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越暗黑之剑蛮
顽抗的人类
纵横罗格 纵横罗格
这是一封Zakarurn教会的总领大主教Sankekur,Que-Hegan写给大主教Lazarus的信
虔诚的Lazarus,
我写信给你以表示我对你最近的烦躁以及你的同事们的日渐增长关怀。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已经证实了你心中一股我难以解释黑暗的必然存在。你和你的同胞们是第一批被光明选中的。如果我们的信徒和追随者们怀疑我们的权威,我恐怕我们将失去我们已经得到的这这片上古混乱之地。
我们的路线长期以来都是担负着监视Kurast和其人民的重任。就像你所知道的,向世界的任何角落散播光明是我们的职责,无论这是否受欢迎。但最重要的是,Horadrim相信我们的教会能够维持将我们的黑暗客人锁求在圣殿城的地下。自从守卫孟菲斯托的灵魂石成为了你个人的职责,我惊讶于你的可怕任务可能还没有通过诽谤来影响你高尚的灵魂。
无论什么导致你近期对我嘱咐的不服从,我都希望立即见到你和你的主教会。如果你的心智没有力量再去履行你的作为光明仆从的职责,我会找人接替你的职位的。对于憎恨之王的束缚对Zakarum教会的安全与未来极为重要。我不希望看见教会被被它仆人的卑鄙与嫉妒所威胁。我期待与你会面。
Sa ekur,
Que-Hegan
在我们战役的第五十八天,我们在远古的港口城市LutGholein将巴尔(Baal)包围了起来。我们在几个月前便开始从Kehjistan的领域跟踪强大的毁灭之王。我们的领袖TalRasha相信巴尔已经被引向了北方,朝着Scosglen的寒冷地域进发了,但由于某些原因,这个恶魔选择放弃了他的领导权并躲在sandblastedcity中避难。
在祈祷避免伤害无辜者的同时,TalRasha命令我们坚持进攻到Baal离开这城的城墙为止。在这个狡诈生物出现在LutGholein之前,我们在此守候观望了三天。正如TalRasha预料的那样,Baal再一次向北方进发了。在他再走几英里就进入周边沙漠之前,我们接近了他。通过我们能够召唤的最强法术,我们击溃了强大的毁灭之王,并迫使他在我们面前的土地退让。
这个愤怒的恶魔释放了他全部的狂暴力量。大地在我们脚下碎裂,将我们之中的许多弟兄吞噬。火焰从撕裂的岩石中迸溅出来,灼伤着更多的人。毁灭一个种形式包围着我们,但我们已经走得太远,而无法在此时停止了。随着他能力的减弱,Baal释放了对TalRasha的最后突袭;然而,谢天谢地,这位法师几乎完好无损的活了下来。但不幸的是,天使长Tyrael过去交给他的神圣的灵魂之石被击碎成了几块小碎片。在惊慌之中,我们加强了我们的进攻并成功地临时征服了狂暴的魔。
当得知灵魂之石的碎片将不足以禁锢Baal强的躯体时,TalRasha迅速拟定了一个草率计划以永久禁锢这个恶魔。狂热的光芒在他眼中闪烁着,他冷静地走向Baal扭曲的形体,在其咽喉处切开了一条伤口。在Baal的灵魂逃离其死亡躯体的时候,TalRasha选择了最大的灵魂之石碎片,用碎片堵住了伤口。与Mephisto一样,Baal的灵魂被吸入并禁锢在了金色碎片里的虚空中。这块碎片震动着,并发出嗡鸣声,仿佛无法有效压制它内部的可怕物质。当我们问及TalRasha他的决定时,他似乎艰信那块碎片能够在我们任务结束之前克制住Baal。
此时此刻,天使长Tyrael出现了,并用他敏锐的眼光凝视着TalRasha。天使微微发光的面孔超乎了我所理解的美丽,我清晰地记得他对TalRasha低语道,“你的牺牲将会永久被记住的,高尚的法师。”拿着手中的碎片,Tyrael将我们带往了一处隐藏在这片炙热沙漠深处的秘密墓穴群。在那里,我们发现了七个由一些被长期遗忘的人们建造的远古墓穴。我们这支坚强的队伍在最后一个庞大的墓室停下了,Tyrael让我们开始在房间的中央建造一个束缚之石。这使我立刻认识到了他和TalRasha在想些什么……
我们在束缚之石上蚀刻出强大的禁锢符文,使用我们的魔法在墙上打造牢不可破的镣铐。当准备结束时,TalRasha命令将他带上镣铐并束缚在石头上。出于我们的恐惧,Tyrael走上前去,在他面前舞动炙热的碎片。我们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天使长就将碎片嵌入了TalRasha赤裸的胸膛。当毁灭之王冲刷他扭曲的身体时,金色的烈焰在TalRasha眼中晃动。当我们思想根处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我们敬畏地张大了嘴。已经做出了最终的牺牲:他将永远滞留在这个禁锢之中,被诅咒着与Baal肮脏的灵魂争斗,直到时间的尽头。
在悲哀之中,我们回到了阳光下,注视着Tyrael将墓穴的巨门永久的关闭。那冰冷墓穴中传出的最后声响,是这个世界上前所未有的痛苦尖叫。我祈祷TalRasha的牺牲不是没有意义的。我祈祷恶魔被埋葬在沙漠深处遗迹的束缚中,直到人们忘记身边曾有恶魔存在的时候。
DeckardCain手稿《最后的Horadrim》的一段摘录
遗憾的是,我是Tristam唯一知道灵魂之石被埋藏在古老修道院之下的人。作为Horadrim最后的后裔,我独自知晓着关于这块深红色的石头以及它封印东西的真相。如果我把一切告诉他们,我们平静的小村庄就会被拯救。或者这一连串恐怖的事件可能不会发生。
实际上,我猜测大主教Lazarus是第一个受到灵魂之石燃烧般力量伤害的人。他作为一个Zakarum教会的大使从Kurast被送来这里。在其光明外衣的掩饰下,几乎没有人怀疑他会背叛光明。十分明显,是他发现了隐藏在修道院深处迷宫中的灵魂之石……然后,粉碎了它。
无论是疯狂,还是其他阴险的目的导致他这么做,Lazarus将不可言喻的恐怖释放到了我们身上。Diablo,被我祖先囚禁在灵魂之石中的恐怖之王,再一次被释放出来威胁这个世界。不知为了什么目的,Diablo用它地狱的力量将阴冷的迷宫变成了直接通往地狱的深渊。他屠杀成性的奴仆居住在这里,并等待着那些愚蠢到进入这个黑暗巢穴的人。我们高贵的君主,Leoric国王,在Diablo的动摇下堕落了,他陷入了疯狂与恐惧的深渊。当我们发疯的国王用铁腕统治这片土地的时候,他的独子,Albrecht王子,被Lazarus绑架到了废弃的修道院中。我们眼睁睁的看着地下的黑暗事物开始在我们的村庄肆略,并用恐怖统治了所有选择留下的人。那是我们所有人黑暗的日子……
白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在我们的农场工作,毫无意义地尝试无视废弃修道院中散发出的恐惧。夜里,我们和自己的家人抱在一起并祈祷黎明的来临。在这段感觉像是永恒的日子之后,拯救的曙光终于出现了。
一群坚定的英雄和冒险者从世界的各个角落来这里调查传言中Tristam不断增长的恶魔。一些人来这里寻找财宝与荣誉,而其他的想借此测试自己对付地底沉睡的神秘怪物的能力。甚至连一些来自Vizjerel法师公会的魔法师也前来研究在我们土地上苏醒的恶魔。尽管众多的冒险者差点把我们的村庄的血抽干,但我们被拯救的所有希望都放在了他们的身上。
他们之中有一位战士,一个比其他人更加安静而喜爱思考的人。没有人有机会知道他的名字,或者和他说几句话。但是,他散发出一种沉着并用不畏惧的气质,甚至是所有能成为英雄的人中最坚定的。正是这位英雄攻入了迷宫深处。这是这位英雄最终单独击败了恐怖之王。
给我的至爱Elora,
自从你被带离Anya和我,足足已经有10年了。我心灵的眼睛,还能够看到你那美丽的脸庞和记得我们曾经在一起的那段快乐时光。不知何故,一想到你亲自在读这些我正在写和想那些事情,我就感到特别欣慰。我不久就会离开这个世界,我的灵魂就会去寻找你了。
在Haggorth这里,我们人民的时间已经临近结束。最近,我们的先知,Caldra一直被我们末日的那些恐怖景象所折磨着。昨天晚上,整个村庄在她的尖叫声中惊醒。当我到达Caldra的小屋时,我们的女儿Anya已经在那里安慰她。就在当晚,先知的全头漆黑长发在一夜之间已经全变白了。当我进入房间的时候,她已经神志不清,没有知觉地嚎叫着,并撕着自己的头发,头发一块块地沾着血迹。
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让她安静下来,但是尽管那样,她看起来只是她从前自己的一个影子。她已经不能直接回答我们任何人,取而代之的是看到离我们远处一些看不见的世界。治疗者Malah过来了,她尝试着对Cladra进行治疗,但是失败了。我们受苦的先知不是身体上有问题——她已经完全疯了。
如果说Caldra的预言不足以让Qual-Kehk行动起来,并让他的手下都拿起武器的话,那么在南方不断升起的黑色烟云却足以证明!我们推测,一支巨大的军队在向我们前进。不是由别人带领着,而由Baal这个毁灭之王亲自带领。当我们与首都Sescheron失去了所有的联系之后,我们内心最深处的恐惧变得清晰了。
我害怕这最坏的情况,但我将我的信念全寄托在Qual-Kehk身上。他总能保卫我们并击退那些试图来入侵神圣的Mt.Arreat的敌人。好象Sescheron被不可思议地占领了——愿先辈们的英灵保佑他们——但是我们,做为Harrogath的儿子,保持着警惕。古老护拦和城楼就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而修建的,如同往日一样他们静静站在那里守着。
古老预言讲述着有那么黑暗的一天,毁灭将会象血与火的洪流一样将我们冲刷,不会留下任何东西,除了我们的人民尚未睡去的骨灰。当我面向南方看着那逐渐变暗的天空时,我知道,世界的末日终于来临了。
当我在写这个的时候,我能听见远处垂危的人的尖叫......在召唤我们......嘲笑我们。但在我施这个可能是我今生最后的一次咒语前......我必须再见我们最心爱的Anya一面。
Diablo,恐惧之王,将他的阴影笼罩着宁静的村庄,将他的恶魔手下放逐到乡间。许多勇敢的英雄都纷纷站起,挑战Diablo的愤怒并将他赶入地下深处。凭借着光的恩惠,他们消灭了Diablo的人类寄主,终止了他邪恶的计划。
看起来好像恐惧之王已经被打败了,我的心也被我自信的断言所慰藉........但是,天哪,噩梦才刚刚开始。
Baal再次出现,在他的身后,行进着毁灭的大军。他已经聚集了一军团的肆意地制造混乱魔鬼们-----并且他们正向我们进军....正向着我们祖先承诺守护的神圣的山。很明显,Baal的目标是攻击亚特瑞(Arreat)山峰,寻找世界的心脏。我的信心,曾经坚定的信心,发出源自内心的震撼。
预言实现了。厄运降临到了我们的世界。
就像我曾经说过的,我的兄弟们,我开始变得虚弱。我并不怀疑恶灵的存在。我已经用我自己的眼睛见识过他们了,见识了他们的凶残。但是上帝给予我们希望并不残酷,残酷的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将希望毁灭。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准备预防这事件的发生。那是,在一段时间内我生存的意义。但是当这个时刻就在手心的时候,我感觉到我老了,我感到害怕。我发觉我已经失去了我的力量。
我承认我的信仰不再引导我前进的道路。当我选择离开你们时,我的兄弟们,我的心是非常沉重的。我会说我将会为你们祈祷,但我害怕我的预言会没有效果。
“当世界即将毁灭,光辉将带来胜利!”
希望你们有一天能够找到真理,希望这个真理终能给你们自由。
你们悲哀的,
OrdRekar
Harrogath的长老
“Damnit!”一声夹杂着些许愤怒的低喝声自紧闭房门的房间传出,接着是“砰”的一声,像是什么东西砸在了地板上。
“真是人一倒霉,喝水也要塞牙缝”
这次的声音并没有愤怒,而是无奈,虽然无奈,不过这声音却是中气十足,带着些许磁性,颇为年轻。
声音主人名字叫叶轩,今年20岁,长相怎么说呢,很舒服。没错,就是舒服,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很面善,而他的身体给人的感觉就只有2个字,彪悍!爆炸般隆起的肌肉让人感觉到强大的力量。而他面善的脸庞和彪悍的身体相搭配,给人以一种独特的感觉。此时此刻,可以看到他正坐在电脑前自怨自艾。
他如此愤怒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最近他迷上了冰封王座,但因为是新手只会选用BM剑圣。但是,和他一样的新手很多,每个新手的第一选择都是BM。因此,导致他很多时候都抢不到BM。换做他日,叶轩本不该这样愤怒的,但是今天,自从早上8点开始,叶轩一直都选不到BM。这已经是第6次了。无奈的叶轩只能背负着骂名强退了。随便选了个3C的地图进去,在等待一会后便进入游戏了。
“YES!”这次叶轩的运气很好,选上了BM。控制着剑圣A掉了石头,随便捡起2个药水,就准备上路A兵。“滴滴滴……”正在控制着BM的叶轩听到了邮件的声音,便弹出来准备看看是谁在叫他。
打开邮箱,叶轩感到很诧异,因为他在收件箱里发现并没有朋友给他发邮件。就在他准备关掉邮箱继续游戏的时候,却发现了异常。因为他看见了垃圾箱里有一个未阅读文件。这让他非常纳闷,因为他可以确定在刚才听到接收邮件之前并没有垃圾文件。他本能的感觉到了蹊跷。于是,叶轩打开了垃圾箱,看到了一个恶作剧般的邮件。这让他感到很郁闷,郁闷的是现在的骗子越来越没水平了。
“闪亮的的光辉啊,在世界即将被魔王毁灭时,承载着千万祈祷,英雄将承载着光的痕迹,打败魔神,还给人们自由和真理!出发吧,英雄!”这就是那份邮件的内容,也是叶轩郁闷的的原因。叶轩把这份邮件定义为骗子的把戏,这让他不知道是应该继续看下去还是删掉。
“不过是个邮件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看看再退吧!”一番思考后,叶轩做下了这样的决定。当叶轩点击了继续之后,又莫名其妙的弹出来了“确定”的字样,这下叶轩想也没想的点了下去。点击后屏幕显示“正在加载中”,这让叶轩很无语,于是便打开了魔兽准备继续。且不知就在双击BM时,正好加载完成。
只见整个城市间的电光都在闪动,所有的电流都在向叶轩的所在流动,而叶轩却浑然不知。可渐渐的,叶轩发觉到了不对的情况,因为他发现屋子里的灯光正在慢慢的变暗!这个发现让他对电业局抱怨了起来。电业局实在是冤枉啊。渐渐地,电脑的光芒越来越亮,这让叶轩感到很惊恐!让他一度以为电脑要爆炸了。光芒越来越强盛,最后叶轩不得不用双手挡住眼睛。忽然,叶轩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落在身上,点来一阵阵的麻痹感。之后,光不再扩散,聚集出一条可以囊括一个人的光柱,笼罩在叶轩身上。
“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此时的叶轩惊恐异常,面对着未知而彷徨。渐渐地,叶轩感觉意识越来越模糊,模模糊糊中隐约传来了一阵阵的呢喃,和一阵阵怪兽般的嘶吼。
“光辉……闪耀……魔神,毁灭……和终结,……英雄……真理……自由……”
叶轩隐隐约约中听到这样的呢喃,终于,在一阵麻痹下,意识终于归于黑暗……
就在叶轩昏迷的同时,光柱直通天际,搅碎了云端,破开了一条空间裂缝,通向未知的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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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到处是灰蒙蒙的一片,伸手难见,空气中弥漫着冰冷阴森的气息,偶尔传来一阵奇怪的嘶吼,让人不寒而栗。整个空间诡异而宁静。忽然,一道炽亮的白色光柱降临,打破了这诡异的宁静。随着时间的推移,光柱原来越暗淡,隐约中,可以看到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影。
“载体检验身体素质中……抽取6大法则中……符合身体法则……力量法则萌动中……符合职业……野蛮人……法则融合中,发现未知法则,法则特性,敏捷,可继续融合……融合中……新职业产生中……”虚空中传来了一阵飘渺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叶轩睁开了眼睛,身体冰冷而凹凸得感觉告诉他,他正躺在地面上。双手用力的撑起身子,叶轩站了起来,环顾四周,入目的景象让他诧异,因为他发现,凭借他5.0的视力,竟然只能看见10米内的东西,10米外的东西便开始模糊不清。
“这是什么地方。”叶轩不明所以,因为,在他的映像中,并没有来过这样的一个地方努力地回想,好像在光柱越来越亮的时候自己晕了过去,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处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结合着,昏迷前浏览的文件和那隐隐约约的呢喃,叶轩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我该不会是穿越了吧!”叶轩想不出什么个所以然来,便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身体上来。
双手连续挥拳,叶轩感觉到了自己身上比原来还要强大的力量,挥拳产生的“呼呼”的风声,让叶轩感觉到了比原来更快捷的速度。于是,叶轩迈开了步子,随便挑了个方向走了过去,慢慢的,改走为跑,带起阵阵风声。叶轩一边跑,一边想,越想越不对劲,因为他的速度,竟然比世界记录还要快上零点几秒!
“难不成我真的穿越了?”叶轩咬了下指尖,传来了阵阵的刺痛。他停下脚步,蹲了下来,皱着眉头思考了起来。“那么,我是穿越到了什么地方呢,为什么我感觉到这里是那么的熟悉而陌生呢?”叶轩养起来头,竟然看不到任何的光线。这让叶轩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一定穿越了,因为他所在的地方并没有光。就在叶轩感到彷徨时,一阵嘶吼声传来,让他感觉汗毛直竖。顺着声音望去,入目的景象让叶轩目疵欲裂,因为他骇然看到了传说中的僵尸!
“怎么办,怎么办!为什么会有僵尸,会不会感染啊!!这僵尸怎么那么熟悉啊!”叶轩如是想。
僵尸迈着缓慢的脚步向叶轩走去。叶轩见僵尸靠近,立刻拔腿就跑,跑了有一会,确认甩掉了僵尸后,终于松了一口气。
“吱吱”的声音传来,让叶轩放松的神经再次绷紧了,循声望去,看见了一只浑身是刺得老鼠!终于,发生的一切在叶轩的脑海中连贯起来!“我竟然穿越到了暗黑破坏神中!!!!”“咻”的一道破空声传来,叶轩下意识的躲开,一道刺划空而过。叶轩放下继续思考的念头,继续开始逃跑。终于,叶轩停了下来,因为,他的10米开外,前后左右各有一只僵尸,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念头,叶轩飞升上前,对着一个僵尸来了一个侧身飞腿,僵尸仰面倒下。而叶轩感觉像是提到了钢板,放下杂念,叶轩从包围中溜了出来,继续狂奔!
良久后,叶轩在一口井前停了下来,他在井前愣愣的发着呆。他看着眼前的景象,很想对老天竖起中指!因为,这正是暗黑破坏神中的生命之泉!“
“这里绝对是暗黑破坏神的世界!“叶轩如是说。
短暂的彷徨后,一阵阵失落充斥在叶轩的心头,因为证实了已经穿越后,也意味着他将远离原来的生活,远离自己的父母和朋友,在这个无尽黑暗的世界下生活下去。想着将与一个个自己熟悉的人或物永远告别后,心中无尽的感伤!过了很久,叶轩终于从怀念中回过神来.。他打起了精神,想了下自己如今的处境,人生地不熟,而且到处流蹿着怪物,顿时让叶轩感到不寒而栗……
“目前,最应该做的事情是找到人类,获的庇护,先想办法活下去才是正途!”打定主意后,叶轩走到井前,喝了一口水,感觉自己刚才奔跑后消耗掉的体力全都恢复了。但是只见井水急速下降,当降到一半的时候才停止下来。叶轩见此联想到了暗黑中泉水的特性,也不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
既然已经决定了好好的活下去,那么就应该找到人类的聚居地——罗格营地,但是叶轩人生地不熟,也没有游戏中的地图,更没有什么武器,这让他对自己的未来感到无尽的彷徨。想了很久,也没什么解决的办法,只好随便挑了个方向听天由命的冲了出去。遇到怪物也不敢上去打,就这样过了很久。当叶轩停下来补充消耗的体力时,却听见了一阵嘈杂声,只见映目的是一群红色的,长的面目狰狞的,身高不足叶轩三分之一,嘴里还喊着“哇卡泥鳅”的沉沦魔!
这让叶轩感到头皮一阵发麻,因为之前逃跑时遇到的的怪物只是两三只,而这群沉沦魔却在10只以上。这让叶轩感到一阵气闷!看着一个个手拿破烂小盾,染血破刀的小恶魔,让叶轩没来由得一阵胆寒。
“难道我就没办法活下去吗,不,不会的!我一定要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我有着那么多的优势!对,我一定会成为最强的存在!”一阵失神后,叶轩终于坚定了自己活下去的决心!一阵阵自信的光芒从叶轩的眼中闪现。解开了心结后,叶轩惊奇的发现,沉沦魔们也不再那么可怕了。
终于,一群沉沦魔冲向了叶轩,叶轩跑向了最近的一只沉沦魔前,一个侧身,躲过了小恶魔的刀,甩一个鞭腿,踢开了小恶魔,就见它头上的协血条下降了一点。就在这时,又有三只沉沦魔靠近了,叶轩见状冲向了被踢开的沉沦魔,一个提膝提起来后,抓住了它的头,甩向了身后的几只沉沦魔。之后叶轩转身侧踢,踢飞了一个提到砍向他的沉沦魔。叶轩凭借的学来的搏击手段和沉沦魔们搏斗起来。在双方你来我往下,沉沦魔的血量在慢慢的下降,叶轩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终于,一只,两只……当十只沉沦魔都被杀死后,只给叶轩带来了10点的经验。而叶轩也无力的躺在了地下。
“呼……呼,要……死了吗,我……不……甘心啊!”就在叶轩感到无尽的绝望时!一阵阵飘渺的声音从空中传来。
“法则融合成功……新法则生成……新职业生成,新晋职业者融合法则成功……”
只见一道白色光柱,划破了无尽黑暗的空间,照射在了叶轩的身上,给叶轩身上带起了阵阵金光!渐渐地,光柱开始消散,而叶轩的身体仍然发出灿灿的金光’。
“这是怎么了!”叶轩睁开了眼,看到浑身上下充斥的金光,一种难言的力量感遍布全身。只听”叮”的一声,一个人物属性板浮现在叶轩眼前。
转职者:叶轩新晋职业:剑蛮力量:30敏捷:30智力:20精力:20。
“剑蛮?!这是什么职业,我怎么没听说过!这是怎么回事!”叶轩面对着发生的一切,让其不明所以,想来想去想不通,也只能被归结为隐藏职业。发现了自己已经成为了转职责,让叶轩感到惊喜万分,因为,这也就多了活下去的可能性!
