,不过他还真没有本事让那鸡毛承认自己姓孙,忍了又忍,道:“今天大闹桃花渡,无数人在场,这个,你否认不了吧?”
少年理直气壮:“我干吗否认啊!那就是我干的怎么着?那个胭脂齐的胖婆娘,居然敢踹我家花花,爷爷没剁了她的狗蹄子,是便宜的!送几桶‘黄金’算是关照她的生意!”
“胭脂斋!”张不吃纠正道。
“我管它叫什么!”少年很不屑,“原来,你们是胭脂齐的龟公啊!”
“放屁!”王不喝一巴掌拍过来,这牙尖嘴利的无赖居然当他们是龟公,非打掉他两颗牙,让他知道厉害。
少年往下一缩,巴掌从头顶掠过,虽然没被打到,破帽子却被扇飞了,一头乱发顿时炸了开来,他大怒,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瞄着门口准备夺门而逃。然而看到外面的某件东西,眼睛里突然流露出惊慌、恐惧的神色。
张不吃哈哈一笑:“小子,你嘴不是挺硬的嘛,这就怕了?”
少年勉强笑了笑,颤抖地抬起手,指指塔门处:“后……后面……”
张不吃笑道:“少来!老子是老江湖了,才不上当!你乖乖地趴在这儿,让老子揍你一顿,然后滚出青阳城,所有的事一笔勾销……”
大笑着,五指抓向少年,半途之中,身形突然向后疾射,虽然身体庞大,但却轻如纸鹤。
与此同时,王不喝也动了,一掌挥去,将木窗劈开,积年尘土中,胖大的身体已穿窗而出。
他们一动,少年也动了。
他在“花花”的屁股上轻踢一脚。“花花”甚是机灵,掉头钻进稻草丛里。少年迅速将其遮盖好,就地一滚,抱着头缩到一个攻击不到的死角,只露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向外看。
雁合塔外,有一棵高高的松树,树杈上,倒挂着两具小小的尸体,只有尸身,头却不见了,看样子死去已经半天,血都喷尽了,流下来的血已成滴状。
看衣着,这正是刚才送吃喝的那对童子。
张不吃站在尸体前,手里握着一对短钩,一张胖脸上,五官已然舒展开,脸上的表情有愤怒,有悲伤,还有恐惧。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7)
这两个孩子才十三岁,是他和王不喝抚养长大的弃婴,平时聪明伶俐、勤奋向上,如今,却被人斩首之后倒悬在树上……
身后,传来风吹衣袂的声音。
他霍然转身,三丈外,站着一个黑衣人。中等身材,从头到脚都是黑色,脸也被一块黑巾罩得严严的,肩上扛着一口无鞘的破风刀。
薄薄的刀背,弯曲的刀柄,刀锋映着月色,明明是春夜,却令人感觉到秋水的寒。
张不吃忽然冷笑:“阁下何人?”
那黑衣人一语不发,只是木然地盯着他肥胖的颈子,似乎在寻找合适的部位下刀。
那目光如蛇目般阴沉,张不吃感觉颈上有些发凉,他不由自主地吞了下口水:
“阁下可是冲着俺兄弟来的?”
那黑衣人仍然没有开口。
夜很静。
只有血从高处流下,一滴一滴落在地上的声音。
张不吃握紧双钩,心里微乱:这么半天,怎么兄弟王不喝一点动静都没有?莫非……
他突然跃起,向前冲了过去,一招“披缁削发”,连人带钩向黑衣人攻去。人尚在空中,突觉左足一紧,被什么缠住了,然后被一股大力向下扯去。
张不吃落地之后就势一滚,左手钩一搅,钩身被一条黑色鞭子绕住。两下一用力,那条鞭如活的一般,突然一抖,他的左钩已脱手而飞,但总算缠足的鞭梢也解开了。
空地之中,缓缓地现出四条人影,同样的打扮,黑衣、黑巾,只是武器不同,除了这个用刀的,还有用鞭、用锤和空手的。
张不吃心中暗惊,这些人不知是什么来路,他与他们尚未交手,但凭刚才那一鞭的力道已可确定,自己不是对手。假设这几人功力相当,那么,一个人他或许勉强可以应付;如果两个,就必败无疑;三个,逃都逃不掉;而四个,便只有闭目等死的分,连生死挣扎都可以省了。
兄弟王不喝的武功尚在自己之下,此时声息皆无,只怕已遭不测!
张不吃心里一痛。
不吃不喝兄弟,在江湖里也许是无名小卒,可在青阳城却是响当当的人物。
哥俩从六岁就在青阳城的大街小巷厮混,不论是急人之难,还是扶危救困,一直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至今,已经近三十年了吧?
三十年来,兄弟两人一起受过冻挨过饿,也一起分享过好吃好喝,被人骂过打过,也被人爱过敬过,这样的人生也算快意,倒没什么遗憾的,只是,他们兄弟虽不足惜,这批黑衣人来历诡异,却不得不防……
心念电转间,张不吃喘息着抬起头来,哑声问道:“我兄弟呢?”
一个庞大的身躯“咕咚”一声落在他的面前,头颅已碎,胸腹已被破开,五脏外流,溅出来的血却仍是热的。
张不吃伸手抚着尸体,眼中热泪盈眶:“好兄弟,哥哥对不住你!”
大喝一声击在王不喝的尸身上,那尸体向几个黑衣人袭去。张不吃身形暴起,人已向右方的一个池塘撤去。然只奔出三五丈远,后背便中了重重的一拳。
他张嘴吐出一口血,顾不得理会,借着拳力又向前冲出数步,拼尽最后的力气,将手中的竹管掷上天空。
寂静的夜里,竹管冲天而起,发出高亢奇异的尖啸声。
一把刀自张不吃的肩部劈下,他的武器脱手而飞,接着右臂连着半片肋骨也飞了出去。
张不吃在荒草地上滚了几滚,仰面向天,嘴角带着一丝微笑。他的兄弟虽然死了,但是仍然帮他赢得了一点时间。而这一瞬间的延迟,已足够他放出特制的报警焰火。
他眸子里最后的残象,是夜空之中,那绽放满天的金色烟花。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三(8)
现在,接天水屿的兄弟们,应该知道了吧?
