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学校擦玻璃,摔楼下去了,算不算因公殉职赔偿?

15:08 来源:澎湃新闻

吉林省蛟河市政府在11月11日通报称11月9日10时40分左右,该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郝壮在公安局六楼其办公室擦玻璃时意外从窗台坠落因伤势過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那么问题来了,擦玻璃坠亡的公安局长郝壮算不算因公殉职赔偿?

目前***伤残、死亡的补偿制度,均零散地规定在国务院各部委的专门规章中

根据郝壮的职业身份,郝壮适用《人民***抚恤优待办法》该办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後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此外,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号)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員、人民***因公牺牲和病故的确认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因公牺牲所规定的情形與《人民***抚恤优待条例》中一致。

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雷认为

蛟河市公安局局长郝壮在公安局六楼办公室擦玻璃,从窗台坠樓死亡符合因公死亡的情形。无论是死亡时间、地点和致死的事务均符合公务情形。如果经查明死亡原因属实应认定为因公殉职赔償。

此前澎湃新闻梳理发现,曾有官员因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致死被认定为“因公牺牲”。

《人民日报》2010年报道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區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救无效死亡,后被认定为“因公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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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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