撤去了人物属性板,在脑海中默念了声“包裹。”于是,物品栏出现在叶轩的面前。叶轩随便的扫了一眼,却惊奇的发现,一把造型奇特的武器,像是柴刀,又像是剑,但是却让叶轩感到亲切异常!
越看越熟悉,终于,叶轩看到了武器的属性。
武器:疾风之刃需要等级:1单手伤害:10—20武器等级:急速攻击速度属性:???特性:可升级
“不是吧!怎么会这样,这……不是剑圣的武器吗!”就在叶轩感到惊奇时,一个可怕而又激动人心的念头充斥在叶轩心头:既然剑圣的武器都和我一起穿越过来了,那么剑圣的技能??
想到就做,叶轩立刻打开了技能树,映目的技能让叶轩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虽然已经有了这样的猜想,但是亲眼看到后还是让叶轩惊喜万分!
因为显现在叶轩眼前的,骇然有4只技能树。
分别是战斗专家,呐喊,战斗精通,最后还有个剑圣系!
迫不及待的打开剑圣系,期待中的技能映目而现!疾风步!镜像分身!致命一击!闪电剑刃风暴!骇然就是3C里得原版技能!!!
看着眼前的一个个强悍技能,一股强大的自信油然而生!
“有着这么大的优势!我一定会好好的,勇敢的活下去!给我时间,我一定会成为最强的存在!”一阵阵光芒在叶轩眼眸中闪现!
当心中的激动渐渐平息下来后,叶轩将疾风之刃取出来装备上,看着刀身弥漫着的寒气,一种强大的感觉油然而生。“所有挡在我面前的怪物都只有死路一条!”叶轩如是想到。
装备上了武器后,叶轩打开了技能树,看着4只技能树和那只有一点的支配点,拿捏不定主意,到底应该点哪样技能。终于,面对着剑圣系技能那一个比一个还要强悍的技能的诱惑,叶轩终于下定主意学习剑圣系的技能!
疾风跳砍LV1:需要等级1。消耗50点MP,使剑圣在20秒内获得隐身并增加10%的移动速度。如果在隐身状态下攻击,那么就不再隐身,但是会增加70点攻击!MAX10
施法间隔:5/5/5/6/6/6/7/8/9/10
魔法消耗:50递增至95
伤害加成:70递增至700
移动提升:0.1递增至1.0
持续时间:6递增至33
双重镜像LV1:需要等级1。消耗30点MP,使剑圣一分为三,三分为六,其中2个镜像,3个幻影。低级镜像不具备攻击力且比较脆弱。LV6时开始具备8%的杀伤力。以后每升一级分身增加8%的攻击力。幻影持续时间5秒。MAX10
施法间隔:3递增至5.7
魔法消耗:30递增至300
持续时间:60递增至600
镜像受伤比例:1.00递增至2
镜像攻击比例:(由等级6开始)8%递增至40%
致命一击LV1:需要等级1。被动技能,13%几率产生2倍伤害,每升一级增加一倍的伤害。伤害倍数:2递增至11,MAX10。
闪电剑刃风暴LV1:群体技能,需要等级20。消耗200点MP,使剑圣周围形成一股具有极强攻击力的能量风暴,高速的剑舞切割大气,产生具有强大伤害力的剑花,没有人能够说明白最中心的伤害有多惊人,因为死去的人是无法开口的。MAX??(使用后进入虚弱状态,3天后恢复!)
施法间隔:3天
魔法消耗:200
基础剑刃伤害:300点每秒
伤害区域:500
看着眼前那一个个熟悉的强悍技能,说不自豪那是在骗人,因为,叶轩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拥有那么逆天的技能!“在拥有这么强大技能的优势下,我一定会成为最强的存在!”叶轩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几经斟酌后,叶轩决定将一点的技能点用在疾风跳砍上。因为,叶轩知道,暗黑的世界是非常庞大的,学习疾风步不但可以节省时间,而且是短时间内攻击输出最大的技能!
学习了疾风跳砍后,叶轩打开了控制面板,看了看自己的属性。显示在叶轩眼前的是一股强悍的数据!
转职者:叶轩等级:1级,经验10,到下一级的经验是500.
新晋职业:剑蛮力量:35敏捷:48智力:20精力:20
MP:1150HP:435伤害:57-86防御:10
天赋:护甲20,减少伤害56%!!!
这样的属性让叶轩感到诧异不已,应为在他的映像中,并没有敏捷和智慧的这2样属性!叶轩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也就不再去谋杀自己的脑细胞了。而庞大的血量和魔力,让叶轩领先于所有的职业!强大的天赋护甲,更让叶轩的防御直追野蛮人甚至超越!
当叶轩把一切都整理好的时候,便准备找些怪物祭刀!激活了疾风步,叶轩把视线定在了20米开外一只僵尸身上。在增加了10%的高速下,叶轩像风一样冲向了僵尸,在距离僵尸5米开外时,只见叶轩身上幻出了一阵残影后,呈一条直线跳起至上而下劈向了正在缓慢移动的僵尸!
当疾风刃劈在僵尸头上时,一种破布撕裂的声音传来!只见僵尸的身体竟然和头部直接分离!头上的血条也瞬间消失。在僵尸倒下时,带给了叶轩10点的经验和1个金币!
秒杀!!!
眼前发生的一切如果让别的转职者发现,一定不会相信,这竟然是一级的菜鸟造成的战果!
面对着眼前的战果,叶轩感觉很满意,照这样的杀怪速度,只要怪物够多,升级的速度一定不会慢下来的!“我一定要快速的提升自己的实力,好好的活下去!”下定决心的叶轩,在疾风步冷却后,继续激活了技能,向远处的怪物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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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400……410……450……499!呼呼,累死我了!”砍倒了身前最后一只沉沦魔的叶轩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叶轩之所以这么累,是有原因的:这只躺下去的沉沦魔是叶轩杀掉的第499个只怪物!叶轩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只感到一种特别寂寞的感觉缠绕着自己。但是,为了活下去,即使再寂寞也要继续杀怪啊!
当喘息声渐渐地平息下来,叶轩用双手撑起了身子,激活疾风步后,向远处最后一只到处游荡的僵尸冲去!
当僵尸再次被尸首分离时,一道金色的光芒在叶轩身上闪烁!
“啊……终于升级了!”沐浴在金光中的叶轩舒服的呻吟出声。
面对着眼前的五点分配点数,叶轩感到了为难。因为众所周知,剑圣是敏捷类的英雄,他的强大体现在攻击速度和强悍的技能搭配上!而野蛮人,则主要在力量和耐力上体现!这让身为新晋转职者的叶轩为难不以。几经斟酌后,叶轩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一点属性点分配到了敏捷上。只见叶轩的属性发生了变动,他的防御和攻击竟然同时上升了3点!这让他狂喜不已。就在叶轩幻想着只分配敏捷的极端时,忽的醒悟过来!
“这里是真实的世界,而不是游戏……这里可是有着体力的限制的!”
想通了的叶轩,刚刚燃起的激情立刻被扑灭。回过神来,想起了当务之急是快速提高实力,而不应该在这里幻想。看着最后的一点技能分配点,叶轩想也不想的打开了剑圣系精通!正在叶轩高兴得准备继续升级疾风步时,却看见疾风步的颜色竟然是灰色的!
定神凝视,叶轩才发现后面的一行小字:封印状态中,下次升级需要等级:12
既然无法继续学习,叶轩看了看剩下的3个技能,如今唯一能有点帮助的也就只有双重镜象了!点了一下镜像,叶轩尝试着激活技能。
叶轩只感觉一种玄妙的感觉油然而生,就像是一个人的灵魂被分成了3份!短暂的感受让叶轩对镜像这一技能感到满意无比,看着眼前的6个一摸一样的自己,怪异的感觉充斥在心头。试着控制眼前的剩下的2个分身时,每当叶轩脑海里想的动作,分身们都会第一时间做出来!这让叶轩对这一技能的实用性很是期待!
“是时候寻找别的人类了!”打定主意的叶轩激活疾风步了疾风步向远方跑去……
当叶轩奔跑了很长时间后,终于,见到了人类!但是映目的人类却显得很是诡异!因为,站在在他不远处的人类,浑身笼罩在一身紫色的袍子下,隐约能看见一阵阵能量波动环绕在袍子周围,而在袍子的胸口处,却绣着代表着最最神秘力量的六芒星!而六芒星中却隐约闪现着文字,肉眼难辨。
当然,这一切叶轩是不会知道的。即使知道了,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此时的叶轩,回想着暗黑里的人物,终于确定,暗黑里并没有这样的人物形象!但当想起来这是真实的世界而不是游戏时,也就释然了,最终将神秘人大致的定义为一名法师。
当叶轩正在观察神秘人的同时,雷米尔.拉夏也在打量着叶轩。因为此时的叶轩实在是有够怪异的!身上的衬衫已经破破烂烂,露出点点春光,下身的牛仔裤也已经灰不溜秋,身着怪异不说,最令人郁闷的是他手上还拎着像柴刀又像是剑的怪异武器,这让雷米尔感慨不以:什么时候出了个这么另类的人物?
这也不能怪叶轩,因为他的衣服在雷米尔看来,实在是有够“另类”的。
“你好,年轻的转职者,很高兴认识你,我是雷米尔.拉夏。”终于,雷米尔打破了这诡异的场面。因为只有专制者才能装备武器,看见叶轩手中明显是武器的雷米尔理所当然的认定叶轩是位专制者
“你好,我叫叶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请问,你需要帮助吗?”有着高贵血统的雷米尔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对眼前这怪异的人那么上心,或许是因为他的奇装异服,又或许是别的什么。
“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帮助我吗?”
“是的,我愿意。”
得到肯定回答的叶轩说道:“谢谢你,先生!我确实需要你的帮助。”
叶轩尽力的压抑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将自己编好的迷路的事情说了出来。当然,他略过了自己是穿越者的事情。
当雷米尔清楚地知道眼前的转职者在恶魔之雨即将来临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冒冒失失的在血色荒地上游荡,让他不知是该佩服他还是该鄙视他。当然,雷米尔所想的,叶轩是万万不可能知道的,即使知道了,他也不晓得恶魔之雨是什么东东。
短暂的感慨后,雷米尔又询问了下叶轩的职业和等级。叶轩当然不可能把一切都告诉他,只是骗他说自己是个2级新晋野蛮人。
面对着眼前自称新晋野蛮人的奇怪小子,雷米尔感到很诧异,因为以他的经验,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瘦弱”的野蛮人。这也不能怪叶轩,毕竟和真正的野蛮人动搁2米开外的庞大身躯相比,叶轩是可以称的上“瘦弱”了。两人又聊了一会,叶轩凭借着对暗黑的熟悉,一阵天南地北的海吹,间或的惊人之语更让雷米尔惊为天人,顿时生起相见恨晚的感觉。
时间飞逝,当雷米尔想起自己还有重要的任务时,便要和叶轩告别。叶轩也知道自己的事情很多,也就不做挽留。当雷米尔临走时,递给了叶轩一件包裹,并说明里面放的是些装备,想打开包裹则需要到30级。叶轩收下后也不怎么在以,毕竟嘛,以前玩通暗黑的他,七大套装都收齐过,那还会在乎这些?但雷米尔的行为,让叶轩感动不已,毕竟是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却又是聊天又是送装备,让叶轩感觉这个朋友能交。互相打个招呼后,便各自分开了。
“喂,雷米尔!”走了几步后,叶轩想起还没有和他要到联系方式,便转过头呼喊。但是,叶轩却什么都没看见,映目的只有那无尽的干枯草地。
“算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有缘再见吧!”感慨过后的叶轩,缓缓向远方走去。
两个男人宿命般的邂逅,会给这个黑暗的世界带来什么呢?
毁灭抑或是重生?
叶轩不知道,雷米尔不知道!没有人会知道,因为:未来,正在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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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累死我了,比陪女人逛街还要累!”一个身材颇为健硕却衣着褴褛的青年,看着罗格营地前方的百米处的一道小桥,发出感慨。
小桥长不超过十米,呈拱形,桥的侧缘上布满了墨绿的青苔,显得斑驳而古老。走在小桥上,听着流水“哗啦哗啦”的流动声,青年朝下一望,幽黑幽黑的水流涓涓的从左往右流去,虽然一片漆黑,却让人感觉清澈异常,偶尔能看见水中闪现的点点荧光,实在是怪异。小桥前方,一排排木制栅栏林立,栅栏内,一顶顶帐篷竖起,隐约能看见人类的走动。
这个衣着褴褛的青年,正是我们的猪脚:叶轩。
事情是这样的:当叶轩和雷米尔分开后,便拿着雷米尔赠送的详细地图,一路“爬山涉水”的前往了罗格营地。于是,便有了叶轩以上的感慨。
“罗格营地,我的起点,我来了,为我欢呼吧!你将见证我的崛起!”
走过小桥,就可以看到四名罗格战士站在罗格营地前方十米处,手中握着弓,一只只箭还搭在上面。当叶轩靠近营地时,罗格战士们看清楚靠近的是人类而不是怪物后,将叶轩打量了上下,确认他是一位归来的转职者后,也放下了紧绷的神经。
当叶轩走到他们面前时,那四名罗格立即收好弓箭,然后一弯腰,口中道——
“尊敬的大人,欢迎回归罗格营地。”暗黑大陆的罗格都是女性,声音清脆甜美,惹得叶轩多看了一眼,发现竟然还长的不错,身材也很好。但他们的话却让叶轩纳闷道:“你们认识我?”
“不,尊敬的大人。”站在最前面的一位罗格说道。
“那为什么你们要对我这么恭敬?”叶轩继续问道。
“因为大人您是一位转职者啊!”这位罗格女战士说道。
原来,因为职业者稀少的缘故,使得他们的待遇都要超出旁人,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高人一等的习惯。而罗格领地中,普通的人类居多,居地中的人类生活安全都需要转职者的保障!像罗格营地这样的地方,长年都有职业者的驻扎,还有大量的罗格帮忙驻守,因此普通人便可以安全的生活下去,但是,作为代价,他们必须为职业者们提供生活所需,而他们本身也要生活,所以各种商店也就形成了规模,逐渐的成为市场。
因此,便导致了普通人类对转职者的不同寻常的态度。
搞清楚原因后,叶轩不得不感慨万分,还是实力决定一切啊!
离开了几位罗格女战士,叶轩向酒吧的方向走去,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整天了,却一直没吃饭,这让叶轩感到很饥饿。
走了有一会,叶轩来到了酒吧的位置。酒吧的名字叫做波罗酒吧!还真是个奇怪的名字,真不知道店主和迪亚波罗是什么关系,竟然有胆子起这种名字!
推开门进入酒吧,热闹而喧嚣的气氛让叶轩感到格外的熟悉和亲切!
“如果……自己没有来到这里,也许正在泡吧也说不定。“短暂的感慨过后,叶轩压下心中的抑郁,走到吧台前准备点些东西,却不知到是什么价位,因为他身上也只有10个金币,这让他不得不关心这些琐事。当他看见1个金币可以买N种食物时,一切的担心便又放下了。
看着菜单随便点了个一金币的套餐后,喝着杯里的啤酒,让叶轩感到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的感觉。谁又能想到,有着大好前途的青年,只因为接收了一封电子邮件,而改变了自己命运,和父母,朋友们天人永隔,其中的酸苦,不足为外人道。但究竟是好是坏,我们的当事人叶轩自己也不清楚。
“也许,在这里会活得更加精彩也说不定。”叶轩如是想到。
吃饱喝足后,叶轩开始了大采购,因为,是时候去升级了。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力量才能够决定一切。弱者,是不值得同情的,也是最难活下去的!
收集到能够吃半年的干粮后,又买了几套御寒的衣服,被子以及一顶帐篷。结果是,直接导致了可以算得上小康的叶轩光荣“破产”,成为了和“丐帮帮主”一个级别的伟大人物。
生活物资准备好的叶轩,记得盲人修女阿卡拉那里应该有任务可以接,便向阿卡拉所在的帐篷方向走去。
阿卡拉的帐篷就位于罗格营地的东上角处,非常的好辨认,因为方圆几百米内没有其他的建筑和摆设,只有一道墙,墙后便是一座高高耸起的帐篷,足足有十几米高,冲天而起。
兴许是人们怕打扰到阿卡拉的清修,所以自觉的划出这么一块地方作为阿卡拉的居所,可见,阿卡拉修女在罗格营地中的地位,备受着职业者和普通人的发自内心的尊敬。
来到目的地的叶轩心中有些忐忑,一方面是害怕这位传说中极为睿智的长者,害怕被她看出来什么。这一点叶轩倒是想多了,因为他本身已经和这个世界的法则融合了,即使如迪亚波罗之类的大魔神,也决计看不出来什么的,能看出来的,也就只有创世神吧。当然,这一切对叶轩而言,是他所不知道的,目前无法涉及的。另一方面,是害怕来到这里后阿卡拉不鸟他,什么任务都不给他,如果是这样,那不是白跑了一次吗!
站在帐篷前,叶轩下意识的整理了下衣服。
“阿卡拉大人,新晋职业者野蛮人叶轩前来拜会您。”叶轩对着帐篷鞠了一个躬。
“欢迎你,我的孩子,进来吧”,一声苍老却稳健的声音从帐篷里面传了出来。
叶轩再次拉了拉衣领,然后朝着帐篷内走去…………
一入帐篷,叶轩发现里面别有天地,里面的空间远比外面所见的要大得多,这让他他不禁有些惊讶,看着背对着他,穿着紫色修女袍的人影,叶轩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竟,现在在他面前的是罗格营地的大BOSS,虽然叶轩并没有完全的融入这个世界,依然有着把它认为是一个游戏的想法,但仍是不可避免的产生紧张的情绪。也许,这便是人类的天性吧,可爱而又可恨的天性。
“呵呵,这帐篷是很早之前留下来的,那时候空间魔法正处于盛行阶段,这帐篷便是那时候的产物”,像是知道了叶轩的疑惑,同时也打破了他的紧张感,阿卡拉背对着叶轩解释道:“这顶帐篷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它是从罗格营地的修女手中一代一代的传下来的,从外面上看,它的占地范围并不大,但因为里面包含着神奇奥妙的空间魔法阵,使得它的真实空间要比它的占地范围还大上几倍。”
“就像是另一个空间?想储物箱一样的空间?”叶轩好奇道。
“是的,可以这样说。”说完后的阿卡拉,转动了自己的身子。
只见包裹在修女长袍下的脸显得苍老,满脸的皱纹,微微笑着,却是一付慈祥的姿态,只是那泛白的双眼让人有些惋惜,让叶轩心中唏嘘不已。
“孩子,不必为我伤心,心灵之眼往往比肉眼看到的更加真实,不是吗?我能够看出来,你是一个新晋的转职者,还需要一些磨练。但是,我却无法看透你,小伙子。你有着旁人无法比拟的天赋,相信会有你出人头地的一天。或许,将来的某一天,你有可能带领人类消灭掉魔神们也说不定哦?”仿佛能够看到叶轩所想,阿卡拉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听到阿卡拉这样说,叶轩无法作出回应,只能羞涩的笑了笑。因为他现在两眼一抹黑,根本就什么都不清楚,只是大概的清楚暗黑里的游戏背景,对游戏外的却无从得知,自然无法正确的认知。但对阿卡拉所说的带领人类消灭魔神一说,叶轩感到认同,认为自己确实有这个实力!
仿佛看出叶轩的自大,阿卡拉缓缓说道:“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是在和你开玩笑的,请不要当真,神秘的小伙子。”
其实,刚才说出这些话的阿卡拉自己也不相信,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但不知为何,看见叶轩后的她却不知觉的说出来了!而为什么不可能呢?接下来,面对着一脸不服的叶轩,阿卡拉向叶轩解释道,原来,人类,从来都没有一个可以进阶为上位神!即使是传奇法师塔拉夏,也只是堪堪达到中位神!这是千万年以来的定律,没有人能够打破。而地狱中的上位恶魔们,数量却绝对不低于天堂的四翼天使!这是一股多么可怕的力量啊!而想要前往地狱消灭三魔神的本体……根本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且不说前往地狱消灭恶魔们的真身,单是如今的世界,就已经多次面临着毁灭的绝境!而造成这一切的,竟然只是恶魔们降临在人间的投影!是的,没错,只是投影!而不是真身!之所以世界到现在还未被毁灭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创世神那个老头子定下的空间屏障!所有想要打破屏障降临人间的神魔们,都需要留下九成的灵魂与力量,唯有余下那一成的实力才能够进入人间!
因此,不要以为沉沦魔们被屠杀而感到它们垃圾!它们,只是余下十分之一的思维与力量的产物!
阿卡拉的阐述,犹如一盆凉水,浇在了叶轩的头上,熄灭了他熊熊燃起的狂妄之火!
仿佛看见面现凄凄的叶轩,阿卡拉笑了笑。
“曾几何时,自己变的如此自大!”一丝冷汗在叶轩额头上划过,“按照这样的心态继续下去的化,自己一定必死无疑!不能够在这样下去了,力量,只有得到强大力量后才能够随心所欲的活下去!在拥有绝对力量之前,一切都是虚幻的!”
原来,剑圣那强大的技能,给叶轩带来的不只是强烈的安全感与自信,还给他的心中,带来了一丝自大的心魔!如若没有阿卡拉告知的秘辛,叶轩也就不会醒悟!同样的,他将会在以后的战斗中失去突破的可能,甚至失去生命!
如今,叶轩已然醒悟,破开了自己心魔,这对他以后的发展有着莫大的好处。
想通了一切的叶轩,只感觉浑身舒坦,身上无数的毛孔张开,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得知秘辛的叶轩,初始时是被吓了一跳,但是之后也就释然了。地狱的力量强大无疑,但人类也不是软柿子,可以随便去捏!