看到满天烟花之前,枫雪色正站在青阳城的十里亭,一边赏月,一边等一位故人。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多美的意境,他竟真的用来约会。
写诗的人等待的是一位佳人,所以虽是荒郊野外,心情亦是旖旎的。但他等的那个人,偏偏是一个光头大和尚!
空空大师其实是个假和尚。
想起他,枫雪色的心里便有微微的暖意。
三年前西南蝗灾,他为了筹集赈灾款奔波不休,却因误会与同去赈民的空空大打一架。
那个时候,空空还不是空空大和尚,而是西南道上最有名的刀客,复姓西野,单名一个炎字。
一个白道翘楚,一个黑道煞星,两个年轻气盛的少年不打不相识,谁也不服谁。于是两人相赌,以三天为限,不借助任何力量,独立筹款,多者胜,输者则滚去西峰大悲寺出家三年。
西野炎输了。
于是,他便用自己那把锋薄如纸的忘忧宝刃,将头发削了,跑到大悲寺给佛像做了个揖,认了佛像当老大,然后还起了个貌似很有学问的名字——空空大师。
所谓,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嘛!
屈指算来,今年刚好是第三年。
只要再过三个月,空空大师就可以还俗——其实也就是蓄回头发而已。他当和尚这三年,根本一个字的经都没念过,一条戒律都没守过,比当黑道霸王的时候还自在。
想到空空大师顶着个光头,装得很道貌岸然的样子,枫雪色的唇边微微现出一丝笑意。
便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夜空中突然炸开一蓬灿烂焰火,像绽在深蓝色夜海里的一丛金色的珊瑚,随即又听到尖厉高亢的竹啸声。
枫雪色脸色微微一变,不等烟火散去,身形已然向着烟火升空处飞去。
他与方渐舞一向交好,当然知道,这珊瑚烟花,是接天水屿的报警焰火。
烟火起处,与他距离不近,但却也不算远。
他身形迅疾如电,一掠再掠三掠,月光下便如一只银色的大鸟,一袭雪衣发出猎猎的声音。
夜空里,突然又有火光冲天。
虽是在疾驰之中,枫雪色身形却倏然停住,安安静静地站在草丛中,足边的雏菊连晃都没晃一下,仿佛他从来就没有动过。
停了片刻,缓缓地向着火处走了过去。
起火的地方,是一座高塔。
火焰缭绕,浓烟四起,便如燃着的火炬一样,哔哔啵啵,将半边天空映得透红。
火势很大,即使是站在十数丈外,枫雪色仍然感觉到烈焰炙面。
他凝视着那烟火缭绕的高塔,清亮睿智的眸子里,也跳动着熊熊的火焰。
这座塔应该废弃已久,周围老树横枝,荒草丛生。只有一些无家可归的乞丐、流浪汉,偶尔会来这里过夜。
枫雪色当然不会认为,这是流浪汉们烤火取暖,无意中引起的火灾。
不仅仅因为接天水屿的报警焰火是起自这个方向。还因为,火光映照下,那喷洒满地的血迹。
虽然没有尸体,但凭血量判断,死伤绝对不止一个人。
远方的草丛中,有一只短钩,钩锋反射着火光,看上去竟然比血还红。
枫雪色突然握紧了剑。
他认识这只钩,也认识它的主人。
那是一个好吃而快乐的胖子,是接天水屿在青阳城分舵的头目,为人爽朗侠气,亲切随和,处事公正,青阳城里,人人都尊称他一句张大哥。
他也称这位江湖里的小人物做张大哥。
犹记得上次路过青阳的时候,为了款待他,张大哥连夜奔波二百里,特意请来了邻近新宋县的一位名厨来烧菜,只因为这位厨师烧的醉酒菊花蟹号称新宋一绝。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1)
想到那张爽朗义气的笑脸,枫雪色一向温和的眼中渐渐杀气弥漫。
突然,他像一缕烟,身体轻飘飘地扶摇而上,反手拔剑,然后,身周炸开一朵雪花。
映着天际的明月,那朵雪花染上一抹绯红,红白相间,煞是耀目。
雪花和血花。
是他的雪。
是谁的血?
有尸体自树端落下,虽然只是残尸,但那肥胖的圆脸上,依稀可辨,犹有一丝笑容。
枫雪色的眼睛红了,人在半空,便如一道利电,一剑向树后刺去。
剑,悄无声息地没入树干。
树旁的一个半枯的水井中,突然跃出一条蛇,向着他的腿蹿过来——那是一条鞭子,纤细的、乌黑的,却比最毒的蛇还要毒。
这时,枫雪色的剑还插在树中,他用力回抽,然而树的一端,剑尖似给一只铁钳钳住,竟然一抽未动。
他放开剑,身体跃起避开鞭子,然后反掌拍出,旁边的一块青石应手而起,迎向自上而下偷袭的一双铁锤。
“铛”的一声闷响,青石被砸碎。
映着火光,青石碎粉呈现出异样的幻彩。
枫雪色袖子轻拂,一股罡风将迫近自己的碎石粉卷了出去,雪白的袖端如被火炙,发出一股焦味。
他心中微凛,好厉害的毒。
头顶,西瓜大小的锤继续击下;
中盘,一个光芒闪耀的东西,风驰电掣,带着呜呜的啸声,袭向他的胸腹;
下盘,那条长鞭鞭梢上扬,再次向他袭来。
电光石火间,枫雪色突然一拳打向古树,极轻,极柔,看似毫无劲力。
树后突然传来剧烈的喘息。
他再次抽剑,剑脱树而出,带着一抹雪色,冲进那团闪耀的光芒里面。
然后便是一蓬血雨。
那团光芒突然失去了方向,斜斜地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发出“扑通”一声。是一口锋锐的宣斧,短短的斧柄上,兀握着一只齐腕的断手,戴着黑色的手套。
铁锤和乌鞭追踪而至。
锤,随风贯耳。
鞭,如蛇卷地。
枫雪色冲天而起,长剑再振,刺向执锤之人的心脏。
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
长剑连臂,后发而先至,剑芒已及使锤者的心口,锤却离他尚有半尺之遥。
使锤者的心脏被他的剑气刺得生疼,危急之下,撤身后退,被迫收锤自保。
枫雪色要的就是这样。
此时,鞭已缠上他的衣角。
枫雪色突然就势一撕,裂帛一声,长衣撕成两片,露出里面白色的劲装。
月色下,更显得他俊逸脱俗,英气勃发。
枫雪色内力到处,束衣如索,与鞭绞在一起。
那个粗壮的古树轰然倒塌,尘烟弥漫中,一柄雪亮的长刀迎着火光月色,挥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另一棵树后突然伸出一双骨节突出的手,指尖扣向枫雪色颈后的穴道。
那用锤的再次冲了上来。
劲气纷飞中,还夹杂着一柄左手斧,一双拳头。
刀,斫头;鞭,绞颈;斧、裂腹;锤,碎头;拳,捶胸;指,袭颈。
还有一个隐藏在暗中的毒,七个人,七种手法,配合无间。
好熟悉的杀人手法!
就是他们,那个小村血案的凶手。
眼前掠过被扭断颈骨的弱母幼子、被开膛剖腹的年迈老人、被砍掉头颅的无辜女人、中了奇毒血缕衣的孩子……
枫雪色的心中杀意更炽。
他清啸一声,迎上了敌人。凛冽的剑,激荡着凛然的锐气。
温暖和煦的春夜,突然成冰雪寒天。
那一剑,带着风的声音,宛如半阙清冷的宋词,吟咏起漫天雪意。
天地间,变成雪的世界。
天地间,变成血的世界。
这一场战斗,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把剑从最后一人的胸膛里拔出,枫雪色小心地避开了喷出的血。
倒在脚下的六具尸体,个个窄袖黑衣、黑巾罩面,除了眼睛,没有一寸皮肤露在外面。
还有一个用毒的,埋伏在暗处。
“嘀嗒!”水滴的轻响。
枫雪色循声望去。
前方,是一个荒废的池塘,池水上是一层碧油油萍藻,还有几片稀疏的莲叶,池中心是坍塌的假山,池边一棵矮树上,有粘稠的液体,沿着树干缓慢而蜿蜒地淌下来,冲出一道黑焦的痕,树叶已枯黄。
树的丫杈之间,横着一个人,同样的黑衣蒙面,那不知是血还是什么的液体,自他蒙面巾下面渗出,竟然泛着淡淡的荧光。
好诡异的毒!
这就是那第七个擅用毒的人,可是,他竟然被毒死,是自杀的么?
枫雪色用剑挑开用锤之人尸体的蒙面布。
布下是一张平凡的脸,平凡到如果换一身衣服站在人群中,就像隔壁那个谁一样,看着面善,却毫无特征。
其他数人,亦是如此。
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普通的几个人,却会用那么变态的手段去残杀老弱妇孺。
然而,这才是最合格的杀手,融入在人群中比谁都普通,骨子里却比谁都冷血。
这几个杀手,武功或者不算一流,但其过人之处不在武功,而在于他们攻杀时的无间配合,若非久经合作,绝对没有如此的默契。
他匆匆检查着那几具尸体。
黑色衣衫,布料是时下最普通的,几乎大江南北的百姓都用这种棉布裁衣,武器虽然是精制的,但也没有刻任何名号,全身上下,什么标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谋划如此缜密的行动,却是之前从未听说过的一群人——那么,他们是江湖中哪个组织特殊训练出来的?
令人费解的是,这样训练有素、隐藏极深的杀手,为什么会如此残忍地屠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百姓?
单纯的嗜杀,还是有其他原因?
虽然全歼了敌人,可是枫雪色心里一点轻松的感觉都没有。
总觉得,事情就像一个黑洞,剥掉最外面的那层,却看到里面愈加的迷雾重重。
他有种预感,也许,一切,才刚刚开始。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2)
那邋遢少年缩在雁合塔的角落里,亲眼看到青衫肉球王不喝一掌碎窗,扑出窗外。
从窗侧悄无声息地伸出一口宣斧,王不喝这一冲出,等于自动将肚子撞向锋利的斧刃。眼看便要被开膛破腹之际,王不喝猛提一口气,硬生生地扭转身体,向另一侧落去。
然后,便有一柄西瓜大小的铁锤,“噗”的一声,轻轻地敲在他的头上。随即,那宣斧也到了,在王不喝的身前一拖一拉,便割开了王不喝的肚腹。
春夜里,绽开万朵血腥的桃花。
看清那几个行凶者的打扮,邋遢少年吓得魂都要掉了,正恐慌之际,塔前张不吃也与对方交上了手。
少年常年从事偷鸡摸狗的勾当,对于紧急状况颇有应对急智,此时虽然看到王不喝的惨状吓得半死,但也不至于六神无主,一见凶手的注意力都在张不喝那里,他立刻从火堆里抽出柴火,将塔里的稻草堆点烧。
虽然白天才下过雨,但塔里却没有被淋到,那些烂稻草不知多少年了,早已干透了,这一点燃,立刻烧了起来,又引着了散乱的破桌案,于是火势越来越大,转眼间雁合塔的门窗都已被大火封死,火从一层烧上二层,又蔓延上三层,没一刻,七层雁合塔,全着了起来。
浓烟滚滚,少年被呛得直流眼泪,他趴在地上爬行几步:“咳咳,花花!”