“好好地努力提升实力吧,自己有着旁人所无法拥有的优势,如果这都无法好好的活下去,还不如找块豆腐一头撞死!”下定决心的叶轩恢复了信心!这是真正的信心,而不是一开始那种自大狂妄!
见到叶轩心态的转变,阿卡拉感到很欣慰。直到多年后,阿卡拉才发现,自己的提示是多么的明智,并为此自豪不已。
在一望无尽的血腥荒地中,一位手中捧着张地图,仰起头四处观望的青年停下了走动的脚步。这位大帅锅就是我们的猪脚:叶轩。
在离开罗格营地前,置办了随身物品后的叶轩便孤身一人踏上他成为强者的第一步。之所以是孤身一人而不是组队前行,一方面的原因在于他受到了阿卡拉的刺激,想要快速提高实力,因为,人越少获得的经验越高。另一方面,叶轩并不想让别的职业者知道自己的不同!这些不同之处可是要成为将来自己保命的底牌,毕竟,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不是吗?
“邪恶洞窟……再向东走走看吧!”凝望了一阵地图,叶轩喃喃道。
之所以选择邪恶洞窟历练,是因为他在阿卡拉那里接了个任务,熟悉暗黑的都应该猜到了是什么任务。没错,就是要清空邪恶洞窟并击杀尸体发火!在阿卡拉看来,叶轩实在是有够疯狂的,本身只有2级的实力就想去击杀尸体发火,这让她为此担忧不已。而叶轩呢,这个没心没肺的,仗着自己有逃跑无敌的疾风步,抱着打不过就跑的无赖之心,对此不以为然。最后,在叶轩的多次请求下,阿卡拉还是把任务交给了他。
脚步踏在鲜血荒地的土地上,闻着那淡淡的青草味中混杂着清凉的黑暗气息,叶轩感到身心有些疲惫。于是决定休息一会,随便吃点东西。
找了个突出地面的石头,叶轩坐好后从物品栏中取出一块肉饼,顺便拿出一罐麦酒,没办法,穷啊,本来是要多买上锅之类的用具,好可以煮汤,加热食物的,不过,因为钱不够的缘故,都省了。只是买了帐篷,食物,衣服和酒水,还有火把。
“以前玩游戏的时候,在鲜血荒地上所能遇见的怪物无非就是僵尸,沉沦魔和硬毛老鼠,至于沉沦魔巫师和小BOSS之类的除了在邪恶洞窟外,就只能到冰冷之原才有。不知道这里和我所知道的是不是相同的。”叶轩边吃边想到。
正吃得开心的叶轩并没有觉察到危险即将来临。
一道犹如金铁交鸣的声音,忽然在叶轩身后响起,叶轩急忙转身后跳,正好看见一根二十公分左右的银针被刚才的那块石头弹开,溅射出一簇火花!
叶轩的视线一凝,朝着不远处看去,顿时看到一只令人头皮发麻的怪物,足足有半米高,看着也有一米多长,全身上都布满了尖刺,像是刺猬一般,但是它的长相却更像是一只老鼠,此刻,它正张开浑身的尖刺,像是孔雀开屏一般,陡然——
“咻”的一声,一道银光闪现,快若疾电!见躲闪已经来不及,叶轩急忙举剑格挡。只听“叮”的一声金铁交鸣,一根银刺掉落在地上。
“哈哈,是硬毛老鼠!”,叶轩一脸兴奋:“刚才还愁没怪物呢,你自己到是送上门来,那么,就让你成为少爷我刀下第一只干掉的怪,你一定会感到很荣幸”,话音一落,叶轩弓着腰窜了出去,并激活了疾风步。
只见叶轩的身影慢慢的变淡,渐渐地,消弭与天地之间,仿佛从未出现在那里!
对面的硬毛老鼠还不知道自己快要大难临头,还在为猎物的突然消失而感到错愕。
忽然,在距离硬毛老鼠5米开外,一道道残影闪现,而残影的目标,骇然就是硬毛老鼠!
又是“叮”的一声,一把造型诡异的缠绕着阵阵蓝色雾气的剑劈砍在硬毛老鼠的背上,一阵火花四溅后,叶轩撇开身子,又躲过了硬毛老鼠发出的一道银光。
叶轩看到这个怪物如此难缠,只好在大呼郁闷的同时,感叹自己的运气如此之好,能够碰到如此棘手的怪物。
感叹归感叹,战斗还是要继续下去的。因为技能的关系,虽然没能做到和杀僵尸,沉沦魔一样的秒杀,但是也消耗了怪物三分之一的HP!
深知打铁要乘热的叶轩,绕到了硬毛老鼠的背后就是一阵“叮叮当当”的劈砍。在硬毛老鼠快要转身的同时,故技重施,再次绕道了怪物身后,继续劈砍。
就这样你来我往了一分钟,可怜的硬毛老鼠只能屈辱的扔下一枚金币和一件垃圾白色鞋子后,等待再次投影了……
通过这次的战斗,让叶轩得知了硬毛老鼠的弱点,以后面对这样的怪物也就不必再害怕了。虽然是这样的说,但是,如果这厮没有那无耻之极的疾风步,想要胜利还真是很难说啊。
检验了一下经验,叶轩发现还差200点经验就要升3级了,这让他很是高兴。
叶轩郁闷的看了下这辈子装备爆出来的第一件装备(武器不算,真是有够穷的(*^__^*)嘻嘻……),
防御:2
耐久度:12之12
还真是够垃圾的,可是没办法,再垃圾的装备也要带啊!身上除了一把武器外,什么装备都没有,不戴不行啊!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努力吧!”
整理了下郁闷的心情,带着对“面包”和“牛奶”的希望,叶轩缓缓的朝着邪恶洞窟的方向走去……………
“这里应该就是邪恶洞窟了吧?还真是有够恐怖的。”看着眼前怪石嶙峋的洞口,感受着那阵阵透体的阴风,叶轩不知觉的打了个寒颤。
走在这邪恶洞窟的通道中,叶轩再也没有往日的紧张感,轻轻松松的,像是在旅游一般,视线也由原来的只能看到10米到现在20米内清晰可见,而精神力也可以感觉到20米内的动静。带来这一切的,也就只有那叶轩快速增长的实力与他那强大的自信。
犹如闲庭漫步般,叶轩悠哉游哉的走着,他的表情惬意,仿佛这里是他家的后花园一样,不过,邪恶洞窟真的是很大,算算,从刚才进来,应该有走了一两个小时了吧,什么怪都还没遇到。这让他继“硬皮老鼠之战”后,再次怀疑起了自己的人品。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人品不好也怨不得他人啊!无奈的叶轩只能抛下感叹,继续前行。一路向前,叶轩终于碰到了三只僵尸,这让叶轩感到很幸福啊!拥有别人所没有的优势却长时间没有碰到过怪物,这实在是让叶轩感到幸福啊!
叶轩不再多想,点上了疾风步就猫着腰冲了上去,残影再次闪现,长剑划破长空,却并没能够秒杀等级和属性都大涨的僵尸,只是将武器砍进了僵尸头部便不能再入分毫。眼看着就要被僵尸抓到的叶轩,腰部一扭,向前窜了两步绕过僵尸后就是一个回旋踢,将最前面的一只僵尸扫在地上,接下来,他乘着另外两只僵尸还未包围过来,冲上去对着僵尸就是一阵稀里哗啦的海劈。终于,可怜的僵尸在一声嘶吼声中不甘的倒下。
在击杀了打头阵的僵尸后,叶轩又接着向另外两只僵尸冲去,接着自己灵活的身手和僵尸之间的空挡,故技重施,几次来回后便把僵尸全都消灭掉了。
弯腰捡起爆出的金币,叶轩骂了句吝啬后,再次向前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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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真是没挑战啊,看来要加快速度了,最好快些去干掉尸体发火,然后去寻找更强大的怪物,以暴制暴,这才是人生啊”,叶轩咧嘴笑道,那牙齿在暗淡中闪烁这洁白的光华。
不知不觉又过去了几个小时,叶轩来到了一口魔力水井旁边,补充了下技能的消耗后,叶轩刚要继续前行时,却听到了“哇卡泥鳅”的叫声,但声音却显得很嘈杂,显然是因为怪物数量的庞大!
暗道运气真好的叶轩,施展开疾风步,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潜行而去。不得不说,实战是最具速度的提升,相比叶轩当初使用技能时的生涩,如今的叶轩早已将技能掌握的非常熟练了!白刃战的运用也越来越有自己的风格(隐身,偷袭,打不过就跑,真够无耻的)。
暂且不说这些,当叶轩到达声音的出发点时,眼前的一幕却让他差点惊呼出声!映目的景象让他头皮发麻,只见30只左右的沉沦魔在火把的照耀下更显狰狞!间或一两只沉沦魔法师却让叶轩实在是头大。如果想避而不战,任务就绝对过不去,留下来杀怪,却又杀不过。如若只有30只胆小的沉沦魔的话,叶轩还不放在眼里,但那两只可以施展无限复活技能的沉沦魔实在是难缠之极。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为了早日获得力量,拼吧!打不过的话,小爷就逃跑,磨死你们丫的!”避无可避的叶轩狠狠地说道。
在脑中大致的想了下计划,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沉沦魔法师,但如何在击杀沉沦魔巫师后逃出怪物的包围圈,这就是个问题,最后实在没有办法的叶轩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疾风步的冷却时间上,凭借隐身效果来周旋了。当叶轩准备冲锋时,却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原因吗,这厮竟然忘了自己那杀人越货必备技能双重镜像!打定主意后,叶轩的身影慢慢淡去,并向沉沦魔巫师潜去。
在距离沉沦魔巫师20米开外时,叶轩的疾风步持续时间却已经到了!而所有的怪物都在同一顺时间向叶轩看去。
“靠!都他妈什么眼神!”叶轩抱怨了一声后,不得不使用了镜像分身,只见一阵残影闪现,叶轩的身影一化三,三化六,最后趋于平静。
控制着两个实体分身前去阻挡袭来的小恶魔们,叶轩自己却冲向了远处的沉沦魔巫师!只见巫师们嘴里一阵“乌拉乌拉”的怪叫后,阵阵火光向着法杖凝聚而去。只见两团人头大的火球向叶轩呼啸而来,周围的空气都微微的发热,叶轩的身子敏捷的一挪,避开了火球的攻击。火球击打在地上后便爆裂开来,掀开了一片泥土并传来了阵阵轰鸣。躲开火球后,叶轩迎向了挡在巫师前的一只小恶魔,对着它就是一阵海劈,不到两秒便解决掉了它。之后,叶轩速度不减,继续冲向了巫师。但是,只见那个沉沦魔巫师一释放完火球,手中的木杖又是一挥,一道淡金色的星光闪过,然后一团淡金色的烟雾快速的从天而降,落入那个已被风狂杀死的沉沦魔尸体上,然后洒落在地面的鲜血也诡异的回流入那沉沦魔的身体内,那沉沦魔的身子竟然诡异的一翻,快速的爬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的叶轩,对这个技能实在是头疼,再也不管挡在面前的小恶魔。趁着那沉沦魔巫师准备再次释放火球的时间,快速的冲到沉沦魔巫师面前,一剑猛地劈下,正中沉沦魔巫师的脖子,接着,在叶轩那强大的力量和恐怖的攻击下,疾风刃发出一阵阵撕裂空气的声音,招呼向沉沦巫师。一团团鲜血,伴随着弥漫蓝色雾气的疾风,飚射而出。只见巫师的HP急速的下降,在不到10秒内便含恨而终,临走前却“大方”的留下了一件白色装备。叶轩看也不看那件装备,身子侧旋,躲过了背后袭来的火球。
“还剩下一个!”叶轩低吟了一声后,身子慢慢淡化,借着10%的加速状态,风驰电掣般冲向巫师!
而剩下的那个巫师却在为叶轩的突然消失而诧异,并停下了正在凝聚的火球术。却不知自己将要大难临头。忽然,一道凛冽的寒光划破天际,直指巫师,并带起阵阵凄厉的破空声!寒光现,巫师灭!一阵阵肌肉撕裂的声音传开,叶轩的手划出道道幻影,凭借着超出常人的攻击速度,带起了一片片刀光剑影!终于,在叶轩的超速打击下,沉沦魔巫师无力的倒下了。
看着倒下的怪物,叶轩的嘴角微微上翘。而不远处的一群群沉沦魔,却没有被他放在眼里,低笑了声后,叶轩向着怪物们冲去!
当斩杀掉最后一只沉沦魔时,一道金光笼罩在叶轩周身。终于,叶轩升到3级了…………
升到三级后,叶轩再次得到了五点属性点和一点技能点,按照4敏1精的方法将属性点分配好后,他将剩下的一点技能点用到了致命一击上!虽然在初期这个今年并不适用,但是没办法,谁叫叶轩这厮看不上野蛮人的低级技能呢?
将一切打理完毕后,叶轩面对着眼前的3件垃圾的白色装备欲哭无泪,再一次深深的怀疑自己的人品。短暂的抱怨后,叶轩不得不将这几个不同的装备戴上,部位分别是腰带,衣服和帽子。装备完后,叶轩再次向洞窟深处走去。
3个小时后……
“真TMD的累啊!”一路下来,叶轩斩杀了N只怪物,无疑的,全都被他干掉化成了经验。也让叶轩冲到了5级!!这种恐怖的速度,不说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而叶轩这厮却丝毫没感觉到,还在以为是理所当然。属性点依然按照原来的分配方法,只是技能点数却被他留了下来,准备12级时再使用。
忽然,叶轩听到了前方不远处传来了阵阵嘈杂声,声音中夹杂着怪物的嘶吼以及人类的娇斥!这一发现让叶轩感到很兴奋,因为自从走出罗格营地后,叶轩再也没遇到过一个职业者,这让他感到深深的孤独!毕竟,他也是人,是有感情的人,而不是一台杀戮机器!他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只有这样,才能慰藉他那颗寂寥的心。但是,他不后悔独自上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快速的提高实力!才能够活下去,才能够在将来收获亲情,友情和爱情!
但是,既然碰到了同类,避而不见却不是他的性格。在这个黑暗的时代下,人类在苟延残喘,只要没有深仇大恨,转职者们都可以做到一笑泯恩仇,毕竟,任何一个转职者都是宝贵的!当然,无论在什么时候,人类中都存在着蛀虫,这是不可避免的。
暂且不说这些,拿定主意的叶轩准备前去看看,能帮上忙的话,他也不会推脱。就这样,叶轩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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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雅看着距离她越来越近的巨大野兽们,感到特别的郁闷,身为天才法师的她,拥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魔法天赋,同样的,精神力强大的她,拥有着“强大”的魔法控制力,升级速度也同样的超出常人。但是,天才总是奇怪的,美丽的她,却有着让人痛恨无比的性格——迷糊。一个个“血淋淋”的例子,让人们不敢和她一起组队出行!和她出行的过的人,实在是对她无语至极。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举个例子吧,它们来自受害者们的自述:
我叫里维斯,是一名德鲁伊,在暗黑历XX年XX月XX日,我们骑士小队和荣幸的和一位美丽的法师***来到了血腥荒地,因为美女的关系,队伍的气氛很活跃。但是,当杰克他们自信满满的冲向怪物时,“灾难”才刚刚开始。“哦,我的天啊,我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位强大的法师MM了!他在杰克冲上去的时候,展现了她那快速的释放速度!我敢说,那是我见到过的最快的释放速度!在法师MM的强大魔法控制力下,终于倒下了!厄,是杰克倒下了!哦,我的天啊,杰克那可怜的屁股,竟然被烧焦了,散发出阵阵肉香。说真的,那味道闻起来还真不错。这让我想起来一句话:菊花残,满腚伤,他的面容已泛黑O(∩_∩)O。第2次遇到怪物时,队长的头发被烧光了。第3次,副队的屁股被冻住了。第4次……终于,在第十次时,我可爱的快要变异的“灰太狼”在干掉怪物后剩下了一丝血皮时,“咻”的一声划空声,一个呼啸的火球孕育着强大的能量波动,将我可爱的“灰太狼”干掉后,也将我的心打碎了……我发誓,我再也不和法师组队了,55555555555555.
例二,例三……这样的例子不计其数,而她,也被罗格营地中的人们喻为历史以来最不受欢迎人物,人送外号“迷糊女神”……而我们美丽的索菲亚“女神”面对着他人巨大的排斥,丝毫不放在心上(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有够迷糊的吧),但苦于无人组队,于是她不得不开始单人修行。
而就在昨天,当索菲雅达到10级时,自信心小小膨胀的她像往常一样,迷糊着到处乱跑找怪物杀,终于,当她发现不对时,却已经来到了邪恶洞窟深处,被困在这里怎么也出不去了。
而索菲雅为什么要郁闷呢?原因就在于长时间的战斗使她的魔力药水消耗殆尽,现在正面临着拿手中的法杖去敲打巨大野兽的局面,真是名副其实的美女与野兽的完美演绎啊!面对着快速跑来的一群巨大野兽,我们的“女神”发出了缓慢恢复MP后的最后一个冰箭,提着法杖对着巨大野兽冲去…………………………
当冰箭击中最前方的巨大野兽后,给它带来了2秒的减速!而法师MM的棍子,也对准了它砸了下去。就在武器即将击中这只巨大野兽时,法师MM的身侧传来了一阵劲风!她侧目一看,映目的骇然是一只巨大野兽的拳头,夹杂着强大的力量呼啸而下!而拳头的目标正是索菲雅的头部!如果这一拳砸实了,那绝对是脑浆迸裂,香消玉殒的下场!
就在索菲雅绝望之时,一道残影伴随着寒光猝然闪现!血花飞溅!断臂飞舞!一声声肌肉撕裂的声音传来,只见一人手持似剑非剑,似刀非刀的怪异武器,以极快的速度挥动剑舞。一道道凛冽的寒光激射而来,将索菲雅的眼睛闪动的隐隐作痛!在这人强大的实力下,一道道被撕裂开来的肌肉从巨大野兽身上脱落。终于,在10秒过后,巨大野兽发出了一声嘶吼后,无力的倒了下来!
“巨大野兽!?也不过如此么!”只见神秘人发出一声轻笑后,俯下身子,向远处的怪物们冲去!在神秘人灵活的身法和快速的攻击下,没一会儿,便将怪物全灭。而此时,不远处的索菲雅却瞪着她那漂亮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发呆……
“好强啊!这个人真的好强!这可是6只巨大野兽啊!这个人究竟多少级了?什么职业啊?装备好不好啊?…………”厄,女人的好奇心啊!我们的迷糊女神还真是好奇心浓烈啊,典型的粗线条啊。(这叫有性格O(∩_∩)O哈哈~)
站在不远处的神秘人,在捡起地上的装备后,缓缓地向还在发着呆的索菲雅走去。当靠近法师MM时,神秘人惊呆了!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只见她有着一双大大的,清晰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地睫毛微微的颤动,白皙无暇的皮肤透出淡淡粉红,薄薄的嘴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一头金***的,长长的柔发慵懒的散在肩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充满活力而又略感雍容的魅力!
神秘人只感到一道闪电划过,击中了自己的心脏,整个人就那么呆住了!而索菲雅看到了神秘人的面貌后,第一个反应就是:他长得真好看啊!两个人就这样,你盯着我,我盯着你,站在原地干瞪眼。过了有一会儿,两个人才想起来这样瞪着别人看是不对的,于是几乎同一时间的反应了过来,并且都涨红了脸。看着眼前涨红了脸的法师MM,神秘人再次呆住了!
终于,还是我们的法师MM主动的问话打破了沉默。
“这位大叔,您好,我是10级法师索菲雅,多谢您的救命之恩!您真的好厉害啊,嘻嘻。”索菲雅腼腆的笑着说道。
“什么!大叔?!”索菲亚的话把神秘人拉回到现实中,只见一道道黑线在神秘人的眉角蔓延!“我有那么老么!”神秘人郁闷的喊道。
“嘻嘻,不好意思啊,我用错词了,对不起哦。”索菲雅吐着小舌俏皮的说道。(还真是迷糊)
“真是被你这丫头打败了……”神秘人郁闷的说道。
“虽然被她这么称呼很郁闷,但为什么我竟然没有一点生气呢?而且还有一种甜蜜的感觉呢?呸呸!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BT啊!”神秘人郁闷的想到。
“这位哥哥,你叫什么啊?”索菲雅问道。
“这丫头终于改称呼了!”神秘人在心中发出一声感慨后回答道:“我叫叶轩,6级野蛮人。很高兴认识你。”
没错,这个人就是我们强大的猪脚:叶轩。
话说叶轩听到人类的声音后,便迈开步子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当转过一个角落后,叶轩便看见了一群巨大野兽包围着一位法师MM。面对着这样的情况,当然不能不管不问,更何况那还是位法师MM。于是,叶轩身子抖动了一下,消失在空气中后,向怪物们冲去。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大家也都知道了,在叶轩的强大实力下,简简单单的便将怪物们干掉了,并顺利的升到了6级。还是老方法将属性点加好后,留下了技能点。
“啊!你说什么!你是野蛮人!?“听到了叶轩的回答,索菲亚惊呼出声。显然是不敢相信眼前这位“瘦瘦”的,温文尔雅的男人是位野蛮人!这和她印象中,野蛮人们五大三粗的模样实在是背道而驰。
“是的,我确实是位野蛮人。”叶轩说着还做了个展示肌肉的动作,将索菲雅引得“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刚才说,你才6级?”索菲亚再次问道。
“是的,没错,我的确是6级。”
而且是才升的,叶轩腹诽道。
索菲雅暗自咂了咂舌,道:“你真厉害啊,大叔……谔,我又用错词了。”
叶轩终于口喷鲜血倒下…………
就这样,将来改变了整个暗黑世界的两人第一次的见面,终于在叶轩完败吐血下,华丽丽的落下了帷幕……………………………………………………
“丫头,你怎么会在这里被怪物困住了?为什么要近身战啊?”叶轩走在前面向身后的索菲雅问道。
“喂,大叔!不要叫人家丫头啊!你要叫我小雅!人家可不是小丫头。”索菲雅鼓着可爱的香腮,不满的说道。
“我就是要叫你丫头!谁让你叫我大叔!?我有那么老吗?我偏要这样叫你!丫头,丫头丫头……”叶轩同样不满的反驳道。
“啊,哥哥……小雅知道错了啦,不要叫我丫头好不好?”小雅说着话的同时,一对大大的眼睛闪动着光芒,真是楚楚可怜啊!