“哼哼!”一个湿润的物体轻轻触触他肩。
“跟着我,别乱跑,留神变成烤乳猪!”少年迅速爬到塔角的旋梯后面,在地上摸了几把,找到需要的东西,用力向下按去,然后便听到铰链摩擦的声音。
浓烟烈焰中,隐隐现出一个漆黑的地道。
少年见“花花”钻进地道,自己也跳了下去,在洞壁上摸索了几下,也不知碰到什么机关,头顶的洞口“呀呀”地合上了。
不要以为少年的运气好,连命都有老天罩着,所以关键时刻给安排个地洞出来,其实,这只不过是个地宫而已。
一般寺塔在修建之时,都会在塔下建地宫,以存放舍利宝函等贵重之物,雁合塔也没有例外。
少年自从到了青阳城,便将雁合塔做了临时住处。白日四处闲逛生事,到了晚上无聊,便在塔里东摸西翻,第三天便被他寻摸到了进地宫的机关。
当时兴奋得很,还以为有什么宝物呢,立刻爬下去看。
谁知下面那个狭窄的地下室,除了一股子霉味,竟然连根毛都没有。失望之余,不由大骂雁合寺的和尚是穷鬼富排场!
没想到,便是这穷和尚们建的地宫,救了他和“花花”两命。
洞里很黑,空气中有一股陈腐的气味,嗅着很不舒服,但与塔上面的烟熏火燎相比,已如天堂。
沿着通道,少年带着“花花”穿过那个破地下室,一直向后走。
这条地道只有数十丈长,出口处是一个池塘。
池塘并不太大,当年可能是雁合寺的观莲池,中间还有太湖石堆的假山,只是年久失修,已多处坍塌,挡在洞口的石头歪倒在一边,露出很大的缝隙,上面长满了蒿草。
少年躲在洞里,除了火焰的噼啪声,其他一点异响都听不到。他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趴在洞口,稍稍拨开蒿草,眼睛骨碌碌地向外看。
才一眼,便看到池塘边的矮树上,一个黑衣人姿势扭曲地伏在树杈间,大头朝下,一双死气沉沉的眼睛正冷冷地瞪着他,一眨也不眨。
少年倏地把脑袋缩了回来,吓得心脏“怦怦”乱跳,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看到我了!这可逃不掉了!”想起之前所见这些人的凶残手段,顿时打了个哆嗦。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3)
等了良久,没觉得有人过来杀他,忍不住又悄悄把脑袋伸了出去,发现那黑衣人仍然保持着那个别扭的姿势,拿眼睛瞪他,心中不禁又惊惧又纳闷,硬着头皮与之对瞪了一会儿,才警觉,原来这人已经死了。
少年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心里不由奇怪:难道自己“引火###”,竟将那凶手气得自杀了?
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又不知道其他的凶手在哪里,于是趴在洞口,屏住呼吸,伸长脖子,探头探脑地向外看。
一柄薄薄的剑,轻轻地抵在了他喉间的柔软处。
雪亮的剑锋,沁骨的凉。
少年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身子一软就要坐下去,那柄剑微微向前送了一下,他立刻趴在地上动也不敢动。
一双脚,踏在他脸旁不远的太湖石上。
那双脚上,穿着素色的靴子,靴面上有着隐隐的暗纹,靴子的底部,微微沾着青色的苔泥,却并未感觉到不洁,反而觉得很自然,很雅致。
少年肚子里的墨水比较有限,琢磨了半天,除了“挺好看”这三个字之外,也想不出形容的词,很想抬头看看这靴子的主人是谁,可是又不敢,生怕动一动,喉咙间便会被来上那么一下子。
他有点奇怪,生死关头,自己怎么还有心思想这个,吓傻了吧?
那柄剑微微往上挑了一下,迫得他不得不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袭精致的白色劲衣。
这是个秀气挺拔的年轻人,居高临下地站在太湖石上,悠闲从容,却有着不怒而威的震慑力。
那身雪般清冷的白衣青靴,在冲天火光构成的红色背景里,耀眼如烈阳。
雪和太阳,那么矛盾的两种东西,居然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如此和谐并存……
靠!这丫的是谁啊?跟那帮黑衣人是不是一伙的啊?少年有些糊涂,情不自禁地伸手揉眼睛,想看得清楚一点。
那口剑又微微在少年的下巴拍了一下,少年无奈,只得就势把两只手高高举起,做出投降状,然后慢慢地爬出了洞口。
那个白衣人看清了他的形貌,眉头微微一皱:“是你!”
“不是我!”
少年的腿虽然在发抖,可是仍然条件反射地否认——他这是习惯成自然,反正自己也没做过什么好事,只要人家一找上门来,那铁定是来找麻烦的,所以想都不想,直接不认账!
这白衣人正是枫雪色。
那少年探头探脑,拨动草叶的声音掩在木料燃烧的噼啪声中,几乎微不可闻,可是枫雪色仍然敏锐地捕捉到了。于是,一眨眼,这自以为藏得很隐蔽的小子,便落入了他的手中。
白天在桃花渡,自己和方渐舞被迫弃船逃走,甚是丢人。这泼皮给他的印象太深了,所以一见便认了出来。
这就可以解释,为何“不吃不喝”兄弟会牺牲在这个荒郊野外。
一定是这样——“不吃不喝”兄弟接到上头的命令和百姓的投诉,处置这个阴损的泼皮,因这小子身上似乎有点功夫,“不吃不喝”摸不清他的底子,于是亲自出马了。然后,却遭遇了那些杀手,于是不敌被害。
枫雪色冷冷地问:“这里发生的事,你都看见了?”
“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真的没看见!”少年一连用了三个否定句。笑话,当他江湖是白混的啊?这世界上,有多少人是看了不该看的东西,被莫名其妙地宰了啊!