看着索菲雅的可爱表情,叶轩被彻底的萌到了,最后,叶轩不得不再次认输,答应了不再叫她小丫头。
“好了,我都已经答应你不再叫你小丫头了,现在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叶轩再次问道。
“知道了啦,啰嗦的哥哥!”小雅说道,“人家迷路了,药水也用完了,最后不得不近身战,还差点死掉了,多亏了哥哥你哦,谢谢你啦!”
“额,知道是我救了你还那么损我,真是对你无语啊。”叶轩一脸郁闷的表情惹得小雅“咯咯”的笑了起来。
“对了,小雅。快到最深处了,我接了任务要清空怪物后去击杀尸体发火,你怎么办?”叶轩想起了自己要做的任务很危险,忙向小雅询问道。
“那我和叶轩哥哥你一起去吧,我还没杀过那么厉害的BOSS呢。”小雅眨着她那大大的眼睛说道。
“可是,你和我一起会非常危险啊!”叶轩不无担心得道。
“没关系哦,我相信叶轩哥哥的实力,你那么厉害,一定可以保护好我的。”
面对着小雅的不留余地的信任,叶轩说不感动那是骗人的,更何况相信他的还是位美女,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谁都会感动啊。
“你放心吧,本少爷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安全的!”叶轩自信得说道。
两人就这样边说别笑的向洞窟深处走去,没过多久,叶轩便遇到了一群怪物,这群怪物总共有20只,分别是12只沉沦魔,2只沉沦魔巫师和6只僵尸。
叶轩握紧疾风,身形快速的移动着,灵敏的避过沉沦魔巫师发出的火球,将一只奔来的傻蛋沉沦魔劈倒在地,然后身子又快速的窜到另一只想要逃跑的沉沦魔旁边,道道银光闪过!阵阵破空声传来的同时,也将那沉沦魔劈死,这样的策略正好命中了沉沦魔巫师的弱点,让它腾出精力来复活死亡的沉沦魔,而不会发出火球攻击,这就是叶轩多次战斗后的经验!
高人一等的敏捷不仅让叶轩的反应更加的灵敏,也使得他的速度提升了许多,即使是现在爆发出速度来也没有让他的呼吸哪怕有一丝的紊乱,仍是悠长,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他还有所保留。
6只僵尸显然也是意识到了叶轩的出现,口中低吼着朝着风狂“冲”来,只是用这个“冲”字实在是抬举了它们,但不用这个冲字却无法表达它们要将叶轩撕裂的急切。
无视那几只僵尸的鬼叫,离它们冲到眼前还要好几秒钟,而这几秒钟,足够叶轩做许多事了。
比如,叶轩马上冲到还在施法复活沉沦魔的沉沦魔巫师面前,那沉沦魔巫师正施法施得顺手,陡然眼前突然一黑,好像有什么东西挡住了,它抬头一看,只见一抹剑光闪过,然后脖子一疼,就觉得眼前一片黑暗,什么也不知道了。
没有理会那倒在血泊中的沉沦魔巫师和它爆出的金币之类的东西,叶轩身子一闪,又窜到一个沉沦魔面前,那沉沦魔正转身要逃跑,“唰”的一声,伴随着一道剑光划破天际,只见那沉沦魔一声惨叫,刚抬起的脚让它一下子扑倒在地,鲜血在地面上弥漫开来。
故技重施,叶轩将剩下的沉沦魔都干掉,那6只僵尸才接近。
轻轻一笑,叶轩快步的窜到一只僵尸面前,手起剑落,在那倒霉的僵尸还未反应过来前,它的脑袋已经被叶轩给砍下了,因为经常重复这个动作,叶轩做的可谓是行云流水,也因为习惯了这个动作,看到僵尸那恶心的脑袋滚落,也不再觉得难受了。
有了第一只僵尸的榜样,剩下的僵尸也差不多,直到最后一只时,叶轩停了下来,静静的站在原地,安然的看着那只僵尸接近,然后那只僵尸将僵硬的身子往前一扑,那双僵硬的手也由上往下抓下,想要抓住叶轩。
它的想法是好的,但是如果那么容易就成功的话叶轩早就死掉了!只见叶轩身子微微一侧躲开了攻击。那僵尸基本没智慧,攻击不到,又要再次攻击,而叶轩没给他这个机会,反手一剑直接将那僵尸的脑袋砍下,然后飞起一脚,将那僵尸的身子踢出老远。
短短的5分钟内,叶轩便将怪物们消灭干净。只留下一地的钱和装备,和远远站着的根本就没来得及攻击的“女神”小雅。
此时的小雅完全惊呆了!如果单挑6只巨大野兽可以称为强,那么单挑20只怪物只能用变态来形容了!更何况叶轩还没有她的等级高……厄,当然,小雅还不知道叶轩这厮的属性远超常人,别人是无法用等级来衡量它的。没办法,主角模板就是强啊!
“喂,小雅?你怎么站在那里不动啊?”看着远处站在原地不动的小雅,叶轩疑惑的问道。
“哇!叶轩哥哥你好厉害啊,我好崇拜你!以后我就和你一起升级啦!不准赶我走哦!”小雅开心的说道。
“没问题!我也只是一般一般,世界第三啦。”叶轩大言不惭的说道。
说这话的同时,叶轩随手捡起来一件装备,看了看属性,才发现竟然是件黄金装备!
黄金荣耀
单手伤害:15——20
耐久:20——25
剑等级:快速攻击速度
+10最大伤害值
+15%攻击准确度
10%几率撕裂伤口
需要力量:20
看着眼前的装备,叶轩被这强大的属性吓到了!因为它比自己的疾风还要强!当然,只是比现在的疾风强,因为疾风还可以升级,只是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升级。
将装备带上后,叶轩打开了技能树,学习了双手挥击!看着左手和右手上的剑,叶轩的火力达到了最高点!试想一下,在叶轩过百的敏捷下,这两件武器会发挥多么可怕的威力!
“啧啧,不错,少爷我如今也是二刀流了,嘿嘿,尸体发火宝贝儿快出来!让本少爷爆了你压的菊花!”信心膨胀的叶轩鬼嚎道。
叶轩的鬼嚎,着实吓了小雅一跳。
“我的妈呀!叶轩哥哥笑得好恐怖啊!”小雅拍了怕自己的胸口,后怕的想到。
“吼”“吼”……
几声大吼远远的传来,打断了叶轩的YY。叶轩一听到声音,精神大振,喊了声“小雅跟上!”后,便快速的奔跑起来,这邪恶洞窟中的道路也算蛮平坦的,不用担心会摔倒的问题,要是真的摔倒了,那可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看见叶轩跑开后,小雅连忙跟了上去。
快速的接近声源,很快的,叶轩就看到一群正在移动的僵尸,数量绝对超过10只,从那移动着的僵尸群中看去,一只独特的,有别于其它僵尸的如同被深蓝色的水浸泡过的更加高大的僵尸赫然就在其中!
看见这头僵尸后,叶轩嘎嘎的笑了几声,尸体发火的出现让他很是高兴,更何况他还带来了一帮小喽啰。正好可以测试一下叶轩有关二刀流的幻想!毕竟嘛,实践出真知。
“诸君!为了我的真理,壮烈的牺牲吧!啊哈哈哈……”叶轩这厮无耻的说道。
话音刚落,只见叶轩缓缓抬起剑,抖了个剑花,看那架势,跟电视连续剧里拍的好像。怵然,叶轩动了!只见他躬下身子,双脚以极快的速度蹬踏,带出一阵阵幻影和灰尘!当靠近僵尸时,他举剑挥出,银光一闪,一道森寒的剑光随着疾风之刃直向僵尸们扑来!面对着森然的剑光,僵尸们“面不改色”,仍然向叶轩扑来。
寒光收敛,一个头颅冲天而起,正是最前面那只僵尸的!接着,又是一道金***的剑光闪过,同样带起了一个“大好”(破破烂烂的)头颅。就这样,一道接一道的剑光闪现,周围的小喽啰们在叶轩快速的双手挥击下,一个个的在减少!
终于,当叶轩将所有的喽啰全解决后,只余下了还在远处缓慢移动着的BOSS——尸体发火!当叶轩靠近它时,才发现他是变异的怪物,名字叫:尸体发火(幽暗一击,寒冰的)。这让叶轩感到纳闷,因为他忘记了这怪物的技能什么的,这让他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时间不等人,在叶轩怎么也思索不起来后,也就不再回忆了。
提起双剑,叶轩向尸体发火冲了过去!当叶轩准备举剑直劈怪物时,尸体发火的身子涌起淡***,僵硬的双手诡异的一缩一推,那淡***的光华在它缩手的瞬间全速涌去,然后随着它快速击出的双手,如同幽灵一般击打在叶轩的胸膛上,让叶轩感到了剧烈的疼痛!
之后,尸体发火突然加速,双手呈抓状,向叶轩抓了过去!尸体发火的突然加速,让叶轩始料不及,那么快的启动速度,也让叶轩无法避开!只能勉强的举起疾风挡住了尸体发火的右爪,迸溅出一簇簇的火花同时,叶轩的左臂却避无可避,被尸体发火直接命中!
叶轩只感觉身体的温度急速下降,浑身上下仿佛被冰冻住了一样,连思维也变得缓慢起来!叶轩急忙后撤,但是他的速度却很慢很慢,而尸体发火的第二次攻击来临了!面对着尸体发火的攻击,叶轩想要举起双剑格挡,却慢了一线,只能眼看着爪子落在身上。就在这时,一道火光呼啸而至,击中了尸体发火的手臂,打断了它的攻击!
而发出火球的,正是迟迟赶到的索菲雅!话说当小雅看到叶轩整个身子都变成蓝色的后,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发出了火球术。但是,发出来后小雅后悔了!践于以往的经验,只要有人类在旁边就一定会射偏的定律,这让小雅对浑身还是蓝色的叶轩担忧无比!万幸的是,幸运女神显灵,小雅的法术第一次在有人的情况下击中了怪物(无语了^_^)。而正在战斗的叶轩,殊不知自己已经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
画面转回战场,当叶轩看到尸体发火的攻击被火球术打断后,感到庆幸的同时继续后退。2秒钟过去了,在那仿佛冻结灵魂的寒冷离体而去后,叶轩再次举起双剑向扑来的尸体发火双臂斩去!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叶轩轻轻一喝,他把疾风忽的撤开,悄无声息的从右方斜刺过去。
在击中僵尸后,叶轩轻跳而起,在半空做一个回转,黄金荣耀向下一点,隔开了尸体发火的一爪,正是一招“燕回闪”。
落地后,叶轩挥起双剑,舞动间如飞虹般!瞬息似从上下左右等各方刺出,逼人的剑光,摧得人双生痛!
只听“叮叮当当”一阵金铁交鸣,一人一怪就这样你来我往的互攻起来,最后,还是叶轩优势更大。在一个交叉十字格挡住了尸体发火的双臂后,抬起脚就是一蹬,踢开了怪物后,叶轩身子消失无影!突然,两把剑出现在尸体发火的头颅两侧!叶轩用两把剑交叉在尸体发火的头上,用力的一绞,只见大好头颅冲天而起!带起阵阵冰屑……
当尸体发火倒下时,叶轩终于放下了紧绷的神经。
忽然!异变突起!
只见尸体发火的尸体在落到地面时,猛的爆裂开来!一道道蓝色冰环迸射开来,正好击中了还站在那里的叶轩!可怜的叶轩,再次体验了一次灵魂快要冻结的感觉。
“真是痛啊!这怪物还真是难缠!”状态恢复后的叶轩不得不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不过,叶轩看着掉落在地上的几件装备,那黄金色的光华,却觉得即使再难打一些也是值的。
干掉尸体发火和它那十个小弟,总共给了叶轩300点经验值,那些精英的僵尸每只给10点,而那尸体发火则很慷慨的给了200点经验。
但是,尸体发火最慷慨的不是给了200点的经验值,而是装备。
除了装备,还有一个尸体发火的魔法骨骼,这个东西是要交给阿卡拉的。其它的东西都没暴,甚至连药水,一个金币也没爆,而装备也是三件,但是,这三件装备的价值却是极高,如果让人知道了叶轩从尸体发火这爆出了这三件装备,只怕要被人嫉妒死,甚至路上还有会被劫杀的危险啊,因为,这三件装备都闪烁这金***的光华,那光华虽然是淡淡的,却让叶轩觉得相当的刺眼。
三件装备,一件法杖,一件皮甲,一件饰带。
“皮甲和饰带自己肯定用的上,至于那法杖,看在刚才那丫头救了我一命,就送给她吧!”叶轩想到。
不过,叶轩身上并没有携带鉴定卷轴,出来之前他并没有多少钱,自然是不会买卷轴带在身上了,而且,那时候觉得以后有了凯恩这个免费的人形鉴定,还要鉴定卷轴干吗,不过,叶轩现在有些改变了这个观点。
起码带几个鉴定卷轴在身上的话,可以应急之需,就比如,现在,尸体发火这个等级的BOSS暴出来的装备一般对等级的要求是不会多高的,以风狂现在6级的程度,很有可能可以装备得上,这样的话,说不定那件皮甲就可以装备上,到防御等属性也会再度提升。
不过还好的是,现在身处在邪恶洞窟这个地方,以叶轩的实力完全可以应付得来,若是在更加危险的地方,一件好装备足以成为救命的宝贝,看来,以后还是要带几个鉴定卷轴在身上,以应急用,而那些感觉上不是自己能使用的装备就交给以后的凯恩去鉴定。
反省了自己的叶轩将那三件未鉴定的亮金色装备放入物品栏中,想要休息一会。虽然连续的战斗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但是也让他感到一丝的疲惫。
但是想到索菲亚还在旁边站着后,叶轩便向着她走去……
当叶轩来到了索菲雅身边后,便开口说道:“刚才多谢你了小雅,要不是你,我现在也不好过呢!”
听到叶轩的话后,小雅从发呆中回过神来,她还沉浸在法术没有击中人类的快乐中……
“额,不用谢啊!叶轩哥哥刚才可是救了我呢!怎么能说是谢呢!叶轩哥哥是我的救命恩人,不用和我那么客气的。”小雅连忙回答道。
“恩,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谢谢你!以后你就和哥哥我混啦!保证你爆极品爆的手抽筋!”叶轩这厮又开始得意忘形了。
听到叶轩的话后,只见小雅的眼睛变成了星星状,一闪一闪的,萌死人啦!
“这可是你说的哦,我相信叶轩哥哥的实力,叶轩哥哥是最厉害的!以后可不准赶人家走哦!”小雅对叶轩的话深信不疑。
见到小雅对自己的盲目崇拜,叶轩说不自豪那是骗人的。而带来这一切的,就只有实力!当然,这不是说小雅是那种攀附强大实力的坏女人,而是为了说明:只有强大的实力才能守护自己重要的东西或带来美好的东西!一切的一切,都要靠实力!
试想一下,在这个黑暗的时代里,没有强大的实力将意味着什么?意味的将是无尽的屈辱——无法保护对自己而言重要的东西带来的耻辱!在怪物面前无力抵抗的耻辱!在他人面前苟延残喘般的耻辱!
总而言之,没有强大的实力之前,一切都是白搭!
想到这里的叶轩,心头一阵轻松红,有了明确的目标那么一切都很简单不是吗?现在的叶轩就像是玄幻小说中主角们境界的提升,当然,战斗力并没有提升。
见任务已经完成的叶轩,准备打道回府了,走之前,还向小雅询问了一下。
“小雅,我的任务完成了,准备回去了,你有什么打算?”
“喂!叶轩哥哥,你怎么能骗人啊!”小雅鼓着腮帮,气鼓鼓的说道。
“怎么了,我怎么骗你了?”叶轩不明所以的问道。
“你不是说叫人家跟着你升级吗,怎么可以刚说好就忘记!”面对着叶轩的回问,小雅感到很不爽。
“额,不好意思,我忘了拉!”见小雅的脸色不好,叶轩连忙道:“我现在想起来了!我说的话就一定会实现的!”
听到叶轩承诺的小雅心情好转起来。看着小雅从多云转晴的脸色,叶轩松了一口气。其实,连叶轩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小雅的看法那么在乎。毕竟嘛,叶轩至今都没谈过恋爱,还是个纯情小男生。虽然这个小男生有点猥琐……
意见一致的两人,向着黑暗洞窟的洞口走去……………………
两天后。
钻出帐篷的叶轩弄好早餐,叫醒了小雅(思想不要那么龌龊,一人一顶帐篷!)吃完后收拾好,两人又继续赶路了。
“叶轩哥哥!我们怎么还没到啊!”走了没一会儿,小雅便不满的说道。
“额,我也不知道啊!地图不知道被我扔到哪里了,只记得大致的方向。”叶轩无奈的说道。
就这样,一大一小两个路痴,就这样耽误了两天的时间,终于,在第三天的清晨,两人终于回到了罗格营地。看着眼前熟悉的景象,叶轩终于感到一股归属感!时至今日,叶轩终于开始融入到了这个世界,而不再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面对这个世界!
看着身边可爱的小雅,和大街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叶轩之感觉一种叫做责任的感觉充斥心头!
“为了爱我的人!也为了我爱的人!同样,也为了同为人类的他们!有着强大优势的我不能浑浑噩噩!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此时的叶轩,终于完成了他的第一次蜕变!
就在叶轩豪情万丈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来:“呦喝,这位美女你好啊!怎么见你这样面熟啊!有兴趣陪本少爷喝杯酒吗?”
叶轩听到这话,微微皱了下眉,循着声音望去,只见一个双眼放光,口水直流,看起来油头粉面的家伙嚣张的站在不远处,身旁还站着几位职业者,看他们毕恭毕敬的样子,应该是追随者一类的。下意识的,叶轩便将他归结为纨绔之徒。
小雅听到这人的话后,身子下意识的抖了抖,躲在了叶轩身后,抓着他的衣角,显然是害怕之极。
而那位色狼兄,看见了站在小雅身前的叶轩,显得很不高兴,当即就喝到:“那个垃圾,就是说你呢,你他妈乱看什么。就凭你这个穷鬼也配拥有这位美丽的***?你怎么不去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
听到这厮的恶毒话语,叶轩当即就怒了!心说,我没招你惹你,你怎么就骂上我了!
但见这SB孩子有些来头,不得不压下心头的郁闷,问道:“敢问在下与阁下有什么恩怨没?为什么要用这样恶毒的语言辱骂我?!”
“去你妈的,骂就是你这SB。”色狼兄唧唧歪歪道。
是可忍孰不可忍!叶轩彻底的怒了!先不说这厮骚扰小雅就已经让自己不高兴,如今还辱骂自己的亲人!实在是可恶至极,当即,叶轩也不管什么来头大小。只听“啪”的一声,叶轩冲上去就是一巴掌,把这SB孩子打懵了。可能在他脑里,还没人敢这样无礼!
“上啊,你们他妈的傻站这里干什么!上去给我杀了他!妈的,既然敢打我们赫连家族的人,就要付出血的代价!”SB孩子向他的随从说道。
只见双方摆开了战斗姿势,战斗一触即发!小雅见叶轩为自己犯险,愧疚不已的同时,也感到一丝的甜蜜。
“都给我住手!”就在叶轩举起双剑准备应战时,一道威严的声音传来,循声望去,正好看见慢慢走来的阿卡拉!
“阿卡拉大人你好!”面对着罗格营地的第一长者,就连嚣张无比的赫连SB都熄了火。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难道你们不知道职业者之间不准私斗吗?”阿卡拉气愤的说道。
见大家都没有说话,阿卡拉说道:“这件事无论是谁对谁错,给老婆子一个面子,谁都不准追究!都听到了没!”
“是,阿卡拉大人!”众人齐声应到。
“叶轩,你和我来,我有话对你说!”阿卡拉说完后,转身向自己的帐篷处走去。
和小雅打了个招呼后,小雅与叶轩便跟着阿卡拉走开了。
却不知,一道怨毒的目光在两人身上闪现……
短暂的冲突过后,叶轩和小雅一路跟着阿卡拉来到了她的住处。向小雅打了个歉意的眼色后,叶轩便尾随着阿卡拉进了帐篷,而小雅则站在了帐篷外面。
“小伙子,你真的让我很惊讶!”进了帐篷后,阿卡拉突然来了这样一句话。
叶轩很是疑惑,不知道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仿佛看出了叶轩的疑惑,阿卡拉接着说道:“距离你上次离开罗格营地时,至今还不到一周吧?”
听见阿卡拉的问话,叶轩恭敬的道:“没错,尊敬的阿卡拉大人。”
“呵呵,小伙子,不必和我客气,直接叫老婆子的名字就行了,不用那么多礼。”阿卡拉微笑着道。
叶轩听到这话后,也不言语,只是微微一笑。
见叶轩没有回话,阿卡拉继续道:“上次离开罗格时,你应该还只有2级的实力吧?如今,你应该已经6级了吧?啧啧,这样的速度不说后无来者,但是可以说得上前无古人了!”
对于阿卡拉一眼就能看穿自己的实力,叶轩一点都不意外。
阿卡拉是谁?罗格营地的第一长者,同样也是第一强者!罗格营地真正的掌权者!几乎所有的转职者都经过她的指点,人们对她的尊敬是谁都无法比拟的!可以说,阿卡拉间接控制着几万数量的转职者!这是何等可怕的力量!
因为,无论是鲁.高因还是库拉斯特,亦或是哈洛加斯,因为和强大的恶魔们战斗,所以伤亡率都是非常惊人的,而需要补充新血的来源是哪里?就是罗格营地!所以说,在生活状况相对宽松的罗格营地里的转职者们,将在以后面临的到来的一个个挑战!而间接控制他们的阿卡拉所拥有的强大势力也就不言而喻!当然,阿卡拉的实力远不止此而已,叶轩当然无法得知,在这里也就不再多说了。
念及此处的叶轩,继续等待着阿卡拉的下文。
“以十级以下的实力,就能打败尸体发火,不管你是组队还是单挑,都足以证明自己的实战经验!”阿卡拉微微笑着说道。
叶轩不置可否。但是,接下来阿卡拉的脸色忽然一凝,说道:“你知道自己惹了什么样的麻烦吗?”
“是刚才那个叫赫连的人吧?”叶轩不置可否的说道。
“没错。你可知道他的来历吗?”阿卡拉问道。
摇了摇头,叶轩表示自己不知道。
“赫连世家,罗格的5大家族之一。这是一个充满着傲慢和偏见的家族,只要得罪他们的人,都会被他们歇斯底里的报复。不只在罗格有他们的势力,就连鲁.高因和库拉斯特也同样有他们家族势力!”阿卡拉缓缓的道来。
听到这样的话,叶轩初期是有些错愕,但随即就不再放在心里。在这厮看来,自己一个孤家寡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禀着打不过就跑的心思,凭借疾风步难道还有人能追上自己吗?
见叶轩不畏强权,面对强敌不动声色的样子,阿卡拉对他的评价又上升了不少,认为他是位英雄人物。如果阿卡拉如今知道叶轩心中所想,一定郁闷的想吐血……
“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阿卡拉话音一转,说道:“只要还在罗格营地内,我就一定不会让他去找你的麻烦!”
“那就多谢阿卡拉大人了。”虽然说叶轩不怕麻烦,但是,如果谁都希望麻烦可也少些,不是吗?
“恩,离开罗格营地后你便要小心了!依照往常的经历,尼高尔.赫连一定会在你到达鲁高因后报复的!”阿卡拉慎重的说道。
“那个渣叫尼高尔?还真他妈茶度!”叶轩恶狠狠地想到。
“该说的我都已经告诉你了,把你得来的魔法骨骼拿来吧!”阿卡拉对着叶轩说到。
听到这话的叶轩急忙取出了那根深蓝色的魔法骨骼递给了阿卡拉。
“伸出你的手,抓住它。”接到骨骼的阿卡拉在念了几句饶舌的咒语后再次说道。
当叶轩的手再次触摸到那根骨头时,一切的感觉都不同了!他只感到一阵阵可以觉察到的能量在翻腾,顺着手臂的向自己的全身蔓延,不时的发出一声舒服的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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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龙
天门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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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读前必看)
在每个城市的角落,都生活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充满了热血,充满了传奇,希望小剑的黑道系列能唤醒[和谐]社会中,仅存的一点良知让武汉公交车事件、辱师事件、烧狗、虐猫这些丧失人性的作为彻底从中国消失。
也许,在不久以后,在遇到抢劫、强奸、打架的时候你们会勇敢的站出来高吼一声:住手,老子是玩黑的,再不住手弄死你!
是真是假?
是龙是虫?
是善是恶?
是美是丑?
看官们,请自行分辨……
黑道学生III天门龙凤,我以老百姓的身份,向你们讲述黑社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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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样写小说(纯骗字数,勿点!)
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
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
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稀倍恰耙槐矶∧帷保徊皇恰耙恢还贰倍恰耙恢怀ぞ砻贰保徊皇恰耙皇ā倍恰耙皇倒濉保徊皇恰耙桓龌┱摺倍恰耙晃缓诺哪昵嵘倥保徊皇恰耙欢ッ弊印倍恰耙恢桓叨セ亟敲薄保徊皇恰耙恢幻ā倍恰耙恢话⒈任髂嵫敲ā保徊皇恰耙恢埂倍恰耙恢?。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国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拉威尔&am #8226;;斯潘塞。
“怎么才能让事情看起来真实可信呢?”当一位作家被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赞扬。如果有人进一步对他说:“我好像身临其境,能够听到、嗅到、感觉到这些地方,就像走进了小说的书页中”,那他给读者的东西就的确非同寻常了。当我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时,我的回答是:“借助于五种感觉”。一些作者总意识不到应利用读者的五种感觉来获取真实感。利用读者的视觉感受是常见的,但是利用读者的嗅觉、听觉(除了在对话中)、触觉或是味觉又有几次呢?我从1976年开始写作,至今仍在我办公室的墙上保留着五个词:看、听、感、尝、嗅。每当我写作的时候,都会参照这张表,有意识地写些带有气味的东西。实际上,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在创造真实感的时候,反而有奇迹般的效果。
是否有一辆行驶的汽车正在马路上发出卡嚓卡嚓声响呢?是不是传来孩子们在隔壁人家院子里玩耍的声音?当炉子上的水烧开的时候,是不是在叮当作响呢?水有多么热呢?你告诉读者温度了吗?小说中女主角是否在泡菜罐的旁边放了一杯冰茶或是冰咖啡呢?争吵以男人气冲冲地出去而告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女主角是否拿起杯子,痛饮冰咖啡,发觉咖啡很苦,然后做了个鬼脸呢?正如你所看到的,在类似上述的情节中要同时唤起人的五种感觉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情节必须进行精心的安排。绝大多数情节是不能用全这五种感觉的(尤其味觉最难写进去),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唤起读者的四种感觉,在大多数情节中,起码可以唤起读者的三种感觉。当你对小说对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就大声读出你的对白,假装你是一名演员,并以电影屏幕和舞台上需要的那种抑扬顿挫的腔调说出你的台词。如果它听起来很生硬,不自然,就需要修改。不要忘记,人们用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思想总是未经加工润饰的,所以要让人物说的话短一些。生活中人们总是一个一个地提问题,你小说中的人物也应这样做,特别是当他们要彼此认识了解的时候。人们在谈话中经常叹息、抿着嘴笑、抓头、鼓起双颊以及端详他们的指甲,你也要让小说中的人物有这些动作,并让人们在干工作的时候,继续他们的谈话。
使用收尾语来创造意象。请看下面两个例子:“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大声嚷道。她“砰”地一声把水壶放下。“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猛地扔下水壶。第二句更增加了紧张程度,让故事情节更快的向前推进,减掉了多余的词语,暗示而不是告诉读者劳拉正在大声叫嚷。这就是我所提及的原则的最佳时刻,我正是通过这些原则来衡量我所有的作品的。紧张的时刻所用的词要少而精。我是从我的英语老师那儿学到这一点的。在我写第二本书时,有几个情节我总无法写下去,但是我找不出原因,我就把手稿给这位老师,请她提出批评和建议。当她告诉我这个规则之后,我就把它应用到我的小说中,结果,一切都变得一目了然。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菲立兹&am #8226;;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当我再次翻阅已完成的部分,愉悦的感觉便又涌起,我真想有位读者能与我一起分享这些优美的文字。我并不期待一下子得到很多,但我的确希望得到赞许和肯定,尽管我知道自己是这些作品的最糟糕的评判者,因为我深陷于创作之中,根本看不到它的缺点
通常我所选择的读者都是深诸这套规则的,他会在给我鼓励的同时又温柔地来点建议,让我不至于飘飘然。而我迟早都会再读一遍第一章,看看经过了思考后是否能改得更好些。对于初学写作的人而言,过早地请人提出批评意见是危险的,它会使最初的兴奋被轻易地浇灭。较为保险的做法是等写完后再请别人来阅读和评判。
现在,我不再奢望极度的兴奋点能始终延续,我知道它还会再现,令我兴奋,激励我继续往前走。要知道,几百页的故事仅靠一次兴奋浪潮的冲击是不够的。在写作过程中,一些绝妙的新想法会使我峰回路转,写出意想不到的转折之笔,把我再度引向兴奋之巅。小说家应该是情绪化的人,倘若我们的写作成为没有激情的自觉运动,写出的小说也一定会平淡无奇。
静等灵感的突然迸发也是不明智的。写不下去时,我常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可能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行动?什么样的情节才是既合乎逻辑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脑海中过着电影,任灵感的火花不断地撞击。
让我们分析一下小说写作中常遇到的三种兴奋状况。第一种是最为重要的,即作者对将要描写的故事的亢奋的感觉;第二种是小说中的人物在发挥某种特殊作用时的体验。如果你能发现那些促使人物兴奋的动力,你就达到了兴奋的另一个层次。第三种兴奋是有关读者的。如果你和人物的兴致都很高,那么读者也将从你的故事中得到满足感。
作者的目的在于让读者和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但如何令作者始终保持高昂的情绪,使之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小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对所写内容产生厌倦和没有了长远计划是主要的症结。为了保持对写作的新鲜感,我给自己订了条规矩,即:不要过多地回头看自己已完成的部分。当我每天开始写作时,我只读最后的几页,它给我一种赶紧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尽管我是多么想了解已经完成的部分,看一看它究竟怎样,但我绝不允许自己往前翻看超过5页以上的部分,哪怕是仅仅一小会儿。
那一时刻还是到来了,当我开始确信我写出的不过是一堆乱八糟的东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和信心。于是我干脆从头读起,一直读到我写作卡死的地方。然而,它们却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哈,我又精神抖擞,继续往下写。我发现经过这遍浏览后,我对人物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写小说的过程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我自己的办法是读书,我和小说进行交流。我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发现某种情绪。我的注意力在书页之间漫步,当某些东西忽然触动我的情弦时,我就可以继续写了,因为我已经能把那种情绪传递给我的人物了。我把干巴巴的爱情场景重写了一遍,这一回效果很好。我还发现了一个可以对付兴趣丧失的办法:给你的脑袋补充新给养。
“焦虑感”是值得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我并不推崇这个带有负面效应的方法,它仅是一种方式而已。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把兴奋传递给读者,并使它不断增强,以保持思想的最初闪光。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小说创作中的悬置紧张法:
微型小说之所以能以区区篇幅吸引读者,诀窍之一,便是在描述中巧妙地运用“悬置紧张法”。“悬置紧张法”又称悬念、“卖关子”、“设扣子”、“系包袱”等,它是小说的一种既常见又十分重要的技法。车尔尼雪夫斯基是这样运用“悬置紧张法”的——他在自己的长篇小说《怎么办》的序言中说:“我援引小说家所常用的诡计:从小说的中间或结尾抽出几个卖弄玄虚的场面来,将它们放在开头的地方,并且给装上一层迷雾。”在《怎么办》中,一开头就写罗普霍夫伪装自杀,这样处理就引起了悬念,然后再倒叙他过去与薇拉、吉尔沙诺夫的关系,解释他假自杀的原因。其实,“悬置紧张”不仅可以用在开头,也可用在中间,甚至可用在结尾。如电影《保密局的***声》,结尾的镜头是常亮出人意外地开***打死特务组长,救出刘啸尘和阿纪,随后跟着溃逃的国民军队走了——常亮究竟是什么人,影片直到结尾都没有交代。这种在结尾产生的“悬念”必将引起观众的种种推测和联想。“悬置紧张法”其内容可分为两类:一是作品中某些人物心里有“数”,而读者却完全“蒙在鼓里”,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猜测情节的进展。如《草船借箭》,诸葛亮心里早已预知天有大雾,可在三日之内“借”到十万支箭,而读者却完全不知,焦急地担忧着诸葛亮的命运。一是读者对情节的大部分已了解,而作品中的某些人物却“蒙在鼓里”,让读者睁大了眼睛看这些人物将如何动作。如《十五贯》中读者已知是娄阿鼠偷了钱,而作品中的人物除娄阿鼠外,一概不知,于是读者关切地期待着:这件冤案将如何处置?篇幅较长的小说在运用“悬置紧张法”时,可以在大“包袱”中系小“包袱”,在大“扣子”中结小“扣子”,一环扣一环,一个“悬念”接一个“悬念”,把矛盾冲突推向总高潮。而微型小说篇幅特短,它往往只设置一个小小的“悬念”,描述到结尾时忽然抖开“包袱”,使读者大吃一惊,从而收到很好的效果。运用“悬置紧张法”,一要注意其真实性,既要“悬”,又不能“玄”,即不能故作玄虚,破坏作品的艺术真实;二要注意紧紧围绕着主题来“悬置紧张”,如果在枝节上“悬置紧张”,那只会削弱作品的主题思想。
作家十二戒:
作家十二戒一﹐忌跟风“不要修真受欢迎就写修真﹐三国好看就写三国。”
二﹐忌‘我’“这就不多说了﹐对于所有的写手来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大忌”
三﹐忌流水帐“文章太过简陋﹐文中必须多多出现对话﹐环境的描写与人物性格的描述”
四﹐不能抄袭“至少要抄得读者看不出是抄的﹐有的人的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抄寻秦记的剧情”
五﹐忌文章太短“不要用骗点击率的方式写书﹐一章至少要有四﹑五千字”
六﹐忌太哆嗦“拖戏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有技巧﹐不能无限地拖长。要尽力交代一些有用的东西与伏笔﹐在一些文字上加长文章的长度﹐但如困技巧不够不要强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要长短适中。”
﹐忌太杂“比如科幻作品最好不要与武侠合在一起﹐香满的那些武侠科幻漫画是最失败的。因为他们硬是把武侠与科幻平衡。每一部小说都有其中心的主题﹐科幻就科幻﹐武侠在其中出现可以﹐但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因为是科幻为主题﹐那幺一切都必须用科学角度去解释﹐而不是又科学又武侠。”
八﹐忌超人“文章中最忌最忌的除了跟风之外﹐就是使得主角一夜之间成为超人。主角遇到奇遇得到意料序外的能力﹐可以﹗但一夜之间得到超强的力量﹐事后的力量强无可强﹐那幺你怎写到终。”
九﹐忌名称太多“读者是不会有耐性去记忆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给读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会使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变成了流水帐。”
十﹐忌例表“题材设定永远都是给自己看的﹐不要硬加在文章中﹐读者没有兴趣去看你的设定﹐这样做就有如提前把一本书的结局说出来﹐使人失去了看书的味道。”例﹕魔盗的作者写魔盗之时没有任何的设定﹐在刚始的时候本人看着看着以为是在写中世纪时的一个贵族故事。最后魔法师突然之间出现了。才啊﹗地明白到这是一本玄幻作品。给了本人无数的惊奇﹐而且作者那时至以后很长都没有出现过更多的魔法师﹐使得读者有兴趣再看下去﹐龙什幺的也是最后才慢慢出现﹐一个个地描述﹐而不是一次过例出来。换句话说﹐作者至今才使我明白到这个世界大概是个什幺样子的﹐(龙到现在才出现了两次﹐妖精见都没有见过)在我的脑海中用漫长至今的文笔一笔一笔地在本人的脑中将那个世界建筑了起来﹐这是他成功的地方。
十一﹐忌呢称“身为一个作者﹐要尽力站在中立的立场去看去写﹐所以在文章中请不要出现不写出角色全名而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况出现。文章必须给人中立﹐冷酷的感觉。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幺﹖”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幺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这种主角一多﹐啊﹗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情﹐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情故事。去﹗无论是现实或者是小说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情情爱爱的东西可以考虑去写爱情小说。本人不认为爱情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小说中的爱情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小说硬要与情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可能的。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幺混帐与嚣张。唉﹗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小说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
,最后更新:2010-6-27 0:00:41
楔子 2008年,12月中旬,正值月圆之际,几个月前刚刚以成功举办了史无前例的北京奥运会来宣布正式崛起的中国西南沿海原本万籁寂静的海面上突然惊涛四起,波涛汹涌的海面上翻起百丈巨浪,有如巨龙一样的巨浪不时发出龙吟声,颇为壮观。 海岸百里之外,一个数十米直径的淡淡的暗红色血球旋转于七千多米深海之中,两道对立着的身影悬浮于其中,一金光四射,一血光缠绕。 阴冷的声音犹如厉鬼撕叫一般阴森恐怖,从那血色身影中传出:“老秃驴,在我血魔阴火下祭炼了三天两夜,竟然还没有把你的佛心舍利给炼出来,看来佛门第一高僧确并非浪得虚名,不过如果你以为这样就能逃过一劫的话,你就死定了。” 许久,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那金色身影中传出道:“施主,三日一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又是何必呢?吾观施主魔功已经接近天人,料想不要百年,必会破碎虚空,何必要贪图老衲这颗不成气候的舍利呢?再说正邪不量力,观血魔施主魔功盖世,但恐怕也无法吞噬佛祖赐予的无上佛力吧!” 血色身影冷冷回答道:“老秃驴,你不必管本尊如何对待舍利,劝你一句,还是乖乖的把舍利取出奉上,不然定要你神魂具灭。” 金色身影疑惑的问道:“施主,你与贫僧无怨无仇,为何一见面便以如此歹毒的大阵祭炼贫僧?” “你我是无仇,你还记得三百年前的血魔门门主吗?他是我的师尊,不知如何败于你手,重伤后把他数百年的魔功全部传给了本尊,最后散功身亡。虽然老家伙也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一日为师,终生为师,师之仇,非报不可,本尊发过誓,有召一日,定要拿你佛心舍利一观。而且在十年前,本尊度过第一重魔雷劫和第二重魔火劫,十年来,日日以魔火炼心,终于顿悟,如无法完成当日之誓言,十年后的那第三重魔心劫恐怕无法度过,所以今日不管生死,我定要和你决一胜负,尝尝连那老鬼都还没有参透的大阵吧!‘血海炼狱’!” 随即,就看见无数条血流从四面八方奔涌而来,汇聚到那巨大的直径有数十米的血球之中,让那血光越加严实,血球的颜色也慢慢变为了深紫色。 这里本来就是海底接近万米之处,无数巨大的海底怪兽都是生存在这一深度,‘血海炼狱’一发,无数海底昔日霸王们一个个死于非命,全身的血液全部都被这无上魔功硬生生挤出,向血球汇聚而去。 感觉到越来越多的血能,血球中那金色身影立刻好象有点急切起来,说道:“施主,还不快快住手,三天两夜以来,方圆十里内的生灵已经被你诛杀一空,难道你想要让百里之内变成死海吗?” “哈哈,本尊是谁?魔,以杀成道的魔头,既然是为魔,又何来仁慈之说?”随着此阴冷笑声不断的加剧,周围血泉立刻以更快的速度的射向了血球,血球立刻以肉眼看的见的速度壮大起来。 无数的海低猛兽们都想要挣扎一翻,发出阵阵凄惨的嚎叫声,但一切都是徒劳,无用功,几秒之内,那些巨兽们都快速死去,尸体中的血液也立刻被吸纳一空。 “既然施主铁了心要如此,那为了百里之内的生灵,今天老衲就破开誓言,做一会无信之人吧!三百年没有用了,‘禅引降魔大阵!’”金色身影虽然依旧苍老虚弱,但话语中无声无悉的却多了少许肃杀的感觉。 佛祖也是会动怒的,何况一个刚刚度完劫还未大成的和尚。 血球中,三十六尊佛光四溢的金佛依次排列开来,或立,或坐,或躺……,组成一个巨大玄妙的阵势,把金色身影包围在当中。 金色身影的背后也慢慢升起一虚幻的金身法相,阵阵梵音随即高昂起来,一颗鸡蛋大小的金色光球从金色身影的天灵飘出,不断散发出古木奇香的金色光芒。 “血魔施主,‘禅引降魔大阵’虽然以佛器为基,但杀性太强,老和尚我难以驾驭,希望施主就此罢休,不然金日定然无法善了。”金光一出,血球猛的被涨大了一倍不止。 血球中那血色身影立刻惊叫道:“该死的老秃驴,难怪三天两夜来你如此定心,原来还留了这一手,三十六根‘禅引降魔杵’,上古封神法器,我想那老鬼魔功盖世,怎么会败在你的手里,老鬼那会的境界可是已经快要度劫了,在当时的整个中原大地,也是属于绝顶高手的行列,原来是死在这件宝贝手里。” 金色身影听到这,早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悲鸣道:“当日贫僧只是为了自保而已,不料令师执念实在太深,最后竟然落个散功而亡的地步,实在可悲,阿弥陀佛!” 血色身影立刻叫道:“老秃驴,你就别假慈悲了,老鬼是老鬼,本尊是本尊,虽然你有上古异宝‘禅引降魔杵’,但你的境界还是太低了,只不过刚刚度完劫,今天就要让你看看血魔功真正的威力,也让你看看百年来,本尊所修炼的‘血玉聚魂瓶’的威力,呔……呔……呔……” 伴随着那奇怪的咒声不断的拔高,一只表面布满了奇怪咒文的血色玉瓶猛的出现在了血球的周围,血色的波纹从玉瓶口一轮又一轮的散开,周围的血液立刻以数十倍的速度射向了血球之中,把整个血球包围的越发严实。 更加诡异的是已经涨大到百米直径的血球此时表面竟然布满了奇怪符咒,这些奇怪的符咒好象本身就具有特殊的魔力似的,海洋深处无数大型生物被挤压出来的血液顿时以一个极其快的速度汇聚到血球之上。 一感受到无边的血能,金色身影急了,连忙说道:“施主,难道就没有折中的办法了吗?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哼,让你瞧瞧真正血魔尸气的厉害!也让你瞧瞧什么叫做实力的差距!”血色身影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拼了!”看到血色身影并没有就此罢休的意思,金色身影也知道多做唇舌之争也是徒然,连忙发动了护体佛光,虽然占了宝贝之利,但金色身影也明白对方本身实力上要高出他很多,被这漫天阴血的阵法包围在当中,再不拼命就来不及了。 一道极其明亮的金光从那颗琉璃似的金色光球中射了出来,顿时分成三十六份,各自飞射向了那些巨大的金佛口中,三十六尊金佛接受金光之后,好似瞬间得到一剂猛药似的,整个身影猛的扩大了一分,微微带着少许肃杀气息的佛光立刻弥漫了开来。 “血魔施主,就此罢休如何?”声音中尽是急切之意。 “……” 金色佛光,暗红血雾,交织在了一起,血雾终于破了金光的防护,以防御能力文明三界的‘禅引降魔大阵’竟然直接被破了,金色身影惊恐不已。 不过,与此同时,一道犀利的金色佛光也击中了正得意洋洋的血色身影。 哗一声,海水溅起千丈高。 许久,海面才恢复到风平浪静,此时天空中一暗淡的佛心舍利和一萎靡不正的血色小人遥遥相对漂浮在高空之中。 三十六杆‘禅引降魔杵’旋转在佛心舍利周围,‘血玉聚魂瓶’虽然对上了上古法宝,但也没有碎,依旧悬浮在那血色小人的头顶。 没想到最后的结果竟然是两败俱伤,一个法力高强,一个手握异宝,最后不但落了个肉身破碎的地步,就连元神也伤到了不可恢复的地步,连修炼散仙也是没有希望。 “罢了,罢了,本尊一生以自身实力为傲,不以法宝为然,没想到最后还是败在了法宝之手。”萎靡的血色小人已经到了快要涣散的地步,要不是头顶那血玉瓶散发的血光支持,恐怕早已经散去。 “阿弥陀佛!贫僧几百年来一直小心奕奕,没想到刚刚度完劫就遭此大劫,看来贫僧佛心还不够啊!哎……”金色舍利也达到了快要涣散的地步。 突然,一青色光芒急速从远处急射而至,射进到海水之中,细细看来,竟然是一昏迷的年轻道人。 那金色舍利立刻高兴的叫了起来:“看来就连地藏王菩萨也不喜贫僧,施主,前世恩怨就此了断,不要再争了,我们刚好可以在水下之人身体里暂居一段时间,恢复伤势,如他日能遇到天财地宝,或许还有重塑肉身的希望,如何?” 血色小人也知道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冷冷的哼了一声,但也没有反对。 顿时,一红一金两道光芒直接射进到了正在不断下沉的年轻道人的身体里。 《纽约剑修》刚刚开张,大家帮忙收藏一下!感激! 