他眼神不正,眼珠乱转,任谁一看都知这不是什么好东西,绝对是一诡诈之徒。
枫雪色本来因桃花渡的事便对这泼皮印象不佳,此时见到那对骨碌碌乱转的眼睛,更是心生嫌恶。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4)
他声音冷如冰峭,道:“叫洞里的人出来!”
“洞里没人了!”
枫雪色剑眉一扬,手中名剑“雪色”,竟然吐出雪也似的剑芒,倏然在少年的颈子上绕了一圈。
泼皮少年只觉脖子上一凉,然后便是一阵刺疼。
利器一挥,人头落地,他已多次见过这种场景,这阵刺疼令他激灵灵打了个冷战,第一个念头是,完了完了,自己的脑袋掉了!
腿一软直接躺到地上,四肢伸开,自动闭住了呼吸。
枫雪色皱起了眉,他只不过吓他一下,这胆小鬼竟然被吓死了?
伸足在他腿上轻踢了一脚,“再装死,就真的杀了你!”
停了片刻,少年摸着脖子爬起来,哭丧着脸道:“不是装死!是以为真的死了!”靠!原来脑袋还在,倒吓了老子一跳!
枫雪色淡淡地道:“我数到三,如果洞里的人不出来,我就砍掉你一只脚!”
“真的没有人了!”
“一、二、三……”一剑向少年右腿上挥去。
“等等!等等!”少年吓得忙不迭地跳开,“真砍呀你!都说了里面没有人……”
长剑如影随形,凛冽的剑气削开他的破裤腿,割得少年肌肤生疼。
少年以为腿被割伤了,气急败坏地大叫:“别……别砍……花花……出……出来……”
“嗯嗯哼哼!”
随着他的呼唤,“花花”从洞里钻了出来,两只大耳朵扑扇着,发出“噜噜”的声音。
这家伙两尺多长,圆圆滚滚,长长的拱嘴,身上的毛短短的,“皮肤”上白里带着黑花,颈上有一圈黑色的条纹,后面还有一条小尾巴卷来卷去……
看清了对方的模样,枫雪色小吃了一惊。其实,他听到洞里的动静,已猜到藏的可能不是人,可是他再怎么想也没有想到,洞里钻出来的,竟然是一头花猪。
那“花花”甚通人性,出得洞来,便屁颠屁颠跑到少年的身边,摇头晃脑围着他转来转去,长嘴不住在他的裤腿上拱啊拱,小尾巴左甩右甩,发出“哼哼”的声音,显得甚是亲热。
少年偷偷地看了枫雪色一眼,然后悄悄在花花的屁股上踢了一脚,示意它安静,别把那位拿剑的大爷惹恼了,再砍了哥俩。
花花很机灵,立刻趴在他的脚边不动了。
枫雪色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到岸上去!”
这观莲池虽然不大,但两人所立之处是池中心,距离岸边少说也有七八丈。少年伸着脖子打量一下距离,苦着脸道:“过不去!”
枫雪色没有说话,只是将手中的剑放在他的颈上比了一比。
少年打了个哆嗦,缩缩脖子,二话不说,向假山边上走去。
太湖石上面长满青苔,甚是滑溜难行。少年一边盯着那口长剑一边走,没留神脚下,“哧”地一滑,急忙伸手撑住,虽然没有摔倒,却抓了满手的苔泥。
他看着旁边风雷内敛的枫雪色,一身白衣,高洁如雪,忽然心生妒忌,眼珠一转,计上心来。慢慢地走了几步,快近水面之时,突然假装失足,手舞足蹈挣扎平衡之际,一把向枫雪色抓去,存心要将他的白衣弄脏。
枫雪色如何能让他碰到,见有脏爪子袭来,身形只微微一晃,便已闪了开去。
少年明明已将碰到他的衣角,忽然五指抓空,力道用偏,站立不稳,“咕咚”一声,大头朝下,栽进水里。
观莲池已多年无人清理,池水虽然不深,但池底淤泥甚厚,少年头下脚上,扎进淤泥之中,一时脱身不得,两腿竖在空中乱踢。
花猪救主心切,“扑通”一声跳进池里,长嘴乱拱,水花四溅,好一阵折腾之后,那少年半死不活地冒出头来,坐在池水中拼命喘气,头上挂着水草,脸上糊着烂泥,极为狼狈。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5)
枫雪色微微一哂,也不见作势,身子已从葱郁的水草上滑了出去,池水涟漪未起,他人已立在池塘边的陆地之上。
虽已是阳春三月,但池水依然甚凉,那少年偷鸡不成反蚀米,坐在池水中一边冷得打哆嗦,一边瞪着眼睛生闷气,可是那位提剑的爷爷就在边上虎视眈眈,他又不敢发作,只得忍气吞声,慢腾腾地爬起来,与那花猪拖泥带水渡池而过。
一人一猪立在岸上,使劲抖毛,泥水飞溅。
枫雪色避得远远的,冷眼看他们折腾了半天,始道:“向左走出二十步!”
夜风一吹,泼皮少年不禁连打了两个喷嚏。
他为人甚是机灵通变,一向“能屈能伸”。其实说白了就是该人颇为“无耻”,碰到弱者的时候,他就是爷爷,而遇到惹不起的强者,便装孙子也无所谓——反正,爷爷都是从孙子过来的,总之是绝不肯吃眼前亏的。
心中骂了枫雪色一千句一万句,腿上却仍乖乖地依言向左迈步——
左侧二十步,是一具残尸,大部分完好,胖胖的脸上虽然血迹斑斑,但眼睛大睁,嘴角上咧,仿佛带着笑意。右臂和右侧小半边身子都不见了,余下的半边,内脏在体外拖着,内腔脏器特有的血腥味让闻者欲呕。
少年突然冲出好几步,单足跪地,低首狂呕。
“你,认识他吗?”
少年颤声道:“不……不……太熟悉……”
“他是我的朋友。”枫雪色淡然道。
少年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他被人杀害了,我要为他报仇!”枫雪色的眸子泛起一片肃杀之意。
“哦!”
“所以——”
少年抢着道:“所以,我一定把知道的都告诉你!冤有头,债有主,你是大侠,当然不会来难为我这么一个倒霉孩子的,对吧?”
枫雪色淡淡一笑:“那就取决于你说了多少真话了!”
“我保证,句句都是真的!”少年立刻举手发誓,文绉绉地道,“这位大侠容凛!”
枫雪色眉头微微一皱,强忍着没去纠正那个词其实是“容禀”。
“今天晚上,我和花花本来好好地在那破塔里歇息,突然来了两个胖……胖老兄,其中之一就是您老人家这位朋友。这两位胖老兄一坐下,那边树上挂的那两位——”他一指悬挂在树上的两个青衣童子的无头尸,“当时头还在呢,便给送来两个很大的篮子,篮子里全是好吃的,有老马家的酱肘子、白云观的素鸡、如意斋的烤羊腿、松枝黄兔、美人坊的蜜制酥鱼……”他记性实在好得出奇,复述那些食物的名字,连顺序都不差。
枫雪色眉蹙在一起:“说重点!”
“是是!那我就捡重点的说。”少年表现得十分配合。
“这两个胖老兄一边大吃大喝,一边吹牛,说他们是青阳城里第一号的人物,皇帝都没他们大什么的。说着说着,也不知看到什么了,这个穿灰衫的胖兄突然就冲出门去,那个穿青衫的胖兄也不知发了什么疯,一掌劈开木窗,从窗子里挤了出去。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窗户外面突然伸出一柄大斧子,他差点撞上去。为了躲斧子,他就向旁边跳开,可是却没看清楚,头撞上一口大锤,只听‘咔嚓’一声,他脑袋碎了,然后又被斧子把肚子切开了。那个灰衫的胖子——哦,我是说您这位朋友,是怎么个情况,我就没看见了。”
枫雪色等了一等,问道:“没了?”
“没了,我见到的就这个情况。”少年甚是机灵,“哦,还有这个大火,跟小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是……是那个青衫胖子从窗口出去的时候,带起柴火,引燃稻草,所以火才着起来的。实际上我还救火来着,可是火太大了,差点把我烧死,好不容易找到个地道才逃了出来。还没怎么着呢,这不就倒霉碰上您了嘛!”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6)
枫雪色冷冷地看他一眼。
“不不不,我是说……碰上您老人家是小的三生有幸,咱长这么大,还没碰到过活的大侠呢,今儿运气好,逮到一个活的!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一看气势,您就比我这样的小混混强出一万多倍!都不用说话,光看着您那身白衣服,小的奇经八脉就通了七条,七窍也通了六窍,您真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文武双全、远见卓识……”
少年油嘴滑舌,猛拍马屁,一连用了好几个成语,居然没有用错。
枫雪色只觉得一阵阵肉麻,实在听不下去,冷声道:“住嘴!”
“是!”少年毕恭毕敬道,“一会儿小的就去青阳城观音庙,凑钱也要给您立个长生牌位,早晚烧香、天天供奉,必须的!”
枫雪色厌烦地扫了他一眼。
少年终于识相地闭上嘴:“……好,我不说了。”
枫雪色心想:那些黑衣人来历诡异,恐涉及江湖之变,此事甚大,这无赖浮躁虚夸,言语所述颇多不实,必得好好审问,不怕他不从实招来……
少年见他盯着张不吃的尸体半天没说话,心里很没底,生怕他迁怒于己,砍掉自己的脑袋给胖子陪葬,立刻挤出一个笑脸,假意叹道:“可惜小的功夫实在不济,否则就算拼着老命不要,也得冲上去跟那几个杀手拼命!最多他们一刀把老子的头剁了,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正在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枫雪色冷冰冰一眼横来,他立刻悻悻住嘴,心道:这位拿剑的大爷不太好伺候,老子的脑袋瓜子时时刻刻都是悬着的,咱还是打主意早些逃命要紧。
正在眼珠乱转想点子,忽听得周围树丛中沙沙的脚步声,刚一怔,便见从小路另一端出现了十数条黑衣大汉。
他现在是见“黑”丧胆,吓得“哧溜”一声钻进草丛,顺势滚了几滚,躲在一块石头后面,还没等趴稳当,那头花猪也钻了过来。
枫雪色懒得理会他,见来者的衣着上有接天水屿的标志,便对着他们比了两个手势。
那些黑衣大汉突然停步,齐齐对着他躬身施礼。
少年缩在草丛之中,远远地看着那些黑衣大汉开始四处搜寻。看到他们抬着两具肥胖的尸体,满脸悲愤地盖上油布运走,看到他们轻手轻脚地解下树上系着的两个青衣童子的尸身,看到他们将几具黑衣尸体踢在一边,看到他们戴着手套,小心翼翼地把那个树杈上横着的尸体弄下来,然后将那棵树用火烧掉……
他也搞不懂这些人是什么来路,但本能告诉他,那都是他惹不起的人,所以,趁着那位拿剑的大爷顾不上这边,还是离他们越远越好。
他伸手把花猪抱在怀里,在草丛中慢慢地爬开,一点一点地向后退去,一直爬出四五十丈,觉得那些人再也看不见他了,立刻站起身子,拔腿狂奔。
黑暗之中,也不辨方向,他慌不择路,一口气奔出十多里。如果是空手跑也就罢了,偏偏还要抱着那头猪。那头花猪少说也有百十来斤,饶是他年轻力壮也受不了,实在撑不住了,见路边有一片树林,便钻了进去,顺手把花猪扔到草丛中,自己也钻进一个密实的草窝,躺在地上拼命喘气。
那只花猪扭着屁股,在他身上用力地拱。
少年不耐烦地挥挥手,道:“去去去!一边待着去!我说你可越来越肥了,老子抱着你,都快跑吐血了!”