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 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 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饮料”而是“一杯马丁尼”;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长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个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少女”;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高顶回角帽”;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阿比西尼亚猫”;不是“一支***”而是“一支0。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国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拉威尔-斯潘塞。 “怎么才能让事情看起来真实可信呢?”当一位作家被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赞扬。如果有人进一步对他说:“我好像身临其境,能够听到、嗅到、感觉到这些地方,就像走进了小说的书页中”,那他给读者的东西就的确非同寻常了。当我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时,我的回答是:“借助于五种感觉”。一些作者总意识不到应利用读者的五种感觉来获取真实感。利用读者的视觉感受是常见的,但是利用读者的嗅觉、听觉(除了在对话中)、触觉或是味觉又有几次呢?我从1976年开始写作,至今仍在我办公室的墙上保留着五个词:看、听、感、尝、嗅。每当我写作的时候,都会参照这张表,有意识地写些带有气味的东西。实际上,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在创造真实感的时候,反而有奇迹般的效果。 想想当一个人打开冰箱的时候,那种腐烂的水果的味道;当一个人剥一只熊皮的时候,那腐臭的脂肪;当一位妇女在无人服务的加油站给油箱加油的时候,手上会沾满了汽油味。仅在故事的开头提及味道是不够的,在叙述情节时,你还得反复参照那张表。让我们设想一下,一男一女正在争论某件事情,男人从门口一直冲到厨房,冲着女人大声嚷嚷:“我不能再忍受你妈妈和我们住在一起,老太太必须在我回来之前搬走,否则我就离开这个家!”在设置这个场景的时候,我可以让女人烤制南瓜饼(味道甜美、温馨,让人回想像感恩节一样的快乐时光),但是如果再加上腌制香料和醋的气味,这个场景就呈现出寓意。我会在某个时刻让读者想象这种气味:“我郑重警告你,劳拉,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他说着,那样子就像厨房里的味道一样酸。不要忘记,在争吵的时候,劳拉还一边往罐子里装着泡菜。当她在大声吵嘴的时候,可能会烫伤手,然后把手伸到冷水里冲洗。当然,她也可能正在往泡菜里倒盐水,并且洒了一地,然后还要擦干净。她还在粗棉布制的围裙上擦干她的手。她可以擦拭从额头(热热的,痒痒的)上流淌下来的汗水,她可以一边叫嚷,一边挥舞手中的勺子(坚硬的,木柄的),并向男人扔去。这些都会增强视觉效果。当争吵越演越烈的时候,可能会听到什么声音呢?是不是有条狗溜进来,喝锡制饼盘里的水? 是否有一辆行驶的汽车正在马路上发出卡嚓卡嚓声响呢?是不是传来孩子们在隔壁人家院子里玩耍的声音?当炉子上的水烧开的时候,是不是在叮当作响呢?水有多么热呢?你告诉读者温度了吗?小说中女主角是否在泡菜罐的旁边放了一杯冰茶或是冰咖啡呢?争吵以男人气冲冲地出去而告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女主角是否拿起杯子,痛饮冰咖啡,发觉咖啡很苦,然后做了个鬼脸呢?正如你所看到的,在类似上述的情节中要同时唤起人的五种感觉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情节必须进行精心的安排。绝大多数情节是不能用全这五种感觉的(尤其味觉最难写进去),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唤起读者的四种感觉,在大多数情节中,起码可以唤起读者的三种感觉。当你对小说对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就大声读出你的对白,假装你是一名演员,并以电影屏幕和舞台上需要的那种抑扬顿挫的腔调说出你的台词。如果它听起来很生硬,不自然,就需要修改。不要忘记,人们用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思想总是未经加工润饰的,所以要让人物说的话短一些。生活中人们总是一个一个地提问题,你小说中的人物也应这样做,特别是当他们要彼此认识了解的时候。人们在谈话中经常叹息、抿着嘴笑、抓头、鼓起双颊以及端详他们的指甲,你也要让小说中的人物有这些动作,并让人们在干工作的时候,继续他们的谈话。 使用收尾语来创造意象。请看下面两个例子:“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大声嚷道。她“砰”地一声把水壶放下。“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猛地扔下水壶。第二句更增加了紧张程度,让故事情节更快的向前推进,减掉了多余的词语,暗示而不是告诉读者劳拉正在大声叫嚷。这就是我所提及的原则的最佳时刻,我正是通过这些原则来衡量我所有的作品的。紧张的时刻所用的词要少而精。我是从我的英语老师那儿学到这一点的。在我写第二本书时,有几个情节我总无法写下去,但是我找不出原因,我就把手稿给这位老师,请她提出批评和建议。当她告诉我这个规则之后,我就把它应用到我的小说中,结果,一切都变得一目了然。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当我再次翻阅已完成的部分,愉悦的感觉便又涌起,我真想有位读者能与我一起分享这些优美的文字。我并不期待一下子得到很多,但我的确希望得到赞许和肯定,尽管我知道自己是这些作品的最糟糕的评判者,因为我深陷于创作之中,根本看不到它的缺点 通常我所选择的读者都是深诸这套规则的,他会在给我鼓励的同时又温柔地来点建议,让我不至于飘飘然。而我迟早都会再读一遍第一章,看看经过了思考后是否能改得更好些。对于初学写作的人而言,过早地请人提出批评意见是危险的,它会使最初的兴奋被轻易地浇灭。较为保险的做法是等写完后再请别人来阅读和评判。 现在,我不再奢望极度的兴奋点能始终延续,我知道它还会再现,令我兴奋,激励我继续往前走。要知道,几百页的故事仅靠一次兴奋浪潮的冲击是不够的。在写作过程中,一些绝妙的新想法会使我峰回路转,写出意想不到的转折之笔,把我再度引向兴奋之巅。小说家应该是情绪化的人,倘若我们的写作成为没有激情的自觉运动,写出的小说也一定会平淡无奇。 静等灵感的突然迸发也是不明智的。写不下去时,我常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可能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行动?什么样的情节才是既合乎逻辑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脑海中过着电影,任灵感的火花不断地撞击。 让我们分析一下小说写作中常遇到的三种兴奋状况。第一种是最为重要的,即作者对将要描写的故事的亢奋的感觉;第二种是小说中的人物在发挥某种特殊作用时的体验。如果你能发现那些促使人物兴奋的动力,你就达到了兴奋的另一个层次。第三种兴奋是有关读者的。如果你和人物的兴致都很高,那么读者也将从你的故事中得到满足感。 作者的目的在于让读者和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但如何令作者始终保持高昂的情绪,使之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小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对所写内容产生厌倦和没有了长远计划是主要的症结。为了保持对写作的新鲜感,我给自己订了条规矩,即:不要过多地回头看自己已完成的部分。当我每天开始写作时,我只读最后的几页,它给我一种赶紧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尽管我是多么想了解已经完成的部分,看一看它究竟怎样,但我绝不允许自己往前翻看超过5页以上的部分,哪怕是仅仅一小会儿。 那一时刻还是到来了,当我开始确信我写出的不过是一堆乱八糟的东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和信心。于是我干脆从头读起,一直读到我写作卡死的地方。然而,它们却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哈,我又精神抖擞,继续往下写。我发现经过这遍浏览后,我对人物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写小说的过程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我自己的办法是读书,我和小说进行交流。我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发现某种情绪。我的注意力在书页之间漫步,当某些东西忽然触动我的情弦时,我就可以继续写了,因为我已经能把那种情绪传递给我的人物了。我把干巴巴的爱情场景重写了一遍,这一回效果很好。我还发现了一个可以对付兴趣丧失的办法:给你的脑袋补充新给养。 “焦虑感”是值得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我并不推崇这个带有负面效应的方法,它仅是一种方式而已。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把兴奋传递给读者,并使它不断增强,以保持思想的最初闪光。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小说创作中的悬置紧张法: 微型小说之所以能以区区篇幅吸引读者,诀窍之一,便是在描述中巧妙地运用“悬置紧张法”。“悬置紧张法”又称悬念、“卖关子”、“设扣子”、“系包袱”等,它是小说的一种既常见又十分重要的技法。车尔尼雪夫斯基是这样运用“悬置紧张法”的——他在自己的长篇小说《怎么办》的序言中说:“我援引小说家所常用的诡计:从小说的中间或结尾抽出几个卖弄玄虚的场面来,将它们放在开头的地方,并且给装上一层迷雾。”在《怎么办》中,一开头就写罗普霍夫伪装自杀,这样处理就引起了悬念,然后再倒叙他过去与薇拉、吉尔沙诺夫的关系,解释他假自杀的原因。其实,“悬置紧张”不仅可以用在开头,也可用在中间,甚至可用在结尾。如电影《保密局的***声》,结尾的镜头是常亮出人意外地开***打死特务组长,救出刘啸尘和阿纪,随后跟着溃逃的国民军队走了——常亮究竟是什么人,影片直到结尾都没有交代。这种在结尾产生的“悬念”必将引起观众的种种推测和联想。“悬置紧张法”其内容可分为两类:一是作品中某些人物心里有“数”,而读者却完全“蒙在鼓里”,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猜测情节的进展。如《草船借箭》,诸葛亮心里早已预知天有大雾,可在三日之内“借”到十万支箭,而读者却完全不知,焦急地担忧着诸葛亮的命运。一是读者对情节的大部分已了解,而作品中的某些人物却“蒙在鼓里”,让读者睁大了眼睛看这些人物将如何动作。如《十五贯》中读者已知是娄阿鼠偷了钱,而作品中的人物除娄阿鼠外,一概不知,于是读者关切地期待着:这件冤案将如何处置?篇幅较长的小说在运用“悬置紧张法”时,可以在大“包袱”中系小“包袱”,在大“扣子”中结小“扣子”,一环扣一环,一个“悬念”接一个“悬念”,把矛盾冲突推向总高潮。而微型小说篇幅特短,它往往只设置一个小小的“悬念”,描述到结尾时忽然抖开“包袱”,使读者大吃一惊,从而收到很好的效果。运用“悬置紧张法”,一要注意其真实性,既要“悬”,又不能“玄”,即不能故作玄虚,破坏作品的艺术真实;二要注意紧紧围绕着主题来“悬置紧张”,如果在枝节上“悬置紧张”,那只会削弱作品的主题思想。 作家十二戒: 作家十二戒一﹐忌跟风“不要修真受欢迎就写修真﹐三国好看就写三国。” 二﹐忌‘我’“这就不多说了﹐对于所有的写手来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大忌” 三﹐忌流水帐“文章太过简陋﹐文中必须多多出现对话﹐环境的描写与人物性格的描述” 四﹐不能抄袭“至少要抄得读者看不出是抄的﹐有的人的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抄寻秦记的剧情” 五﹐忌文章太短“不要用骗点击率的方式写书﹐一章至少要有四﹑五千字” 六﹐忌太哆嗦“拖戏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有技巧﹐不能无限地拖长。要尽力交代一些有用的东西与伏笔﹐在一些文字上加长文章的长度﹐但如困技巧不够不要强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要长短适中。” ﹐忌太杂“比如科幻作品最好不要与武侠合在一起﹐香满的那些武侠科幻漫画是最失败的。因为他们硬是把武侠与科幻平衡。每一部小说都有其中心的主题﹐科幻就科幻﹐武侠在其中出现可以﹐但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因为是科幻为主题﹐那幺一切都必须用科学角度去解释﹐而不是又科学又武侠。” 八﹐忌超人“文章中最忌最忌的除了跟风之外﹐就是使得主角一夜之间成为超人。主角遇到奇遇得到意料序外的能力﹐可以﹗但一夜之间得到超强的力量﹐事后的力量强无可强﹐那幺你怎写到终。” 九﹐忌名称太多“读者是不会有耐性去记忆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给读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会使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变成了流水帐。” 十﹐忌例表“题材设定永远都是给自己看的﹐不要硬加在文章中﹐读者没有兴趣去看你的设定﹐这样做就有如提前把一本书的结局说出来﹐使人失去了看书的味道。”例﹕魔盗的作者写魔盗之时没有任何的设定﹐在刚始的时候本人看着看着以为是在写中世纪时的一个贵族故事。最后魔法师突然之间出现了。才啊﹗地明白到这是一本玄幻作品。给了本人无数的惊奇﹐而且作者那时至以后很长都没有出现过更多的魔法师﹐使得读者有兴趣再看下去﹐龙什幺的也是最后才慢慢出现﹐一个个地描述﹐而不是一次过例出来。换句话说﹐作者至今才使我明白到这个世界大概是个什幺样子的﹐(龙到现在才出现了两次﹐妖精见都没有见过)在我的脑海中用漫长至今的文笔一笔一笔地在本人的脑中将那个世界建筑了起来﹐这是他成功的地方。 十一﹐忌呢称“身为一个作者﹐要尽力站在中立的立场去看去写﹐所以在文章中请不要出现不写出角色全名而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况出现。文章必须给人中立﹐冷酷的感觉。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幺﹖”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幺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这种主角一多﹐啊﹗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情﹐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情故事。去﹗无论是现实或者是小说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情情爱爱的东西可以考虑去写爱情小说。本人不认为爱情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小说中的爱情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小说硬要与情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可能的。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幺混帐与嚣张。唉﹗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小说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YY。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第五架空与军事﹐纯军事的书不会有太多人喜欢看﹐由头打仗打到尾﹐有多少读者是那幺单一的喜欢血腥呢。架空的书最重要的是要描写中国的强大﹐因为我们对现实杜会不满﹐所以不要弄错﹐主角在这架空书中反而无足轻重﹐像商业三国﹐他的YY在于青洲强大﹐而青洲与其它地方百姓的生活对比就成了他卖点。所以架空之书最忌就是老围着主角转﹐应以一切的手法去描写人民生活的改善﹐军事的强大﹐人民的自毫感﹐这些才是卖点。还有民生﹑政治﹑科技﹑外交﹑军事等等等﹐不要只在军事上YY﹐我们更喜欢看到人民的生活如何改善﹐如何的一个大同杜会。军事只是放在最后面﹐一部书由头打仗打到尾看都看厌了。而且架空的另一个卖点是外交,强大的国家,交明的对比,民族的自豪感这些都是架空的特色啊。 第六﹐最重要的一点‘品味’﹐不要去跟风﹐什幺书受欢迎受到影响就去写什幺﹐修仙流行写修仙﹐三国流行写三国﹐现在这两种书除了几部老作品之外我相信大部份人都望而止步了吧。创作啊创作﹐所谓创作就是要创啊。一名作者要有自信心﹐不要受到言论影响﹐但是要知道读者喜欢看什幺﹐而不是自己想写什幺写什幺。老作者都会感受到﹐虽然如此才会有市场﹐但是也不能完全应读者的所求﹐那样就会失去变化与新意。因此就需要品味了。有如昼家一样﹐与艺术接触得多了﹐自然对美有自己的品味﹐而且会越来越高。在网上的老读者我相信巳不会对一般的武侠作者感兴趣了吧。因为接触的书太多了﹐单一就满足不了所求。所以有品味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作品﹐而要有品味就必须得读万卷书﹐现在是网络的世界﹐而这万卷书的意义可广了﹐不是单一指中国历史﹐更需要明白世界历史(推荐罗马历史)﹐也不只是中国政治﹐而世界政治﹐很多东西网上都可以找得到。所以读者们的见识变广﹐变聪明﹐作者在以狭窄的知识观去面对那就跟不上时代了。所以增加自己的视野与观点﹐要不然别人做到你做不到﹐你凭什幺要求别人看你的书。要知道现在网上的作者可是成千上万﹐而不是以前那样全国加起来的小说作者还不超过百人。品味﹐只有读过很多小说的人才会拥有﹐是对书好坏的分柝﹐老读者都明白在下所言﹐开始的时候什幺书都好看﹐渐渐地开始变得挑食﹐嘿﹗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书。最后一点﹐身为作者的立场要尽量中立。要偏向于主角的同时又不能使得主角一帆风顺;﹐我们不是神﹐我们做不到现实﹐但要尽量给读者真实感才是成功的所在。 品味对一名作者来说品味很重要﹐品味是什幺本人也说不明白﹐但是那是一种阅书千卷后所得出来的经验﹐那代表了作者的知识面与作者的阅读能力。品味越高﹐那幺对于书的好坏有着深刻的认识﹐这种人能一眼看出书的潜力﹐现在通常只有那些在网上泡上四年有多的人才有这个资格。这就有如八十年代那个时候﹐没有什幺卡通可看﹐有的就只有米老鼠与变形金钢﹐所以对那个时候的小孩来说只要是卡通都是好看的。但到了现在﹐再去回顾变形金钢的设计与剧情﹐实在感觉到有点幼稚。这就是因为品味提升了。小说与漫书﹑电影是不同的﹐漫书电影是以图片来表达﹐直接地人物的印象送入读者的脑海中﹐但是对小说来说就算你如何仔细地去形容一个人的外貌﹐读者也不会记得这个家伙长什幺样﹐对于读者来说﹐他们的脑海中主角的样子从来都是模糊的﹐所剩下的就是几个主观的印象。比如说﹕主角是英俊的﹐主角是懦弱的﹐女主角是残忍而又文静的﹐这些东西都不是一言两笔可以交代出来的﹐只能靠在悠长的剧情中慢慢地以文笔种入读者的脑海﹐理解这一点的人才有文笔可言。所以﹐身为一个作者一定要有品味﹐但品味又不能狭窄﹐像某些作者他们的生活圈子只有那个一个镇﹐坐井观天。 这样的人可以写出什幺客观的作品﹖但是我们又不能走万里路到处去见识。那怎幺办﹐那唯有读书﹐读得非常杂。恐怕各位在读雅典史之前一定认为美国是世上第一个民主国吧﹗然后又认为民主是世上最完美的政治吧。在读罗马与雅典史之前本人是这样认为的﹐但可惜是错的。雅典的民主比起美国更加早﹐而且雅典体现了民主失败的一面﹐读过了这些历史﹐本人才明白到很多小说的全民主根本是放屁﹐是某些人不切实际的妄想﹐因为本人明白到民主的条件十分严格﹐没有这些条件强行行民主制只会坏事。本人推荐罗马史与希腊史是不得不读﹐因为它们的历史几乎把世上所有的政治制度都试了个遍﹐读完之后作者们会明白到什幺叫幼稚。因此本人建议﹐一名作者看漫画可以﹐但不要认为可以把漫书上的东西写下去﹐更不要把肥皂剧的剧情写下去﹐多看看西方雷影﹐埃及历史﹐还有罗马﹐见识一下各个文明﹐了解时事与他国的政治制度的好坏(这点很重要)。 给作者们一个忠告﹐现在的作者普遍有几个牛角尖﹐想要这样写的好好想一想再说。神﹕很多作者不知受什幺影响﹐用人的形态去描写神﹐神为什幺一定要像人呢﹖还有为什幺天使啊﹗神啊﹗魔啊﹗一定要有人类的感情呢﹖没有这些你们就写不出来了吗﹖为什幺主角一定要爱上某个女性﹖为什幺主角就不能眼高于顶像绝代双骄里的主角那样对女人不屑一顾﹖为什幺男人一定要对女人好﹖我记得有些女人是对她越坏她越崇拜你﹐当然男人要有自傲的本钱。为什幺主角就不能像‘骑射’的主角那样冷酷无情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有感情﹖为什幺主角不能像‘妖星’里的主角那样是主观的生命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人﹖是不是因为不是人你们就无法把女性的关系描写上去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魔法师或者武士﹖为什幺主角不能是个药剂师﹖要知道如果药剂师历害的话﹐那他可以是一名用毒高手﹐而同时配药也可以为他带来权力与金钱啊。为什幺主角一定要十分强大﹖而不能像鹿鼎记中的伟小宝那样手无搏鸡之力呢﹖是不是这样写你们就认为没有人看了﹖为什幺主角一定要修仙呢﹖就不能修魔法呢﹖为什幺仙术与魔法就一定要同源呢﹖为什幺一定要魔武双修呢﹖是不是主角不够强写不出东西来﹖为什幺在都市小说中除了修仙就是武术﹖而不是学习西方的黑魔导﹖为什幺你们非要钻牛角尖﹖——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啊﹗矣﹗这是个很大的牛角尖—— 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在下并不反对写女色﹐但是试问各位作者自己的恋爱经验有多少﹖从何而来﹖是从各个漫画与电影上学习而来的﹖还是自己人生的体悟﹖是真情动人直入心骨的恋爱﹖还是自己不知所谓的迷恋﹖如果各位懂爱情的话。那幺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幺我们来谈谈女人吧﹗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她们对于爱情受到漫画小说等影响﹐有一种爱情至上的心理。这些女孩一般都会光喜欢外表而注意内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画的女主角都是这幺一类货色。所以年轻的女孩没有太多恋爱的经验与人相处的经验﹐她们任性﹐她们妄为﹐不知伤害他人为何物﹐世界是围着她们而打转的﹐男人是为了她们而生的﹐这类女孩十分难以相处﹐因此成熟的男人只会与年轻女孩逢场作戏而不会选择谈恋爱﹐因为她们太年轻﹐不懂得顾及男人的感受。当女孩们在人生之中打滚﹐在感情中受伤﹐人生经验的成熟﹐渐渐地她们了解到注重外表是多幺的幼稚﹐无数的伤害使得她将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两种女人诞生了。一种实际主义着﹐她们追求富贵﹐富有心机﹐她们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产与金钱﹐期望着有一日能登上枝头变凤凰。另一种女人贤惠﹐她们只会受到温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无论任何一种女性﹐男性要吸引他们必须有自己的本钱。最自然的本钱﹐各位书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幺吸引女性的本钱所在。魔盗的作者写得很好﹐他把各个女性的态度描写得一清二楚﹐他并没有把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主角那幺幼稚﹐有的是为了利益与主角上床﹐有的却是被逼心怀仇恨。而爱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剧情中解释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读者们认可了她们的爱情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见钟情或许存在﹐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杜会里﹐你们见到有多少﹖不要将不受欢迎的郁闷发泄到小说上﹐小说要客观﹐是一种艺术﹐只有尊敬它才能写得好﹐恶搞那不如别写。只有那种把文字与小说当成是兴趣或者职业的人才能写出好作品﹐因为他们认真﹐认真能使得他们进步。打个比方吧﹗有一部书说﹐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车货送进医院了﹐因此内疚地在主角床边哭。好﹗第一次见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认识的男生美进医院﹐然后感到十分内疚为他而悲伤。哼﹗你们相信吗﹖一名十岁的女生在这个年龄还哭﹖你们见过吗﹖为了一名第一次见面的男生﹖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在下并不反对写女色﹐但是试问各位作者自己的恋爱经验有多少﹖从何而来﹖是从各个漫画与电影上学习而来的﹖还是自己人生的体悟﹖是真情动人直入心骨的恋爱﹖还是自己不知所谓的迷恋﹖如果各位懂爱情的话。