“哼哼!”花猪继续用力地拱他。
少年两根手指拎起猪耳朵:“我告诉你老实点你听不懂?”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7)
“哼,哼哼!”
“听懂了就给我滚远点!”少年将花猪丢到一边,喃喃骂道,“奶奶的,老子这是招谁了,碰到这倒霉事!花花,这鬼地方跟咱八字不合,咱休息一会儿,|Qī-shu-ωang|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
花猪发出不明含义的“嗯嗯”声。
少年伸了个懒腰,向后倒了下去,可是后背还没粘到草叶,就倏地跳了起来,眼睛睁得跟一对灯笼似的,瞪着头顶高树上的一抹白。
月将沉未沉,天地间一片幽深的暗色,枫雪色站在一棵树的横枝上,悠闲地负手观看远处的天,白衣如水,气度雍容,翩然若仙。
“他妈的……”少年三字经习惯性脱口而出。
话说一半,枫雪色目光如电,在他脸上转了一转。少年忽然醒悟,硬生生挤出一脸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我是说,大侠……您……腿好快……比……比马的快,不是骂您……”
枫雪色高高在上地俯视着他,仿佛根本就没当站在草丛中的他是个人一样。
真他妈的能装啊!少年肚子里大骂,脸上却堆满笑意:“大侠,您老人家在树上待着,不累么?”
“……”
“大侠,您也忙乎了一夜,要不您高抬贵脚,下来让小的给您捶捶腿?”
枫雪色冷冷地看着他,依然不语。
少年脸上的肌肉都笑疼了,仰着脖子好话说尽,也没见人家有一点反应,他心里有点发毛,硬着头皮道:“大侠,您老人家要是没什么事,(奇*书*网.整*理*提*供)小的先告退了!”试着迈出几步。
没反应。
继续自言自语:“大侠,那小的可真走了啊!”
还是没反应。
你奶奶的!就算是僵尸,也得搭句话吧!少年心里痛骂不止。可是老跟这“活僵尸”大眼瞪小眼,也不是个事儿啊!灵机一动,他在花猪屁股上踢了一脚:“花花,走啦!”
心里盘算:这活僵尸不追,那咱正好走人;要是追的话——至少也可以看看他打什么鬼主意。
走出几丈,偷眼看看枫雪色,人家仍然好整以暇地站在树上装蒜,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加快脚步。
脑后,突然传来利器破风的声音。
少年猛然回头,但见一道利电破开黑暗,正向他后脑刺来。
枫雪色掌中的剑,即使在深沉的夜色之中,仍然绽放出雪也似的光芒。
少年惊得魂飞魄散,来不及多想,脚下用力向前蹿去。
那把剑如影随形,带着雪般光华,剑气到处,少年的乱发应刃而断。
少年蹿高伏低,拼命奔逃,然而不论他怎么逃,那柄剑总是在他脑后三寸之处。显然,人家要想杀他轻而易举,现在,只不过是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而已——妈的!那王八蛋装得很像正人君子,手段居然比自己还缺德!
他气喘如牛,实在被逼得狠了,索性往地上一躺,满地打滚,嘴里叫道:“老子还不跑了!有种你就杀了老子!”
这招是跟街头无赖学的,人家用的时候,往往还先在自己脑袋上拍一砖,打得头破血流,然后便是挑衅嚎叫,本来说的话后面还有一句“不敢杀老子,你就是孙子”云云,不过少年却不敢用——这帮江湖客视人命连狗都不如,那是坚决不肯当孙子的。
枫雪色冷冷地看着他,剑尖点地,锋刃向外。
少年满地乱滚之际,一没留神,险些将脖子凑到剑锋上去,顿时吓得一身冷汗,趴在地上再也不敢撒泼耍赖。
怕死鬼!
枫雪色唇角轻轻一挑,淡然道:“你是栖霞白月残门下弟子?”
“白月残是什么?不认识!”
“没想到,‘流光遗恨’的传人,竟然是你这种……”枫雪色面露憾色,只是他风度甚佳,虽是对着一个泼皮,也不愿口出恶言。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五(1)
少年却已听出他的言下之意,甚为不满,又不敢大声顶嘴,只是小声嘟囔:“我这种怎么啦?我高兴,管得着吗你!”
他满嘴抱怨,枫雪色听得一清二楚,这次却没拔剑吓他,只是微微叹了口气。
“流光遗恨”,是武林中一种极上乘的轻功,传说中,为一位惊才绝艳的女子所创。
这名女子,少年之时行走江湖,与一位出身名门的男子倾心相爱,后此男远渡海外,寻求武学极致,她便返回栖霞隐居,终身未嫁。数十年足不出户地苦苦等待,为了消磨时光,潜心武学,竟被她练成一身绝世的功夫。后来,那个男子终于回乡,虽然并未找到所谓武学极致,却收获了***美妾子女成群。
这位女子在镜中看到自己的苍苍白发,感慨人性复杂之余,亦为自己感到十分不值,于是一怒之下,将那男子满门老幼杀了个干干净净。因其手段太过残忍,惹怒了武林中的几大高手,被联手追杀,但每次都被她从容逸走。在黄山之巅,此女与追杀之人相遇,一场打斗之后,几大高手全部殒命,那女子也从此不知所终。
这位女子便是白月残。
她的原名已不为人知,白月残这个名字,是因其眉如新月,十分美丽,但情变后却心冷如冰,报复手段残酷而来。
当年,白月残因感叹流光易逝不可挽回、人生遗憾不可追悔,而自创了“流光遗恨”,这也曾令她在众多高手围攻之中无数次从容脱身。
在雁合塔,枫雪色虽然在安排接天水屿的部众收拾残局,但一刻也没放松监视这泼皮少年。他刚一偷偷溜走,便已被枫雪色发现了。当时很想教训教训他,可是发现这少年逃跑的时候,虽然脚步虚浮,但所用的步法竟然相当的高明——
其实,在桃花渡,这泼皮拎着木桶,轻轻松松跃过数丈河面上下船只,已经算是小露了一手轻功,只是那身功夫在他们这些武学行家眼里,实在浅显之极,比普通人也强不到哪里去,而且当时大家只顾掩鼻逃走,谁也没心思去瞧他。
刚才用剑吓他,逼他全力奔逃,才发现这厮所用的半瓶醋轻功,居然是栖霞白月残的“流光遗恨”,颇有点出乎枫雪色的意料。
只可惜,这样一个身姿飘逸、步履从容的绝世功法,却被那泼皮用得连滚带爬、狼狈不堪,白月残如果见了,非气死不可!