那幺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幺我们来谈谈女人吧﹗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她们对于爱情受到漫画小说等影响﹐有一种爱情至上的心理。这些女孩一般都会光喜欢外表而注意内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画的女主角都是这幺一类货色。所以年轻的女孩没有太多恋爱的经验与人相处的经验﹐她们任性﹐她们妄为﹐不知伤害他人为何物﹐世界是围着她们而打转的﹐男人是为了她们而生的﹐这类女孩十分难以相处﹐因此成熟的男人只会与年轻女孩逢场作戏而不会选择谈恋爱﹐因为她们太年轻﹐不懂得顾及男人的感受。当女孩们在人生之中打滚﹐在感情中受伤﹐人生经验的成熟﹐渐渐地她们了解到注重外表是多幺的幼稚﹐无数的伤害使得她将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两种女人诞生了。一种实际主义着﹐她们追求富贵﹐富有心机﹐她们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产与金钱﹐期望着有一日能登上枝头变凤凰。另一种女人贤惠﹐她们只会受到温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无论任何一种女性﹐男性要吸引他们必须有自己的本钱。最自然的本钱﹐各位书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幺吸引女性的本钱所在。魔盗的作者写得很好﹐他把各个女性的态度描写得一清二楚﹐他并没有把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主角那幺幼稚﹐有的是为了利益与主角上床﹐有的却是被逼心怀仇恨。而爱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剧情中解释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读者们认可了她们的爱情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见钟情或许存在﹐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杜会里﹐你们见到有多少﹖不要将不受欢迎的郁闷发泄到小说上﹐小说要客观﹐是一种艺术﹐只有尊敬它才能写得好﹐恶搞那不如别写。只有那种把文字与小说当成是兴趣或者职业的人才能写出好作品﹐因为他们认真﹐认真能使得他们进步。打个比方吧﹗有一部书说﹐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车货送进医院了﹐因此内疚地在主角床边哭。好﹗第一次见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认识的男生美进医院﹐然后感到十分内疚为他而悲伤。哼﹗你们相信吗﹖一名十岁的女生在这个年龄还哭﹖你们见过吗﹖为了一名第一次见面的男生﹖ 令本人想起肥皂剧的剧情﹐这名作者是硬想建设女性对主角的爱情﹐但本人想他极之失败。好了﹐这些方面表现了作者们对女性了解的肤浅﹐即然不明白女人﹐我劝各位还是跳过去别写女人了﹐至少不要主要写女人。好吧。你们要写﹐那幺本人唯有给一些客观的意见。有一类女人是女强人﹐间谍﹑大家豪的精英与富有材干的女强人﹐公主之类。这些女性是不太可能爱上男人的﹐她们只会因为利益而接近男性﹐所以对于此类的女性各位作者如果对于爱上主角的理由不够充足﹐那干脆描写她是因为利益与某种目的而接近主角的吧。(硬弄你的作品会因理由不够充足而失去说服力﹐这是一名作者最害怕的)另一种女性是根本不会爱主角﹐但是又被迫不得不与主角上床﹐她们甚至恨主角﹐比如﹕女性的家族有求于主角﹐用他们的女儿作为筹码。(政治婚姻)一种女性是因为职业的需要才会在主角身边﹐对于她们来说主角的存在可有可无。最典型的就是Y环与女密书。所以啊﹗如果无法描写那就不要勉强﹐退而求其次吧﹗不要想着所有的女人都会关心主角的死活﹐有的女性就算爱上主角也不会与主角一起下地狱的。只有写出这种不完美才会使得读者有真实感﹐一部失去真实感的作品那是作者的失败。因为完美的世界是不存在的。请各位把女人写得像个女人﹐女人是不可能不妒忌的﹐妒忌也是她们的特征。很多作者在描写时说几个女人共同服务一个男人而不妒忌﹐这是不可能的。女人的妒忌心比男人还强烈千倍啊﹗两个女人或者可以和平同处﹐但三个女人却不可能。 ——为什幺写评论为什幺写评论知道本人为什幺开这个专栏吗﹖不是为了教你们写作﹐而是为了对自己所领悟的作出一个总结。对于本人来说写作是兴趣﹐所以本人追求进步﹐文笔与思考上的进步﹐身为一个作者﹐喜欢一本漫画一部电影时﹐本人会细细地分析这剧情为什幺吸引我﹐然后将它深深地留在大脑中。然后某一天这个剧情就成了本人一瞬间的灵感﹐本人也会认真地去学习一些写作手法﹐比喻暗喻之类的本人早巳忘记﹐现在唯有重新捡起来用。很多写大学论文的人写作文笔可比本人好很多﹐但是他们并没有将心用上吸引读者这一方面上﹐应该说是不怎幺需要这样做。但小说却一定要吸引读者。作出这样的写作总结﹐会使本人本来巳忘了的技艺重温一次﹐然后强调自己不要犯这种错误。这样本人的文笔会有所提升﹐所以本人建议各位没事也发表一下自己对网上文章的看法。本人的建议并非十全十美﹐只是针对那些新出道的作家﹐与某些写来恶搞的人﹐本人极度厌恶那些对写作不负责任﹐态度不认真的家伙。这种人不值得本人尊敬。恶搞不如别写﹗——论神论神神﹗作者们对神的了解都有自己的定义﹐但是很少有作者能写到成功的。大多数都喜欢以人的定义去写神﹐这是失败的﹐有看过黄易小说的人就会知道﹐在黄易的印象中﹐他的神是怎幺个一回事。在现今的世界中﹐神的人性化哪门子表现出来﹐除了基督教的教义之外一无所见﹐甚至是否存在还是个问题。 所以你们所说神是人跟本使得读者不认同﹐如果作者说是写来恶搞的话﹐那幺如同本人一直的观点﹐你不如别写。要写就认真写﹐尽力合理与逻辑性。黄易的早期作品中﹐他认为神只是一团能量旋涡﹐在他的作品中描述了这种伟大力量的神秘。圣经中﹐神是至高无上的﹐它的智能与行为是人所无法了解与猜测的﹐因此以这个尺度去写神﹐必须表现出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府视下面的碌碌群蚁。因此﹐本人的‘圣战’尽力描写神的至高无上与他无法猜测的行为﹐本人绝不会愚蠢到去解释神的行为﹐在作品中更不会给予它行为的原因﹐原因在本人的心﹐但绝不会告诉读者﹐毕竟猜测也是一种乐趣。有人认为地球上的神是外星人干预结果﹐也有人认为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电子计算器﹐时间就是神﹐而这所谓的神只是一道无法逆许的管理程序。无论你的小说中神的样子是什幺﹐但一定要能使得读者信服﹐像魔盗的作者新作‘魔武士’中﹐他的神就是人类﹐只不过是扔弃肉体的高智能人类﹐而大地是这些植民者所建出来的。还是两点﹐合理与逻辑性﹐想要读者们认同你在文中的神﹐必须要说服读者﹐本人为什幺在圣战中使用圣经中的神﹖那是因为对于这个神的行为本人根本不需要解释﹐一句神的决定不需要向你解释就解决了。啊﹗神为什幺要选主角﹖为什幺要帮这块土地而不帮蒙古人﹖或许有他自己的原因﹐但是不必跟你这渺小的人类解释。各位能了解本大爷的用意吗﹖看过圣经的家伙大部份会认同本人的表达方式﹐对吧﹗也不会逼本大爷去解释那些神的行为中不合理的地方。 小说技法十一章:一、小说是什么:小说除了是电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还是什么呢?有空去读读亨利-詹姆斯的论文《小说的艺术》,那里面应该早把这个问题说得很透彻了――“小说是一种艺术,它理应得到迄今为止仅仅为音乐、诗歌、绘画、建筑方面的成功行业所保留着的一切荣誉和报酬。”小说有它自己的历史,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小说这个艺术形式,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丧失过生命力,即使在影视泛滥的今天。一个国家,对作为艺术形式的小说的重视程度,实际上间接地反映了这个国家民众的整体文化修养的高低。多少年来,我国人一直在嘀咕“诺贝尔文学奖”,在我看来,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是一个全球共享的文学奖,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个叫瑞典的国家颁发的。小说创作,首要的一点是:学会把话说明白,把意思表达清楚,用舞蹈演员练功那样的毅力,去训练我们对文字的感觉。二、小说的题材:一般来说,在小说家动笔写作某一篇小说之前,他需要选择一个可以写下去的题材。所谓选择“小说的题材”,通俗一点说,就是“我要写什么?”再换个角度说,就是“有什么值得我去写?”无论是小说,还是其它门类的艺术,在将不可见的思想转化成具体可见的作品之前,都会面临着题材的选取这样的问题。巴尔加斯-略萨在他谈论小说创作的《中国套盒》一书里,说过这样的话:“小说家不选择题材,是他被题材所选择。他之所以写某些事情,是因为某些事情出现在他脑海里。”这话固然没错,一个小说家的生活阅历、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兴趣、他的个人历史、家庭背景、他与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有这一切都影响着他对于写作题材的选取。 所以这个看似主动的“选择题材”的过程,往往是在小说家的潜意识中就完成了。一个小说家,如果他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他会尊重他个人内心的兴趣和良知,去选择他即将要写的小说的题材,或者说被那些浸润了他个人思考的题材所选择。反之,一个平庸的小说家,在选择题材时,往往更多地关注当时、当地的外部环境的需要。真正优秀的小说作品,是一个带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动的结晶,它是与小说家对人性的固执的探索分不开的。更主要的是,优秀小说家对于题材的选择,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个人尊严的决定,是对于某些事物他想说、他必须说、他不得不说。而不是审时度势--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说了听众多,什么说了听众少--的结果。唯其如此,“小说”才有可能作为一个强有力的艺术形式继续存在下去。以列夫-托尔斯泰评论一个我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作家维-冯-波伦茨的话来结束本文:“这部小说(指后者的小说《农民》)不属于彼,不属于此,也不属于第三种,而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其中作者所说的是他所需要说出来的,因为他爱他所说的事物……。”三、小说的虚构:有一段时间,我总听到这样的话,“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据说这是德国哲学家泰奥多-阿多诺的名言。我并不以为这句话说得多么漂亮。因为我觉得这句话本身就是诗,用写诗来反对写诗,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点,而想仅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从地球上拎起来一样,做作而又无效。人们常说的“现实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饭、睡觉、购物、学习、交际等等,也许还包括看书、看电视、看电影。那么看书的部分,可能还包括看小说吧。我们可以分析一个看小说的人的心理,他到底为什么要看小说?那自然因为小说对他构成了吸引力。他的某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梦想,小说可以给他圆上;他的生活过于沉闷,小说可以给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撑;或者他从小说中可以获得某种道德上的教化,并由此产生共鸣;或者他仅仅是想通过看小说满足他私下的什么癖好。总之,小说所描写的一切,应该与他的现实生活有关,但又不仅仅是他现实生活的如实照搬。小说必须带给他思考、梦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说的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想给他的现实生活装上类似翅膀一样的东西,让他飞起来。 用一句都市姑娘们的名言说,就是“High”一下。而这样的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产生于小说对于现实生活的“虚构”。也就是说,小说在现实生活的层面上,又虚构出了另一种生活,或许这可以叫做“小说中的生活”。正是因为“小说的虚构”的存在,小说对于人来说才显得有了价值。而小说的价值,又使得人的现实生活不要总是显得那么没有价值。――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人们读小说(看书)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的,是人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小说所虚构的一切,及其对人们思想情感的影响,使得人们的现实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和有趣了。奥斯卡-王尔德在《谎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说的,“生活模仿艺术,胜过艺术模仿生活”,隐隐约约就是说的这个道理。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说“小说的真实”。诚然,小说的虚构,是小说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说虚构的源泉,却是某种真实的生活。小说要想对读者产生影响,就必须使读者对小说虚构的一切信以为真,必须使读者认为小说中的“虚构”,是可能的,是真诚的,是真实的。否则,读者那双幻想的翅膀,就永远无法装上,而小说的虚构,也就不成其为虚构,而是虚伪或胡说八道了,小说就会因为显得不真实而无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回到那句“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这话的意思,据我理解,其中有一层大概是指人类的残酷程度已经远甚于艺术作品所能描写的残酷程度,而此时再从事艺术活动(比如写小说),那么就不可能真实地反映人类的状况,就失去了必要性。说这话的人,他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们注意,艺术中的虚构,最终只有与人的现实生活达成默契,才能对人的生存构成意义。 无论用文字、还是用颜料、还是用其它媒介所“虚构”的一切,只有被“真实”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艺术。――可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如果人类的精神萎缩到不再需要那种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以虚构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励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人类不再幻想一种比现在的生活更为美好的生活,那么奥斯维辛还会再来。四、小说的人物:人物,是小说艺术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当然由于小说的多样性,在某些小说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没有人物,这也是可能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质疑:“小说为什么总是要写到人?”是的,我也并不以为每篇小说都一定要写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经过思考之后还是觉得,无论任何形式的艺术,无论写不写到人,它最终所表达的都是与人有关的一切。我们不可能虚构出一个处在我们(人)的观察和思维能力之外的东西,比如我们在虚构外星人的模样时,往往会以我们的模样作为参照。文学作品中之所以会出现外星人或者非人的东西,都是源于我们人要对自身进行解释和探讨的目的。这也就说明了大量的小说直接以人为研究对象、直接描写人的生活、直接讲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说中的人,就是这里所说的“人物”。 在一本以虚构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人物当然也是虚构的。那些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宝钗,只是曹雪芹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我们可以说林黛玉、薛宝钗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却并不等同于她们的原型。她们永远只是生活在《红楼梦》中的人物,离开了《红楼梦》,她们就什么也不是了。这大概就是小说家特有的权力吧――小说家有权从他的生活中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说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诬陷的责任。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想就没有必要在小说的前面加上“本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之类的告示了。这个看似蛮横无理的权力,是小说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所赋予小说家的。因为小说的真正来源应该是现实生活,或者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事物。而要使人物“活”起来,对人物的动作、内心活动、对话(包括独白)和与别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的刻画,则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大概有经验的小说家都能够做到的。现在的问题是,小说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去刻画人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小说家去刻画这种类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种类型?他想通过这些虚构的人物表达什么样的对生活的看法?这些,是由小说家本人的志趣、爱好和他的思想、艺术观等等决定的。有多少种小说家,就有多少种人物。有多少种小说家,就会有多少种人物的命运。 对不同人物的处理、以及对同一种人物不同命运的处理,就是判别小说家优秀与否的关键之处在今天这个强调技术化的时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数小说家而言,他们也许更多的是关注小说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刻画。这与20世纪的小说风尚有关系,小说观念的不断革新大大地破坏了小说家对于塑造完满人物形象的雅兴。在人们大谈福克纳和乔伊斯的“意识流”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要去关心一下他们曾经塑造过的昆丁、布卢姆等等小说人物?—— 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五、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假如说“小说的题材”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情节”,则是与“叙”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情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一个创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据英国的E-M-福斯特――此人写过《印度之行》等小说、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小说面面观》――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而“情节”则是指“在按照时间顺序叙事的前提下,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通俗地说,“故事”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又经历了另一件事。比如《水浒传》中,先是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然后是潘金莲药死了武大郎,然后是武松杀了潘金莲,然后武松又杀了西门庆。而“情节”则似乎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为什么会经历另一件事。或者说,一件事与另一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或者偶然的联系。西门庆为什么会与潘金莲勾搭成奸?西门庆是个***这且不谈,那潘金莲也不是个什么好人。潘金莲为什么要药死武大郎?自然是那武大郎毫无情趣、又罗哩吧嗦。武松为什么会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而不是把这两个坏人押送官府?是因为潘金莲和西门庆杀了他的哥哥,再说武松本人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再说官府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人们常说,一部小说很有意思。这句话大概是指小说的故事很新颖、很独特、很曲折迷人,以及小说的情节很生动、很耐人寻味、很感人、很深刻。过分强调故事的新奇、而忽略情节的深度和可信度的小说,可以参阅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而太忽视故事的构造、一味在情节的逻辑里绕圈子的小说,则可参阅20世纪的某些观点偏激的现代派小说。话说回来,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最理想的小说创作方法和最理想的、最完美的小说。因为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在这两个人之间可以商量出一个有关“故事”和“情节”的最佳设计方案。六、小说的细节: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是使小说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细节描写通常指的是,对可见之物的描写和对心理的描写。可见之物,包括环境、自然景物、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动、对话等等。 心理,当然是指人物的心理。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与一个小伙子谈起小说,他说:“我对‘细节’这个词感到很厌倦了!”没错,这个词的确让人厌倦,可它却是小说(不仅小说)无法回避的事实。从来就没有无细节的小说,就像从来就没有无身体的人一样。一篇小说中,可以只包含某一类的细节描写,却不可能完全没有细节描写。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通篇几乎全是对话,那些活灵活现的对话,就是支撑这篇小说的细节。某些所谓的小说流派,比如法国的新小说对“物”的描写、意识流小说对心理的描写,这些流派是对小说的某一方面的细节描写加以强调的产物。伟大的小说家,必定是在细节描写上十分独特和极具创新意识的小说家。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的优秀的长篇巨著,更是细节描写的典范。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笔触几乎包括了社会、历史、自然、人物行动、心理等等所有方面的细节描写。这样的小说对读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强大。由于细节描写,小说才有了长度。小说的长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细节构成的。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 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可。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有意义的动作描写 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威廉-塔玻利 当我第一次写作时,我认真地接受了一位朋友关于写作的建议,他强调人物的动作对故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在那种平静的场景中,当小说中的人物在交谈和聆听的时候,我就有了麻烦。我错误地认为在这里只要用一些简洁的“动作”词语就足够了。因此在我的场景描写中充斥了“他点头”,“她耸了耸肩”,“他起来”,“坐下来”,或“跷起二郎腿”这样的短语。我甚至让我小说中的人物看、打呵欠、微笑、叹息。这些都是我在人物对白时所用的“动作”,我把“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误认作写单一的“动作”。由于这些可有可无的词语大量充斥其中,我的手稿不得不报废。时间和一些有关小说写作的研讨会帮助我改掉了这些毛病。我懂得了枯燥无味的陈述和平凡的动作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小说的大敌。我终于明白,当人的活动与情感、态度、姿势或表情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我来给你们举个例子:中士霍金斯和中尉卡拉瑟斯是两名***局的探员,他们正在中士的办公室讨论一桩谋杀案。霍金斯看着卡拉瑟斯,“有几件事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是谁的?还有这把钥匙,它是一把劣质的钥匙,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子上的呢?”卡拉瑟斯耸了耸肩,霍金斯把这两样物品放到他的抽屉里。卡拉瑟斯站起来,“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向门口走去。“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的。”他离开了办公室。这个场景缺乏戏剧效果,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看、耸肩、放、站、走和离开,没有一个描写到意图、态度、姿势或表情的。它们都没有表达两个人的情感。 再看一看,当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被改成生动的活动时,场景就立刻变得充满活力了。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他的手指着桌子上的物品:“有几件事实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子是谁的?还有这把劣质的钥匙,它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们塞到抽屉里,“砰”地一声关上了抽屉。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来,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肯定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他信步走出办公室。现在这幅场景的情感就清楚了。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我们看到霍金斯的烦恼,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烦恼。这些词语和动作相互起到了补充的作用。 下面这个例子,是两个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门外的对话。“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说。约翰尼看着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走上门廊。约翰尼跟在后面。在他刚到达前门的时候,他听到一声尖叫,立刻转身就跑。这儿又出现了一些没有色彩的动词:说、看、走、跟、到达、听见和转身。这个对白的目的是想让我们知道,比利用激将法鼓动约翰尼进一幢闹鬼的房子。但是对话没有涉及到姿势.现在,就让这些动作来传达态度、姿势和表情,使场景活跃起来。“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估计他不敢进去。约翰尼脸色苍白,甚至说话声都在颤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些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他用挑战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门外的约翰尼。约翰尼往比利的肩后扫了一眼,终于又往前挪了挪。他强装大胆,却在前门不停地发抖。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尖叫,一声恐怖的尖叫。他飞快地跑下台阶,冲出了大门。现在这个场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调,并给这个小小的场景赋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确。在这两个例子中,对白全部没有改变,而只是动作的描写有了变化。也正是这些经过改动后的动作描写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场景。作为一次写作练习,你们可以试着在同样的两种场景中加人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而不改变对白。比如,你可以试着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间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约翰尼之间的冒险感,而不是恐惧感。 文之初始此文针对架空之外的小说。小说的简界十分重要﹐那是吸引读者的窗口﹐大部份人可没有耐性去看完你整部小说来评论你的文笔﹐他们除非受到推荐否则的部只是扫了两眼简介就能够决定是否看下去。不过很多的网站简介不是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中﹐在这点上做得十分好﹐读者可以先看简介而视情况是否看下去。当有很多的小说无法看到简介时﹐那幺书名就可以看得出作者的品味如何﹐通常一名有品味有文笔的作者都不会选择那些直白的书名﹐比如说我是XXX﹐风流XXX等﹐一看就有一阵俗气直冲心头。小的架构与书名决定了﹐那幺就要开始写作了﹐作为一个好的作者要时时刻刻为读者着想﹐为写作而付出﹐而不是任性而为。没有读者会在小读一开始就硬去吞下作者所例的一堆设订与资料﹐小说不是在写报告﹐相信很多的读者看小说时都会跳过序而直接看第一章吧因此那些所谓的设定与资料都是作者自己用的﹐例在正文中不是明智之举﹐以己度人﹐没人会有耐性那些东西﹐对读者来说可有可无﹐可以另开新的专栏放在里面﹐但不要置于正文之中。比如这种最下层的手法﹕‘妖精﹕AT15DC20MV30又比如﹕这块大地之上有精灵﹐魔族﹐矮人……矮人XXX﹐魔族十分残暴XXX’又不是在玩游戏﹐对这些数字式的资料并不会有太多人感兴趣﹐写小说并不同与写报告﹐报告是一种生硬的数字文化﹐没有多少人会喜欢读那东西。更何况就写作来说这些资料应是在文章之中渐渐﹑悄悄地描述出来﹐而不是在文章初始就把一切交代了。作者不应当一次性地在文章的开始就把所描绘的世界硬灌进读者的脑中﹐应在正文中渐渐描绘出来﹐这本身就是考验作者表达能力的事。小说是文字式的东西﹐作者可不能以例表的方式例出来。应用文字的手段去描述﹕中段的手法‘精灵是生活在森林中的长耳生物﹐她们爱好自然﹐天生美丽﹐身手十分敏捷﹐但力量懦弱。’上层手法﹐以剧性或对比描述想要描述的东西﹕‘(主角)在林森中精灵﹐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有着长长耳朵﹐在看到这只精灵的第一眼(主角)被其美丽所震撼﹐他甚至分办不出这只精灵是男是女﹐只知道她太美了﹐有如草原上盛开的鲜花。但是(主角)又亲身体会到精灵并非只有外貌美丽﹐她们像带刺的玫瑰﹐(主角)的弓箭完全射不中她们﹐在森林之中她们如鱼得水﹐在树枝之间灵活跳跃﹐以树干避开(主角)的弓矢。’用这类的手法渐渐地将精灵的印象植入人心。但是这些是在正文之中所用的手段﹐因此书之初并用不到﹐读者是一种容易麻烦的生物﹐所以书的初始不要开头就把水弄得混乱﹐弄出一大堆地名人名﹐填鸡似地硬要读者记下去。因此﹐例一个比较简单的地点﹐描述一下﹐然后合理地安排主角配角出场﹐地名与人名不要出现太多﹐弄得读者眼花﹐好的作者是以浅入深。 文章的初始是一个铺设﹐介绍主角的登场与第一个画面的场境。 ——主角主角想要使得主角富有个性﹐那幺主角的性格就不能跟风﹐这对于有大量人际关系的人来说描绘起来会比较容易﹐因为他们见过人生百态。但是对于一些比较自闭的人来说﹐就只能在漫画与电影为样本考虑一名主角的形态。但是记住一点﹐那就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如果在小说中出现完美的主角﹐那幺对一名作者来说﹐就是失败。读者都拥有一些缺点﹐比如不受欢迎﹐因此他们会代入小说中以寻求一种安慰﹐那幺小说中的主角与他们相似的背景会引起一些共鸣﹐这是基于市场需要的一些商业化写作。但是一部好的小说这点并不重要﹐只要做到将主角写得像个人﹐有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绝对完美的美男子等等等﹐这样取信度低﹐而且对作者而言写作的材料就太过狭窄与庸俗。对现今来说﹐完美的主角就是失败﹐那是因为很多平庸的作者将他们的主角写得太过完美了﹐这种事刚开始还好﹐但此类书一多﹐就使得读者们厌倦﹐因此主角就失去了性格感。因此﹐尽量不要将英俊﹑富有﹑聪明等条件一起加在主角身上﹐太过完美的主角﹐不会有太多的真实感与存在感﹐那幺就没有什幺好写的了。更重要的是﹐这类主角出现太多了。特别是英俊﹐很多作者认为英俊是一切﹐但并不是这样子的﹐打个比方﹐有些人想必看过一些女生漫昼﹐百分之九十九的女漫画家中的女主角都是在谈恋爱﹐而且都是与英俊﹑富有﹑冷酷的男主角相恋。就本人而言﹐这漫画中的女主角没有事作啊﹖每日每日都在想着怎样去打动英俊的男生﹐妄想着那些男人对他们怎样怎样的好。男人最好富有﹑英俊﹐是明星就更完美了。我想……有这种男人吗﹖这种男人会看上这种女人吗﹖可能本人是男人﹐因此无法了解女人的心情﹐所以我认为如果一本书是描写一名漂亮的女孩无私地爱上了一名平凡的男孩﹐这种题材会比较吸引我。而那个外貌平凡的男孩又拥有一些难以看到的优点﹐而这种优点又被一名富家女子发现了﹐而引起三角恋……说远了。女生漫画中﹐彼男彼女的故事就比较吸引我﹐因为里面的女主角十分有性格与其它女性漫画的女主角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就是这种不一样给人个性鲜明的吸引力﹐读者们都是在看这种不一样的人物。 接下来谈到主角的能力了﹐通常是力量﹐外貌﹐智能﹐运气几方面。 运气方面就不多说了﹐所谓无巧不成书﹐因此没有作者会例外给主角安排奇遇﹐本人对此唯一的要求就是合理啊。外貌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写得不错﹐因为这描述起来也没有太大的困难﹐虽有技巧方面可以礸研﹐但本人没兴趣多说。但是只有一点﹐看过那幺多书﹐我不觉得英俊的主角在男性读物中受欢迎。平凡是最基本的标准。丑陋嘛~﹗这对作者的要求比较高。轮到力量了﹐还是一句话﹐不要写成完美﹐这与智能是相对的﹐通常本人期望孔武有力之人智能不高﹐聪明的人手无搏鸡之力。当然书中例外的是有﹐但绝对不要是主角﹐那样的书太多太多了﹐现在巳失去了吸引力。而且说到力量方面的魔幻作品﹐很多人还是希望给予主角魔武双修。唉﹗第一﹐还是老话﹐此类作品太多了。第二﹐你把作者写得天下无敌那你小说太监的时间不远了。还有很多的作者喜欢五素魔法全能﹐非得将主角写得完美﹐特别到极点不可﹐又不学学魔盗的作者﹐瑞博说实在的魔力几乎等于零﹐但他有一个好的老师﹐将他教育得极之聪明﹐他看起来像魔武双修﹐但是其实全是骗人的﹐他的力量完全道具。对﹗每一名作者都会在能力上给予主角一种特别的优势﹐但是好的作者不会给予主角太多的东西﹐因为这样限制了他们的发挥。比如﹐数字生命中的主角﹐他除了在电子计算领域出色之外﹐完完全全是一名技术人员的角色﹐其中商人角色十分淡。而主角不会武功﹐不会魔法﹐更没有超能力﹐还遇到过几次暗杀。 但这样的主角十分吸引人。如果这部书的主角又练气功﹐又学魔法﹐再跟修真拉上关系﹐好嘛﹗我也别看了。最好的方法是给予主角只有一种特殊﹐其它完全完全平庸﹐这对好的作者来说就足够有余﹐因为他们善于灵法地运用这一点的特殊去给主角带来最大利益。比如﹐重生传说﹐主角唯一的优势就是知道至今2003年的历史﹐这还不足够吗﹖对作者而言﹐足够了。因此他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而有些作品读者回到过去不说﹐还去学武功﹐练内力。我去~~﹗智能﹐这方面对作者来说要求是最高的﹐要怎样才能使描述出主角的智能﹐那只有通过一些剧情来带出。三言两语说他的IQ有多高﹐学习成绩有多好那是没有说服力的。现在力量型的主角太多了﹐很少看到到有智能的主角﹐随波流之一代军师就是智能型的代表﹐智能型的主角往往手无搏鸡之力。但却是最受欢迎的主角﹐更是最难写的主角。因为这也考验作者的智能与文笔﹐敢写的人不多。一部好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的神秘感﹐主角有一个惊人的秘密﹐但只有主角一人与读者们知道。其它人全部不知。我不明白很多的作者都喜欢让主角向朋痧或者情人泄露秘密﹐以求那所谓的以诚相待。这是屁话﹐在现实中没有人会轻易泄露自己的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女友都不行。 本人之所以那幺喜欢‘棋魂’﹐那是因为左为的存在是主角一人的秘密﹐没有任何人知道﹐别人只能猜测﹐猜不出来或者猜错﹐这才是卖点。因此不要受到肥皂剧的影响﹐照搬肥皂剧的剧情﹐那是极不理智的﹐要想一想﹐如果我真有这个秘密那幺我会不会对人说﹐说了之后又会发生什幺后果。——恋情恋情很多的作者喜欢将主角配上一个美女﹐或者多个美女﹐这种作者很多﹐多了起来每个主角都千篇一率。太多太多的书中﹐主角都太容易付出感情了﹐使本人不明白那些作者到底谈过恋爱没有。这世上有很多种人﹐其有一种人没有任何的贞操﹐其本上像那些白痴女一样﹐只要是英俊的就无条件爱上﹐而且倒贴金钱﹐简称养小白脸。虽然男女有别﹐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那些书中的主角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的感情太多一文不值﹐见一个爱一个﹐只要是漂亮的就上。天啊﹗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一见钟情这事很少多发生﹐如果女生只要是酒亮就爱上对方﹐那幺电视上那些美女都够你们爱的。崇拜明星﹐看别人的外表﹐这不是爱啊﹗这是迷恋﹐迷恋一个人不可能深到对她付出所有﹐至少在生死关头之上不会与她共患难。但真爱的确是无私的﹐爱上一个人不会只看她的外表﹐爱上一个是爱上那人的气质与性格。一个性格暴躁﹐满口粗言乱语的女生﹐长得十分酒亮﹐你会爱上她吗﹖很好﹗很多主角都是贱骨头﹐不合理地爱上了﹐而且像是被虐待狂﹐任打任骂﹐任敲任诈。看到这种书﹐本人就唉气﹐难道现今中国男女地位巳差到如此程度﹖每个男生都像发情的公猫﹖好吧。来谈谈本人恋爱的经过﹐在中学有一名女生我很喜欢﹐她长得十分平凡﹐不像电影明星那样美丽﹐但是她并不带眼镜﹐长着一头的长发﹐经常默默地坐在课室的角落静静地读书。她在班上没有任何的敌人﹐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在班上还有一名女生﹐她那时就巳半工半读﹐只一名模特儿﹐此人眼光甚高﹐男人在她眼中一文不值。我对这个女生十分反感﹐相处久了﹐她那漂亮﹑用金钱堆起来的脸蛋有如丑陋的魔女﹐虚假的面具。但我很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因为她的气质﹐她的性格都给予我好感﹐这是长达三年同班同学所积累下来的感觉。在班上有一名班长﹐长得十分斯文﹐家中贫穷﹐父亲不知道在哪﹐母亲很幸苦地供他读书。 因此﹐他很努力﹐成绩好到让我连妒忌的力气都没有。那名模特儿女生的理想男人条件我十分清楚。不﹗应是全校都清楚﹐强壮﹑富有﹑英俊﹑温柔等等等。相信吗﹖那女生的美丽除了一年级刚进来不知根底﹐全校没有一个男生会喜欢她﹐连把她当成自慰的对像都恶心。这名美丽的模特儿最后放弃了自己的条件﹐疯狂地爱上了我们班的那个班长﹐班长除了聪明与温柔之外其它的一律不符合她的条件﹐但是这名美丽的女生爱得时去活来﹐最后还威胁要跳楼自杀。但我们班的班长很酷﹐也很有坚定的立场﹐他说﹕“你很漂亮﹗我承认。但并不意味着我会喜欢你﹐你的性格不适合我。”班长大人坚决地拒绝了她﹐而爱上了那名文静的女生。其中的故事我不太明白﹐因为那时要升中四﹐而且我只是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对她抱有好感﹐还不到不顾一切的地步﹐所以没有认真注意。但听说那名女生拒绝了﹐喜欢上一名平庸的邻居大哥哥﹐还听说那大哥哥从小照顾她到大﹐像个父亲一样。所以那我那可怜的班长失恋了。就本人而言﹐无论是班长还是那文静的女生他们的恋爱都是洁白的合理的﹐不像大部份小说中那样毫无道理硬压下去。百分之九十九的恋情是在长期相处之下所产生的感觉﹐这是对人的性格﹐态度与优点的了解﹐正是因为了解才会爱啊。我之所以喜欢那个名文静的女生与反感那名模特儿同学也是三年同班所积累下来的情感﹐而我想那名文静的女生之所以爱上邻居家的大哥哥是因为她与那位男子从小相处到大﹐了解其一切的优点缺点。这世上的女生分很多种﹐通常光看脸蛋那种只会出现在中﹑小学生那些还没有踏进社会﹐不明白世间险恶﹐没有恋爱经验之人。成熟的女生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我是通常﹐异类还是有的﹐至少我知道有一个。第二类女人﹐成熟过度﹐极度现实﹐她们才管样貌与人品﹐只要有钱就成﹐有权有势也行﹐这点就不用本多说了吧。第三类是最罕有的女生﹐她们拥有贞定的感情观﹐往往会爱上一名不出众的平凡男生﹐而且默默地付出﹐通常是成熟的女生或是在感情路上走过太多的崎岖才会产生这种女生。而且她们往往年龄较大(年青女孩绝对绝对不可能)﹐是大学生。而且性格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因为她们对男人可以说是看通了。 这种女生只要不是长得丑﹐那绝对是受欢迎﹐接触久了会使任何一名男子为其疯狂﹐我看连富家子弟也会明白去珍惜﹐但这种女生除非遇到困难﹐否则很难受到金钱的引诱。第四种女生﹐应了一句话﹐女人心海底针﹐本人不明白﹐也永远不会懂﹐简直像异类﹐本人永远看不出她们到底在想什幺﹐因此避而远之。结﹕男生喜欢上女生﹐女生喜上男生都是有理由的﹐要使女生们爱上主角﹐那你一定要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而且必须要照着那个理由去描述女生的性格。比如﹕爱主角金钱的女人必然像奴隶一样讨好男生﹐而且主角一旦失去金钱就会之弃如屎土。爱上主角外貌的女生只会像追星族一样无聊幼稚。等等﹐这些就看作者自己把握尺寸﹐不要受到一些没有品味的漫画影响﹐要写出有性格的主角。尽一切的能力将所有的角色写得有真实感。不要写一些肥皂剧似的恋爱,那样想要像仙剑那样感人是不可能的。没有那个功力就不要硬写。恋爱没有资料可查,纯粹看个人阅历——小说的科学性小说的科学性现在很多小说写作的时候都没有科学性﹐要知道现在是一个知识的社会。 修仙之类的小说是完全把科学性扔到脑后的小说﹐出现多了不会受欢迎。 在城市类小说当中﹐很多主角都是莫名其妙地接触到武功。而且对于武功的定义千篇一律﹐全是经脉与内力﹐看得人生厌。像日本人多幺创意﹐他们在漫画中完全不走中国武术道路﹐那些老套的经脉什幺的一次都没有出现。反正现在科学对武术没有一个明确公开的定义﹐所以任由作者如何去写﹐读者所看的也是这些新一点的东西﹐每次都跟风古龙那些小说中的内力﹑经脉什幺的﹐人都看厌了﹐这也是为什幺黄易以一个充满新意﹑玄学的理论去定义武侠时那幺受欢迎。更是为什幺魔幻作品出现之后红火一时﹐因为读者们看厌了内功啊。内力作为中国的文化之一﹐每个读者都心中有数﹐要完全扔开那不可能﹐所以制作出另一套全新的武学会吸引读者﹐简单明了了就是要有新意啊。像‘守护者’这一套日本漫画﹐他对中国的武学有了新的定义﹐它从来不去解释中国武学是如何修练与是何种方武存在﹐直接地表现了中国武术地强大﹐用科学性﹑逻辑性与合理性地表现出了中国武术。它没有说明任何武术的原理﹐经脉什幺的更是没有出现过﹐在其中武者更是很少出现﹐漫画中的主角所知所学的也只是一鳞半爪。但是漫画中所出现的几个武术强者﹐他们根本无视子弹与机***﹐以藐视一切科技的方式出现﹐有的站在敌对的立场﹐有的是主角的老师。他们的出现用另一个方式体现了武学的存在与强大。整本漫画之所以能够画得如此成功﹐那是因为逻辑与合理﹐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都没有过份的强大﹐每一个人的力量都是那幺的合理﹐有强大的地方也有弱点﹐应了我另一句话﹐一个好的作者不要试图把任何东西写得完美﹐完美之后就失去了真实感。 因此小说很重要的是逻辑性与合理性要做到这几点﹐那就必须守一些规则﹕一﹐有得必有失﹐有好必有坏“主角要得到强大的力量必须付出﹐想要得到一个女子的青睐必然会有原因。而且取妻有好有坏﹐并不是被美女看上就必然是一件好事。二﹐有些东西不需要去解释﹐但要合理﹐比如说你认为鬼是以这种方式存在的﹐但你又说了鬼后有冥王﹐这就不合理了。冥王是高于我们存在﹐这个世上很多人都相信鬼的存在﹐但接触冥王的甚少听说﹐所以人们相信鬼的存在而不相信冥王的存在。因此作者相信冥王的存在就不能在小说中直接间接地表示‘啊﹗冥王是存在的。’必须在小说中隐隐地透露﹐暗示有这幺一个高层次的东西在一切物体之上。人并不是万能的﹐有许多的东西还无法解释﹐所以在小说中不要强求对一切都去解释﹐更不要不科学不合理地解释。像冥王的存在﹐你只需要通过鬼隐隐暗示有冥王的存在﹐并不需要去描写冥王是什幺样的子﹐冥界又是什幺样子的﹐作者有时所需要做的也只是表达出某东西的存在﹐与借用某东西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它的任由读者去想象﹐更有一种神秘感。就算你心目中对一切都有自己的解释﹐也不要强硬地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令读者与你一样去看待事物。将小说中的一些神秘的东西写得太白那是失败﹐因为这样就失去了神秘感﹐像神﹐永远至高无上的存在﹐没有人可以去理解﹐存在与否都成问题。而描述神的时候你就不能直接给神套个定义﹐说那是什幺东西﹐还把那东西的性格都写了出来﹐什至说那就主角﹐什幺主角造天开地﹐然后为了体会人间的一切下凡去做人。天啊﹗一个做惯了人的生物跑去做狗﹐你相信吗﹖这种幼稚白痴的题材真是…… 神下凡间***﹐这不合逻辑﹐而神与人是不同的﹐上点我看每个人是这样子想的吧。 而那些作者却把神写得根人一样﹐有情六欲﹐还爱上了人类女子﹐更陷与人世间的争执之中﹐唉﹗受到圣经与科学的影响﹐现在的人们渐渐地喜欢以科学合理地方式去解释神的存在﹐普遍认为如果有神的存在﹐那它与我们人类是不同的﹐他是无比高级的存在﹐以不以我们人类了解的方式存在﹐它的存在与我们相比有如人与蚂蚁。而人们现在又喜欢以科学的方式去解释传说神话﹐一般认为那些神话中的神人可能是外星人或者是拥有强大科技文明的种族﹐没有一个人会认为那些家伙是真正的神。至高无上有别于一切的存在与以神***的主角。哪一个更有说服力﹖这个世界是神秘而紧凑的﹐你能相信一个这样的家伙能是创作这一切复杂的神吗﹖YY到了这步Y得太过了﹐所以什幺创世神来人间都是不可取的作品。就是这些原因无时无刻地在影响着读者﹐因为每一个人现在都离不开科学﹐时时刻刻受到科学的影响﹐每一个人都在心中将科学放在第一位﹐所以一部小说逻辑性与科学性是那幺的重要。——力量力量力量分很多种﹐有财力﹑权力﹑魅力﹑智力﹑体力﹑内力﹑魔力等等等﹐不过许多的作者只懂得写内力。这些作者十分肤浅﹐他们的作品很多都带有英雄主义特色﹐英雄主义也就算了﹐但是太过迷信蜘蛛侠那类的形式了﹐认为只有自己的身体强壮才是有力量的代表。这是一个牛角尖啊。可能很多的作者小的时候在学校中经常被人欺负﹐而时时幻想自己什幺时候学了绝世神功等等等。而小说这个平台刚好给了这些人一个机会。如果这类小说少的话﹐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在网上这类小说多如牛毛﹐全部都迷信力量﹐身体的力量﹐使人厌倦。而且清一色全是什幺内力修练﹐为什幺主角不能拿到一样西方魔法书或者埃及诅咒术﹐更或者忍者的密卷﹖谁说敌人的力量不能被中国人修练的﹐只要你写得好﹐不要弱了中国人的特色就行了。但每一种力量都要有自己的定义﹐就是说不要让主角练完忍术去练法与内力﹐弄得十象全能﹐这会成为败笔的。但是这个世界上力量除了武力这种体现方式﹐作者们就想不到别的方法了吗﹖有权力可以调动军队甚至在主角背后是一个国家作后台。有钱可以买打手买杀手甚至控制一个国家的经济。有智能可以将别人玩弄与股掌或者其聪明的头脑可以制造出机器人或者强大的兵器来帮助自己。这些情况下主角手无搏鸡之力﹐但谁可以否认他们的强大。因此强并不是只有武力啊﹗作者们的思想不应如此狭窄。 ——架空架空架空就是改变历史﹐台湾作者对这并不感冒。 但是在中国﹐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对政治的腐败﹐以及对中国历史的痛恨﹐使得他们发展出架空这个平行世界。中国甲午战争之类的耻辱也就算了﹐经过了这些羞辱之后还没有站立起来﹐这真是…… 总之﹐因为以上的原因﹐架空就出现了﹐那是描述一个大同世界。由于建立一个更好的中国才是架空之书的主题﹐所以作者不弄错﹐将太多的注意力放到主角身上﹐事实上架空之类的书主角是新建立的政府才对。很多的作者一回到过去就急切地要建立民主﹐而事实上这是不正确的﹐那幺早建立民主只会坏事﹐作者要描写时应应当时的环境﹐独裁是一定的﹐至少要独裁近二十年才能将权力渐渐下放。民主有几个先决条件﹐一是民智问题﹐如果将权力下放给一群愚民﹐那还了得﹐雅典就是因为这样而灭亡的﹐所以民主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当时的雅典是世上第一个民主制的国家﹐但是因为一场败仗(也不能说是败仗﹐只不过主帅决定保留大部份的实力退回雅典而牺牲了部份人)﹐招至民愤﹐那些愚民全体投粟将那海军主帅处死。失去了海上保护力量的雅典也就灭亡了﹐在那之前的雅典可是强大到打退拥有中国三十六计的六十万波斯军队啊。所以民主是需要一些条件的﹐太过民主也不是好事。民主的第二个条件就是公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