唉!看来栖霞门下人才凋零,否则怎么会有人品如此无赖、武功如此低微的门人——岂止是低微,简直是比之江湖第九流还不如!空会一套顶极轻功身法,却连最基本的内力调息之法都不会,才跑几步就喘得比牛还厉害,丢人至极!
就他这水平,放到大街上跟普通地痞流氓打架,一个对一个绝对没问题,一个对两个,还能打上一会儿,一个对三个,便只有撒腿逃走的分儿。这“流光遗恨”好歹也算上乘轻功,再不济,逃命还是没问题的——当然,前提是对方“武功”与他不相上下,若人家功夫稍高于他,便只有任人宰割了。
真是不明白,这泼皮是碰到什么奇遇了,居然能学到“流光遗恨”——嗯,也许在他身上,不但有奇遇,还有奇迹,否则就凭他的阴损行事,早就让人宰了。
那少年茫然地看了枫雪色一眼,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但见对方不再拿剑比着自己的脖子,也放下心来,一边盯着他,一边慢腾腾地爬起来。
枫雪色抬头看看天色,东方现出一线鱼肚白,天已快亮了。他将长剑入鞘,道:“走!”
“去哪儿?”
枫雪色也不答话,只用剑鞘轻轻在他肩后穴位一指。
少年只觉一股寒意透穴而入,然后半条手臂酸麻肿胀,难受无比,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大声叫痛:“走就走嘛!又打人干什么!”
他悻悻地边以手揉着肩,边迈步前行。
那花猪挪动着四条小胖腿,屁颠屁颠地跟在少年的身边。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五(2)
东方既白,初阳未起,天地间仍是一派灰蓝色的清冷。
从青阳往景州的官道上,已经有了早起赶路的人。
官路的一侧是大片的竹林,竹林前的空地上,是一间茶点铺,搭着简陋的棚子,棚下摆着几张条椅长桌,门口还砌着两口大灶,灶上是冒着腾腾热气的蒸笼。
店主老林打着哈欠,蹲下去往灶下添了两把柴禾,再站起身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揉了揉眼睛。
官道的那边,不知何时,如魅影般出现了一群人。
那是一队彪形大汉,约有百十来人,着赤色劲装,黑色腰带上悬着腰刀,右膊袒露在外,人人精神,个个剽悍。
队伍的中间,是四辆马车,车前各由四匹神骏的红马驾辕,后面车体用雨布盖得严严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
老林常年在官道边上开店,见多识广,一眼便瞧出,这队人马虽然纪律严谨,但神情不驯,肯定不是军卒差役,而应该是什么江湖大帮的下属。不过这些江湖人一般不会来欺负他这样的小生意人,所以当他看到赤衣大汉们停在他面前的时候,虽然吃惊,却不太害怕。
赤衣大汉们并没有理会老林,而是径直驱车下了官道,停在竹林前面,然后有一部分人从车上拿出斧子开始伐竹,很快在竹林中清理出一片空地,又有人自马车上卸下诸多物事,分派下去。众人显然训练有素,工作虽然繁多,却有条不紊,没多久,便在竹林中搭起一座华丽的帐篷。
碧绿的竹林,艳红的帐篷,两种极端的颜色配起来十分夺目,却并不刺眼。
透过修竹间隙,老林对着那顶帐篷左看右看,很新奇,很诡异,很缺乏真实感。
那些赤衣大汉神情悍恶,他不敢久看,把目光调了回来,发现粥锅有点烧干了,刚要往里添两瓢凉水,便看到路的尽处,又走来两个人。
一个白衣如雪的俊俏少年,眉目朗秀,清逸绝俗,宛如雪山之巅的一抹轻云。
另一个是乞丐少年,身材瘦小,一身破衣,穿着露趾的烂鞋,脸、手、脚等处露在外面的皮肤乌漆麻黑,根本看不出本来长什么样。
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简直是最残忍的对比:
他有多高贵,他就有多低贱;
他有多洁净,他就有多肮脏;
他有多美丽,他就有多丑陋……
可是,那个又美丽、又洁净、又高贵的少年,身后却偏偏站着那个又低贱、又肮脏、又丑陋的乞丐,和一头花溜溜的猪——那头猪皮毛光滑油亮,白是白黑是黑,看上去都比那乞丐干净。
老林再次揉了揉眼睛,发现自己并没有看错,忍不住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那乞丐样的泼皮少年远远地瞟着老林铺子前面热气腾腾的蒸笼,也深深地叹了口气。
奶奶的!天都亮了,他被这个很装蒜的白衣大爷折腾了整整一夜,又累又困不说,还又渴又饿,真是受老大罪了!
鼻子中闻到蒸笼中透出来的食物香气,他的胃也咕噜噜叫了几声,紧走了两步,赔着笑脸搭讪:“大侠,前面有卖早点的铺子,您老人家要不要歇歇脚?”
枫雪色望望前方,唇边露出一个若有若无的笑意:“好。”
他答应得这样痛快,颇出少年意料,一怔之后,很多疑地认为人家又可能要算计自己。
枫雪色没有理会他,而是举步向竹林中的帐篷走去。
少年望着那顶华丽的红色帐篷,心里直犯嘀咕,磨磨蹭蹭地跟了过去。
竹林中散布警戒的赤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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